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7篇

时间:2022-11-28 13:0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7篇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 XXX县县0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我县垃圾分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7篇,供大家参考。

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7篇

篇一: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

XX 县 县 0 2020 年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我县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在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号)、《关于印发 2020 年 XX 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X 政办函〔2020〕X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底,全县各类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全县物管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100%;新增 2 个“四分类”试点小区,新增 2 个“两定一撤”试点小区,明确 XX 镇为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各镇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建设。

 二、进度安排 2020 年 6 月底前:全县 6 个小区通过省达标小区考核验收(含 2 个“两定一撤”试点小区),“两定一撤”试点小区基本形成撤桶并点、定点定时的投放模式。

 2020 年 10 月底前:完成 2 个“四分类”试点小区打造,推进我县垃圾分类模式步入新台阶。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垃圾分类覆盖率和准确率。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探索“四分类”和“两定一撤”试点工作。完善小区、社区基本设施配套,压实街道、社区、物业等组织的管理责任,推行垃圾分类入户宣传引导,确保分类准确率逐步提升,鼓励物业公司与废旧资源回收公司合作,提升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率。打造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垃圾分类投放示范单位,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让单位人员懂分类、会分类,机关单位内部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要达到 95%以上。旅游景点、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要规范合理、标识清晰,安排人员对分类设施进行巡检并及时制止错误投放行为,提升分类投放准确率。

 (二)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管理。进一步加大分类收运队伍及设施的配套,满足分类小区、单位及公共场所的分类收运需求。住建部门、街道、社区负责督促物管小区、物管单位的分类收运工作,做好分类收运台账记录。收运设施与前端垃圾分类方式及桶装相匹配。收运工具要按照运输生活垃圾种类的不同,统一外观和标志,并实行分类收运、密闭运输,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实行定时周期性清运,其他垃

 圾需达日产日清。

 (三)完善垃圾终端处置体系。可回收物可自行变卖或由回收企业进行资源化回收处置;其他垃圾运送到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理;对数量较少的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定期收集运送至专业处理厂做特殊的无害化处置。完成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推进垃圾处理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垃圾终端处理能力。

 (四)推进乡镇垃圾分类试点。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问题,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源头分类、密闭运输、科学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努力打造绿色乡村。本年度明确 XX 镇为垃圾分类试点乡镇,实现XX 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全覆盖,创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镇。以 XX 镇创建工作为试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开辟一条可操作、可复制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路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明确分管领导,把生活垃

 圾分类工作作为关系全局、关系民生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 2020 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出台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落实资金保障。各单位要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县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分类容器配备、购置各类收运车辆以及分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等所需经费。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编制分类手册,制作公益宣传片,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现场推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组织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基层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组织、社区居民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县电视台、报社等县级媒体要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积极报道垃圾分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典型经验。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开展专题培训和各类活动,增强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学生参与率。

 (四)严格监督考评。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切实履行业务指导、行业管理职责。由 XX 县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长效办主抓,负责日常考核督查工作,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要予以通报问责,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

 有效推进。

篇二: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

1 页 共 10 页 2021 年 年 乡镇 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程,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根据《2021 年 XXXX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在确保高质量完成市、区任务指标的同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 2021 年 XXXX 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第 2 页 共 10 页 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加强全链条管理,提升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一是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 实效。持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正确参与率达到 95%以上。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全面通过复核、复评,生活垃圾分类单位和居住区达标率稳定在 95%以上。

 二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提高主体企业集聚度,完善可回收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实现 6个湿垃圾处理不出村、不出镇。

 三是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到 36吨以上(主体企业可回收物达到 23吨以上),湿垃圾日均分出量达到 35 吨以上,干垃圾日均处置量控制在76吨以下。提升分类收运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残液治理,加强末端处置设施运营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化智能监管平台,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镇城运中心“一网统管”,推进实战应用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第 3 页 共 10 页 对标2021年XXXX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体系,边巩固边提升,对新增测评项目、反复问题项目、重点管理项目等进行重点提升,推进居住区、行政村、单位、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分类实效达标。

 1. 居住区。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垃圾投放点告知牌,对破损或老化的分类容器、分类标识、海报等进行更新。灵活运用“定时定点”制度和“一小区一方案”方法,在坚持定点投放的基础上,适度延长投放时间,全面实施节假日增加、延时投放模式,因地制宜采取志愿者值守或巡回检查等措施提高分类实效。升级分类投放点除臭、洗手等装置的硬件配置,强化分类投放点周边环境卫生质量管理。推进现有生活垃圾箱房标准化改造,2021 年完成垃圾厢房改造 4 个。没有垃圾房的居住区加快推进箱房建设或设置分类容器密闭存放区。新建居住小区应设置满足分类投放、收集要求的生活垃圾房。逐步实现将居住区分类投放点转变为居民交流绿色生活方式的新时尚活动点,持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 行政村。在村内显著位置设置垃圾投放点告知牌,对破损或老化的分类容器、分类标识、海报等进行更新。充分结合村民垃圾投放和收集规律,提高村民分类意识、上门分类收集服务能力和集中存放点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地区垃圾乱堆放现象整治力度,全面清理田野、村头、道路沿线、村

