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8篇)

时间:2022-12-15 09:2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8篇)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移民开发局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XX县移民开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8篇),供大家参考。

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8篇)

篇一: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移民开发局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XX县移民开发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省市移民开发局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令471号、国发〔XX〕17号以及国家14部委297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以解决移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增加移民收入为目标,加快移民群众致富步伐,切实提高移民生活质量,维护和促进了全县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现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情:XX县位于云南省东北部、曲靖市中部,素有珠江源头第一县、“入滇锁钥”、“入滇第一州”之美誉。国土面积2801平方公里,辖3镇5乡,总人口43万人。境内居住着汉、彝、回、苗等19个民族。XX历史悠久、文化灿烂、资源丰富、区位明显,境内矿产、水能、旅游、人力资源丰富,是云南省重要的粮烟、能源、化工、冶金、生物资源开发基地。

  “十一五”期间,全县上下积极应对金融危机、严重霜冻、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县域经济实力明

  显增强。XX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96.4亿元,比XX年增61.2亿元,年均增15.2%;财政总收入10.44亿元,比XX年增5.4亿元,年均增15.8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43亿元,比XX年增3.09亿元,年均增18.3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03元,比XX年增6845元,年均增12.6%;农民人均纯收入4813元,比XX年增2153元,年均增12.6%。XX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375元,XX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582元;到XX年末,预计全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可达6800元,移民人口人均纯收入接近或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县移民局情况:XX县移民开发局是县政府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直属工作部门,XX年10月23日批准成立,为县政府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规划科、安置扶持科3个科,核定事业编制8名,领导职数2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于XX年11月30日组建完成,12月3日正式展开工作。截止目前,县移民开发局共有在职在编工作人员6人,缺2人,8个乡尚未成立移民开发站。

  二、以民为本,认真落实移民后扶政策

  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XX县境内建成花山、西河、白浪、偏桥、新屯、石坝、洞上7座中型水库,21座小型水库,107座小型水库。其中:花山、西河、白浪3座水库隶属于

  曲靖市水务局,由市水务局直管;偏桥、新屯2座水库建在XX境内却属宣威市管理和使用;石坝、洞上2座水库建在XX境内却由富源县管理和使用。全县最终核定登记大中型水库移民4498户共11090人,分布于全县8个乡、97个村委会、463个村民小组,共涉及大中型水库23座,其中:市内水库17座、市外水库3座、省外水库2座、三峡移民2人。其中:西平镇1482人,XX镇4314人,白水镇1114人,播乐乡311人,炎方乡3386人,德泽乡6人,菱角乡291人,大坡乡186人。

  移民人口管理及核减工作。全县最终核定大中型水库移民11090人,建立移民人口后扶档案11090份,均录入XX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信息管理系统,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认真做好移民人口核减工作,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减工作每季度1次,由乡牵头组织乡镇、村组干部进村入户逐一核减,每季度初上报前一季度移民人口核减情况,由县移民开发局汇总整理全县核减情况,经审查核实后上报市移民开发局。截至目前,全县共核减移民后期扶持人口254人,核减人口当月停发后扶资金,同时上报市移民开发局备案。

  移民人口直扶兑现工作。核定登记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群众,每人每年补助600元,补助20年。全县核定登记的后期扶持对象11090人,已按每季度每人15元的标准,采用一人一折的方法进行了资金直扶兑现,至今,全县已兑现XX年7月至XX年3月直扶资金共3125.875万元。XX年4月以后的移民直扶资金待市级拨付后,我们将及时、准确、全额直扶兑现到移民手中。通过直补扶持,移民每年人均增加现金收入600元,相对贫困的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占农民纯收入的20%,移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资格确认、动态管理、按季发放、群众与社会监督”的运行管理机制。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做到资金到账5个工作日内,及时足额兑现到移民手中。同时积极探索扶持模式,不断提高移民收入,坚持“一把尺子量、两种方式扶、三方面兼顾、四两拨千斤”:“一把尺子量”就是移民直扶实行一个标准,不错一个不漏一个,确保资金直补顺利发放;“两种方式扶”就是现金直补和项目扶持两种方式,加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三方面兼顾”就是考虑到移民利益的同时,兼顾库区、安置区非移民的利益,保障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四两拨千斤”就是用有限的移民专项资金,去整合社会的各方面资金,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资金投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发展。

  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XX年4月,组织开展第一期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移民收入,以提高移民致富技能,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第一期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劳动力转移培训25名学员,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机械工程、机械加工与数控、焊接技术和计算机应用等四个专业。经过一个月的培训,25名学员全部合格,统一转移就业7人自主就业18人。

  XX年9月,市移民开发局联合云南工业技师学院组织开展一期为期三年全日制职业教育培训,我县组织了13名学员参加培训。培训毕业后,就业于云南新威电子有限公司,月收入1700元以上。通过培训,拓宽了移民群众就业渠道,提高了移民生活水平。

  移民信访维稳工作。面对群众来信、来访,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反复做解释政策、劝解说服工作;二是反复做调查工作;三是反复做汇报工作。在全局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及各乡的配合下,移民群众来信、来访大大减少了,成效比较明显,XX年度共接待来访群众109人次,XX年至今共接待来访群众17人次,信访件2件,所反映的问题都得到圆满解决。信访工作做到了“二个下降、三个提高、四个无”的目标。即:“二个下降”:移民集体上访人次明显下降,来信来访人次明显下降;“三个提高”:移民来信来访处理效果和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库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移民收入稳步提高;“四个无”:无越级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无移民聚众围堵国家机关、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无故意阻挠水电站工程施工,无人为重大事故案件。

  三、突出重点,全面实施后期扶持项目

  严格执行《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在认真开展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经济发展规划的修编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扶持资金政策倾斜,改善库区和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决算审计和验收制。

  项目立项审批。项目立项根据《XX县XX—XX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县移民开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对移民群众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筛选出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编制好实施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报市移民开发局审批,并报县发展和改革局申请下达项目基建投资计划。项目实施前,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施工设计、编制工程拦标价、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招标文件、工程拦标价、施工合同在签订之前送请县审计局进行前置审计,经审计局审计合格后方可签订。后期扶持项目中50万元以上的项目

  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下的委托招标公司进行邀请招标,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报移民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项目实施管理。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实行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实施前,与承建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的实施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项目效益和违约责任等,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加强日常质量监管,项目实施中县移民开发局委托具备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专业的工程监理,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果,项目监理费用在项目总投资中列支。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经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现场监理的乡村组干部验收,报县移民局审定确认后,方可隐蔽,并做好记录。

  项目资金管理。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承建单位在建设中或工程竣工后,凭项目工程建设支出的有效凭据报账。县移民开发局根据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将资金拨付给承建方。项目竣工验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施工单位做出结算报审计局审计,经审计局审计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剩余工程款。后扶项目工程质量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每个项目预留该项目投资额5%的资金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从项目竣工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所需费用从质

  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原施工单位支付。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由项目施工单位提出拨付质保金申请,经县移民开发局审核并对项目实施后一年来质量进行复核,无质量问题后退回质量保证金。后扶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存款利息纳入后扶资金统一管理。

  项目验收管理。后期扶持项目建设竣工后,组织移民部门、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财政、审计、发改、纪委、相关专家、项目所在乡、村、组领带及群众代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依据行业规范逐条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时提交不合格理由和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待施工单位整改后,另行组织验收。在组织验收时,单个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县移民开发局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自检自查验收后,报请市移民开发局组织复验;单个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项目移交使用管理。后期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移民乡村组管理使用,并签订《移交协议》。对今后项目管理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树立三分建、七分管的意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是项目发挥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档案管理。后期扶持项目竣工验收后,认真做好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收集整理好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合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设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入施工场地的合格证或实验报告,设计、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书、项目维修保修书,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及时立卷归档。每年12月底,把当年的各类档案进行归类整理,做好局会计、科级、人事、移民、文书等档案,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档案保存、查阅、保密等工作。档案查阅,严格按档案查阅管理制度执行,为查阅人提供优质服务,并做好登记。

  截止目前,全县“十一五”期间实施后期扶持项目24个,累计投入资金1048万元,其中:库区基金670万元,后扶结余资金288万元,冰冻灾害资金25万元,抗旱资金25万元,应急资金10万元,工作经费30万元。项目涉及村庄道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方面。其中:XX年实施的冰冻灾害项目、XX年实施的腻诺村庄道路硬化工程、XX年实施的荣兴村庄道路硬化工程共投入资金175万元,已移交移民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良好,社会效益突出;XX年上半年实施XX第二批库区基金项目12个,共投入资金320万元,工程建设现已完工,县移民开发局于7月20—22日牵头组织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第四纪工委、设计院、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所在乡、村委会领导及群众对工

  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为合格工程。现正完善后期工作,准备移交移民村管理使用。XX年申报的炎方乡母官村庄道路硬化工程正在实施,设计建设长2279.83米、宽4米混泥土道路,投入资金90万元,受益人口2146人,受益移民人口120人,预计10月底竣工;XX第四批库区基金项目共6个,共投入资金350万元,现正进入招投标程序。

