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8篇

时间:2022-12-09 17:2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8篇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岳阳县新开镇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范打击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8篇

篇一: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新开镇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范打击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工作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全县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为着力推动解决新开镇养老领域存在的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重大风险,切实维护老年群体切身利益,新开镇决定开展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养老领域存在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养老领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坚决查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现新开镇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见底清零,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常态化的老年人权益

 保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情况;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调查处置、依法打击、追赃挽损工作情况,以及落实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突出问题的安抚安置、风险防范化解、社会稳定维护等方面属地管理责任情况。

 (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情况。各相关部门落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风险排查、监测预警、集中整治和风险化解等工作情况。

 (三)养老领域突出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针对养老领域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运营监管、风险防范、问题处置等重点环节,排查相关单位和个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情况,重点整治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充当"保护伞"、为非法市场主体站台等失职失责、违法违纪腐败问题。

 (四)建立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情况。重点检查各村和相关部门立行立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监测预警、跨区域联动查处等长效机制情况。

  三、工作措施 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分类处置。对涉嫌非法集资、无偿还能力的养老机构和风险主体,由公安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联动,依法立案查处,尽快追赃挽损,防止风险升级;对涉嫌非法集资、经评估后资可抵债、收益稳定的养老机构

 和风险主体,由当地政府通过资产处置、信贷扶持、招商引资多种方式,帮助企业平稳过渡,防止风险外溢;对存在信访举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的养老机构和风险主体,由相关部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约谈劝导、函告提示、责令退赔等处理措施,尽快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上下协同、部门配合、分类处置”的原则,相关单位主要职责分工如下:

 民政办: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负责汇总各村和各相关部门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情况并建立台账,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及通报、信息报送等工作;牵头对养老机构申报、领取相关补贴资金情况进行排查;探索和建立养老领域指导监督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全新开镇养老机构和养老领域其他风险主体非法集资风险开展排查;负责组织全新开镇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对重大案件和突出风险落实"一案一策、一企一策"工作制度,做好人、财、物管控,依法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财政所:配合县民政办对养老机构申报、领取相关补贴资金情况进行排查。

 市场管理所:牵头组织对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的监管和整治,依法查处养老服务机构价格违法、虚假宣传

 等行为;向参与整治工作的各村和相关部门提供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养老领域相关市场主体信息,并协助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卫计办:负责组织对新开镇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监管。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2 月 22 日前)。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专班,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 年 3 月 12 日前)。相关部门对照排查整治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对本地区、本系统养老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和养老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其他风险主体进行全面自查,建立相关风险台账。

 (三)集中处置阶段(2022 年 10 月 30 日前)。相关部门按照“一案一策、一案一专班”要求,对排查出的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和非法集资重点风险进行集中整治,4 月 10 日前逐个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责任、措施和完成时限。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对相关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突出问题整改和销

 号情况报告,将有关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五)建章立制阶段(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认真分析总结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针对性建章立制,通过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堵塞漏洞、防控风险,构建防范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开镇养老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梁亿仲任组长,付水霞,杨勇任副组长,涂作,赵明,宋伟荣,高立,易平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民政办,由涂作兼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思想认识。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事关老年群体的切身利益,事关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县域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把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好抓实;要以此次专线排查整治行动为契机,举一反三,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查问责。新开镇督查办要会同民政所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推诿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不落实而引发重大风险,发生重大舆情和集访群访事件的,

 要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依法依纪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问效推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新开镇人民政府 2022 年 2 月 19 日

篇二: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建设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XXX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管委〔20XX〕X 号)和市委、市政府“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产业项目大促进”活动有关要求,我局决定于 20XX 年 XX 月至 XX 月在全市开展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格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管,维护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遏制、查处、纠正交通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依法招标、规避招标、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黑恶势力干涉以及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法合规和廉洁公正,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制度,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健康有序的招投标市场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为 20XX 年至今的所有必须招标的新改建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项目。整治内容有:

 (一)建设单位未按核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依法必须招标而规避招标或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问题。

