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8篇

时间:2022-11-26 17:4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8篇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 某局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根据市、县纪委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8篇,供大家参考。

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8篇

篇一: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

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根据市、县纪委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严格按照要求对单位在职的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传达文件精神

  xx 月 xx 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了《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学习传达了《中共 x 市纪委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传达到了每一位公职人员,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政策界限,增强了公职人员参与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全面从严清理整改

  在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组织了全体干部职工共 xx 人如实填写了《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公职人员合伙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和《公职人员承包租赁接受聘任兼职取酬自查登记表》,由干部

 职工本人亲笔签字确认,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无违规经商办企业的 xx 名公职人员向单位作出承诺,签订了承诺书。

  三、组织专人核实信息

  对 xx 名干部职工上报信息的真实性,组织专门力量,到工商部门进行审查核实,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经核查,没有发现公职人员独资或者与他人合资、合伙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没有发现公职人员以特定关系人或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商办企业;没有发现公职人员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兼职取酬等方式从事商业或其他经营活动;没有发现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要本人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或进行其他营利活动。

  四、需要汇报的情况

  xxxx 年 x 月经商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王德学担任 xxx县商业总公司经理职务,xx 县商业总公司注册类型为全民所有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xxxxxxxxxxxxxxxxxA,住所为 x 省 x 市 xxx 路,注册资金贰佰万元,成立日期为 xxxx 年 x 月 xx 日,经营期限为 xxxx 年 x月 xx 日至 xxxx 年 x 月 x 日,经营范围为百货、针纺织品、鞋帽、文化用品、五金交电(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除外)等。xx 县商业总公司是县政府于 xxxx 年 x 月批准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按照《xx 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xx 县商业总公司的通知》文件,在原 xx 县商业局系统联合组建县商业总公司,挂总公司和商业局两块牌子,行使管理和经营两种职能,即领导、管理、经营、服务四位一体。县财政自 xxxx

 年 x 月 x 日起停止对县商业局在职职工的一切行政拨款,经费有总公司自理。总公司管辖的民族贸易公司、工矿贸易公司、食品公司和县食品加工厂 x 户企业已全部改制完毕,在原管辖企业改制完毕后商业总公司不在开展生产经营性活动。

篇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

 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与党员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动员会上表态发言合集

 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并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于后:

 乡党委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万纪发〔20**〕42 号精神,并对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乡现有 15 名工作人员,其中党员干部 10 人,非党职工 5 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8月份以来,全体党员干部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登记表”,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认真填写“党员干部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个人承诺报告书,全乡 10 名党员干部共签订承诺书 10 份。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全体机关 15 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其家属子女均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也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及子女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及时将自查结果公开,乡党委组织干部会议,对在职党员干部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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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评议动员会上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谨代表乡人民政府向参加我们今天会议的特区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个会议,是按照特区党委组织部、特区纪委的要求,是对我作为政府乡长履职和廉政建设工作评议的动员会议,我将在 6 月 25 日 向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述职述廉报告,接受大家对我履职和廉政建设工作的评议,在今天的动员会上,向大家作表发言:

  一、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 今天这次会议,希望大家对我履职和廉政建设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将虚心接受,并逐条梳理,切实做到“问题没有解决的绝不放过;问题解决的不好,群众的不满意绝不放过;问题解决的不彻底,可能留下后遗症的绝不放过”。确保工作件件落实,件件到位,以实际工作成效来进行检验。

 二、廉洁从政,干净做事 我作为政府的主要领导,自己深深感受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对党的建设的至关重要性,感受到作为党和上级政策的执行者加强党性修养、做好廉政勤政、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要性。在新形势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中,如何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这是摆在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重大课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和对这一课题的思考和感悟,我个人认为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我认为坚定的政治信念,牢固的共产主义立场和观点,是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在前进过程中,在工作岗位上方向不偏移、目标不动摇的根本保证。我们这一代人大都没有经历过对敌斗争和战争炮火的考验;在当前的环境下,在加快改革开放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我们经常经受的是一种权力、地位和利益的考验,如果放松和忽视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住金钱、物欲的诱惑,不仅会毁了自己,更会给国家和集体荣誉造成很大损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能否守得住政治防线、道德防线、法纪防线,在政治上不迷失、道德上不沦丧、法纪上不出格至关重要,非同小可。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一定麻痹不得、糊涂不得。