  第 4 页 共 10 页 内空地、河流、沟渠等处的各类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堆放生活垃圾,乱扔小包垃圾,禁止将垃圾投入村内河流、沟渠等,禁止垃圾露天焚烧,确保“陆域清、水域清、空气清”,不断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3. 单位及沿街商铺。持续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餐饮、菜场等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对职工的宣传告知,落实保洁人员作业规范,确保公共场所和交付点无小包垃圾。强化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做好道路废物箱、责任区域废物箱、站点废物箱分类实效管理,规范完善不同区域分类容器及标识标志,加强公共区域分类投放行为管理。道路及废物箱落实专用的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实行精细化的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车容车貌整洁、标识清晰。结合建党 100周年重大活动保障,在部分地标区域、窗口区域试点开展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示范点创建,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公共场所样板。

 (二)加快升级资源化利用体系 1. 。

 健全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落实属地可回收物服务点和中转站的管理责任,完善管理规范,固化可回收物服务点,实现中转站达标运行,提升集散场服务能级。强化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计量称重管理和规范服务,建立分类计量制度。引导居民以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家庭闲置物品交换交

  第 5 页 共 10 页 易,鼓励有条件的中转站和集散场为二手品交易提供活动场所。

 2. 。

 加快推进主体企业集聚发展。根据全市可回收物主体企业管理指导意见制定管理细则,提高主体企业管理标准,建立主体企业定期报告制度,落实定期评议制度,对主体企业定期考核评价,对服务能级低下、发生重大违规的主体企业及时予以清退,强化全过程计量和监控,落实可溯、可查、可控。

 (三)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1. 。

 严格落实分类收运处作业规范。根据市分减联办要求和考核细则,修订本镇生活垃圾分类作业规范和考核办法,提升作业要求,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落实对收运作业企业的日常监管,开展居住区、单位、公共区域、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专项检查,严禁混装混运,严禁清运过程污染,严禁随意排放垃圾残液,全面落实“三同时一手清”、“不分类不清运”等作业规范,落实清运单位作业服务质量评议。全面排摸湿垃圾清运车辆,建立“一车一档”制度,制定湿垃圾清运车辆更新计划,优化与“干湿”分类相匹配的收运物流体系,不断提升垃圾清运水平。

 2. 。

 全面完成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针对生活垃圾收运处

  第 6 页 共 10 页 全过程污染风险(如垃圾残液、冲洗污水、异味等)进行全面排摸,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开展生活垃圾清运过程中残液、冲洗水规范收集和处置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置。

 3. 加快 推进生活垃圾中转站管理和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建设。制定项目推进目标节点计划,建立完善推进分解责任和项目推进机制,加快推进设施建设。

 (四)大力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 引导餐饮垃圾减量。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养节约习惯”行动,大力倡导节俭风尚、培养节俭意识、养成节俭习惯;对餐饮企业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行动;通过车载计量技术,对湿垃圾产量进行跟踪,探索湿垃圾(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价格杠杆制度,试点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梯度收费管理机制。

 2. 。

 推进湿垃圾源头减量。切实落实现有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污染控制措施,推进设施达标改造。健全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制度,规范称重计量和视频监控,建立统计制度,提升设施稳定运行能力。加快推进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套,扩大净菜上市覆盖范围。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深化农村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配置装置升级,实现湿垃圾不出村、不出镇就地就近处理利用。

  第 7 页 共 10 页 3. 。

 推进一次性物品和包装物减量。深入落实餐饮服务企业不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党政机关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落实相应主管部门职责,实现各类一次性用品和包装物减量贡献率的对比性数据监测和统计。

 (五)完善常态长效管理制度 1. 。

 科技赋能长效管理。深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与“一网统管”的衔接,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镇“一网统管”,推进居住区分类投放点全面安装视频监控,实现问题发现的及时反馈和处理结果的跟踪追溯。

 2. 完善综合考评机制。结合市、区级考评制度,持续完善本镇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考评体系,本镇建立自查整改机制,自查每月全覆盖,对市、区检查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自查整改情况纳入区对本镇的日常管理考核。融入文明城区常态化建设机制,纳入文明创建考核体系。

 3. 。

 严格监督执法。充分发挥执法保障作用,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和监督保障。强化城管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对源头投放管理责任单位、生活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和处置作业单位的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居民区、公共场所个人投放行为的执法监督。对一次性用品使用、过度包装、油水分离器违规使用等现象,持续性开展执法检查。

  第 8 页 共 10 页 (六)强化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本镇结合建党 100 周年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健全以村(居)党组织为核心,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齐抓共管,党员、群众、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协同推进机制,用好居民自治机制,增强居民主体意识,深化垃圾分类与合区自治的良性互动,强化基层治理效能。

 2. 落实经费保障。根据 2019-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保障方案,结合市级下达任务及新区特点,科学合理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完善资金使用及监管机制,提升垃圾分类项目绩效评价。结合新区环境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研究制定本镇 2022 年及以后垃圾分类资金保障方案。

