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8篇

时间:2022-12-18 14:0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8篇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  村干部管理规定  ThismanuscriptwasrevisedbyJIEKMAonDecember15th,2012.  XX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8篇,供大家参考。

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8篇

篇一: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

  村干部管理规定

  ThismanuscriptwasrevisedbyJIEKMAonDecember15th,2012.

  XX镇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加强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真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习制度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安排或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迟到、缺席。2、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3、每月组织村干部利用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每季度组织党员、组长学习不少于一次,并在远程教育工作手册上做好学习记录。4、务必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镇组织办每月都会下发学习计划,请组织收看。二、会议制度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3、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4、村支部书记必须坚持至少每个月召开好一次村干部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到人,定期解决。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每半年进行一次,村干部由党委政府组织评议。

  2、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会计、村妇女主任、村官。

  3、参加评议人员为驻村干部、全体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等。4、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村支两委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评议工作实绩。5、民主评议分“村干部自我评议,村干部述职,民主评议”三步骤进行。6、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将予以表彰。对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将提出警告,不称职票在50%以上者,由镇党委政府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四、请销假制度1、村支书、村主任一般情况下可以向驻村干部请假,由驻村干部代为向片长或副片长请假,如参加县镇会议须向各片片长或副片长请假。一般村干部向村支书请假。2、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各片片长或副片长请假,未经批准外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3、假期满后及时销假。五、村务公开制度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总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以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批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的程序认真公开。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10日,村里重大事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视进程情况及时公布。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5、每季度将村务公开交驻村干部进行检查并签字,镇党委政府将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六、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村财务运行“村帐镇管村用”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与监督。2、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资金运行。3、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小金库”和补帐的,就予以全部没收转为集体积累,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相关人员要酌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责任。4、村支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账入方出。5、村级财务开支的年初应制定好收支计划,严禁入不敷出,实行村支书先审核签字盖章,然后由村主任审批。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理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名。七、绩效工资管理制度1、百分制量化考核积分。对村落实“两重点三主要”工作实行“四定”考评制,即“定考核内容、定考评指标、定基准分、定考评标准”。一季度一评分,通过量化积分,评价当季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奖惩的依据。

  2、风险抵押金制度。年初以村为单位,每村向镇党委一次性缴纳村落实“两重点三主要”工作考核风险抵押金4000元,并签订《村为主经常性工作责任状》,根据季度工作考核得分,按照标准1000元/村季,奖励给村干部个人(押金不返还),奖金的分配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根据班子成员当季度实行责任制的情况决定执行。允许区别对待,不得平均分配。

  八、组织纪律九、办公制度1、要保证每天村里至少有一名村干部在村,以免村民有事找不到人。2、村干部要及时处理当日发生的各种事件并做好工作记录,如无法处理应及时上报。3、驻村干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工作记录并签名,党委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当值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抽查工作记录。4、工作记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十、责任追究制度:1、村干部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工作失误,损害了党和国家的事业以及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或相关责任;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责任追究的范围:主要包括: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的;违反村级事务决策程序,擅自作出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村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造成村集体资产;资金损失或流失的;乱集资、乱摊派,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对村民提出的正当要求,能够

  解决不解决或久拖不决的;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闹不团结,作风欠民主,工作方法简单,影响村内工作正常开展的;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其它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3、责任追究的程序:村干部工作失职需要实行责任追究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教育、诫勉、调整、降职、罢免、撤职等;违反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处理决定应送达村干部本人及所在党组织。

  十一、村干部“九不准”1、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2、不准在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3、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4、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5、不准参与赌博活动;6、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7、不准违反财务、党务、村务公开有关规定;8、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9、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篇二: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稳定和强化村两委干部队伍根据省市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及城乡社区治理要求依据市两办下发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字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稳定和强化村“两委”干部队伍,根据省、市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及城乡社区治理要求,依据市两办下发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办字[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在已核定职数范围内,经选举、任命产生的在职在岗村“两委”干部。二、报酬构成村“两委”干部报酬一般由基本报酬、奖励性报酬及社会保险等三部分组成。1.基本报酬。基本报酬指村“两委”干部每年的固定补贴、绩效补贴和工龄补贴三项。其中,绩效补贴指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的补贴,工龄补贴指根据干部连续工作年限给予的补贴。2.奖励性报酬。奖励性报酬指为鼓励村“两委”干部创先争优,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政策规定,给予成绩突出人员的各类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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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社会保险补助。指在为村干部办理养老保险中,财政补助的单位缴纳部分。