 (二)招标文件及评标报告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公示的问题。

 (三)未按有关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四)围标串标、挂靠出借资质的问题。

 (五)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

 (六)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对投诉举报不处理的问题。

 (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等违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 年 6 月)。印发我市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按要求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并全面动员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 年 7 月~10 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交通单位对 20XX 年以来各自管辖的交通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工程施工等招标投标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全面集中整治,坚持边查边改边完善的原则,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暂未造成既成事实的,应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已造成既成事实、无法做实质性修正的,应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可控、有效的措施,避免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依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 年 11 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交通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于11 月 30 日前报市局专治办。市局将通过查看台账资料、走访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考核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交通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在市公管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市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实行“双主任”制:局党组

 成员副局长 XX、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 XXX 主任,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副组长、局办公室、基建科、计统科、公路管理科、农村公路建设科、法制科、局机关纪委负责人为专班人员,办公室设局基建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职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交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部署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各单位专项整治方案和专班人员于 6 月 30 日前报市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交通单位是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好部署安排和统筹谋划,切实防止走过场和流于形式。纪委监委承担监督检查和督促推动职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交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整改到位,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开展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整治工作。

 (三)严格执纪执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检查核查,深挖细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机关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和重要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加大对招投标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查一批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领导干部,严查一批违法犯罪的市场主体,严查一批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的评标专家。

 (四)加强标后监管。落实标后管理、监督工作责任。招标(采购)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责任分工,全面开展招标投标

 项目标后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项目招标(采购)人要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建立对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到位率考核制度,强化对监理单位、中标单位的考核管理。加强对偷工减料、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问题查处力度,突出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五)落实履责监督。市局将加强督促检查,根据市专项整治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开展定期调度和“四不两直”督查,大力宣传和推介好的做法经验,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进行重点督办和约谈提醒。对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责令重新整改,并对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区县(市)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交通单位要按以下时间节点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市局专项整治办公室,XX 月 XX 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和专班人员,XX 月 XX 日前上报项目招标情况表,XX 月至 XX 月每月25 日前上报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问题台账,XX 月 XX 日前上报专项整治情况报告,联系人:XX,电话:XX,邮箱:XXX。

篇三: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审计局关于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依照《XX 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动全市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民生为本,对全市供热领域在行业监管、工程建设、服务民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供热管理制度,强化具体事项日常监管,提高供热服务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主体责任。要落准压实供热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统一领导,强化实施落地,把整治工作抓实抓细。

 (二)突出以人为本。要注重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突出问题为靶向,以质量提升为方向,切实解决供热领域关系

 民生福祉的焦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坚持统筹推进。统筹行业监管、工程建设、服务民生三方面问题,统筹涉及问题整改工作各个部门,落准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将问题整治与行业发展有机结合,同步推进。

 (四)注重标本兼治。既要坚持猛药重拳,去疴除弊,强化整治举措,靶向发力、综合施策,点对点限期整治,对标对表销号推进。又要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各环节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频发。

 三、排查整治内容及措施 整治内容主要针对近年来严重阻碍我市供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矛盾和短板,此次我局整治内容主要包括行业监管、工程建设两个方面共 4 类突出问题。

 (一)行业监管方面 1.违规决策,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具体表现为转让资金未到位,监管部门不督促落实;国有企业委托经营,未按照合同约定事项执行等。

 整治措施:要加强供热企业审计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要建立重大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国有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2.监守自盗,利用监管漏洞贪污侵占。具体表现为虚报工程量、工程决算,侵占企业资金;编造虚假票据,骗取企业资金;煤炭采购、出入库环节,虚报数量,损公肥私等。

 整治措施:

 推进供热单位事企分离改革,完善供热管理体制,开展多层面监审。

 (二)工程建设方面 3.以权谋私,利用供热项目工程谋取利益。具体表现为擅自违规拆分工程,规避招标;违规指定锅炉、设备、管材采购厂家;利用职权,为亲属、他人获得工程项目提供方便,获取利益等。

 整治措施:

 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程序,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虚构项目,骗取国家专项奖补资金。具体表现为虚假立项,工程未验收或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国家资金;虚构或夸大项目规模,套取国家资金等。

 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国家投资或给予奖补项目的立项、工程实施过程监管及工程验收方面的有关规定,制定年度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全过程。