  四、科学规划,努力做好项目编制工作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XX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大多地处贫困地区,由于基础设施薄弱、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饮水难、用电难、出行难、看病难、读书难”五难问题突出,在实施后扶政策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矛盾,“十二五”规划是解决好这些矛盾的有效措施。因此,在编制“十二五”规划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移民自愿,合理确定扶持方式;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集中资金,突出重点;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顾,维护稳定。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十二五”后期扶持方式经召开移民村群众会议、走访移民和移民村群众等方式,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广泛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确定后扶方式延续“十一五”期间的扶持方式,移民人口采用一人一折现金直补的方式。后扶结余资金用于信用社发放贴息贷款扶持移民村组群众发展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行业。加大移民培训力度,增强移民养殖、种植、生产、务工技能

  培训,达到能致富、奔小康的目标。到XX年末,预计全县移民人口人均经济总收入可达25783元,人均纯收入可达6800元,移民人口人均纯收入接近或略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令471号、国务院〔XX〕17号、国家14部委2978号文件精神,继续把解决水库移民温饱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作为后期扶持工作的主要任务,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发展移民经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在“十二五”规划编制中牢固树立“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支撑规划”的理念,坚持科学规划,注重民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维护稳定的原则。结合全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际情况,“十二五”规划项目222个,共计投资8318万元,其中移民专项资金5800万元,其它专项资金2472万元,当地自筹46万元。项目类别有:移民新村建设4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849万元;农田水利配套项目19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1212万元,当地自筹1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8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3341万元,其它专项资金1344万元,当地自筹33万元;社会事业项目93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48万元,教育、卫生等部门投入专项资金1186万元;移民劳务及科技培训项目15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210万元;生产开发项目3个,共计投入移民专项资金140万元。项目覆盖全县7个乡68个村委会,累计受益430568人次,受益移民移民人口43846人次。

  五、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搬迁安置工作

  严格按照《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移民工作十原则”,以移民为本,把维护、发展和实现移民利益放在首位,全力抓好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移民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实现共享改革成果的目标。

  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涉及XX县3个乡、8个村委会、18个村民小组,需要搬迁安置移民人口112户452人。移民安置房屋建设按统一风貌、统一时间、统一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确定为农户自建方式,由村民小组组织农户委托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建盖移民安置房。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移民安置点建设本着就近靠后安置的原则,选择了梅角塘、椿树坪、椿树坪3个安置点,移民安置房建设已竣工,移民群众于XX年底已搬入移民安置房居住。

  宣威红石岩水库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宣威红石岩水库涉及XX县炎方乡卡居村委会和播乐乡奴革村委会的37户、175名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现已完成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占地

  的实物指标调查,由县、乡、村组抽调人员完成了37户移民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的实物指标调查和复核工作,移民搬迁安置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六、XX县移民开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XX县移民开发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县委、县政府、省、市移民开发局的正确领导、指导、关心和支持下,县移民开发局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实际工作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1、县、乡移民开发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移民机构成立时间较短,从体制到制度都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县移民开发局由于参公管理及事业管理性质没有得到省的批准,人员不稳定,人少事多,且没有匹配的职称考评机制,长期下去会给职工思想带来不稳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阻碍移民开发工作的有效推进。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具体业务工作在乡,而乡又没有相应的机构和工作人员,造成在全面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推进中有一定困难和被动的局面。3、县移民开发局无办公地点,缺公务用车,正常前期工作经费严重不足,难于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和争取大项目工作。4、移民致富就业技能不强,有待加强移民培训力度。5、后扶形式单一,需加大对贫困移民养殖业、种植业、小额贴息信贷等工作的开展力度。

  针对以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XX县移民开发局在县委、县政府、省、市移民开发局的正确领导、指导下,结合工作实际,按“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开展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扶政策的落实。基本工作思路是“11356”,即:

  明确一个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移民村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明确好移民工作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移民后扶和安置政策,达到“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奔小康”的总体目标。

  突出三个重点,做好五项工作,强化六项措施。一是突出建立健全县、乡移民机构,理顺体制。县、乡移民机构存在人少事多、机构不定性、上有头下无脚等问题,建议县移民局参照省、市移民局定性为参公管理,并在乡设立移民站,配备相应的人员编制,解决上有头下无脚、人少事多等问题。二是突出对县移民开发局无办公地点的部门加强建设。建议把改善县移民开发局办公条件建设列入省、市、县财政预算,分批建设;加大对办公必须用品的投入。三是突出对边远贫困移民县、乡、村扶持政策的倾斜。建议加大边远贫困移民县、乡、村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移民增收。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做好移民后扶直补资金管理,确保直补资金及时兑现到移民手中;

  二是做好后扶项目工程建设,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做好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拓宽移民就业渠道,增加移民收入;四是做好移民人口核减工作,实行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五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信访渠道畅通,维护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强化六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建设一支能力强、业务熟、素质高的移民干部队伍,为落实好移民后扶政策做好保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转变移民干部工作作风;三是加强资金管理,确保移民后扶资金运行安全、高效;四是加强协调,加大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移民增收;五是加强宣传,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利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安置和移民后期扶持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让移民政策深入人心;六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推进移民开发工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篇二: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工作,加大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以下简称后期扶持基金),是国家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后期扶持的移民人数,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按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2006年7月I日以后搬迁的,按原迁人口核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符合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I日起再连续扶持二十

  年;对2006年7月I日后搬迁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连续扶持二十年。

  第三条

  后拥扶持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

  第四条

  后期扶持基金按以下原则进行筹集:

  (一)全国统筹,分省(区、市)计征;

  (二)企业、社会、中共与地方合理负担;

  (三)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四)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

  第五条

  后期扶持基金的筹集渠道:

  (一)对省级电网企业在本省(区、市)区域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加价征收。

  (二)财政预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包括用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安排的资金和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资金。

  (三)经营性大中型水库应承担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

  后期扶持基金从2006年6月30日起开始征收,以6月30日抄见电量计征。

  第七条

  后期扶持基金由各省级电网企业在向电力用户收取电费时一并代征,按月上缴中央国库。中央财政接电网企业代征额的2‰付给其代征手续费。代征手续费在该项其金的预算支出安排,由中央财政分别支付给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支付方式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代征电网企业不得在代征收入申直接提留代征手续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后期扶持基金的具体征收标准见附件。

  第八条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负责对当地电网企业代征的后期扶持基金进行征缴,并实行直接缴库方式。省级电网企业应于每

  月10日前向驻当地专员办申报上月实际销售电量和应缴纳的后期扶持基金,专员办应于每月12日前完成对申报的审核,并向申报企业开具征缴后期扶持基金《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省级电网企业应在每月15日前,按照专员办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所规定的缴款额,足额上

  缴资金。

  驻各地专员办应根据省级电网企业全年实际销售电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当地省级电网企业全年应缴后期扶持基金的清算和征缴。

  第九条

  电网企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代征的后期扶持基金,不得延期缴纳。如发生延期缴纳,专员办应责令其尽快足额缴纳基金,并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2‰。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

  电网企业代中央财政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不计征企业所得税。

  第十一条

  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减免后期扶持基金。

  第十二条

  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接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后期扶持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扶持标准,核定应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第十三条

  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后期扶持基金由地方政府包干使用。地方政府必须接照经国务院批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经批准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使用基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扶持方式,保证将基金专项用于改善移民生产和生活。

  第十四条

  对省级电网企业在本省(区、市)区域内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后的全部销售电量加价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纳入中央财政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金预算收入科目第84类第8411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收入,作为中央固定收入科目,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支出列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第84类第8411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作为中央与地方共用支出科目,反映中央和地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以及向电网企业支付的代征手续费。

  第十五条

  中央财政根据后期扶持基金征收入库情况,按季度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移民管理机构,依照分配给本地区的后期扶持基金和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年度后期扶持基金收支预算,年终编制决算,并将预决算报财政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后期扶持基金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八条

  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切实加强对移氏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设立专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门财务会计人员。地方移民管理机构应建立移民个人或家庭档案,以及对移民发放资金的账册和账户,确保后期扶持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十九条

  使用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在每年一季度截止前,将上年度基金使用情况书面报送财政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审计和移民管理机构应按职责分工,加强对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拨付、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根据需要对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以确保基金及时足额征缴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擅自改变后期扶持基金征收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以及截留、挤占、挪用后期扶持基金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财政违法

  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细则,并报财政部、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原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处理,由财政部另行研究。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库区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2003]57号)和依据《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电力工业部

  水利部关于设立水电站和水库库区后期扶持基金的通知》(计建设[1996]526号)及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

  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06]1号)所设立的各项库区后期扶持基金,以及各省(区、市)自行批准向发电和电网企

  业征收的各种涉及水库移民的基金、资金一律停止征收。

  附:

  各省(区、市)从销售电价加价中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标准(单位:厘/千瓦时)

  各省(区、市)从销售电价加价中征收的后期扶持基金标准(单位:厘/千瓦时)

  省(区、市)

  北京

  天津

  上海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基金征收标准

  8.38.38.33.53.23.18.35.53.98.3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8.38.38.38.38.38.38.38.38.38.38.38.38.36.35.08.33.51.92.12.8

篇三: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促进全省水利水电工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1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移民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下简称“后期扶持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基金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

  第三条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一)省财政厅负责审核后期扶持资金预算,审核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省水利厅下达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做好预算执行监督,指导、督促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指导各地加强资金管理等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资1金投向及分配建议,会同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具体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后期扶持资金的预算分解下达、资金审核拨付、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后期扶持项目规划的编制、项目库建立、项目筛选、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提出资金和项目具体安排方案,做好绩效管理具体工作。移民管理职能未划入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县(市、区)由县移民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后期扶持资金支出范围包括:

  (一)移民补助;

  (二)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包括水利等基础设施、生态和环境保护、生产开发、移民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等;

  (三)解决水库移民突出问题补助支出,包括水库移民脱贫攻坚2补助支出、避险解困补助支出等;

  (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经费支出;

  (五)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支出。

  资金不得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

  第五条后期扶持资金按以下类别分配下达:

  (一)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直补资金,以经核定的各县(市、区)移民人数为依据,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下达至各县(市、区)。

  (二)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项目资金和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70%采取因素法分配、30%由省级统筹安排。

  采取因素法分配的资金,移民人数因素权重占55%,绩效评价因素权重占45%,资金下达至各县(市、区)。移民人数因素以经核定的各县(市、区)移民人数为依据;绩效评价因素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

  省级统筹安排资金,由省水利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出全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并会同省财政厅研究确定保障重点工作的资金分配方案,资金下达至有关县(市、区)。

  (三)省级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以经核定的小型水库库容总量为因素分配,资金下达至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应根据资金使用范围,结合当地实际,将资金分解下达至有关县(市、区)。

  第六条省级可在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项目资金中按合计不超过0.5%提取监测评估费用;县级可在所在县(市、区)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项目资金中按不超过1%提取监测评估费用。监测评估费主要用于水库移民生产状况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结果评估等支出。

  第七条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下达的资金预算,组织辖区内有关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并按要求汇总上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第八条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预算文件后,按规定时限及时分解下达资金,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督促项目责任主体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

  各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后期扶持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按照《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省级以上水利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项目资金的依据。

  第十条

  后期扶持资金取消县级报账制核算方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结转结余资金应从严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应当将后期扶持资金分配结果依法在预算下达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十二条各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后期扶持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后期扶持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分配、管理、使用后期扶持资金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十三条

  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违反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篇四: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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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汇报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汇报

  篇一:关于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6—7月份的主要工作安排,6月中旬至7月中旬,由农资环工委、县农办、移民办、扶贫办、农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和联系农资环工委的常委会委员组成的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调研组在宣长友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县移民办、腊口镇、温溪镇、船寮镇等部门,以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移民户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就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围绕“迁得出、安得下、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移民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方法,全面推进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移民和谐融入进程,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一)政策措施深入到位。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发[XX]17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意见》精神,及时成立了青田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

  公室。先后出台了《青田县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等13个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在政策上确保了省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内移民安置地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对每个移民安置村、居委提供办公经费补助,切实加强了移民基层组织的建设。制定落实了“联幢联户、联人联心”、“一户一策一干部”、移民利益诉求“联审联议”、部门联系安置点建设和发展等制度,有效地促进了移民的和谐融入。

  (二)后扶资金使用规范。依据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先后制定了《后期扶持直接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办法》等系列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配套政策,进一步规范了对后扶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了资金的高效有序运转。目前按实际核定直补到人的资金2165余万元已全部按时发放到位,项目扶持资金633余万元也按省、市批复的计划实施使用。

  (三)扶持方式多策并举。县政府高度重视移民后期的扶持工作,采取多种扶持方式,促进移民就业和增收。主要方式有:积极开展移民劳动力技能、农业实用技能的免费培训工作,将其作为促进移民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来抓;通过移民

  就业招聘周向移民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帮助移民实现就业;积极鼓励移民发展来料加工业,发展来料加工经纪人48人,带动来料加工移民2200人,收入近1000万元;积极引导农民发挥区位优势,发展房东经济、农家乐以及种养殖业,增加移民财产性收入;积极开展低保救济工作,帮助解决特困移民的生产生活难题。

  (四)移民生活明显改善。移民新建房屋在质量上较搬迁前更宽敞、明亮、清洁。90%的移民由平房和土木结构房改变建成了砖混结构的楼房,人均住房面积由搬迁前的33平方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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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增加到89.5平方米。移民房屋绝大多数都建在沿江公路或村社街道沿线,生产、生活较为方便,区位优势明显。移民户的水、电、路基本实现了三通。全县有移民安置点的乡镇都建有小学和中学,移民子女就学较为方便,教学条件和教学水平较以前大大提高。各移民安置点离乡镇卫生院都比较近,移民们均参加了合作医疗,医疗条件和医务水平较搬迁前有所改善和提高,移民就医较为方便。由于各项扶持措施的落实,XX年移民年人均收入达到4133元,绝大部分移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县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有条不紊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但受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有限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目前仍然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移民增收比较困难。一是移民就业观念比较落后,缺乏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等、靠、要”等依赖心理十分明显,“高不成低不就”现象严重,真正想自己去发展、去创业的人不多。二是大部分移民素质较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就业信息闭塞,自身就业能力较弱。三是移民创业启动资金普遍紧缺,金融机构对移民的信用贷款持普遍谨慎态度,部分移民有发展思路而没发展资金。四是移民收入渠道、途径单一,特别是部分年老体弱、无技能的移民,由于耕地面积的减少或丧失,以前完全靠农业收入来维持生活的局面被打破后,难以做出增收文章。

  (二)安置遗留问题较多。一是举债现象普遍。移民复建房屋面积虽然比以前有所增大,质量大大提高,居住环境明显改善,但举债扩建房屋现象普遍,经济负担沉重。二是工程款拖欠问题不能忽视。已建房的移民户中还有5%的移民未结算工程款,已结算移民中还有8%的移民未实现工程款,而对有关移民房工程款的诉讼案件,县法院基本不予受理,致使施工队无法正常及时拿到工程款,从而导致包工头与移民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三是移民安置房“两证”至今未办理,移民无法取得抵押贷款,发展资金筹措困难。四是一些后期帮扶政策的有效期将至,给移民的长远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如《青田县滩坑水电站县内安置移民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移民享受的时间期限除特殊规定外均为三年,《青田县鼓励滩坑水电站移民发展农业生产若干意见》的试行期为两年。

  (三)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设施不配套,造成生产力水平低,直接导致农业收入减少,严重制约了农业收入的增长速度。如腊口振兴移民区的生产用地主要位于瓯江边,地势低下,一到雨天就成水淹地而影响耕种;船寮舒庄移民点由于船寮港流域河道下降,原有灌溉水渠无法正常取水,农田灌溉用水极为紧张。二是部分移民区(如温溪山根移民区)地下管网口径偏小、堵塞,无法正常疏导雨水,导致大雨天山水溢渠直接淹到居民家中,影响移民正常生活。三是缺少必要的公共休闲娱乐场所,有的移民村(居)虽有健身器械而没有地方摆放现象比较突出。

  篇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五年工作总结

  毕节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五年工作情况报告

  省移民局:

  根据?贵州省移民局关于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空审计通知?要求,地区精心安排和2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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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署,积极做好迎接水利部移民局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审计相关工作,库区各县(市)认真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清理工作,地区对部分库区县(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XX年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毕节地区境内(含界河)涉及的国家大中型水电站有洪家渡、引子渡、索风营、乌江渡、东风、普定、小岩头七座;水利有倒天河、附廓、杨湾桥、沙坝河、小洋溪五座水库,涉及毕节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县,XX年12月31日止,经省核定的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为77379,其中:毕节市1554人(倒天河水库1554人);大方县8770人(洪家渡电站8770人);黔西县30945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8811人、索风营1391人、乌江渡2100人、东风5178人、外省水库8人、附廓水库1188人、沙坝河2269人);金沙县11502人(其中乌江渡电站10699人、洪家渡75人、外省水库26人、小洋溪702);织金县18711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1368人、引子渡1537人、梭筛207人、东风5588人、外省水库11人);纳雍县4712人(其中洪家渡电站4705人、外省水库7人);威宁县1185人(杨湾桥水库1147、小岩头电站38人)。

  二、政策实施情况

  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为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地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开展后期扶持工作。高度重视移民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地区财政局、移民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库区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五县开展大中型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

  (一)后期扶持对象及扶持方式的核定情况

  根据省移民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黔移办发[XX]4号)和省移民办?关于转发?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本文来自:

  小草范文

  网: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汇报)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移办发[XX]4号)的有关安排,地、县移民部门依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调查、核定、登记工作,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律登记到人,难以核实到人的核定到村、组,并逐级建立移民档案和台账,做到户建卡、村建表、乡建册、县建档,为顺利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中,严格执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办法?,按照?办法?中明确的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相关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的意见,采

  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在此基础上,编报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同时,按照省的安排,还对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和后期扶持方式确定进行了“回头看”,一是对已调查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名单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后期扶持人口认定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对情况不实需要复查的进行复查,对不该认定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坚决扣减,3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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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认定的进行核实认定,确保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切实解决连带影响人口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广大群众对政策实施的理解和支持。为将各种资源和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行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毕署发?XX?35号),要求地直相关单位和库区县要将涉农、交通、电力等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切实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农转非安置的移民全部纳入了低保,切实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四是对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进行了复查,看有关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充分征求了移民及移民村群众的意见。同时,还按照行署转发的省移民办?关于对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的批复?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为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实现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资金拨付情况。县财省管以前,我区共收到省下拨XX年下半年至XX年第三季度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14813.15万元,地区全部拨付到县,其中:毕节市303.03万元,大方县1710.15万元,黔西县5829.82万元,织金县3648.645万元,金沙县2179万元,纳雍县918.84万元、威宁县223.665万元。XX年第四季度起,由省财政厅直接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拨付涉及库区县,截止目前为止,我区XX年第四季度至XX年第四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805.135万元,其中:毕节市116.55万元、大方县657.75万元、黔西县2320.875万元、织金县县1403.325万元、金沙县862.65万元、纳雍县353.4万元、威宁县90.585万元。