 3. 。

 深化社会动员。深化媒体宣传报道,定期策划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保持垃圾分类宣传“热度不退,氛围不减”。开展各类专项评选评比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活力。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理念“进社区、进村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活动,培养市民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营造低碳生活新时尚良好社会风尚。

 三、推进计划及时间节点 (一)启动阶段(2021 年 年 2 月 月— —2021 年 年 3 月)

 对照下达任务,本镇制定工作计划。

  第 9 页 共 10 页 (二)推进阶段(2021 年 年 3 月 月— —2021 年 年 10 月)

 对照新标准边巩固边提升,大力推进分类达标及示范镇复评、复核,6 月配合完成上半年市级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推进设施提升改造,6 月完成年度任务 30%,9 月完成年度任务 90%,10月底前基本完成任务。

 (三)考核阶段(2021 年 年 11 月 月— —2021 年 年 12 月)

 11 月配合完成下半年市级分类实效综合考评, 11 月下旬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及报送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落实,建立专班,安排相应经费,责成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将本单位组织机构、专职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送到市城管执法局(联系人:)。

 (二)夯实工作责任。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列出详细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月通报工作进度。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产业

  第 10 页 共 10 页 园区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设备设置以及培训、宣传等经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四)强化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列入全市季度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季度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季度组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自评,并分别于2021 年 9 月 5日、12月 5日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城管执法局。

 XXX 乡镇 2021 年

 月 日

篇三: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社会文明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科学管理,绿色发展。普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坚持源头减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广泛开展“美好环境

  2 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引导,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示范引领,持续推进。转化推广先行先试成果,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发,提高末端分类处理能力,促进源头分类投放,持之以恒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快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系统。

 ——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加强分类指导,从各地实际出发,合理制定工作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搞“一刀切”,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 2020 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基本全覆盖,分类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分类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其他地级城市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力争再用 5 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

 二、全面加强科学管理

  3 (四)合理确定分类类别。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19095—2019),区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因地制宜制定相对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设置统一规范、清晰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指导,各省、自治区和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以下均需各省、自治区和各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并持续推进,不再列出)

 (五)推动源头减量。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推动建立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可以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落实国家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管理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结合本地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

  4 放,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船舶)。发挥居(村)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减少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分类处理能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科学预估本地生活垃圾产出水平,按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开展垃圾无害化处理市场化模式试点。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设施。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处理。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九)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鼓励各地采用符合本地实际的技术方法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探索适合我国厨余垃圾特性的处理技术路线,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应用的“梗阻”问题。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分拣中心和集散场地,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林草局、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十)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切实从娃娃抓起。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青团中央、

  6 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 APP 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及社会组织作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

  7 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2025年底前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点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十五)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健全收费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积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不得挪作他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专题研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重点解决小型焚烧处理、焚烧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问题,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科技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十八)加强成效评估。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社会监督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九)建立工作责任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省级负总责,城市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机构,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明确各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指导督促地方履职尽责,及时研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健全管理协同机制。有关方面共同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

  9 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农村自然条件、产业特点和经济实力等情况,选择适宜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技术路线,统筹推进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

篇四: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

mdash; 1 —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 号),加快市委调研组《我市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集中整改,围绕“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的总要求,着眼解决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建设美丽郑州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 按照扩面提质、聚焦重点、查漏补缺、完善体系的原则,紧盯宣传引导还不够深入人心、“两房”建设推进迟缓、前分后混现象比较普遍、再生资源管理缺位等突出问题,利用一年时间,持续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闭环体系,

  — 2 — 强化监督引导,培养市民垃圾分类的行动自觉,下大功夫提升垃圾分类准确率,全面提升垃圾分类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1.完善推进机制。调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市政府侯红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周富强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陈宏伟任执行副组长,市人大主管副主任、市政协主管副主席分别任副组长,形成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全员参与的推进机制。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2.强化党建引领。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利用党员活动日、“党员双报到”等载体,号召全市党员踊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发挥好党员在分类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社治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3.健全推进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市直各单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严格落实有工作专班、有工作专案、有专人检查、有工作考核、有奖惩措施,由各级党委、政府纳入本级绩效考核的“五有一纳入”机制。

  — 3 —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二)营造浓厚氛围 1.抓实学校教育。各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垃圾分类知识进课堂或家、校、社区互动的实践活动;以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每月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结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2.开展公益宣传活动。车站、机场、高铁、公交、地铁、楼宇电视、公园景区以及公交车、出租车和沿街商超、单位等定期播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海报、宣传片。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商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3.凝聚社团组织力量。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依托“绿风尚”、“会员之家”等载体,每月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开展不少于 2 次、各开发区管委会和各区县(市)不少于 5 次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培训和宣传活动。依托“绿城妈妈”项目,发挥“绿城巾帼志愿者”作用,在各项目所在社区每月开展 2 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局 4.发挥主流媒体宣传功效。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生活垃圾分类专栏,每月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推送不少于 3 篇报

