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4篇

时间:2022-12-09 17:20:07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4篇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 巴山肉牛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1+3”主导产业发展、聚焦实施&ldqu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4篇,供大家参考。

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4篇

篇一: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

肉牛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设立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1+3”主导产业发展、聚焦实施“2+1”种养业优势大品种计划,拟由政府出资发起,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巴山肉牛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巴山肉牛产业基金”),致力于打造我市规模化、现代化肉牛产业链生态体系,使肉牛产业成为我市支柱产业,在三产融合发展过程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助推巴中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金设立要点 (一)基金名称:巴山肉牛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组织形式: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制。在巴中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有限合伙基金后,按规定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出备案申请,备案通过方可进行投资。

 (三)基金规模:总规模暂定 10 亿元,首期 2 亿元,具体以实际募资情况确定。当首期基金投资达到 50%时,启动第二期及后续基金募集工作。

 (四)出资架构:巴山肉牛产业基金出资方式采用平层架构,不设结构化安排,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基金设置 2 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

 人根据出资来源分为:政府指定出资方及其关联方占比 40%,引入其他社会资本(需满足合格投资者条件)占比 60%。

 1. 普通合伙人(GP):基金设立后采取双 GP 管理模式,由巴中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陕基金”)和社会资本方指定的基金管理人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

 2. 有限合伙人(LP):面向不特定对象征集合格投资者,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五)资金来源:首期基金 2 亿元。其中:政府指定出资平台出资不高于 8000 万元,其中市财政牵头整合全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出资不低于 3500 万元(市财政出资 1000 万元,5 个区县各出资 500 万元),缺口部分根据项目投资情况采取市场化方式通过多途径分期补足作为引导资金。同时,管理人及合作方亦将共同开拓外部金融机构、高净值个人和企业等渠道,满足合伙协议约定前提下,按照不低于 1:1.5 倍比例撬动引入其他社会资本方出资 12000 万元(具体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准)。

 (六)存续期限:存续期限 7 年,其中投资期 5 年,退出期 2 年;可以根据出资人的意愿和项目投放情况,对存续期间进行延期不超过 2 年。

 (七)管理人及管理方式:巴山肉牛产业基金由川陕基金作为管理人,负责基金发起、设立、备案、运作、信息披露等日常管理事务。同时,川陕基金与合作方共同参与基金投资事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遵循市场规律,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为被投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帮助企业整合资源,规范运作,并购重组,资本运营,实现产业发展和收益获取效益最大化。

 (八)管理费用:管理人向巴山肉牛产业基金出资人收取不超过实缴出资每年 1.5%的管理费,维持日常运营。为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可通过向合作方分成管理费收益、让渡基金后端超额收益分配、运营成本补偿等方式,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

 (九)托管机构:优先选择为基金提供金融资金支持且具备基金托管资质的本地金融机构进行托管。

 (十)决策机制:巴山肉牛产业基金按规定进行备案托管后,投资决策由该基金新组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来自出资方和管理人及行业专家,一般由3—5 人组成(其中巴中政府方代表不少于 1 人,并享有一票否决权),最终的投资决策机制应符合行业监管及内部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基金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基金投资、退出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审议被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方案和投资退出方案。对不同领域或行业项

 目投票决议时,可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发表意见,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十一)投后管理:根据基金投资管理流程和制度要求,基金投后应帮助被投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并争取外部资本支持。同时,针对重点投资项目,基金将通过向被投企业委派董事、派出投资经理等方式,加强对被投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跟踪被投资企业经营动态,定期反馈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为企业发展提供增值服务。

 (十二)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股东回购、上市、并购等方式退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政府出资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提前退出:

 1.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确认后超过一年,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 2. 政府出资拨付投资基金账户一年以上,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3. 基金投资领域支持方向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 4. 基金未按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 5. 其他不符合合伙协议约定情形的。

 (十三)收益分配: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以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方式分担风险、分配收益。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财政出资部分可将获取的超额