  三、报酬标准村“两委”干部报酬实行分级管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平均基本报酬不低于5万元/年,村“两委”副职(含村“两委”成员兼职的报账员)、村“两委”委员分别按照同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80%、70%核定。(一)基本报酬标准1.固定补贴标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固定补贴按照不低于3.6万元/年核定,村“两委”副职(含村“两委”成员兼职的报账员)、村“两委”委员分别按照同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固定补贴的80%、70%核定。2.绩效补贴标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考核、绩效挂钩、奖勤罚懒”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对村“两委”班子实行年度考核。根据年度考核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一、二、三等次,一等次村所占比例不高于行政村总数的20%,三等次村不低于20%,少于5个村不便以比例划分等次的,由乡镇统筹考虑确定年度考核等次。一等次、二等次、三等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绩效补贴分别按照不低于1.6万元/年、1.4万元/年、1.2万元/年核定。“一票否决”等原因未评等次的,不得发放绩效补贴。村“两委”副职(含村“两委”成员兼职的报账员)、村“两委”委员分别按照同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绩效补贴的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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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定。村“两委”干部年度考核由乡镇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实施。3.工龄补贴标准。工龄补贴按连续从事村里工作年限确定,

  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未满1周年的不予计算。每连续多任1年,从下一年度起增加10元/月工龄补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当年不计入补贴年限。

  (二)奖励性报酬标准。结合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农业农村改革、农村社区治理、综合治理等工作,设立奖励项目,对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表彰的村“两委”干部分层次奖励。具体奖励项目的设立及奖励标准如下,由乡镇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镇村统筹解决。(1)对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综合表彰的村“两委”干部年终共奖励5000元;(2)对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综合表彰的村“两委”干部年终共奖励3000元;(3)对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表彰的村“两委”干部年终共奖励2000元;(4)实行集体经济发展增收奖励制度,以当年经营性收入的1%作为基础奖金,以经营性收入同比增长部分的5%作为增幅奖金,实现村干部收入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挂钩,充分激发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三)社会保险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好村“两委”干部养老保险制度,以村干部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其月缴费基数,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所采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所采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个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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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所采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所采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为村“两委”干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每年为坚持正常履职的村“两委”干部统一购买不低于1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由乡镇统筹解决。

  四、发放方式1.发放时间。固定补贴、工龄补贴一般由乡镇按月发放。绩效补贴和其他奖励性报酬由乡镇核定后,按年发放。村“两委”干部因辞职、免职和终止职务等原因离任的,其报酬发放至辞职、免职和终止职务当月为止。2.发放要求。固定补贴和工龄补贴由乡镇分别报县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核定备案后,按时足额发放到人。绩效补贴和其他奖励性报酬的发放方式由各乡镇根据实际确定。身兼两职或数职的村“两委”干部,按其所兼任的职务中报酬最高的职务领取,不叠加领取。五、资金保障村“两委”干部的待遇报酬实行分级承担,除中央、省级和市级转移支付外,如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仍低于5万元/年的标准,由县根据各乡镇财力水平,并结合各村集体经济状况,负责统筹安排,兜底保障。市级财政按每个村2万元/年的标准,对建制村予以补助。对市级补助资金,县里将根据各乡镇财力水平统筹安排,人均财力较弱的,补助标准适当提高,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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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力较好的,补助标准适当降低。县财政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对上级财政补助之外的缺口部分,实行县级财政兜底,按照标准足额预算,并在当年第一季度统筹拨付到乡镇。