  — 4 — 道;开设生活垃圾分类曝光台,对不按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等违规问题进行曝光;开设开发区管委会和区县(市)奖惩榜、街道(乡、镇)四色榜(红、蓝、绿、黄四种颜色体现工作开展情况),每月结合月考核成绩在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 5.发挥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宣教功能。市直机关工委、事管局、各区县(市)每月组织不少于 5 家单位干部职工,分批次参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提升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认知。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事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6.开展社区月培训活动。组建垃圾分类培训教员队伍,以社区为单元开展好“一区(社区)一月一课”培训活动,对居民、物业管理人员、家政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每季度实现社区培训覆盖一轮次。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7.调动居民广泛参与。倡导全市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广大志愿者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在早、晚两个投放生活垃圾的高峰期引导小区居民分类正确投放,参与日常小区垃圾分类义务宣传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月活动,各级文明单位、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要积极到居民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评选中

  — 5 — 优先推荐进入生活垃圾分类光荣榜和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的市民。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事管局、市城管局、市妇联、团市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各有关单位,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 (三)抓实 前端分类 1.推进“两房”建设。按照每 300 至 500 户居民设置一个定时定点投放箱房的原则,建立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两房”(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可回收物定点不定时投放箱房)建设台账,将生活垃圾“两房”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按照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分别 15%、60%、85%、100%覆盖率确定建设任务,2021 年底前实现“两房”全覆盖;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必须符合《郑州市城市规划技术规定(试行)》,配建生活垃圾收集点(箱房)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箱房),否则不予验收。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2.开展示范创建。在全市开展示范点创建工作,分别打造 20个分类示范街道(乡、镇)、200 个分类示范小区、200 所分类示范学校、200 家分类示范公共机构、20 家分类示范医院,通过挂牌确认、观摩学习、广泛宣传等方式,加快我市分类工作成效的提升。

  — 6 —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事管局、市卫健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3.落实定点定人监督。严格按照居民小区每 300-500 户配备一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宣传员、监督员)的要求,配齐配足人员,在早 7:00-9:00、晚 6:00-8:00 开展桶站督导,引导广大市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劝阻不按要求投放行为。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4.加强投放管控。按照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核算厨余垃圾日均收运量,制定居民小区定量考核标准,加大居民小区前端分类效果抽查验收,确保分类准确率进一步提升。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5.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分类责任。落实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物业管理职责“双融合”,2021 年底前,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与物业服务“二合一”,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分别完成 15%、30%、70%、100%覆盖率。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文本,2021 年 5 月底前,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全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期分批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培训,确保每年度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培训全覆盖一次;在星级评定、评优评先、企业信用评级等方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重要指标纳入管理。

  — 7 — 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四)做实中端收运 1.落实“五个统一”要求。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严格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收运队伍、统一收运车辆标准、统一车辆编号、统一车辆清洗频次、统一纳入在线监控,生活垃圾分类转运车辆更新时全部使用新能源车,收运企业必须配备车辆清洗设施,不断规范车辆和人员管理。2021 年 11 月底前,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要建立起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在线监控系统,并按要求接入市级监控平台。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2.加强收运管理。明确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收集车辆的数量,科学调整收运路线、收运频次和收运时间,确保各类生活垃圾能收尽收、日产日清。加大社会闲散车辆管理,对落实专车专运情况进行抽查,未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收运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5000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加强党政机关、医院、学校、车站、体育场馆、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收运合同的抽查,凡没有提供四种生活垃圾收集单位信息、收运合同等资料的,视为未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全市通报。

  — 8 —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事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3.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开展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专项整治,落实餐厨垃圾收运区级监管责任,将日常收运情况直接与餐厨垃圾处置费相挂钩,通过日抽查、月考核、区评价核定收运企业费用;坚决打击私自收集餐厨垃圾行为,理顺我市餐厨垃圾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4.强化再生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可回收物管理机制,以居民小区(楼院)为基本单元,建设完善便于交投的可回收物回收站,确保社区产生的可回收物应收尽收,并收入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处理。开展全市废品收购站点集中清理整顿,对现有废品收购站进行筛查、登记、规范、提升,确需保留的,按照再生资源管理规范整改。不符合规划、环保、消防等要求的,由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依法依规予以取缔;加大废品收购站的管理、监督,建立全市可回收物大数据监管体系,确保可回收物数量可统计、去向可追寻、管理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五)加快设施建设 1.加强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运营。严格落实区级分拣中心建设运营日报、周评、月考核制度,2021 年 11 月底前,上街区和县(市)分拣中心建成运营;对不能按时建成运营的,取

  — 9 — 消市级奖补政策,建成后运营不规范、功能发挥不全面的,在月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2.强化果蔬垃圾处理站管理。严格落实市政府确定的果蔬垃圾处理站建设任务,将果蔬垃圾站建设纳入生活垃圾分类月考核(暂定占总成绩的 5%),确因实际困难无法完成市定任务的,核定其任务目标;2021 年 10 月底前无法建成的,取消市级奖补政策。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发展中心、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3.加大有害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出台有害垃圾收集、转运、暂存、外运管理办法,定期对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工作进行抽查,每月检查督导情况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月考核成绩。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有关行业主管单位将有害垃圾收运、处置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兑付有害垃圾处置费用。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六)严格执法监督 1.严格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设立生