  2、直补资金实现及结存情况。一是毕节市实现直补资金204.9万元,目前账户结存资金30万元。二是大方县2229.43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38.47万元。三是黔西县7664.835万元,直补资金结余485.86万元,结余原因为沙坝河水库移民直补资金409.27万元尚未实现,库区动态人口管理结余76.59万元;四是金沙县共给8160名直补到人移民人口发放直补资金2120.445万元,停发因死亡、公招公聘、跨省迁出人口重报等399人82.755万元。五是织金县资金实现直补资金4604.535万元,结存资金52.965万元。六是纳雍县实现直补资金1223.09万元,实际余额为9.295万元。七是威宁县实现直补资金45.07万元,结存资金266.66万元,原因为威宁县杨湾桥水库后期扶持人口一直无法核定。

  3、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在后期扶持项目实施中,按照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扶持移民能够直接受益、投资小、见效快的“五小”产业(小种植业、小养殖业、小加工业、小商业、小运输业)项目和生产开发项目,并严格按计划进行。由县移民局在实地调

  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切实编制项目扶持年度计划,报经地区移民局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移民部门与涉及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移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跟踪督查指导。在XX年下半年至XX年第四季度项目扶持资金1484.01万元(金沙县902.34万元、织金县394.47万元、威宁县2.52万元、毕节市184.68),金沙县后期扶持项目102个、投资902.34万元已全部完工,部分项目未验收;织金县计划38个项目,已完成项目33个,其余正在实施中;毕节市完成投资87万元,结存资金97.68万元;威宁县由于项目资金量4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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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划集中使用,暂存2.52万元。

  3、后期扶持资金结存资金处理情况。按照省移民局的要求和安排,库区涉及县已将死亡、服刑等人口指标相应资金转入项目扶持,按程序履行项目批复手续后组织实施。

  (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结余资金拨付情况。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XX]37号)和我区上报的雪凝灾害情况,XX年省以黔财企(XX)84号拨付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应急补助124万元,其中: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水利移民54万元。地区以毕地财总(XX)1336企44号全部下拨到县,在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中,拨付大方县8万元、黔西县15万元、金沙县19万元、织金县20万元、纳雍县8万元;在水利移民补助资金54万元中,拨付毕节市14万元,黔西县40万元。

  XX年省以黔财企(XX)41号下拨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381万元,地区财政局、移民局以毕地财总(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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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山西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山西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好扶持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山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复函》(发改农经[2008]2169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8]37号)、《山西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财综[2008]3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来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采取项目扶持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等。

  第三条

  扶持方向:

  (一)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及水利设施配套项目。

  (二)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安全、沼气、交通、供

  电、通信广播等基础建设项目。

  (三)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设施建设项目。

  (四)

  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

  (五)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及职业介绍项目。

  (六)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有市场前景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旅游业、加工业、服务业等生产开发项目。

  (七)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项目。

  (八)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临时性、突发性等事件的应急处置补助支出。

  (九)纳入《各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使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项目和纳入《市、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发展规划》的项目。

  (十)小型水库受影响村的后期扶持项目。

  (十一)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测评估费用。

  (十二)用于移民工作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

  后期扶持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整合资金、统筹兼顾,集中财力办实事;民生优先、公益优生、效益优先,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

  活水平;部门协调、各司其职,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

  水库移民扶持项目实行“政府领导、归口管理、部门协调、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社会监督”的管理体制,各级移民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六条

  后期扶持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管理。根据年度计划控制规模,按照项目规划和扶持方向要求,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

  第七条

  各市上报的年度项目建议计划,由省移民办公室统一编制汇总,报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审核同意后,由省财政厅下达资金。

  第八条

  凡使用国家财政(包括中央和省级)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需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或设计报告)提前逐级上报,经省移民办公室同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专家审查同意,由省移民办公室批复后,方可纳入年度计划。

  第九条

  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阶段发生的勘测设计费、项目管理费、监理费等费用,按照相关行业规程规定列入项目概算。

  第十条

  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按照当年的项目资金额度的8%列入支出预算,用于规划编制、干部培训、移民工作检查、宣传等费用。

  第十一条

  预留10%的库区基金和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作为全省统筹资金,重点用于应急项目以及重大项目设计变更所需资金。

  第十二条

  使用扶持移民个人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扶持的(包括两者结合用于项目的部分),不能跨村使用。应在充分征求移民及安置区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定项目,由同级移民管理机构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执行,报省、市财政、移民部门备案。

  第三章

  项目计划下达

  第十三条

  对省级下达的项目计划,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或调整的,应按原程序逐级报批。

  第十四条

  对擅自变更项目计划的市、县,按以下规定处理:(一)市级。以省当年投资总额为基数,扣除变更资金额的三倍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额的上限。

  (二)县级。以省当年投资总额为基数,扣除变更资金额的五倍后作为下年度专项资金预算额的上限。

  (三)随意变更项目计划的资金额度超过下达项目计划数额的30%的,必须限期予以纠正。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纠正的,暂停市或县下年度项目计划的安排。

  对擅自变更项目计划的市、县,由省移民办牵头组织进行调查。对资金去向不明或挪作它用的,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实行计划备案制度。市、县移民管理部门转发的计划文件,要分别抄报上的一级财政和移民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各市、县移民管理部门要与同级财政部门加强联系,保证项目计划按照批复及时实施。

  第四章

  预决算管理与财务管理。第十七条

  项目扶持资金衽预决算管理。由省移民办公室编制全省下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收入计划。每年3月底前,编制上年度项目资金使用决算,报省财政厅审批。省财政厅在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结余资金和库区基金使用决算的批复结果上报财政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备案,同时会同省移民办公室,根据各市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向财政部申请本年度结余资金和库区基金预算,并抄报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

  第十八条

  用于项目扶持的资金由移民管理部门实行专账管理,不得与地方配套资金、单位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混淆。使用扶持移民个人每年600元搞项目扶持的(包括无法核实到人的和两者结合用于项目的部分)资金应转入项目资金专账管理。

  第十九条

  移民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管理。报账制管理的原则是”根据年度施工计划报账预拨资金;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报账拨付资金;小型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报账拨付资金。当年未完工项目的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凡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项目,开工建设后,可拨付一定比例的预付资金,其余资金根据工程进度予以拨付。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资金项目,可预付40%启动资金,其余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10万元以下午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项目责任主体是报账制的申请单位,项目报账的依据是:省、市、县下达的年度项目计划(或批复的变更计划)及批复的施工计划(或技术设计);项目责任主体经过招投标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省、市、县对工程项目验收的结果。

  第二十条

  建立地方配套资金制度。凡需地方配套资金的项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年度计划中安排项目主体单位或个人自筹资金、以物折资和投工投劳的,可以作为配套资金。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移民管理部门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做到公开透明,严防暗箱操作。要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尽量减少项目资金拨付的层次和中间环节,保证财政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项目实施单位,不得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第二十二条

  各级财政和移民管理部门要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岗位责任,督促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第二十三条

  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移民办公室对全省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稽查和指导。

  市级移民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扶持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县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

  县级移民管理部门是乡(镇)、村项目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督促落实工程建成后的经营和管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实行责任主体制、招标投标制和监理制,项目责任主体(或为主)负责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的管护工作。

  第二十五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级移民管理机构要及时与项目主体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确保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六章

  项目验收与成果管理。第二十六条

  项目验收实行分级负责制,由移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参加。国家补助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由省级负责。国家补助资金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级负责。国家补助

  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县级负责。

  第二十七条

  市级负责组织验收的项目,由省财政、省移民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县级负责组织验收的项目,市级移民管理部门派员参加。

  第二十八条

  建立项目成果库。省、市、县各级已验收的项目的申报文件、运行报告及验收结果,均应纳入项目成果库,度适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档案由移民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九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省移民办公室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效果进行监测评估。上年度监测评估报告应于次年2月底前上报省移民办公室和省财政厅。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各级财政、移民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

  项目实施管理单位要积极接受和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移民监督、社会监督和论监督。

  第三十二条

  对项目实施管理中滥用职权、违规操作、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山西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

  法》给予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市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移民办公室备案。

篇六: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汇报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汇报各位领导: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一、水库基本情况水库位于崆峒区以西12km的崆峒山下,坝址位于泾河前峡出口聚仙桥上游约1km处,泾河为其主要蓄水源。水库于1971年10月动工兴建,1980年完工并投入使用,总投资2376万元。水库主要由拦河坝、输水洞、泄洪洞、溢洪道、水电站和泾河灌区引水渠等部分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死水位,汛限水位,总容量2970万m3,兴利库容2230万m3,死库容600万m3。水库运行管理由崆峒水库管理处按照水库运行规范严格操作。水库设计灌溉面积17万亩,实际灌溉面积万亩,灌区内辖崆峒、柳湖、四十里铺、白水、花所、白庙等6个乡镇、69个村、337个合作社。二、后期扶持工作情况我区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改委、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基层,认真调研,扎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认真贯彻文件精神,大力宣传扶持政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工作环节多、运作难度大、涉及农户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为深刻领会国家政策精神实质,促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和《甘肃