 收益(投资收益核算超过年化 4.75%)的 80%,分成让利于其他社会资本方。

 (十四)激励机制: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综合考核基金产业引导、投资带动、管理绩效等,对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团队成员制定奖励政策,实施业绩奖励。

 二、投资规划 (一)投资方向。主要围绕巴山肉牛产业,深度展开全产业链合作,重点投向肉牛产业链中产业龙头企业。特别是本土品种优化、质量提升,扩大育肥规模,深加工过程中高科技产品培育,以及为肉牛产业链配套服务的数字经济产业项目,全覆盖肉牛产业发展涉及的保种选育、育肥基地、饲草料生产、生物科技、数字牛联网等领域。

 (二)投资范围。巴山肉牛产业基金优先投资于我市肉牛产业链上下游,特色养殖、特色种植及消费等相关优质项目,保护优质肉牛种源,亦可根据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适当投资市域外优质肉牛类相关项目,并以扩大巴中原料、商品采购,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方式助力巴中产业发展。在满足市场化运作和基金投资条件情况下,投资巴中区域内项目的基金份额比例不低于 80%,超出基金募资规模的社会资金,可不受投资区域限制,但仍需符合行业投向和合伙协议约定要求。

 (三)投资限制。对单一企业项目投资的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 20%,不超过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30%(净资产)。基金不得投资于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不得直接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挂牌交易的股票(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非公开增发及以并购重组为目的的除外),不得投资于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投资,不得发放贷款、资金拆借、对外担保、赞助和捐赠,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风险防范 (一)建立项目制衡机制。严格执行“出资、管理、托管”分离制衡制度,确保基金运转高效、投资科学、资金安全。出资人对基金资产运作进行全程监督,履行监督权、考核权,积极协调相关扶持政策和项目资源;管理机构根据《委托管理协议》运作基金资产,对其保值增值负责;托管人作为根据《托管协议》保管和核算基金资产,对其运用的合规性及安全性负责。

 (二)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坚持完善风险评估制度,确保基金规范运作;坚持分散投资与组合投资相结合,降低投资市场风险;坚持资金依法募集,严格资金来源合格性审查;坚持强化任职条件、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约束,防范道德风险。

 (三)建立外部监管机制。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定期对基金投资的重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和审计。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分别按规定向投资人报告项目的运行情况。建立产业基金重大项目稽查制度,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篇二: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

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规范各级技术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施工技术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施工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施工技术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遵从设计、科学严谨、灵活适用、经济效益”原则。

 第二章

 施工技术体系 第四条 建立三级技术负责制,设置三级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逐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层级:一级 密级:中铁八局内部公开 制定日期:2021-07-30 有效期:长期

 第五条 各级总工程师是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级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拥有技术决策权和否决权;在技术工作上,下级总工程师受上级总工程师领导。

 第六条 各单位应设置工程(生产)管理部或技术中心(以下统称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施工技术管理业务,受本级总工程师领导,同时接受上级施工技术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 施工技术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技术管理特点,设置相应技术管理岗位;各级技术人员按职责对自己的技术行为负直接责任,均享有技术否决权、建议权和申诉权。

 第三章

 施工设计文件审核及设计变更管理 第八条 施工设计文件未经审核不得作为施工依据;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施工图审核管理工作。

 第九条 施工图应分专业审核,应在现场核对的基础上,充分领会设计意图,及时发现设计图纸的“差、错、漏、碰”问题,同时应复核工程数量;专业审核结束后,由项目总工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形成会审记录。

 第十条 审核后的设计文件需进行标识,并根据会审记录或设计回复,对设计文件进行标注说明或提出设计变更建议。

 第十一条 变更设计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日常管理由项目工程部具体实施,工经部配合。

 第十二条 变更设计程序应按照相关行业、地方及建设单位要求执行,应坚持“先批准、后实施,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因突发事件、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设计变更,应第一时间向建设单位反映,并在紧急处治的同时按规定完善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已批复的变更设计应及时分发至相关部门,逐级