 四、整治步骤

 依照《XX 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工作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建章立制 6 月 11 日前,组织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召开 XX 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

 (二)开展审计制定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8 月 20 日前,深入企业及相关单位,查找突出问题,明确整治任务,制定整改目标,落实整改主体,确保完成时限等具体工作内容。

 (三)总结上报 8 月 30 日前,做好工作总结,将审计结果汇总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供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五、组织机构 按照《XX 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XX 市审计局决定成立“XX 市审计局供热领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审计组,由审计局行文科承担具体工作任务。

 六、工作要求 积极落实《XX 市供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并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篇四: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区域性治安稳定突出问题通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有效整治被市委政法委通报的 2022 年度火灾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维护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涵江、“平安大洋”创建美丽中国的示范乡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经研究,决定成立 2022 年火灾情况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整治工作会议、上传下达相关工作、组织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工作,对各村和各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主任由 XX 兼任。

 二、2021 年度火灾形势分析 2021 年共发生火灾 223 起,死亡 0 人,受伤 0 人,直接经济损失 5518071 元。同比2018年,火灾起数上升了 23.20% ,

 亡人数与 2018 年持平,伤人数同比 2020 年下降 1 人,直接财产损失上升了 357.47%。其中:工厂火灾 13 起,民房火灾28 起,车辆火灾 12 起,户外广告牌火灾 2 起,草地火灾 56起,垃圾火灾 68 起,电线火灾 24 起,电表火灾 16 起,空调外挂机火灾 1 起,废弃鸭棚火灾 1 起,废弃旧厝火灾 1 起,煤气灶火灾 1 起。

 综合分析,2021 年火灾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村(居)民住宅宿舍火灾多发,公众聚集场所火灾有所下降。从起火场所上看,村(居)民住宅、宿舍等火灾起数最多,共发生 28 起,占总数的 12.6%;而近年来经过各级各部门持续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区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得到了有效控制,2021 年度未发生。(二)草地、垃圾、电线(表)火灾多发。从起火类别上看,草地、垃圾和电线(表)火灾起火占总数的 73.54%,其中草地火灾 56 起,垃圾火灾 68 起,电路(表)火灾 40 起。(三)电气、用火不慎仍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因电气、用火不慎引起火灾的占火灾总起数的30.4%,其中电气火灾引起火灾 60 起、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8 起。(四)工厂企业及作坊火灾仍时有发生,火灾危险性及社会影响重大。于 2021 年 4 月底大金鞋厂宿舍发生大火后,又相继发生了 XX 家具厂火灾,蔓延至隔壁 XX 家具厂及其他相邻厂房,形成了较为严重的火灾形势,需要各村和

 各有关部门引起重视。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4 月):成立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按照“五个一”(一个领导挂钩、一个整治领导小组、一套整治工作方案、一支整治工作队伍、一个相应级别的工作队长)要求落实,认真对照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摸清情况,制订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5 月-10 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各村部要结合村部实际,深入推进分析,强力整治,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保证整治工作在 10 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乡政府主导,乡有关部门及村部联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主要领导要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乡有关部门及各村村干部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真正做到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形成整治合力。

 二是坚持分类实施,扎实推进。要明确责任分工,将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因地制宜、逐步推进。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要加大对火灾隐患的执法力度,以执法促管理、以管理促整改、以整改见效果。要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是坚持广泛宣传,强化培训。各村部要积极发动宣传力量,多角度、多层面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要借助广播、跟踪报道专项行动,高频次滚动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各村部要设置消防宣传橱窗,逐一张贴“三提示”、“消防安全承诺书”等标语。要深化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指导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第三阶段(11 月):总结提升经验,健全长效机制。

 对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提升,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一批制度、规范,促进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确保问题不反弹。11 月 5 日前,各村部要向政府提交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四、工作要求 火灾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消防工作面临的挑战仍然十分严峻,希望各村部要认清形势,科学研判,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意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摸清情况,深入调研剖析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治,通过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组织开展力度大、见效快的专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有条不紊地把消防安全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篇五: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 - 集中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纠正我镇低保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现象,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民为本,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低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群众感受最直接、最痛恨的身边“蝇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低保领域,对全镇 2022 年 7 月份以来进入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精准复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除,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对 2022 年 7 月份以来退出的低保对象也要摸清底数,查明退出原因。同时坚决查处低保办理中的干部作风问题,全面分析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一批规范低保 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