  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抽调区发改、水利等部门和崆峒镇的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在移民村成立由驻点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参加的工作小组,在区镇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通过广播、会议、标语、宣传材料、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在工作组、镇村干部和移民群众中扎实开展政策培训,培训骨干132人次,为广大移民宣传讲解了党的惠民助农政策。区镇两级共发放宣传材料多份,张贴宣传标语60多份,出动宣传车14辆。通过学习宣传和培训,各级干部和广大移民群众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为顺利开展移民扶持政策落实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为切实加强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区上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财政、城建、土地、水务、水保、交通、民政、扶贫、林业、教育、科技、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崆峒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规划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协调和有关政策的指导。制定完善了土地、用电、通水、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人才培训、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组织保证。3、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认真核实移民人口。按照《甘肃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办法》和尊重历史、尊重事实、自下而上、逐级摸底上报的工作方针,对崆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进

  行了认真核定。经查实有关档案资料,向老

  党员、村社干部和库区群众走访了解,确定了原始搬迁人口。修建水库时,因住宅或土地淹没,先后搬迁崆峒镇韩家沟村6个社共155户、806人,其中住宅淹没搬迁116户、636人,土地淹没受到影响搬迁39户、170人。在1975、1976两年,集中对上述群众进行了搬迁安置,分别安置在崆峒镇西沟、官庄、韩家沟、蒋家沟4村。在查阅有关资料、走访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区镇两级抽调人员,分别深入4个安置区逐户了解原始搬迁人口从1970年至6月30日人口变化情况,并由户主签字盖章,确定了安置区现状人口。经核实,原迁人口已由155户、806人增加为306户、1352人,其中住宅淹没的241户、1001人,土地淹没受到影响的65户、351人。今年7月5日,省水管局最后核定我区崆峒水库库区移民人口为241户、1001人。另外,经核实,我区有外迁水库移民3户15人,为1958年修建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三里店水库时,于1964年进行后靠搬迁迁入我区白庙乡白庙村,已按要求上报省发改委核查。4、充分尊重移民意愿,民主确定扶持方式。根据《甘肃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崆峒区区情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差、产业结构不优、群众致富门路不广、经济发展落后的现状,通过召开村社会议、走访群众等形式,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决定采取项目扶持的方式对移民群众进行扶

  持。项目规划充分尊重移民意愿,确保了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遵循了以下几项原则:一是优先解决移民村基础设施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二是解决突出问题和长远发展相结合;三是移民村群众直接受益;四是资金使用与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的监督。5、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合理确定扶持项目。在核定移民人口、确定扶持方式的基础上,以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安置区长远发展、提高移民收入和生活质量为重点,编制了《崆峒区崆峒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崆峒区崆峒水库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已上报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审查。后期扶持规划中,计划在4个安置点实施16个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基本农田建设投资22万元,安全饮水投资万元,道路建设投资54万元,学校建设投资万元,卫生所建设投资万元,产业开发投资万元,科技培训和推广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库区移民资金万元,自筹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中,计划在4个安置点实施12个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水利设施配套项目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万元,产业开发项目万元,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项目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库区移民专项资金万元,地方自筹万元。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中,虽然我们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

  对国务院17号文件等政策学习不

  够,理解不深刻,把握不够准确;二是水库移民扶持工作的机构不健全,程序不够到位;三是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缓慢,扶持难度较大。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库区移民政策的宣传和学习,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顺利实施。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整合项目和资金,加大对移民安置村社的扶持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移民脱贫致富步伐。2、积极做好政策兑现的前期工作。按照后期扶持政策启动兑现的程序和要求,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启动实施。3、进一步完善规划,做好后期扶持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政策要求和移民安置区实际,对已上报的两个规划,进行充实和完善,优化和靠实规划项目。对规划确定的项目,在听取移民意见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对项目的建设进度、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效益分析等移民关心的内容进行公示,确保移民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尤其是对计划实施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程,加大工作深度,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实施。4、切实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抽组一定的人力,按

  照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做好一切可能发生事件的应急预防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篇七: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号),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促进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重点解决移民的温饱问题,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推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移民后期扶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国家后期扶持政策,切实解决移民温饱问题,改善基础设施,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新农村建设。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在核定移民身份、确定扶持方式及扶持项目、资金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做到公开透明,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接受移民和社会的监督。

  3、坚持“三不”的原则。即:移民后期扶持不算老帐、不搞退赔、不重新补偿。

  4、坚持属地管理、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的移民管理体制的原则。地方人民政府是移民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移民工作。

  5、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在国家完善和调整移民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的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移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精神,通过国家政策扶持和移民自身努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今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1、近期目标(2006年—2010年):重点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积极引导和组织移民把后期扶持资金和其他惠农资金结合起来,做好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垃圾堆放及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等“六改五通”工程,逐步实现每人有一块稳产高产的农田,每户有一个稳定收入

  的产业、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转移一个劳动力、建一个沼气池等目标。到2010年,全农村移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

  2、中长期目标(2011年—2026年):每5年编制一次扶持规划,根据移民生产生活状况适时确定新的目标,突出新的工作重点,总体思路是巩固和提高低收入移民的温饱水平,逐步完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二、移民后期扶持范围、标准、期限及方式

  (一)扶持范围。

  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在扶持期内,将中央核定给我的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186.13万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到有关市、州、县,不再调整。各有关市、州、县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实行“增人不增,减人要减”的政策。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二)扶持标准。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三)扶持期限。

  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

  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再次搬迁的移民只能享受一次后期扶持。

  (四)扶持方式。

  2006年6月30日以前,移民现状人口中的原迁移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对原迁移民安置后增长的人口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原迁移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进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采取资金直发移民个人方式的,要核实到人、建立档案、设立帐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的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五)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

  移民人数核定以后,移民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5年编制一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按照核定的移民人数和经移民及移民村群众讨论确定的扶持方

  式、扶持项目,以村为单元编制,经县(市、区)平衡、汇总后形成本地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移民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同时报移民主管部门备案。未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未经批准,不得拨付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分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按照近期目标(2006年—2010年)确定的扶持重点,解决好水库移民的脱贫致富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长期规划与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相衔接,继续巩固提高扶持成果,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三、实施步骤

  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调整和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9月中旬)。

  1、核实移民人数到市、州、县。按照国家核定我的移民后期扶持人数,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移民局将各自分管的移民人数一次核实到有关市、州、县,今后不再调整,并签订人口核实纪要。

  2、制订配套政策。根据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出台的政策文件,制订、细化我的实施方案和办法。

  (1)制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2)移民局制订《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

  (3)财政厅、移民局制订《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水库移民项目扶持实施管理办法》;

  (4)监察厅、移民局制订《关于严格后期扶持政策和严明工纪律的意见》;

  (5)移民局制订《移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6)委宣传部按照中央统一的宣传口径,制订宣传工作具体方案。

  3、培训移民干部。

  里抓好市、州、县移民干部的培训工作,各市、州、县抓好乡镇、村移民工作人员的培训。

  (二)动员试点阶段(9月—10月底)。

  1、政府召开全水库移民工作会议,传达全国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国发〔〕号文件,全面安排部署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2、宣传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口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宣传活

  动。

  3、在宜都市、随州市曾都区、襄樊市襄阳区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

  实施,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公安厅、移民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指导试点工作。10月下旬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议,认真总结试点成果,及时完善各项制度和实施意见及办法。

  4、各市(州)制订实施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各县(市、区)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州)人民政府审批后报人民政府备案。

  (三)全面实施阶段(11月—12月底)。在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若干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队,深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进村入户开展工作。

  1、核定移民人数。按照确定的范围、原则、程序,将核定的扶持人数能够核实到人的尽量核定到人。实行资金直补到人扶持方式的,必须核实到人。不能核定到人的,将移民人数核定到移民村组,实现项目扶持方式。移民人数核定情况在乡(镇)、村两级公示。11月底完成。

  2、编制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移民人数核定以后,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移民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3、按年度计划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到县(市、区)移民管理机构,由县(市、区)负责管理使用工作。

  4、督促检查。12月底,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移民资金直补到人情况及项目扶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成立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副长同志任副组长,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监察厅、公安厅、审计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编办、物价局、信访局、移民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移民局,由政府副秘书长同志任主任,移民局局长汪元良同志任副主任。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水库移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市、州、县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二)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移民管理机构。移民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长期性工作。根据中央要求,政府明确由移民局负责全水库移民工作。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也要设立专门的移民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明确责任。移民工作属政府行为,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移民工作负总责,要把解决水库移民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移民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依据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优先安排移民扶持项目,用5年时间,切实解决库区及移民安置区的行

  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等“五难”问题。

  (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移民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及时研究出台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五)妥善处理非农业安置移民的扶持问题。对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的扶持问题,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要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城镇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对有就业欲望和能力的移民优先安排再就业。

  (六)加强政策宣传。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由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与领导,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口径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党和国家对移民的关心和爱护,宣传移民后期扶持方针政策,宣传移民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宣传移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引导移民群众把主要精力集中到发展生产上来。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宣传媒体作用的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扩大宣传的覆盖面。

  (七)严肃移民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各项政策,对在核实移民身份和人数中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对挤占挪用移民后扶资金以及各种违反移民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篇八:水利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疏勒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