 做好技术交底,同时开展其它相应技术工作。

 第四章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 第十四条 所有工程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应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项目总施组);重难点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专项施组)或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施工方案)。

 第十五条 项目总施组编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专项施组和施工方案编制实行项目总工负责制。

 第十六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实行“三级管理”审批制度,项目部、子(分)公司和集团公司直管项目部、集团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审批;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调查和施工策划的基础上,对临时工程、重难点及控制工程、施工工艺、工期进度、资源配置、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周密设计,达到合理、有序指导施工的目的。

 第十八条 项目总施组批复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进行集中解读,形成纪要。

 第五章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技术交底按管理层级分为公司级(集团公司、子分公司)和项目级,由总工程师负责;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公司级交底应根据管理需要和项目特点,对高风险项目或重难点项目进行交底。

 第二十一条 项目级交底应实行“三级交底”制度。一级交

 底由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各部室及所有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二级交底由项目总工程师或工程部长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三级交底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向领带班人员、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第二十二条 第三级技术交底应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全覆盖,做到应交尽交。

 第二十三条 技术交底必须执行交底复核制,交底资料由各方签字确认。

 第六章

 现场技术管理 第二十四条 现场技术管理工作包括现场踏勘、接受设计交底、设计交接桩、施工设计文件审核、变更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交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编制作业指导书、施工测量、试验检测、过程管理、工程数量管理、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技术培训、科技创新、“四新”技术应用、“QC”活动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接受设计交底工作在建设单位组织下进行,项目部应提前做好施工设计文件审核工作,提出疑问,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开工报审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现场初步完成“三通一平”、临设建设、资源到位、条件验收、设计交接桩、施工设计文件审核、技术交底等现场准备和技术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报告。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技术管理需要,针对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组织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作业指导书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发布,必要时组织现场作业交底和人员培训。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上级公司的技术培训,制定施工技术培训计划。一是对施工经验不足和新入职技术人员,展开常规培训;二是对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工艺工法和卡控要点,展开专业培训。

 第二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技术管理应与现场施工深度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偏;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对项目全覆盖检查,规范技术管理和施工行为;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和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督。

 第三十条 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特点,致力于开展科技创新、“四新”技术应用和“QC”活动等工作。

 第七章

 施工测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 各级测量工作在本级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协助总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现场施工测量包含工程项目的控制测量、放线测量、监控量测、竣工测量等内容。

 第三十二条 根据工程项目及施工测量特点,施工测量实行分级负责制。子(分)公司负责控制测量,项目部负责放线测量;除建设单位要求实施第三方监控量测外,施工测量原则上不允许委外。

 第三十三条 施工测量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制。

 第三十四条 测量仪器应建立台帐,专人(使用人)管理,并按相关计量管理办法按时送检。

 第三十五条 测量形成的交接记录、原始记录、成果报告等资料均应签认,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具有可追溯性。

 第八章

 试验检测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级试验检测工作在本级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

 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协助总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各层级试验检测机构(室)负责本单位具体业务工作,接受上级试验检测机构的业务领导;项目(中心)试验室应在母体试验室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 集团公司所属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范围内的试验检测业务原则上不允许委外;当确需进行委外时,视项目特殊性和委外规模,由本级总工程师、上级总工程师按权限批准,资质范围外的委外试验由本级总工程师批准。

 第三十八条 试验检测工作必须求真、务实,通过对原材料进场检测、施工配合比选定、半成品质量抽样检测和工程结构质量评定等方法和手段,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

 第三十九条 试验检测报告必须经被授权人签字确认,方可生效;试验检测机构对试验检测工作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条 试验检测仪器应建立台帐,专人管理,并按相关计量管理办法按时送检。

 第九章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四十二条 项目部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过程记录、施工技术总结和竣工文件等,日常管理包括编制、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归档、移交等工作,由专人负责。