  - 2 - 发挥低保工作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兜 底保障作用,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供坚实保障。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清理优亲厚友或利用职权进行利益交换而违规办理的“人情保”、“关系保”,特别是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违规享受低保的行为;采取隐瞒、欺骗手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办理的“骗保”、“错保”;其他不符合低保政策,享受低保待遇的问题。

 (二)低保金管理发放不规范,导致死亡人员领低保问 题,以及工作人员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低保金等问题。

 (三)低保经办人员在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和审核审批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如实、完整填写入户调查信息,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评定,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对象等问题。

 (四)在低保办理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四、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 3 个月,自 2022 年 7 月 20 日 开始,10 月 20 日结束,分为“组织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总结巩固”四个阶段依次推进。

  - 3 - (一)组织动员阶段(7 月 20 日至 7 月 31 日)。各村委要迅速行动起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通过广 播电视、发放明白纸、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低保的保障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等,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举报渠道,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准备,确保核查认定工作有序进行。镇与村做好对接,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工作人员做好培训,使其熟悉政策、明确职责、掌握程序。

 (二)自查自纠阶段(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各村委要对照方案要求,组织对村内低保对象逐人逐户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自行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分类整改,对自查出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按照程序退出,并及时上报取消其低保 待遇,对违规发放的低保金由所在村委负责追回 并退缴至镇财政部门予以纠正。各村委自查整改情况及整改台账于 8 月 31 日前报送镇社会服务中心,由镇社会事务中心审核后报镇纪委。

 (三)集中检查阶段(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由镇纪 委牵头,协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纪委、工作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对各村委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推磨式”检查,检查覆盖所有村委,对被检查村在享低保对象进行随机抽取。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中搞形式主义、走过

  - 4 - 场的,在检查中发现仍有不符合低保条件而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问题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向镇纪委移交上报。

 (四)总结巩固阶段(10 月 1 日至 10 月 20 日)。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村委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 注重在全面的自查自纠中,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对属于管理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 紧整改落实,并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上报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在认真做好调研的基础上,健全完善规范我镇农村低保管理的长效机制。各村委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镇社会事务中心调研及建立长效机制情况于 10 月 20 日前报镇纪委 。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全镇各村委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低保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抓好贯彻实施。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切实承担起监管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分包到村,积极发挥好指导、协调、统筹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精准执纪问责。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履职不力,开

  - 5 - 展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要对党组织进行问责,同时严 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对阻挠检查组开展工作、拒不提供相关资料的,发现一起,从严从重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对自查发现问题和主动说明问题,并积极纠治整改的,视情节不予处理或 从轻处理;对集中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以及隐瞒不报、拒不纠正、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从严惩处。对检查组工作人员在开展集中检查过程中存在搞形式、走过场,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并严肃处理 。

 (三)统筹推进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镇纪委牵头,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各村具体实施,组织、人事、派出所等部门做好配合,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便利通道。各检查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既要注意针对性、有效性,切 实发现问题,督促纠治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影响被监督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增加工作负担。专项整治期间,新申请低保户按程序办理,任何单位不得以专项整治工作为由拖延和暂停办理。镇纪委对各检查组发现上报的问题线索,要迅速组织力量精准查办,以尽职促履职,以问责促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篇六: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 - 2021 年通川区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2021 年 6 月 3 日下午 14.30 二、会议地点 通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审计局分管领导、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组组长; (三)区医疗保障局、区医保中心全体干部职工; (四)区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五)区定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负责人;

 (六)部分定点诊所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会议主持:邓亚军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一)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国华通报典型案例、2020 年量化考核等情况; (二)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组组长潘明讲话;

 (三)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朱春玲讲话; 五、筹备工作 (一)朱春玲书记讲话材料由基金监管股负责,办公室配合;