  — 10 — 活垃圾分类执法日,开展互查式执法试点,加大对不按要求分类的党政机关、商超、沿街门店等单位和个人的现场处罚。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2.启动《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对《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就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确有立法必要且条件成熟时,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列入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后予以推进。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司法局

 3.组建市级执法队伍。抽调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人员,对全市居民小区、单位和个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情况进行执法抽查;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城市管理局加大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力度,持续压实物业企业、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垃圾分类职责,每季度实现对辖区居民小区、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督查全覆盖,形成有效的分类执法威慑。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七)落实财政激励

 1.设立市级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奖励资金。市财政每年拿出不低于 3000 万元,结合月考核结果,每季度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好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给予财政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箱房建设奖补机制。在城市建成区居

  — 11 — 民小区进行“两房”建设示范点创建,待成熟后全市推广,市财政对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每建成一座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亭奖励 5000 元,每建成一座功能齐全的生活垃圾分类箱房奖励 2 万元(奖励金额不超过建设成本 50%),夯实居民小区前端分类的基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月例会季讲评机制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观摩会,形成比学赶超的浓郁氛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

篇五: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

与发展198

  HUANJINGYUFAZHAN▲HUANJINGGUANLI生活垃圾分类多元共治体系的立法分析 李丹(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摘要:生活垃圾处理是当前环境治理中的焦点问题,建立垃圾分类管理的长效机制将有力推进垃圾分类的实施。通过精细化立法建构多元协同、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治理体系,需要在党政主导下实行垃圾分类的部门分工与协调合作,在政企互动中实现垃圾分类市场化与专业化,并增进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广泛性与积极性。关键词:垃圾分类;环境治理;多元共治

 中图分类号:X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7-0198-02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20.07.117Study on the legislation of multiple co-governance system for waste classif i cationLi Dan(Law School of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Guangzhou Guangdong 510320,China)Abstract:The waste classif i cation and treatment is the focus of current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Establishing a long-term mechanism for waste classif i cation management will ef f ectively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waste classif i cation. To build the multiple co-governance in waste classif i cation and governance system through ref i ned legisl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implement the division and coordination of waste governance departments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PC and government, to achieve marketization and specialization of waste classif i cation in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and to increase social participation in waste classif i cation. Key words:Waste classif i cation;Environment governance;Multiple co-governance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生活垃圾处理是环境治理中的焦点问题,是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的重要问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是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管理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呼和浩特市作为国家确定的首批 46 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2018 年印发了《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和《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工作指导意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2019 年启动制定了政府规章《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呼和浩特市通过立法建立了垃圾分类管理的长效机制,对垃圾分类标准、职责分工、操作流程等给予法制保障,将有力推进垃圾分类的实施,为内蒙古各地在垃圾分类立法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在垃圾分类的实践和后续立法中,应通过精细化立法来建构多元协同、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治理体系。1  党政主导下垃圾分类的部门分工与协调合作垃圾分类不仅仅是垃圾处理的技术性问题,而且是多元化的社会治理问题,体现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基本要求。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管理主体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教育、机关事务、市场监督、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商务、交通及公安等多个管理部门。其中,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的主管部门,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立法中明确划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固然重要,但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也难免存在职权交叉或权责不明的事务,更需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对此,可以借鉴上海、广州等地的做法,在立法中规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或者是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对政府各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权责进行分配和协调。例如,《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这种机制有利于厘清各部门之间的模糊权责,促进管理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合作,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效率奠定基础。

 政府不仅是垃圾管理的主导者,同时也应是垃圾分类的践行者。《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党政机关的垃圾减量义务,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带头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该条第三款则是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杯具。从上海市的立法中可以看出,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做出的是义务性规定,而对企业、社会团体做出的是倡导性规定。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义务做出更高的要求,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视和支持,进而引领垃圾分类的新时尚,带动全社会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2  政企互动中的垃圾分类市场化与专业化 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中鼓励政府主导与社会资本相结合,采取市场化方式运作垃圾分类,这既可以借助政府的管理主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又能利用市场竞争,择优选择企业承包相关业务,让专业人做专业事,提高垃圾分类的工作效率。以适当的经济效益,吸引企业投身垃圾处理产业是垃圾分类良性运转的保障。垃圾分类的政企合作给呼和浩特市固废处理环保产业发展带来了有利机遇,社会资本的引入更有利于减轻政府在垃圾分类管理中人力、物力、财力的负担。从政企合作环节而言,社会资本可以参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就政企合作方式来说,可以采取资本合作、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开展垃圾分类的政企合作。在立法推行垃圾分类的起步阶段,部分地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公众垃圾分类认识不到位,若仅依靠居民个人意愿进行垃圾分类,可能面临垃圾分类不够精细准确的问题。对此,可以集中社区、物业、公民的多方力量,提升垃圾分类的专业化水平。例如,《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规定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要求、模式以及投放结果不符合分类标准的相关责任等内容。要求物业服务方积极履行对被服务方的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的工作,不仅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工作的完成,为最终的垃圾处置做好准备,