  六、配套机制1.管理考核机制。各乡镇要认真研究制定村“两委”干部年度考核方案,把日常工作、年度目标任务、中心工作等内容纳入考核范围,采取“日常管理考核得分+目标任务考核得分+扣分事项得分”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将党员、群众的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各乡镇每年11月上旬前将本年度的绩效考核方案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审核备案,并在年底组织实施。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年度考核结果,要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三方面人员”选拔、选树先进典型的基本依据。落实村干部负面清单制度,凡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文件中相关情况,经调查属实的,由乡镇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其他奖励性报酬,将保障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工作纳入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年度考核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2.正常增长机制。建立村“两委”干部报酬待遇年度调整增长机制。在落实市级以上现有转移支付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村“两委”干部固定补贴最低标准。3.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资金监管机制,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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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民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单位,要定期对转移支付的落实和报酬待遇的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乱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本实施办法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参照行政村管理的分场、农场、林场、管理站、园艺场、原种场等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其他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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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一:村干部管理办法村干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雀塘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村干部学习制度(一)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三)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

  

  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四)每月组织村干部学习一次,不得缺席。二、村干部会议制度(一)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20元,缺席一次3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二)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三)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四)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三、村干部值班制度(一)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

  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1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

  究其责任。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一)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二)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三)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

  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

  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五、村干部请假制度(一)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二)村支书、村主任向驻村领导请假,一般村干部向村支部书记请假。(三)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驻村领导汇报。六、村务公开制度(一)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二)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

  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三)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

  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表格,经村务监督组长

  签字入档归案。七、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每年进行一次。(二)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参加评议人员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负责人。(四)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村两委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评议工作实绩。(五)民主评议分“村干部自我评议,村干部述职,民主评议”三步骤进行,评议结果由乡党委统一汇总,公布,并装入村干部个人档案。(六)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对在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提出警告,不称职票在

  

  50%以上者,由镇党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八、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村财务实行“村账镇代管”制度,加强村务财务的管理的监督。2、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资金运行。3、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小金库”和记帐补帐的,就予全部没收转为集体积累,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相关人员要酌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4、村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帐入方出。5、村级财务开支地年初应制订好收支计划,严禁入不敷出,实

  

  行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理票据,并具备经手

  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同时必须经驻村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

  的票据,本村报帐员和镇代管办有权退回。6、村级财务报帐员负责本村经济组织的收支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对村级所有收缴款项的往来款项应及时缴存,不得坐收坐支和挪用,每季度前10天内,按规定预审上一季度的收支票据,填写报帐单,送乡代管办审核,及时领取报表,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九、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一)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二)不准在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三)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村干部职权和职务谋取非法利益。(四)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五)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六)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七)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八)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九)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十)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十、村干部绩效管理制度篇二:村干部管理办法

  

  组织法》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选举,选举结果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⑴政治立场不坚定,散布各种谣言的,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⑵组织纪律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10天以上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⑶矛盾纠纷排查处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⑷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大部分群众不认可的;⑸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群众反映强烈并查实的;⑹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受到党纪处理或行政处罚的。

  民主理财和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工作情况,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群众满意,干部满意。监督小组成员必须做到处事公正、热心服务、代表群众依法进行理财监督。

  

  关于学习制度我们可以这样实行:规定每周某一天下午两小时的时间为大学生村官的学习时间,学习内容涉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农村工作知识、基层工作方法、农村工作经验及体会等等各个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制定了学习考勤与考评制度,每人在学习时都必须做好学习笔记,并将学习考勤和学习情况记录都存放在档案里,并以此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部分计入考核。

  二、工作制度大学生村官要自觉接受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和管理,严守工作纪律与工作时间,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坚持务实作风,做到任劳任怨。具体做到以下三点:1.例会制度:为全面掌握到村大学生村官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及时了解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可以规定每个月底一天为例会日,汇报上个月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安排部署本月的一系列情况,同时研究分析^p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办法。2.日志制度:通过工作日记进一步掌握大学生村官的日常工作情况,大学生村官应自觉认真、仔细详实地记好工作日记主要记录其工作情况、工作进度、工作成效及工作体会等。

  

  3、考勤制度:为严肃工作纪律,镇将进一步健全考勤制度,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大学生村官因事因病请假的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1)请假1天的,向村党组织书记请假;(2)请假3天以内或者离开本镇范围的,需以书面请假报镇党务书记或组织委员批准;(3)请假7天以内的,需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请假离市范围的,需报市委组织部村干部科批准;(4)请假7天以上的,需报市委组织部村干部科,经分管部长同意后批准。(5)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否则按旷工计算,无书面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4、考核制度: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以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注重考核工作实绩。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能力差、群众意见较大、考核不合格的,我们将及时把信息反馈给市委组织部。三、日常生活制度定期与选聘大学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