  疏勒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

  疏勒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

  根据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安排,我办自20xx年4月以来承担了卡达苏盖提水库库区移民搬迁后期扶持工作。根据喀移民传【20xx】10号《转发自治区移民局的通知》要求,我县扶贫办(移民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积极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现将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为扎实推进《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xx】17号)的贯彻实施,维护移民合法权益,经疏勒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新和为组长,县扶贫办主任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环保局、信访局等25个行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扶贫办具体负责水库移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抓好当地基础设施和经济开发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2、制定各类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顺利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各项工作,我县及时制定了分级负责制。即实行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制;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即建立了专门帐户,明确库区移民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资金支出管理;建立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即由监察和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建立了目标考核制。即对移民区发展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和评估,奖优罚劣。

  3、加强政策宣传,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我县积极向库区移民宣传党和国家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引导移民群众把主要精力集中到生产发展上来。及时、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库区社会稳定。

  二、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情况

  20xx年,由县发改委牵头对我县1958-1960年因修建卡达苏盖提水库而搬迁的移民进行造册登记,20xx年1月上报地区,20xx年10月自治区移民局核准1我县享受移民补助的人员为149户671人,我县移民主要分布在塔孜洪乡12村、13村、14村。

  三、库区移民直补资金及灾情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截至目前到位资金473.3148万元。其中:

  1、直补资金:20xx年7月至20xx年9月底(共51个月,每月50元)到位资金171.105万元,实有为149户671人发放直补资金171.105万元(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2、灾害直补资金:为149户671人灾害直补到位资金2.2098万元,实有发放资金2.2098万元(每人33元),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四、库区移民项目执行情况

  1、水库移民项目资金:27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为库区塔孜洪乡12村13村修建2.63公里防渗渠工程,系项目已实施完毕,利用170万元为塔孜洪乡12、13村库区续建防渗渠项目,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已启动,正在实施。2、库区移民培训资金:30万元。其中:

  1、拖拉机驾驶培训资金8万,培训移民100人。该项目依托县农机局已实施完毕并报账。

  2、劳动力转移引导性培训资金13.5万元,培训移民290人。该项目依托塔孜洪乡人民政府实训基地培训,已实施完毕,待报账。

  3、库区移民砌筑工技术培训资金8.5万元,培训移民50人。该项目由塔孜洪乡人民政府实训基地承担已实施完毕待报账。

  五、主要做法1、建档立卡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要持续20年,为使此项工作有延续性,便于动态管理,20xx年,县扶贫办(移民管理局)组织专人负责为149户水库移民建立卡达苏盖提水库移民电子、纸质档案。

  2、编制项目规划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xx)17号)自治区关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相关政策,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抓紧开展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的紧急补充通知工作紧急通知》、地区《大

  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培训材料》要求,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组织编制了20xx年度《疏勒县库区移民项目计划》,专项计划惠及了移民安村全部移民,依据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进一步合理确定计划任务,重点放在改善库区移民安区粮食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移民素质上,优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编制的水库库区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分3大类、6个项目,投资总规模2049.8万元,其中:农田水利配套项目484.8万元,水土开发项目901万元,防渗渠项目664万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疏勒县移民管理局自20xx年起挂靠在县扶贫办,上级部

  门没有对县水库移民办公室专门配备编制,县扶贫办依靠扶贫办现有人员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因我办人员少,且要负责扶贫开发、国际农发基金项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德财政合作项目监测等多项工作,工作量大,且无办公经费,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十分艰难。建议为水库移民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解决人员编制问题,设立办公经费,以便于工作正常开展。

  2、上级下发至我县直补资金文件只发至县财政局,没有同时抄送县移民局。致使移民直补资金不能及时发放。建议上级移民局发放直补资金文件时同时抄送县移民局。

  疏勒县水库移民管理局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

  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五年工作总结

  毕节地区大中型水电工程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五年工作情况报告

  省移民局:

  根据贵州省移民局关于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空审计通知要求,地区精心安排和部署,积极做好迎接水利部移民局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审计相关工作,库区各县(市)认真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和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清理工作,地区对部分库区县(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20xx年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以来我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毕节地区境内(含界河)涉及的国家大中型水电站有洪家渡、引子渡、索风营、乌江渡、东风、普定、小岩头七座;水利有倒天河、附廓、杨湾桥、沙坝河、小洋溪五座水库,涉及毕节市、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威宁县,20xx年12月31日止,经省核定的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为77379,其中:毕节市1554人(倒天河水库1554人);大方县8770人(洪家渡电站8770人);黔西县30945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8811人、索风营1391人、乌江渡2100人、东风5178人、外省水库8人、附廓水库1188人、沙坝河2269人);金沙县11502人(其中乌江渡电站10699人、洪家渡75人、外省水库26人、小洋溪702);织金县18711人(其中洪家渡电站11368人、引子渡1537人、梭筛207人、东风5588人、外省水库11人);纳雍县4712人(其中洪家渡电站4705人、外省水库7人);威宁县1185人(杨湾桥水库1147、1小岩头电站38人)。

  二、政策实施情况

  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加以解决。为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地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开展后期扶持工作。高度重视移民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地区财政局、移民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指导库区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五县开展大中型水电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

  (一)后期扶持对象及扶持方式的核定情况

  根据省移民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已建大中型水库搬迁移民现状人口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黔移办发[20xx]4号)和省移民办关于转发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移办发[20xx]4号)的有关安排,地、县移民部门依据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调查、核定、登记工作,能够核实到人的一律登记到人,难以核实到人的核定到村、组,并逐级建立移民档案和台账,做到户建卡、村建表、乡建册、县建档,为顺利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中,严格执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办法,按照办法中明确的后期扶持方式确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以及相关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的意见,采

  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确定后期扶持方式。在此基础上,编报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同时,按照省的安排,还对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和后期扶持方式确定进行了“回头看”,一是对已调查登记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名单再次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将后期扶持人口认定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对情况不实需要复查的进行复查,对不该认定为后期扶持人口的坚决扣减,该认定的进行核实认定,确保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切实解决连带影响人口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广大群众对政策实施的理解和支持。为将各种资源和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行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毕署发20xx35号),要求地直相关单位和库区县要将涉农、交通、电力等各口资金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切实改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农转非安置的移民全部纳入了低保,切实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四是对后期扶持方式的确定进行了复查,看有关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充分征求了移民及移民村群众的意见。同时,还按照行署转发的省移民办关于对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的批复中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移民后期扶持规划,为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夯实了基础。

  (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情况1、资金拨付情况。县财省管以前,我区共收到省下拨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第三季度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14813.15万元,地区全部拨付到县,其中:毕节市303.03万元,大方县1710.15万元,黔西县5829.82万元,织金县3648.645万元,金沙县2179万元,纳雍县918.84万元、威宁县223.665万元。20xx年第四季度起,由省财政厅直接将后期扶持资金直接拨付涉及库区县,截止目前为止,我区20xx年第四季度至20xx年第四季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5805.135万元,其中:毕节市116.55万元、大方县657.75万元、黔西县2320.875万元、织金县

  县1403.325万元、金沙县862.65万元、纳雍县353.4万元、威宁县90.585万元。

  2、直补资金兑现及结存情况。一是毕节市兑现直补资金204.9万元,目前账户结存资金30万元。二是大方县2229.43万元,累计结余资金138.47万元。三是黔西县7664.835万元,直补资金结余485.86万元,结余原因为沙坝河水库移民直补资金409.27万元尚未兑现,库区动态人口管理结余76.59万元;四是金沙县共给8160名直补到人移民人口发放直补资金2120.445万元,停发因死亡、公招公聘、跨省迁出人口重报等399人82.755万元。五是织金县资金兑现直补资金4604.535万元,结存资金52.965万元。六是纳雍县兑现直补资金1223.09万元,实际余额为9.295万元。七是威宁县兑现直补资金45.07万元,结存资金266.66万元,原因为威宁县杨湾桥水库后期扶持人口一直无法核定。

  3、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在后期扶持项目实施中,按照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扶持移民能够直接受益、投资小、见效快的“五小”产业(小种植业、小养殖业、小加工业、小商业、小运输业)项目和生产开发项目,并严格按计划进行。由县移民局在实地调

  查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切实编制项目扶持年度计划,报经地区移民局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移民部门与涉及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移民、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跟踪督查指导。在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第四季度项目扶持资金1484.01万元(金沙县902.34万元、织金县394.47万元、威宁县2.52万元、毕节市184.68),金沙县后期扶持项目102个、投资902.34万元已全部完工,部分项目未验收;织金县计划38个项目,已完成项目33个,其余正在实施中;毕节市完成投资87万元,结存资金97.68万元;威宁县由于项目资金量小,计划集中使用,暂存2.52万元。

  3、后期扶持资金结存资金处理情况。按照省移民局的要求和安排,库区涉及县已将死亡、服刑等人口指标相应资金转入项目扶持,按程序履行项目批复手续后组织实施。

  (三)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拨付、使用情况1、结余资金拨付情况。根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xx]37号)和我区上报的雪凝灾害情况,20xx年省以黔财企(20xx)84号拨付毕节地

  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应急补助124万元,其中: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水利移民54万元。地区以毕地财总(20xx)1336企44号全部下拨到县,在水电移民补助资金70万元中,拨付大方县8万元、黔西县15万元、金沙县19万元、织金县20万元、纳雍县8万元;在水利移民补助资金54万元中,拨付毕节市14万元,黔西县40万元。

  20xx年省以黔财企(20xx)41号下拨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381万元,地区财政局、移民局以毕地财总(20xx)