 环境管理▲HUANJINGYUFAZHAN

  199也有利于人们形成垃圾分类的意识并付出行动。针对各种小区管理类型差异化问题,小区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模式,可以借鉴浙江省杭州市的精细化和多元化管理经验。杭州市将垃圾分类工作分为“自治型”“委托型”“派遣型”三种类型。“自治型”小区是针对没有设立物业服务的情形,直接由业委会负责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通过业委会成员的协商自治完成垃圾分类的投放和收集。“委托型”小区是针对设有物业服务的情形,直接委托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垃圾分类的日常处理和监管工作。“派遣型”小区是针对既没有物业服务也没有业委会管理的情形,则由街道和社区派驻专人指导督促垃圾分类。[1] 其中的亮点是通过政企互动、多方结合开展日常垃圾分类监管工作,由街道社区指派专管员,物业公司安排管理员,再聘用一名指导员,形成“三员一体”共同负责小区垃圾分类的管理、指导、监督和宣传工作,构建起街道社区和物业业主之间的沟通桥梁,使管理信息交流、指导意见传递更为顺畅、更加高效。3  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广泛性与积极性生活垃圾分类是需要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问题,政府担当谋篇布局的主导作用,企业承担专业运作的主体作用,而社会公众则起到广泛参与的基石作用,其参与程度直接影响到垃圾分类的实施效果。因此,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中应当充分保障社会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重视社会参与垃圾分类的典范,专设一章对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垃圾分类进行了专门规定。《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虽没有专章规定垃圾分类的社会参与,但是立法中也有促进公众参与积极性的制度值得借鉴。3.1  完善管理责任人制度 在垃圾分类链条上的各环节主体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除了政府机关承担的管理责任外,还有生产企业的垃圾减量化责任、个人和单位的分类投放责任、垃圾处理企业的末端责任等。为更好地落实责任人的责任,广州立法中不仅全面规范了各类责任人的义务,也明确了各类责任人违反义务所应承担责任的情形。管理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统一,不能只承担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立法也可以赋予责任人一定的管理能动性和奖励,有利于激发责任人的责任心。例如上海市立法中规定责任人有权利细化设置收集容器;有权利对投放行为进行指导,他人应当配合责任人履职。广州市立法中则要求政府制定具体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给予奖励。3.2  健全社会监督制度呼和浩特市立法中关于垃圾分类的监督制度是以政府监督为主,以舆论监督为辅。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健全社会监督,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监督员制度。例如上海市和广州市的立法中都规定了由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选聘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监督工作。上海市立法只是原则性规定了社会监督员制度,而相比之下,广州市的社会监督员制度规定更为全面。其不仅明文规定了社会监督员的选聘方式、组成人员,还规定了社会监督员的权力与职责。这不仅有利于社会监督力量的壮大和社会监督的有序进行,也有利于提高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工作质量和效率。3.3  促进垃圾分类的信用体系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将违反垃圾分类管理行为纳入信用体系,是对公民法人诚信守法程度的考核与督促。呼和浩特市立法中规定将个人、单位遵守垃圾分类条例的情况纳入进信用体系,以便提醒个人、单位应当对垃圾分类予以重视,并督促其履行垃圾分类的义务。这是符合社会信用管理趋势的做法,但需注重公民信用惩戒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一方面,从立法合法性角度而言,失信惩戒机制关系到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在地方政府规章中对其加以规定,必须要有相关上位法依据。因为《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比如,上海市已经先出台了《上海市信用管理条例》,因此其垃圾分类立法中对失信主体采取惩戒措施是有法可依的。但广州市在颁布垃圾分类立法之前,广东省和广州市均没有出台社会信用立法,因此其对垃圾分类信用制度的规定较为保守。另一方面,从立法精细化角度而言,要发挥信用体系的社会治理功能,需要有完备的社会信用法律体系提供保障。信用体系的法制化构建涉及到信用主体的知情权、异议权、恢复权、遗忘权等权益,以及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等等体系化内容。