 一是必须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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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主观世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先进的理论是我们前进道路上的路标,作为政府工作的“一把手”,从客观上讲工作之外还有许多关系要协调,一些场面要应酬,个别私事要帮忙;但是,我个人认为,尽量不要把精力放在拉关系、搞应酬、办私事上,而是要想方设法从迎来送往中、从烦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见缝扎针,争分夺秒,深入持久地学习钻研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

 二是要用先进的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要经常深入一线,深入群众,用掌握的理论指导实际工作,在实践中改造主观世界,使讲政治在实践中不断升华,使自己的政治素养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获得提高,使自己的党性修养不断增强,真正解决好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做什么人的问题。

 三是要守身如玉。清正廉洁是从政最起码的要求,是每个干部的成事之基、立身之魂。古人说:“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早在 1949 年 3 月,毛泽东同志就告诫全党:“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他们在这些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衣炮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警惕这种情况…”。在新的形式下,必须崇德修智、砥品励志,时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力争做一个上对得起组织,下对得群众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做到这点,我认为关键是“自己”,“慎独、慎微”都是讲的这个道理。我经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一个人地位多高才算高?金钱多少才算多?名气多大才算大?一个人金钱再多也不能把它带进坟墓,但金钱却可以把他带进坟墓;名利也可以使一个人生活过得富有奢华,也可以使一个人披上枷锁;地位可以使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也可以使一个人失去人生自由。人的欲望无止境,要想经受住金钱、地位、名利的诱惑,首先必须做到甘于吃苦、乐于清淡、勇于吃苦,说到底就是要克制自己,做到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官。正确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一定不要把权力看作是一种资本,而要看成是一种责任,做到大事不糊涂,小事不马虎,不为权力所失,不为人情所诱,不为物欲所惑。要甘于奉献。甘于奉献也就是奉公的问题,我个人理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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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公奉献。每个人不可那能都做到天下为公,但每个人都需要有奉献精神,更需要身体力行奉献精神。当前,干事图名利、动不动讲报酬、工作要权力、生活图享受,已成为干部成长的一大公害。我认为必须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躬身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任何时候都以大局为重、事业为先,多一点奉献,少一点索取,多一点公心,少一点浮躁,就能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就能赢得群众的依赖和支持,就能获得群众的信任和倚重,就能使自己树立良好的形象。也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塑造好,把人生规划好,把事业开创好。

 四是要做到勤政。廉政也就是不贪不占、大公无私,身为领导干部要“两袖清风,一尘不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兴利除弊,切实把思想和精力凝聚到本职工作上、投入到事业发展中,踏踏实实、勤勤恳恳,为全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殷切期望!

 谢谢大家!

篇三: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

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 8 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要求,现就整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公务员及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整治目标

  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进行规范、整治,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秉公用权。

  三、整治内容

  (一)领导干部个人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领导干部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独资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违反 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 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 利活动行为。

  (二)领导干部家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领导干部的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 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 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四、具体步骤

  (一)自查自纠(2019 年 10 月 21 日-11 月 10 日)。一是对照查找。各

 部门、各单位对照中央有关政策认真组织开展自查 自纠,全面排查问题。二是登记填报。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排查 情况,认真填报表格。三是核实上报。各部门、各单位对所填报的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核实,避免少报、漏报、瞒报。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二)重点抽查(2019 年 11 月 11 日-11 月 20 日)。对部分部门和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 问题及相关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三)整改落实(2019 年 11 月 21 日-11 月 25 日)。各部门、各单位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落实,该 退股转股的要退股转股,该注销企业的要注销企业。深入分析暴 露出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责任领导:***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五、相关要求

  (一)周密组织部署。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摆上重 要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 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整治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带头登

  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专项整治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原则,

 层层开展,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各部门、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表格报送工作。县纪委监委做好

  督促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如实 填报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及时自查纠正,整改 到位。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及时彻底

  纠正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 报或核实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 一起。

篇四: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园区积极贯彻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开展宣传教育、自行申报、调查核实等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动员部署、统一思想 迅速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联合引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明确专项整治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作风建设向纵向发展,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意义,强调不如实申报、不积极纠正、不认真整改的严重危害性。

 二、明确任务,细化责任 一是制定《园区“四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范围、完成时限