  

  

  

篇四: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

  一村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1宣传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干部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改变本村面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的目标

  上官坊镇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

  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切实规范村干部队伍管理,调动和保护村干部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指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

  会的组成人员,即村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第二章第三条干部选用

  选拔任用村干部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群众公认,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廉洁自律。2、工作能力强。具有带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奔小康的本领和觉悟,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3、作风民主,求真务实。能够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开拓进取,艰苦奋斗,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4、村干部任职年龄符合《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身体健康。5、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中,妇女应有适当名额。

  第四条

  后备干部

  1、选拔与管理。村级后备干部的年龄一般应在30岁左右,文化程序应在高中(中专)以上。后备干部应在全体党员和广大村民推荐的基础上,经村党组织讨论提出初步名单,报镇党委审定。各镇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市委组织部备案管理。2、培养与使用。村党组织、村委会应注意给村级后备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安排他们参与村里工作,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并依法选用。第五条村干部选拔方式。

  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选拔,必须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办法产生。届中村党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或不能胜任等特殊情况,镇党委可以调整任命。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第三章第七条教育培训

  村干部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的各种学习教育培

  训活动,采取政治理论教育、岗位业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带头开展经常性学习,加强“学习型”村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

  第八条

  加强对村主职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坚持统

  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次培训的原则,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村干部教育培训职责。每年应对村干部进行轮训,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对新任职的村干部,及时组织上岗培训。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村党组织是村级各个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党组织与村委会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民自治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的自治,党支部支持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一)村党支部书记主要工作职责1、宣传和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带领党员、干部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村级经济实力,帮助、指导农民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改变本村面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的目标。2、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五好”目标,抓好本村党建工作,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努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负责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带头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5、负责村、组和村办企业干部和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6、领导村民委员会、村经济组织、团支部、妇代会、民兵等组织,支持和帮助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7、维护本村社会、政治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二)村民委员会主任职责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2、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执行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健全服务体系,做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和协调工作,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生产、供销、信用、消费、合同定购等形式的合作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3、依法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4、教育村民依法履行纳税、服兵役、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应尽的义务。5、教育村民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6、负责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发展教育事业,普及科技卫生知识,抓好计划生育工作。7、抓好综合治理,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促进村与村之间、村民之间的团结互助。8、按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定,负责依法筹集生产资金和公共事务、公益事业所需费用,管理好本村财务,实行村务公开,接受民主监督。9、召集和主持村民会议,执行村民会议决定和村规民约,及时向镇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建议。10、负责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三)其他村干部要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本村干部、群众的监督,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同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的对口指导。第五章第十条考核奖惩

  镇党委每年应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一

  次考核。考核前,先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再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量化评分,并进行奖惩兑现。

  第十一条考核的基本内容1、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2、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4、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5、镇党委交办的其它特殊紧急重要任务。第十二条民主评议办法。民主评议大会由村党组织负责召集,镇领导主持,到会村民代表必须超过村民代表总数的4/5。评议大会上,先由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村“两委”班子进行述职,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个人述职,然后由到会的村民代表按镇党委统一制定的表格对“两委”班子集体及个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再计算“两委”班子集体及个人的民主评议得分。第十三条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工作目标衽百分制量化考核。年初,各村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提出当年经济工作目标和兴办实事目标后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原则上按基层组织建设目标(占20%)、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占2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占20%)、经济工作目标(占40%)四部分分村下达年度工作目标。各村将乡镇下达的年度目标按百分制分解到人,形成班子成员年度岗位工作目标并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年中和年底,镇党委、政府组织专人对“两委”班子集体及个人的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第十四条考核结果运用。镇党委按民主评议得分。责任

  制考核得分分别计算出村“两委”班子集体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效计发目标奖。考核等次作为评先表彰及村干部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第十五条对任职期间违纪违法的,党委应依法对其作出免职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被免职的村干部一律不得享受本办法中规定的退职待遇。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共上官坊镇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篇五: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

  村干部管理制度

  篇一:村干部管理办法村干部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雀塘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村干部学习制度(一)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不同途径达到大专以上学历;(三)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四)每月组织村干部学习一次,不得缺席。二、村干部会议制度(一)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20元,缺席一次3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二)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三)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驻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四)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做好详细会议记录。三、村干部值班制度