 第四十三条 施工技术资料应具备同步性、规范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八局工程【2016】112 号)同时废止。

篇三: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

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一、基本思路 新组建 xx 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文旅集团”), 在立足于 xx 优势文化旅游资源的基础上,引入市场化经营团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利用国有资本的优势,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增长方式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文化旅游企业的结构从“低弱差”向“大而强、小而专”转变,不断提升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质量、规模档次和综合效益,为我县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打响“xx 旅游或 xx文旅”品牌。

 二、组建方式 文旅集团比照正科级单位设立,属县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出资人为xx 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形式包括货币资金 3亿元,并整合纳入我县分散在林业局、旅委、文广新局等部门单位下属企业的相关国有资产、股权等。由国资公司依法依权责清单履行相关出资人权利。

 先设立非集团有限公司,待条件符合后变更为集团有限公司。按照集团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原则,整合同类业务,着重构建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产营运、文化旅游企业经营等板块业务。

 三、主要职责

 (一)落实我县文化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文化旅游项目市场化运营为目标,通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智慧旅游体系构建,推动我县文化旅游资源的资本化。

 (二)积极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以资本为纽带,深度整合、开发我县现有优质文化旅游产品和资源,通过资产重组、招商引资、出让、参股等方式,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盘活增效国有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做好优质文化旅游资源的分级储备,逐步实现资源到资产的转变。

 (三)不断推进产业的融合发展,围绕生态旅游、乡村度假、城市休闲、主题娱乐、文化创意等多个主题,重点打造一批文化旅游项目、开发若干文化旅游产品、构建若干文化旅游品牌。

 通过开展市场化运作,打造 xx 文化旅游名片,增强 xx 文旅的市场竞争力。

 四、特别授权 县政府对文旅集团董事会除以下事项外均授权自主经营决策:

 (一)额度以上对外投资; (二)新设企业; (三)对外举债和对外担保; (四)人员编制、薪酬总额和最高限薪; (五)对经营和技术团队设立期权激励方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治理结构和人员管理 (一)公司治理结构 文旅集团建立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委会的政治核心作用,实现规范的公司治理。文旅集团设立以下管理和监督机构:

 . 1. 董事会: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由 7 人组成,其中董事长、副董事长和 3 名董事、外部董事 1 人、职工董事 1 人。外部董事由县国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程序产生。

 . 2. 监事会:集团公司设立监事会,由 5 人组成,其中监事会主席1 人、副主席 1 人、专职监事 1 人、职工监事 2 人。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县政府委派,专职监事由县国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派,职工监事由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 3. 经理层:集团公司设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可由董事长兼任。

 . 4. 党委:集团公司设立党委,组成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配备。

 . 5. 纪检机构:集团公司纪委书记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并相应设立纪检机构。

 (二)集团领导人员的配置

 按照《xx 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县城投集团合理配置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等领导班子成员,并建立分层管理制度。集团领导班子人员包括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若干名副总经理和总师。董事长为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任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副主席为三大集团共同配置;企业纪检机构按纪委的规定和程序设置。

 集团领导人员如由公务员选聘则不再保留原有身份,挂财政局下属的县属国有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按事业人员进行管理。

 (三)集团领导人员的薪酬 领导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按照我县国企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基本年薪是企业负责人年度的基本收入,根据上年度县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2 倍内确定,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基本年薪的 2 倍以内确定。按照分类管理的方法,结合县文旅集团的经营规模、经营管理难度、行业特点、所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专项任务等因素,设置基本年薪或绩效年薪的调节系数。任期激励收入与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挂钩,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30%内确定(上述计算后企业负责人年度总收入应不超过上年度县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7.8 倍)。

 今年是我县国企改革的第一年,考虑集团公司的筹建,只作目标

 任务考核而不作绩效考核,因此集团领导正职人员年度薪酬按上年度县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 倍确定,集团领导副职人员的基本年薪,可依据其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按正职基本年薪的 0.6 至0.9 倍确定。原则上对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根据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一年一定。