  319企14号下拨织金县191万元、纳雍县190万元。

  20xx年省以黔财企(20xx)43号下拨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494.07万元,其中:黔西县104.57万元、毕节市43万元、金沙县346.5万元。

  20xx年省以黔企(20xx)205号下达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结余资金366万元,其中:大方县67.5万元、黔西县85万元、金沙县37万元、织金县86.5万元、纳雍县90万元。

  20xx年省以黔财企(20xx)167号文下拨我区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1010.8万元,其中:毕节市30万元、大方县172.8万元、黔西县400万元、金沙县140万元、织金县220万元、纳雍县58万元、威宁县20万元。

  2、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水电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计划实施项目8个,投资70万元,主要用于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雪凝灾害恢复重建,各县实施情况如下:

  大方县:计划实施项目1个,投资8万元,维修鸡场乡背座村岩脚组因雪凝灾害毁坏的移民公路500米,该项目整合其他资金捆绑建设,已实施但手续未完善没有付款。

  黔西县:计划投资15万元,实施五里乡双塘村人畜饮水复建工程,该工程县移民局配套投入30万元,工程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

  金沙县:计划实施项目2个,投资19万元,其中:投资7万元维修西洛乡阳灯村提灌站设备,更换变压器一台、配件及管道100米,工程已竣工验收;投资12万元,实施源村乡源村组梯子

  岩、岩子头组提灌站设备维修:更换变压器一台、配件及管道,工程已完工但未验收。

  织金县:计划实施项目3个,投资20万元。其中:维修以那镇危房15户投资4万元;恢复营合乡三甲、沙坝、光明三个村人畜饮水水池投资10万元;恢复八步镇沟边村人畜饮水工程投资10万元,3个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纳雍县:计划实施项目1个,投资8万元。实施乐治镇塘坝人畜饮水恢复工程,项目已完工,决算投资2.7万元,剩余资金5.3万元用于补助受雪凝灾害影响房屋损坏的陈胜昌等移民户。

  (2)20xx年省拨付移民后期扶持结余381万元,计划项目9个,建设地点在织金、纳雍两县,实施情况如下:

  织金县:计划在八步镇实施项目6个,投资191万元,目前工程未启动。

  纳雍县:计划在乐治镇礁叉坝移民村实施项目3个,投资190万元,其中:投资25万元,修建312.5平方米砖混结构卫生室一栋;投资165万元建设礁叉坝安置点进点公路,项目已验收并投入使用。

  (3)20xx年拨付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6个、资金494.06万元。

  毕节市:金家河小桥项目13万元已实施,未报账,天生村库区排污沟改造项目30万设计方案已通过,即将实施。

  黔西县:黔西县附源村通村公路2.5Km,附廓村通村2.7Km,桃园村通村公路3.5Km,总投资104.57万元,目前桃园村通村公路已用其他资金修建,其他两条公路未实施,资金暂存104.57万元。

  金沙县:金沙县西洛乡阳灯村通组公路、渠道建设、提灌站、大棚蔬菜种植、经果林种植、奶牛养殖、村庄整治7个项目、投资346.5万元,项目变更资金304.5万元未批复,其余投资42万元项目已实施。

  (4)20xx年省以黔财企(20xx)167号文下拨我区20xx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1010.8万元,项目于3月份批复,目前各县正在组织实施中。

  (5)20xx年省以黔企(20xx)205号下达我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应急补助结余资金366万元,目前各县正在实施项目。

  (四)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资金计划及项目执行情况20xx年现有后期扶

  持项目的续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1、大方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2个,投资22.425万元。①规划投入资金15万元在鸡场乡松林村种植经果林300亩,通过实施共完成经果林种植258亩,投入资金5.8694万元,剩余资金9.1306万元,用于实施20xx年项目。②规划投入7.425万元用于250个移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实施共完成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253人,完成实用技术培训任务940人。

  2、黔西县:20xx年省级统筹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49.504万元,实施工程项目4个,劳动力转移培训320人。①林泉镇移民村灌溉沟渠计划维修3公里,投资10万元。该工程原规划只进行简易维修(土沟渠),实施时村委及群众强烈要求修建为混凝土沟渠,根据群众的要求,县移民局委托县水利局进行了规划设计,实施为混凝土沟渠需投资21.5万元,由于投资不足,该合同实施了850米,投资9.15万元。剩余工程量已协调其他资金进行了建

  设。②林泉镇移民村果树种植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实施种植核桃苗10300株(170亩),投资核桃苗款8.24万元。该项目实施后,由于受干旱的影响,目前成活率只达到60%左右,拟准备今冬明春联系林业局补种。③新仁乡化屋村通组道工程计划投资10万元。实际实施通组道路硬化440米,投资为12.27万元,其中:中小型水库专项资金10万元,其他资金2.27万元。④新仁乡化屋村生姜项目计划种植200亩,投资10万元。该项目由新仁乡政府组织移民自行实施,投资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200亩生姜种植肥料、农药和部分姜种补助,移民种植后经验收按实地测量面积每亩补助500元,每亩纯收入达1800元。⑤劳动力转移培训320人,投资9.504万元。由于20xx年度移民适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后,计划尚未下达,为支付培训费用,县移民局在“乌江六年规划”中列支了08年度培训经费9.504万元。

  3、金沙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6个,投资26.534万元。①投资3万元,用于省级移民新村示范点西洛乡阳灯村提灌站维修工程,购置160千付安变压器一台,工程已竣工验收。②投资4万元,改善西洛乡阳村学校公路500米,工程已竣工验收,结存资金1万元。③投资6.5万元,硬化阳灯村连户路5公里,工程已完工,实施单位未报帐,目前预付资金1万元。④投资4.5万元,整治点上移民住房60栋,完成投资2.5882万元,已预付2万元工程款,工程已完工验

  收,实施单位未到移民局报帐。⑤投资2万元、维修村办公室350平方米房屋及设施,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成投资我1.9995万元。⑥投资6.534万元,用于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220人和实用技术培训,该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完成投资5.0155万元,结存资金1.5185万元。

  4、织金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2个,投资28.91万元。①投资8.91万元,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300人。②投资20万元,计划用于1500头生猪养殖及配套设施,实施中变更用于硬化八步镇移民新村碧云东路300米,工程已竣工验收。

  5、纳雍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6个,投资21.237万元。①计划投资3万元,用于乐治镇礁叉坝省级示范新村移民农机设备购置,实施中,拨付乐治镇政府10万元,用于礁叉坝移民村移民村购置农机设备。②计划投资12万元,用于礁叉坝移民村玉米种植、烤烟种植、茶叶种植、家禽养殖,已实施完毕并投入使用。③投资6.237万元用于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该项目已按计划完成。

  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的续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1、大方县:一是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4个,投资23.316万元,①计划投资5万元,在松林村种植经果林100亩,结余资金4.6万元。②计划投资8万元,养猪200头。③计划投资2万元,饲养家禽22400只,以上项目正在实施中。④计划投资8.316万元,用于280个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项目已实施完毕,完成投资5.7207万元,结存资金2.5953万元。二是20xx年和20xx两年项目实施后结余资金16.3354万元(其中: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结余资金2.5953万元、省级示范点项目建设结余资金13.7401万元),计划用于移民生产发展项目,在鸡场乡松林村建蔬菜大棚20xx平方米,经果林100亩,土地整治200亩,建设畜圈1000平方米,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2、黔西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6个,投资54.85万元。①新仁乡化屋村生姜项目计划种植200亩,投资10万元。该项目

  由新仁乡政府组织移民自行实施,10万元投资主要用于生姜种植肥料、农药补助。②新仁乡化屋村通组道路和连户便道项目计划投资33.75万元,其中专项目资金10万元,其他资金23.75万元。该工程由新仁乡政府组织实施。中小型专项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移民铺设院坝及户间便道的水泥、砂石等材料款,每平方米补助80元,实施面积1250。③投资3万元,为林泉镇移民村新修垃圾池6个100m3,解决移民居住环境卫生问题。④投资3万元,为林泉镇移民村新建远教室60,改善移民村办公条件和丰富科技文化知识。⑤投资15.62万元,为移民村移民实施住房外观改造7100,其中专项资金投资14万元,其他资金投资1.62万元。⑥20xx年度培训费投资14.85万元,培训移民任务500人次。上一年结余培训费9.504万元,共计23.354万元。09年度培训移民560人次,投资4.5万元,转移80人次,投资3.5154万元。08、09年度结余劳动力转移培训费16.3386万元。经县移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对56个移民进行驾驶技能培训,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组织实施,部分移民已进入驾校培训,计划年底前全面完成培训任务。

  3、金沙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4个,投资20万元。①计划投资8.91万元,用于移民劳动力转移培训300人次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实用技术培训1525人,完成投资8.266万元,结转资金0.684万元。②计划投资6万元,硬化省级移民新村示范点连户道路300米,已预付资金2万元。③投资6万元,用于示范点上蔬菜种植,已预付资金2万元。④投资8万元,用于点上移民住房整治。以上项目已按计划完成,但由于各种原因,项目实施单位未到县移民局报帐,目前只预付部分资金。

  4、织金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3个,投资52.256万元。①计划投资14.256万元,完成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480人,培训任务已完成。②计划投资20万元,用于八步镇移民新村街道绿化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投入使用。③计划投资1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洪家渡水电站茶店乡120人,目前,该项工作已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移民部门积极配合,茶店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完毕。