 和纪律要求。二是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责任小组,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责任小组在整治中提出“三个不放过”,即:登记不齐或漏报瞒报不放过,整治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做到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全面清查,注重实效 事业单位,编制 15 名。目前,园区编制内人数 14 人。包括: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人员 3 人,中层干部 6 人,一般工作人员 5 人。此次专项整治为编制内全体人员,自查自纠参与率达 100%。

 (一)全面清查。按照要求,对园区管委会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调查。14 名在编工作人员全部填报了《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认真、规范、如实填报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情况。

 1.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

 2.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

 3.从事有偿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无。

 4.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任职)和取酬情况:无 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无。

 6.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现象,包括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收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无。

 7.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无。

  (二)调查核实。对填报的自查报告表到部门逐一调查、甄别核实,并将自查结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三)完善机制。为确保专项整治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求全体在编人员对个人自查报告真实性作出承诺。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承诺不

 违规经商办企业作为目标责任书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今后,园区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对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扩大成果,巩固成绩,以坚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2016年7月7日

篇五: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

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 XX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有关整治党政机关、党政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违规取酬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动员部署、监督检查、梳理分析、查办案件、警示教育、制度建设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纪律要求,坚决纠正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问题,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三不体”推进,切实维护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持续向好的营商环境。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重点是单位班子成员,以及重点股室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三、工作内容 (一)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一是党员干部个人独资经

 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二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包括特定关系人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三是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接受原任职务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

 (二)违规兼职(任职)取酬问题。一是违规兼职(任职)问题。公职人员未经批准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兼职(任职)人员。二是违规兼职(任职)取酬问题。公职人员未经批准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构兼职(任职)取得的报酬;公职人员虽经批准兼职(任职)但违规领取的报酬。报酬包括兼职(任职)的薪酬、奖金、津贴,以及获取的股权和其他经济利益等。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开始,到 2020 年 12月 20 日结束。

 动员部署。(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

 召开专项整改工作动员安排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认真传达学习《中共 XX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主动自觉意识。

 自查整改。(2020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0 日)

 通过个人自查、集中整治等措施,全面分析梳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整顿工作台账,确保整顿工作任务明确,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等制度规定,把制度规定、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深入查摆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检视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深化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短板和不足,认真梳理、全面剖析问题成因,形成工作台账,切实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措施。(二)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成立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 XX 任组长,主任科员 XX 同志为副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夯实工作责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

 纪律,扎实完成好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在专项专项整治期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问题收集和查处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规范管理干部职工兼职取酬的长效机制。

篇六: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

工〔2013〕22 号

  关于做好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 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皖纪明电〔2013〕3号)要求,2013年8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为做好省直机关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登记报告的对象 省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在职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省

 本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

 二、登记报告的内容 1.党员领导干部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情况。

 党员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没有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也必须按照规定填报登记。

 三、登记报告的步骤 (一)印制表格 请各单位自行翻印《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附件2),并于8月30日前发放到填报人员。

 (二)核实名册 9月5日前,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列入登记报告范围的干部名册提供给相应的承办部门。

 (三)填报表格

 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填写登记报告表,密封后交单位清理办指定人员。

 (四)汇总上报 各单位清理办依据受理的登记报告表,填制《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自查报告汇总表》 (附件3),9月20日前,将《汇总表》文字版、电子版和登记报告工作阶段性小结以及有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县处级干部《信息报告表》(附件2)复印件、厅级干部填报的《信息报告表》密封件一并报省直清理办。

 五、登记报告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登记报告是专项清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做好专项清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从纪检监察、组织、机关党委等部门抽人成立清理办公室,由 1 名厅级领导同志分管,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实施,做好相关表格的印制、填报指导、收集汇总和上报归档工作。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对报告的内容注意保密。

 2.如实登记报告。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参与登记报告工作。参加登记报告的每位干部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本着对组织、对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填写,按时报告,并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

 确保所有纳入专项清理工作范围的干部均参加登记报告,并根据需要,对干部填报的内容进行核实,对无正当理由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 年 8 月 26 日

 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26日印发

 附件 1

 省直机关清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 办企业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俞秀国

  省直工委副书记、省直纪工委书记 副主任:李

 红

  省直纪工委副书记 路

 顺

  省直工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宋在亭

  省直纪工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卞国辉

  省直工委组织部主任科员 许

 展

  省直纪工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朱俊宏

  省直纪工委干部

 省直机关清理办联系电话:62606632、62607674。

 6附件 2

 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信息报告表

  填 报 人:

  工作单位:

  填报时间:

 联系电话:

 安徽省清理经商办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 年 8 月

 7 填 表 说 明

 一、表内各项内容由本人填写。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端正清楚。

 二、表内时间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日期填写到月。

 三、表内项目没有内容填报的,写“无”;如内容较多,表中预设位置不足时,请另附相同规格纸张填报。

 四、单位性质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五、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是指: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财会咨询公司、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种资产评估、价格签证、工程造价审计(审核、咨询)等机构中任职所从事的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

 六、企业性质(公司类型)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分类填写。如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七、取酬情况填写年收入(万元)。

 8本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任职时间

 分管工作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基本情况 称谓 姓

 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 工作(学习)单位及职务 单位性质

  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 本人或被 委托人姓名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公司类型)担任 职务 注册 机关 经营 地点 经营 范围 注册资金(万元)投资金额(万元)所占比例 (%)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 称 谓 姓

 名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公司类型)担任 职务 注册 机关 经营 地点 经营 范围 注册资金(万元)投资金额(万元)所占比例 (%)

 9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 称谓 姓

 名 中介机构名称 机构 性质 注册 地点 担任 职务 投资金额(万元)所占比例(%)

 取酬情况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任职情况 称谓 姓名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公司类型) 注册地点 经营地点 委任(聘任) 担任职务 取酬情况

  承

 诺

 书 本人现就经商办企业等有关事项登记报告事宜向组织郑重承诺,我所登记的信息均真实无误。如有虚报、瞒报、漏报等行为,我愿接受组织处理。

 本人签名:

 本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附件 3 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自查报告汇总表 填报单位( 盖章) :

  2013 年

 月

 日

 类别 应登记报告人应登记报告人

 数 实际登记报告实际登记报告

 人

 数 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

 本人经商办企业数本人经商办企业数 借他人名 义经商办 企业数 在本地经商办企业情况 在异地经商办企业情况

 经商办企业数经商办企业数 从事中介服务数从事中介服务数 涉外企业任职数涉外企业任职数 经商办企业数从事中介服务数经商办企业数从事中介服务数 涉外企业任职数涉外企业任职数

 市厅级干部

 县处级干部

 乡科级干部

 合

 计

 备

 注

  审核人签字(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填表人:

篇七: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

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委安排部署,结合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就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制定本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巡视巡察及“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涉及组织系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在全市组织系统开展一次“回头看”,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聚焦“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从实、全面检查、分类整改、严肃追责的原则,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通过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纠正一批、问责一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营商

 环境,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主要任务 通过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的方式,对各县区各单位 2016 年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清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填报抽查方面:检查是否按规定范围认真组织了填报,是否分级分类开展了抽查核实。

 2、提出问责意见方面: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关于对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清理意见》提出了问责意见,是否存在对未主动纠正、主动退出违纪所得的干部从轻处理问题。

 3、问责意见落实方面:检查是否建立了问责处理人员台帐,是否真正落实了“一方退出”要求,提醒、诫勉和组织处理决定是否落实到位,对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人员是否处理到位。

 牵头单位: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工委组织部、北戴河新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科 具体要求:上述问题,牵头单位和科室要负责指导各县区各单位填报相关统计表、台账,并及时梳理汇总,于 5 月底前将填好的表格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以便统一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方法步骤 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自 2018 年 5 月开始,9 月底结束,共分为 4 个阶段。

 (一)认真梳理、动员部署阶段(5 月初)。结合省、市委相关要求,召开各县区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全市开展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迅速启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5 月至 6 月上旬)。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严格自查。依据 2016 年专项清理时的工作数据,建立有关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针对整改落实情况,逐项核实逐项销号,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抓紧进行严肃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写出专题报告,列出整改落实情况清单。此外,要针对存在问题深入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制度清单,出台相关制度性文件,确保整改问题不再反弹、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明察暗访、综合评估阶段(6 月上旬至 6 月底)。市委组织部将抽调人员组成若干联合检查组,对照有关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制度清单,以及各县区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专题报告,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联合检查组工作结束后,形成检查情况报告,列出检查发现问题清单。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县区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评估,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处置、严肃追责问责。

 (四)全面总结、巩固成果阶段(7 月至 9 月)。各县区各单位要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认真总结,8 月 10 日前向市委组织部报送专题总