 目前,任期激励收人与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一起发放,不按制度规定在任期考核结束后兑现。

 (四)集团公司的组织框架 集团公司的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由县国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定位和职责进行核定。

 集团下辖子公司,由集团根据其发展规划,按照分类管理办法确定内设机构和主要职能,进行报备管理。

 (五)员工的管理 . 1. 集团公司 文旅集团属功能类国企,按照部门管理的方式,由县国资工作领导小组在核定机构和编制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制定用人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招聘。

 员工的薪酬,按定编人员计算的档案工资总额确定集团公司职工的工资总额,设置适当的调节系数以确定其工资总额预算。集团内部制定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分明,合理分配员工的薪酬。

 . 2. 所属子公司 所属子公司应属竞争类和功能类国企,是市场化运作的主体,按市场化运行的要求设立相应的机构,确定相应的岗位和人员数量,报县国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管理。

 员工的薪酬,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收益的考核指标,合理确定工资总额的预算。由企业制定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职业经理等高技人员,可按市场化运行的要求确定其基本年薪,其绩效年薪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挂钩,企业绩效考核目标主要设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收益的指标。

 所属子公司中凡有功能类企业的,其人员薪酬一并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考核。

篇四:四川现代农业种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征求意见稿)

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生产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施工生产管理行为,有效落实各级施工生产管理责任,提升施工生产管理能力和工程项目履约能力,提高企业均衡生产水平,促进施工生产管理更加规范、高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任务分配管理

 第三条 集团公司获得施工任务后,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专业、难易程度、管理模式、建设单位的特定要求,统筹考虑子(分)公司的施工生产能力和对中标工程项目的经营贡献,公平公正地进行任务分配。

 第四条 集团公司资质中标工程项目,需两家及以上子(分)公司参建时,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拟参建公司研究,提出工程项目任务分配建议,报分管生产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 三 章

 施工调查管理

 第五条 新中标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施工调查,施工调查分为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个层级,按照工程项目的规模、专业、难易程度确定调查级别,逐级实施,由各层级单位领层级:一级 密级:中铁八局内部公开 制定日期:2021-07-30 有效期:长期

 导牵头,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

 第六条 施工调查的依据包括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设计文件等。

 第七条 施工调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地质水文自然条件、民风民俗、现场踏勘、施工方案选择、重点工程情况、材料设备供应情况、成本要素等。

 第八条 施工调查结束后,编制施工调查报告,经领导审查批准后下发,并由工程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部进行管理交底。施工调查报告和管理交底作为编制施工策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依据。

 第 四 章

 施工策划管理

 第九条 施工策划管理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项目施工策划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策划书》。

 第十条 施工策划主要内容包括工区工点划分、分包模式、大临规划、控制性工程及关键线路计划、主要资源配置、资金计划、成本控制重点、二次经营方向、主要施工方法、安全质量管控重点。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施工策划书》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五章

 临时工程管理

 第十二条 临时工程管理由各级工程管理部门负责;项目临时工程建设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负责编制。

 第十三条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先设计、后建设,先定价、后结算”。临时工程建设方案应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策划书》

 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项目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 项目临时工程主要包括:项目临时驻地、施工便道便桥、混凝土拌和站、制(存)梁场、轨道板(枕)预制场、材料库、钢筋加工场、临时管线等。

 第十五条 临时工程应按建设方案、设计标准组织施工,并按内部管理程序严格管控,完工后必须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临时工程建设标准》;集团公司工程经济部负责根据项目的规模、专业、区域等制定预算标准。

 第六章

 工程数量管理

 第十七条 子(分)公司是工程数量的主管单位,由总工程师牵头,工程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部是工程数量的主责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项目工程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工程数量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项目的施工组织、进度管理、资源计划、收方计价、成本管理应以工程数量为基础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工程数量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数量、措施工程数量、临时工程数量等,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总数量管理、施工过程工程数量管理、竣工工程数量管理及物资设备需用总量管理。