  5、纳雍县:20xx年度计划实施项目3个,投资22.128万元。①计划投资14万元,用于乐治镇礁叉坝省级示范新村移民街道硬化。②计划投资0.6万元,用于乐治镇礁叉坝省级示范新村20个沼气池建设。③计划投资7.128万元,用于240人移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已按计划完成。

  20xx年各县现有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地区财政局、移民局、水利局认真审核各县上报项目计划后,于今年9月以毕地财企(20xx)45号下拨各县现有后期扶持续建项目11个、资金169.4万元,20xx年至20xx年以来,11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因发改部门无计划配套实施而暂存地区444.59万元,根据省移民局“易地扶贫搬迁以能进入发改部门年度计划人数为依据,今年10月地区财政局、地区移民局以毕地财企(20xx)43号下拨库区各县444.59万元、计划实施项目9个。

  1、大方县:一是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划投资23.316万元,实施项目3个①计划投资5万元,在松林村种植经果林50亩。②计划投资10万元,建蔬菜大棚20xx平方米。③计划投资8.316万元,培训移民280人,项目已实施完毕。二是毕地财企[20xx]43号文拨付资金60万元,用省级移民示范新村项目畜圈1500平方米,正在实施中,未结算。

  2、黔西县:一是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投资56.632万元,实施项目3个。①投资20万元,新修新仁乡化屋村公路1公里。②投资20万元,实施林泉镇移民村户间便道2400平方米。③计划投资14.85万元,培训移民500人次,目前黔西县正与乡镇及相关部门联系,拟于近期实施。二是毕地财企[20xx]43文下拨资金164.59万元,计划实施项目2个。①投资84.59万元,修建新仁乡化屋村排污沟1公里、化粪池60立方米,变更实施危房改造和道路硬化,项目正在实施中。②投资80万元,完成林泉镇移民村水浇地工程(地下机井1口、安装20KV变压器1台、10KV输电线路1公里、输水管道4公里),项目实施完毕未验收。

  3、金沙县:一是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投资29.801万元,实施项目4个。①投资5万元,新修西洛乡阳灯村1公里。②投资5万元,西洛乡阳村连户路硬化20xx平方米。③计划投资10万元,建蔬菜大棚10个、补助蔬菜种植、建设蔬菜基地30亩。④投资8.91万元,培训移民300人。二是毕地财企[20xx]43文下拨资金80万元,计划实施项目3个。①投资48万元,油化改造西洛乡阳灯村三角山至新迁二组道路1000米。②投资27万元,建设西洛乡阳灯村百亩大田灌溉渠道20xx米,上述两个项目变更未批复。③投资5万元,补助移民建设蔬菜大棚5个900平方米,项目已完成。

  4、织金县:一是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投资34.256万元,实施项目2个。①投资20万元,实施八步镇移民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400平方米。②投资14.256万元,培训移民480人。上述两个项目已完工。二是毕地财企[20xx]4312文下拨资金80万元,实施八步镇二期项目(铺青石板2500平方米、安装照明设施、电视屏1个),该项项目和20xx年下达的结余资金191万元捆绑实施,目前项目正在招投标阶段。

  5、纳雍县:一是20xx年现有后期扶持项目计划投资34.256万元,实施项目4个。①投资13.4万元,实施乐治镇碓叉坝村耕地运输道400平方米,项目正在实施中。②投资0.8万元,碓叉坝村改厕10个,项目已完工。③投资0.8万元,碓叉坝村改圈5个,项目已完工。④投资7.128万元,培训移民240人,项目已完工。二是毕地财企[20xx]43文下拨资金60万元,计划项目2个。①乐治镇碓叉坝村街道绿化工程(60个花池、62棵行道树),投资40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②乐治镇碓叉坝村20户移民房屋亮化工程,投资20万元上述项目正在实施。

  (五)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及执行情况20xx年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及执行情况。计划投资445.94万元,实施项目8个①投资65万元,修建毕节市长春镇宋村人饮工程(安装输水供水管5.1公里、改造渠道0.5公里、维修公路1.4公里),已实施完毕,资料不齐,未验收。②投资65万元,实施大方县陡坡村人饮工程(安装输供水管8公里),工程已实施完毕,未验收。③投资70万元,实施黔西县水淹坝渠道防渗工程1.3公里,已实施完毕,未验收。④投资2.079万元、培训毕节市移民70人,投资1.782万元、培训黔西县移民60人,投资2.079万元,培训威宁县移民70人,已完成任务。⑤投资70万元,修建金沙县继红水库(渠道防渗2.1公里),工程已实施完毕,未验收。⑥投资40万元,实施织金县后寨水库渠道防渗工程2.1公里,工程已完工,验收决算后移交使用。⑦投资30万元,修建纳雍县铁厂村干河组村级公路工程3.5公里。工程已完

  工决算,未验收。⑧投资10万元、实施赫章县平山乡滑石板水库渠道防渗工程2.4公里,投资40万元,实施赫章县平山乡碾子沟隧洞处理328米,工程已完工,未验收移交。

  20xx年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及执行情况。投资1.782万元、培训毕节市移民60人,投资0.594万元、培训威宁县移民30人,项目实施完毕。

  13三、移民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xx]17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移民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企[20xx]19号)等文件精神,20xx年国家新的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我区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先后印发了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毕地财企[20xx]25号)、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毕地财企[20xx]26号)、毕节地区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毕地财企[20xx]32号)、毕节地区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暂行办法(毕地财企[20xx]33号)等文件,地区财政局、移民局、水利局严格按省的安排和部署,按计划及时拨付库区各县(市)。各县按照省、地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和细则,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严禁“以拨代支、以拨代领”,做到项目随计划走,资金随项目走,坚持专款专用、专项专用原则,实行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未发生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情况,专项资金安全运行。

  四、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对大方、黔西、金沙、织金、纳雍五县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为解决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按时发放问题,毕节地区行署经毕署专议(20xx)49号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从今年起,地区财政先行垫付移民后扶资金,解决了移民群众提出的按季度兑现现金直补资金的诉求;地县财政部门、移民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抓后期扶持实施管理工作;库区各县政府和涉及乡镇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责制,层层明确责任,确保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格制度,细化措施。按照国家和省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要求,我区不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而且还结合实际工作,分别了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毕地财企[20xx]25号)、毕节地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毕地财企[20xx]26号)、毕节地区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毕地财企

  14[20xx]32号)、毕节地区中小型水库移民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暂行办法(毕地财企[20xx]33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管理及报帐要求,库区各县依据省、地相关办法和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办法、细则,强化了管理要求,落实了具体措施。

  (三)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发挥效益。库区五县坚持县级报帐制,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严格执行资金使用原则、使用范围、扶持方式、预算申报、拨付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专项专用、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人管理,确保专项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

  (四)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认真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坚持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切实加强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效益评估的跟踪检查、监督,认真抓好项目工程和补助档案管理工作,各级移民部门加大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科室经常深入各县指导和检查,规范各县项目管理工作。

  (五)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推进移民经济健康发展。地、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始终把移民作为特殊困难群体,高度重视资源整合,倾力抓好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安排扶贫、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农村道路修建、农村电网改造、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生态畜牧业、特色经果林、新技术推广等各类资金和项目时,倾斜投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切实为移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一批移民群众关心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全力推进了移民经济健康发展,有效维护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和谐稳定。

  (六)妥善处理连带影响人口问题。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好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人口问题。一是对非农户移民中符合低保和特困救助条件的,优先纳入低保和特困救助对象,确保其生活困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对非农业户口移民中的无职业人口,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纳入后扶,并有序开展实用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三是对淹地不淹房人口、原住村民进行科技兴农、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其谋生技能。

  (七)强化稳控措施,确保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我

  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移民维稳工作,自上而下层层签订

  15移民维稳工作责任书,将移民维稳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强化对移民维稳工作领导。公安、移民、信访等部门高度重视维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抓宣传、抓信访、抓排查、抓稳控,妥善处理不稳定隐患;相关部门共同整合资源,多渠道、多方式着力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移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五年来,移民来信来访大幅减少,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到省赴京非正常上访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基本稳定。

  五、存在问题

  在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中,我区始终把不出现移民群体性事件作为一项最基本的工作要求,把移民维稳工作贯穿于落实后期扶持政策的始终,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以下一些我区无力或无法解决的问题。

  (一)为确保移民后期扶持实施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建议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移民科技兴库、科技兴农培训力度。

  (二)后期扶持资金按季度拨付。但自开展后期扶持工作以来,后扶资金总是不能及时到位,移民意见很大,认为是移民部门克扣他们的后期扶持资金。建议省及时拨付后期扶持资金。

  (三)后期扶持资金按季度拨付,部分项目扶持资金和年度项目计划不便统筹。建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年度后期扶持资金到位后,再组织实施相关的后期扶持项目。

  (四)水库移民经济基础差、底子薄、发展后劲不足,扶持

  项目专项资金量少,实施项目较为单一,规模有限,覆盖面不广,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突出重点、集中使用的原则,强化项目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二)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严格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扶持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强化资金发放和项目实施工作的全程管理、监督、检查,确保后期扶

  16持常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四)加强移民信访维稳工作,认真接待和处理移民来信来访,切实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教育、化解矛盾工作,密切关注和随时把握移民动态,按照政策及时解决移民群众合理诉求,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认真总结经验,加在整合资源力度,争取各级各部门对移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努力探索适合我区移民后期扶持的路子,确保移民群众生产发展、生活稳定、安居乐业,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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