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对上级纪检部门的意见及建议
对上级纪检部门提建议
对上级纪检部门提建议
(一)坚持原则,敢于监督,不徇私情,严格依法依纪依规办事,勇于和善于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作斗争;
(二)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请吃或礼品;
(三)不得擅自要求被督查单位派车;
(四)不得干预被检查部门业务和正常的公务活动;
(五)不得借督查之便挟办私事或为自己、他人谋取私利;
(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做到不泄密。
对上级纪检部门提建议
1、督促企业成立企务公开监督小组。由企业党的纪律监督组织、工会、审计、人事等相关部门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监督小组,负责对企业企务公开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督促企业企务公开责任部门按期公开。监督检查企务公开责任部门是否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公开有关事项,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督促企业畅通企务公开渠道。除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
开栏等主要渠道公开外,还应通过企情会、企业站、内部刊物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4、督促企业广泛及时收集意见和建议。公开后要通过意见箱、职工座谈会、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收集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企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
5、督促和指导建立企务公开工作民主评议制度。定期组织职工对企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议,评议结果要公开,对检查和评议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
对上级纪检部门提建议
一是围绕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挖掘拓展线索来源。围绕打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工作,拓展线索来源,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是强化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全县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紧紧盯住“四风”新动向,教育引导全镇党员干部和各类公职人员严格约束自己,慎用手中权力,“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继续深化“三转”,突出主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
强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和业务知识学习,注重抓早、抓小、抓常,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