 第二十条 工程数量管理必须实行台账式管理、并执行复核

 审批制度,保证工程数量真实、具体、准确。

 第 七 章

 生产计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生产计划管理由各级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三级,必要时分解到周计划。

 第二十二条 生产计划管理范围覆盖全部生产业务,包括:基建建设、勘察设计、工业制造、房地产、基础设施投资、物资贸易、多元、海外业务、其他业务等。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负责下达年度和季度生产计划。年度生产计划经生产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下达执行;季度生产计划经生产领导审批后下达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子(分)公司须对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进行分解,下达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将计划落实到施工项目部或生产实体。

 第二十五条 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跟踪、分析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适时开展生产计划执行督查,督促完成滞后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生产计划落地。

 第 八 章

 施工组织管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副经理、总工程师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工程部负责施工组织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应按照批准后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以下简称“施组”)和上级下达的生产计划开展现场施工组织工作。

 第二十八条 施工组织应以技术管理为基础,以安全质量为保证,以工期为主线,紧盯关键线路,调配资源,卡控成本,兑现合同工期,均衡组织现场施工。

 第二十九条 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做好征地拆迁、临时设施、物资设备、劳务队伍及技术准备等必要工作,尽快实现先开工作面施工。

 第三十条 项目开工后,项目部应核实先开工作面的资源配置及进度情况,及时调整资源,满足施组进度指标和形象进度要求。同时按施组有序组织其余工作面施工,并逐一落实。

 第三十一条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做好前后工序的资源配置协调,形成均衡流水施工;做好狭窄场地(如隧道内、高架桥上)的通道交通组织、铺架作业的行车调度;做好各专业接口、路桥过渡、桥隧过渡等特殊部位的施工协调组织。

 第三十二条 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生产交班会(例会),分析研究施组执行偏差,查找施工生产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当施组执行出现严重偏差应及时调整施组重新按规定报批。

 第三十三条 项目、工区工点、工作面临近完工前应提前筹划,做好资源有序退场或转移。

 第三十四条 项目进入收尾阶段,项目部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收尾管理工作。

 第 九 章

 施工进度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各级工程管理部门是施工进度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施工进度管理日常工作;项目部是施工进度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具体负责施工进度管理工作。

 第三十六条 施工进度管理应以施工合同、施工设计文件、

 施组为依据,以确保安全、质量为前提,均衡组织生产。

 第三十七条 施工进度管理包括施工进度计划、过程管理、预警与纠偏。项目部应按照施组编制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并分解到年度、季度、月度,突出关键线路和控制性工程的阶段性目标和关键节点目标,必要时分解到周、日。

 第三十八条 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实施重点项目(工程)管理,实行分级管控,对施工重难点项目实施日常监控、定期分析、适时预警,及时纠偏。

 第 十 章

 生产 调度 管理

 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均须在生产管理部门设置专(兼)职调度。调度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应确保信息准确、传递及时。

 第四十条 生产调度应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准确传达生产指令和通知,跟踪计划落实、生产进度、工期预警等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督促采取有效措施,并追踪反馈落实情况。

 第十一章

 诚信履约管理

 第四十一条 诚信履约管理分为外部履约和内部履约。项目部是

 诚信履约的责任主体,应以兑现施工合同和经济承包责任书为目的,实现项目经济效益和管理目标。

 第四十二条 外部履约评价主要以总承包合同中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和环水保为主要评价内容,包括行业、地方及业主的信用评价、股份公司及投资公司(项目总包部)的信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实施考核。

 第四十三条 内部履约评价是以工程项目经理部对经济承包责任书的履约管理为主线,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和环水保、物资机械、产值、综合利润率等管理要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实施预警。

 第四十四条 项目部每半年进行施工过程顾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报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汇总,汇总数据每半年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形成半年、年度数据分析报告。

 第十 二 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铁八局工程[2016]112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