  - 2 - (二)会议通知、参会名单收集由局办公室负责,会场布置、会议签到由办公室负责,基金监管股配合完成。

 (三)通报典型案例材料由基金监管股负责。

 (四)推进会宣传由局办公室负责。

篇七: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规范实施危房改造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金寨县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金住建[2017]307 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金寨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针对危房改造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整治重点 本次整治重点主要是在危房改造领域:1、是否存在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违规挪用危房改造资金的行为,对群众合理诉求不闻不问,对上级要求阳奉阴违,在危房改造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受贿、损害群众利益,为民争利的行为和群众反映的其他方面突出问题。2、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以及消极应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违背群众意愿、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为官不为问题。3、是否存在不按规范程序,失职、渎职及落实危改造政策不力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今年专项整治从 7 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2017 年 7 月 31 日前)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吴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宅改办,胡道宽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云、汪成亮具体负责主动与县危房改造主管部门联系,并结合本镇危房改造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开展线索排查,查纠违规问题(2017 年 8 月 1 日-9 月 25日)

 各村、社区对照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 2015 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是否存在程序不到位、补助对象不精准、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全面排查摸底,尤其对督查、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登记、汇总,切实做到“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帐,逐一明确牵头人、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查办时限,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每件问题都有处理结果,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做到防微杜渐,对违规问

 题要依规纠正,严肃处理到位;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于每月 18 日前将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监督管理室,同时报送镇宅改办。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2017 年 9 月 26 日-2017年 10 月 31 日)

 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核查,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对村、社区或镇主管部门在危房改造中存在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的,在追究主体责任同时追究监督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源头预防(2017 年 11 月 1 日-2017 年12 月底)

 对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对共性问题要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篇八: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 - 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县建设考核,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竞争氛围,根据宜春市统一部署安排并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的目标,对标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系统思维,强化源头治理,实事求是、立行立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快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努力把建设成为全省营商环境一等县(市)。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操纵招标、虚假招标、规避招标、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促使领导干部违规插

  - 2 - 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信息化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向上向好。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对全市范围内 2017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所有招投标(含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政府采购(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土地矿产公开出让拍卖项目全部纳入整治范围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整治内容主要包括:

 (一)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等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1、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

 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的。

 3、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的。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 3 - 1、招标文件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的。

 2、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的;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的。

 3、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的。

 4、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的;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的。

 5、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的。

 (三)违法违规招标投标: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

 2、串通投标的。

 3、转包、违法分包的。

 4、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多边”工程的。

 5、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的。

  - 4 - 四、工作步骤 从 2022 年 3 月 1 日开始,至 8 月 31 日结束,集中 6 个月的时间组织实施。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 月 1—4 日)。召开全市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印发工作方案。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系统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及时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周密抓好实施。

 (二)全面摸排阶段(3 月 5 日—4 月 25 日)。各建设业主单位、采购单位梳理本单位自 2017 年以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情况,形成项目清单,并逐个进行自查自纠,项目清单于 3 月 25 日前、自查结果于 4 月 20 日前分别报所属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经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市发改委)汇总。公共资源交易具体牵头的行政监督部门对业主单位(采购单位)自查结果从公共资源交易文件编制、合同履约管理、事后监督检查、失信联合惩戒等环节进行集中梳理并抽查复核,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统一移送至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查处阶段(4 月 26 日—8 月 20 日)。由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部门在全市范围抽调人员,分别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线索梳理、案件查办工作。强化

  - 5 - 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持续释放从严信号。

 (四)总结提高阶段(8 月 21 日—31 日)。各部门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归纳梳理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挖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要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形成监督合力。

 五、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日常性事务。各乡镇(街道、垦殖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项整治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发改、住建、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财政等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职责,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自然资源等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行业对口”的

  - 6 - 原则负责本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工作目标、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具体工作方案于 3 月

 日前报市小组办公室。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计部门以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的目标和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强化治理合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治理工作。

 四是畅通信访渠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各类媒介资源,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

 五是加强督促指导。专项整治期间,小组办公室和市委办、市政府办督查室将不定期派出督导组,明查暗访,对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纪委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对整治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部门点名通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