 结报告,市委组织部将综合形成全市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总结报省委组织部,并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同时从有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参照成立“回头看”工作机构,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完成好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

 (二)加强沟通联系。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在市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下开展,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分工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科学部署,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定期向市委组织部报告

 (三)强化追究问责。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各单位要严格把关,严防弄虚作假,对走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切实保障整改“回头看”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

 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 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

 按照省、市委“回头看”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回头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安排重要事项,统筹协调重大问题,指导、推动、督促有关具体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宝彬

 市委正县级组织员 副组长:尚

 海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肖俊岭

 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是: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进行具体协调、督促和指导;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调查研究有关政策性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提出建议;负责议定事项的办理和督促落实;负责做好省市巡视巡察和“一问责八清理”

 整改“回头看”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尚

 海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主任:郝向东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赵

 亮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崔立成

 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 黄坤生

 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科长 刘

 颖

 市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科长 李春政

 市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科科长

篇八: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意见和建议

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精选多篇

 关于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1 1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57 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64 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20**年 9 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57 号、〔20**〕64 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委老干局共有 5 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 4 人,非党职工 1 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 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 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 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

  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 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

 办企业等现象。5 名工作人员有 3 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 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9 月 22 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

 关于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2 2

 根据文件精神,组织 5 所学校 70 多人遵照文件精神,开展了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小学、各村校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各校主要负责人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全员动员,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

 学区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文件文件精神,由校长负责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肃工作要求,认真自查自纠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学校要把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

 2.掌握政策、依规清理。各学校专项清理工作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尽快掌握专项清理工作政策,注意把握清理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式方法,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开展清理工作,严格按政策纠正违规问题,确保清理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3.严明纪律、实行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清查

 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全体教师共同参与,自查自纠参与率达到了 100%。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如实填写了相应表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区。

 在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中,没有发现教师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的举报。

 今后,各学校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巩固成绩,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 3 3

 区纪委:

 根据区纪委发《关于对全区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2020〕83 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明政策,自查自纠

 按照《公务员法》和《xx 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及离职后从业限制暂行办法》(甘办发〔2020〕100 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全区各级各类公职人员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经商办企业活动。凡已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公职人员务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前一律从企业退出;不愿意退出的,按省市《关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意见》文件规定,经批准可离职、停职、辞职,提前退休创办企业。我中心在职人员 x人,其中科级干部 x 人,一般干部 x 人,为了使经商办企业清查工作

 切实落到实处,中心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中心无经商办企业人员。

 三、公示结果,加强监管

  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我中心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

 1.公示本次经商办企业清查结果。

 2.建立中心经商办企业人员举报机制,干部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

 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

  根据庆纪发【2020】57 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现本人向组织作出未参加经商办企业的承诺。

 承诺人姓名:

  承诺人单位: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 4 4

 接**纪委《转发市纪委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的通知》(**纪发*2020*号)精神,我办高度重视,严格依照文件要求,积极安排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成立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任组长,全面协调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党总支书记**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监督自查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确保自查工作成效;**同志任联络员,负责文件下发、材料收集报送等具体工作。

  二、积极宣传确保成效

  及时组织召开了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会议,传达了市纪检委《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纪发*2020**号)精神,要求全体干部对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三、张贴公示强化监督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能够真正发现问题,取得实效,办公室将自查自纠统计结果进行了张贴公示,并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在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中,我办在编**名领导干部中未发现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利用公款、贷款或自筹资金独自办企业或经商,或利用职

 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违规违纪行为。

  今后,我办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措施,努力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20**年 8 月 19 日

 信用社开展员工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报告 5 5

 接到上级关于开展信用社员工经商办企业排查通知后,**信用社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详细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 信用社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办法,挑选业务熟练,政治素质过硬的同志开展自查。主要对在信用社有贷款的职工的进行了排查,通过实地查看和明察暗访的形式,使风险充分暴露,确保不留死角。

  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我社加强贷款管理工作,对贷款流向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及严格监管,对今后新增职工贷款进行严格管理,一经发现有职工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立即收回贷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通过此次自查,**信用社没有发现有员工经商办企业的现象,无职工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与收入严重不符的;无职工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经常找人借钱情况的现象;无其他日常生活方面不良表现行为的;无利用职权从事第二职业或是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他人做生意的。

  **信用社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今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确保

 信贷资金的流向可控和安全。

  **信用社

  20**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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