 [2] 因此,在地方社会信用立法尚未完善之前,应当审慎规定纳入信用体系惩戒的信用主体范围和行为类型。参考文献[1] 葛晓巍 , 胡鼎昆 , 肖伟英 . 杭州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现状及改进措施 [J]. 浙江科技学院学报 ,2018(02):96-101.[2] 罗培新 . 遏制公权与保护私益 : 社会信用立法论略 [J]. 政法论坛 ,2018,36(06):170-180.收稿日期:2020-05-07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精准立法:提升设区市环境立法质量的技术路径研究”[ 项目号 GD17XFX07] 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李丹(1985-),女,汉族,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环境保护法。(上接第 197 页)[10]Sundara Raja Reddy, B. C., N. Jayaraju, G. Sreenivasulu, U. Suresh, and A. N. Reddy.Heavy metal pollution monitoring with foraminifera in the estuaries of Nellore coast, East coast of India. Marine Pollution Bulletin,2016,113 (1–2):542-551.[11]Peng, S., X. Qin, H. Shi, R. Zhou, M. Dai, and D. Ding. Distribution and controlling factors of phytoplankton assemblages in a semi-enclosed bay during spring and summer[J]. Marine Pollution Bulletin,2012,64(5):941-948.[12] 王海霞 , 赵全民 , 李铁刚 , 刘健 , 景天爽 , 杨再宝 . 辽东湾表层沉积物中底栖有孔虫分布及其与沉积环境的关系 [J]. 海洋地质与第四纪地质 ,2011,31(02):87-94.收稿日期:2020-04-28作者简介:么旭,女,汉,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管理工作。通讯作者:张彦,男,汉,高级工程师。

篇六: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有助于实现

020 年 10 月JournalofGreenScienceandTechnology第 20 期收稿日期: 2020G09G08作者简介:何茂泉( 1965- ),男,工程师,主要从事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城 市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长 效 管 理 机 制 初 探何茂泉(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浙江 绍兴 312000 )摘要:指出了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的不断增加,带给城市环境以巨大压力.生活垃圾分类关系人居环境,意义重大.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机制需要充分认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面临的主要难点,准确掌握其难点产生的原因,树立科学理念,做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进行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针对生活垃圾分类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展开了分析,探讨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关键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固废资源化;对策建议中图分类号: X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G9944 ( 2020 ) 20G0108G031  引言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给城市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由垃圾产生的问题日益突出 [1 ] ,人们的反映越来越强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以下简称“垃圾分类”)意义重大,势在必行.垃圾分类是节能环保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居民素质的契机,也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载体.一座城市的居民如何处理自己产生的垃圾,反映了这座城市居民的文明程度.«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从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入手,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理念,分类指导,加强全链条管理.所以充分认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面临的主要难点,准确掌握其难点产生的原因,对于现阶段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主要难点2.1  居民垃圾分类收集习惯短时间养成难垃圾分类需要改变居民长期以来形成的混合投放垃圾的习惯,这是垃圾分类收集面临的第一个难题.长期以来,人们对垃圾的态度是简单粗暴地认为生活垃圾袋装化扔进垃圾箱时,就已经解决了垃圾的处理问题.近些年,我国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效果不尽如人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居民难以快速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有调查表明,78.73% 的居民仅仅有时会把不同类的垃圾装在不同的垃圾袋里并扔在不同的垃圾桶里 [2 ] .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习惯养成难首先表现在对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的缺乏,其二是大多数居民早出晚归,不便于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因为“嫌麻烦”使得居民垃圾分类缺乏配合度、行动力.西方发达国家在接受高等教育人口比例如此之高的情形下,大多也用了 20~30 年才促使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我国居民要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也绝非一蹴而就之事.2.2  垃圾分类收集产业链不完善,低价值废弃物分类收集利用难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一个关键是低价值废弃物.一般来说,低价值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玻璃、废塑料膜、废复合包装等.对于一些可回收垃圾,比如易拉罐、废铁等,由于回收人员、回收企业通过回收能获得一定市场利润,这部分垃圾基本上能通过市场化方式进入回收利用体系.而对低价值废弃物来说,受制于处理技术、回收设备等条件约束,其回收成本较高、回收利润低,导致回收人员及回收企业往往不愿意将其回收.以废玻璃为例,德国、法国、丹麦、荷兰等国家废玻璃回收率高达 80% 、甚至 90% 以上,而我国废玻璃回收率不到30%[ 2 ] .如果能够把诸如这部分低价值废弃物从城市生活垃圾中进行分类并收集起来,那么不仅能够减少城市后端垃圾处置压力、减少环境污染,还能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节约社会资源.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困难表面上看是由于居民的环保意识不强所致,但深层次的原因在于未建立回收“全产业链”.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垃圾分类产业化运作将是必然趋势.目前,垃圾分类收集从产生源头到收集的全过程都存在诸多制约,比如说源头端存在居民家庭垃圾分类设施缺乏、投放端缺乏足量设施和合理监管机制、收集端存在混合收运以及作业时间不匹配等一系列问题 [3 ] ,特别是对于其中的易腐垃圾及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往往容易在分类投放环节出现混合,进而影响整个垃圾的分类收集成效.2.3  垃圾分类处置末端压力大垃圾分类收集并不是目的,分类收集是为了更好处置,末端处置出现问题将直接导致垃圾分类前端收集受到限制甚至停滞.末端处置难题主要表现在垃圾分类处置设施能力不足、综合利用体系不健全和应急抗风险能力差 3 个方面.我国许多城市垃圾分类处理能力不足,尤其是易腐垃圾的资源化利用仍面临处置能力难以提升的问题.该难题在中心城区更为显现,一方面,因8 0 1

   何茂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初探环境与安全为前期规划未曾考虑易腐垃圾处置场所选址以及现实中处置场所选址难;另一方面,是易腐垃圾处置技术方向不明朗,当前易腐垃圾处置加工后产品出路不明确,末端资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升.综合利用体系不健全,导致部分垃圾很难深度加工及利用,被迫改变工艺流程,产生中间产品或新的“垃圾产品”.为了避免处置环节受综合利用市场的影响而带来的次生污染风险,必须同时妥善建立处置终端的应急处置或协同处置预案以确保“处置链”有序且持续运行.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中强调“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大力提升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因地制宜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4  不同地区分类标准有差异,流动人群适应难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正处于由局部示范向全面推进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各地区根据地方实际制定了相应分类标准.这些标准各有差异,主要表现在 4 个方面.第一方面是大类的分类标准不同.目前我国采用的主要有“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三大类.其中,“二分法”主要将垃圾分成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大类,“三分法”主要将垃圾分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大类,“四分法”在“三分法”的基础上把厨余垃圾单独分出来,分法的选择与厨余垃圾或易腐垃圾处置终端设施的配套程度有关 [2 , 4 ] .目前,住建部选定的全国 46个重点城市中大部分实行“四分法”,另有少数城市实行“两分法”和“三分法”.第二方面是同一分法中各个城市的具体目录标准不统一.第三方面是采用同一分法下的不同地区对类似垃圾的称谓不统一.例如,上海采用的“四分法”把垃圾分为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而北京采用的“四分法”是把垃圾分别称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第四方面是具体明细目录不一,不同地区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目录也不尽相同,导致出现同一种垃圾在不同城市被归为不同种类垃圾的现象.例如,废旧衣服,在上海属于废织物,是可回收垃圾,而在郑州却属于废旧布料,变成了其他垃圾;骨骼,在北京、郑州等地是厨余垃圾,而在杭州却成为其他垃圾 [2 , 5 ] .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跨区域流动人口数量庞大而且流动频繁,垃圾分类收集标准将直接影响公众垃圾分类的执行效果 [6 ] ,分类标准差异大、更新频繁等都不利于居民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3  垃圾分类的长效管理机制与对策建议3.1  规范垃圾分类标准,形成“城市梯度标准”只有全体居民统一认识、形成统一标准,并长久的坚持下去,才能真正促进居民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最终将垃圾分类变成一种自觉行动.首先,是统一分类方法,例如全国统一采用“四分法”的形式定义垃圾种类,将垃圾分成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其次,统一明细目录,对每一个大类垃圾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明细目录标准,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特点因地制宜,如同城市污水排放的多级标准把生活垃圾构成相似的城市划成同一类别,根据各个类别形成不同城市梯度标准.例如,根据易腐垃圾在城市生活垃圾中的占比规律或者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划分城市梯度标准,占比较高的城市为一级标准执行四分类、占比居中的城市为二级标准执行三分类、占比较低的城市为三级标准执行二分类即可.这样既能从全国的角度引导各个城市根据自身生活垃圾构成特色建立相应的回收运输处置体系,又能引导各个城市垃圾分类投资建设方向,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让全国无论哪个城市的居民、无论去了哪个城市都能便捷地对垃圾进行分类投放.3.2  源头减量多元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关键在于源头,通过推进“限塑令”、过度包装专项整治、开展“光盘行动”“净菜行动”等专项行动,从源头控制垃圾产量,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绍兴市通过持续推进“限塑令”,在超市门店、农贸市场推广使用环保可重复使用的袋子或篮子,宾馆酒店限制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从源头减少塑料制品使用量.同时,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到市场、小区等逐步鼓励使用生物可降解垃圾袋.探索建立快递包装共享循环利用机制,从快递包装、配送、回收等环节减少快递包装用品.对居民、公共机构等垃圾产生的重要源头,应建立系统化的全源头收集链条,将居民、公共机构和街道全部纳入,统筹考虑,形成居民把控源头、公共机构全力示范、街道配套促进的链条式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对生活垃圾中的低价值废弃物应建立财政直接补贴机制,设立“低价值废弃物绿色回收基金”[ 7 ] .针对企业的分拣费用、运输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进行补贴,在融资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应该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8 ] .生活垃圾多元化治理是推动分类精准化的有力举措.由社区和街道牵头,与居民、物业、收运企业签订契约,将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形成自我约束和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从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准确率.开展社区牵头、物业配合、全面参与的易腐垃圾“一日一袋”行动,通过积分兑换、荣誉榜等活动,激发了市民垃圾分类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居民的垃圾分类心理从“要我分”变成了“我要分”.3.3  资源深度利用,稳定末端处置垃圾资源化利用是垃圾分类工作背后的重要环节.绍兴市不断提升垃圾处理技术,实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可从多个方面有效助力建设“无废城市”.一是其他垃圾焚烧发电供热.绍兴市现有运行的生活垃圾焚烧厂 3 座,在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 4 座,焚烧占比从 2017年的 30.5% 提高到目前 75.24% ,建成后绍兴市将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以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厂为例,其采用热电联产技术,日发电量约 80 余万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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