  1

  (一)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值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二)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1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一)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二)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三)经民主测评及民主评议后,对不胜任现职的村干部,由乡党委组织部门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调整形式主要有降职、改任、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辞退5种。五、村干部请假制度(一)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认处扣发一天的工资。(二)村支书、村主任向驻村领导请假,一般村干部向村支部书.记请假。(三)村支书、村主任外出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同时向驻村领导汇报。六、村务公开制度

  2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二)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三)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月,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视进程情况及时公布。(四)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五)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五)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资料、表格,经村务监督组长签字入档归案。七、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一)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每年进行一次。(二)民主评议的对象为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参加评议人员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新农村建设理事会负责人。(四)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村两委在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评议工作实绩。(五)民主评议分“村干部自我评议,村干部述职,民主评议”三步骤进行,评议结果由乡党委统一汇总,公布,并装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3

  (六)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对在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提出警告,不称职票在50%以上者,由镇党委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八、村级财务管理制度1、村财务实行“村账镇代管”制度,加强村务财务的管理的监督。2、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资金运行。3、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小金库”和记帐补帐的,就予全部没收转为集体积累,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相关人员要酌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4、村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帐入方出。5、村级财务开支地年初应制订好收支计划,严禁入不敷出,实行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理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同时必须经驻村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本村报帐员和镇代管办有权退回。6、村级财务报帐员负责本村经济组织的收支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对村级所有收缴款项的往来款项应及时缴存,不得坐收坐支和挪用,每季度前10天内,按规定预审上一季度的收支票据,填写报帐单,送乡代管办审核,及时领取报表,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九、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一)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二)不准在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

  4

  (三)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村干部职权和职务谋取非法利益。(四)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五)不准参与赌博活动。(六)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七)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八)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九)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十)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十、村干部绩效管理制度篇二: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干部,仅指村“两委”成员。第三条村干部管理的主要内容为: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评考核、监督约束、报酬待遇、后备干部、奖励惩处、免职或罢免。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四条村干部的基本素质要求:⑴能带头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科.学.发.展.观;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⑶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农村工作经验;⑷有较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⑸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公道正派,自身发展经济的能力

  

篇六: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

  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为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效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监督薄弱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在全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从严治党管党向基层延伸从源头上防止小权力滋生大腐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工作方案

  为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效解决村级小微权力权责不清、程序不严、监督薄弱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现在全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从严治党管党向基层延伸,从源头上防止小权力滋生大腐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优化议事决策流程,重点破解办事不公、财务不清、服务不优等问题,引导农村基层干部规范履职、村级组织高效运转,着力构建权责明晰、运行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有效制度保障。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

  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村级事务协商、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2.坚持依法治村。坚持依法靠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权力清单事项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调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

  3.坚持务实管用。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确保清单精简准确,

  流程便捷高效,表述通俗易懂,整体统一规范,以镇街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切合所辖村(社区)工作实际,强化信息平台应用,提升服务群众质量和水平。

  4.坚持严格规范。按照“抓住完善、强化规范、重在落实、贵在

  坚持、成在实效”的工作思路,加强对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落实。多方式多渠道公开村级权力运行情况,及时依法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相关事项,确保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三、总体目标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紧紧围绕全县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招投标、村级救助救济、村级阳光公开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面厘清村级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明晰权力事项,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让干部“看图做事、照单操作、权力受限",让群众“看图监

  督、依规维权、合理诉求"。到2020年底,实现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制度全覆盖,构建民主自治、权责明确、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监督有力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体系。

  四、主要任务(一)建立三张清单。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权力寻租和信访矛盾较为集中的权力事项,统一编制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等面上参考性清单,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流程和县直业务指导单位。各镇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原则,参考县级清单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三张清单,对县级指导性清单之外的,与村民利益相关、符合规定的其他事项,列入特色清单,予以规范。村(社区)根据村庄特点、资源禀赋、群众需求,对镇街指导清单进行自主选择、公开公示;如制定指导范围外的其他清单,须经镇街党(工)委研究同意,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二)规范标准流程。坚持“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规范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明确村级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等,让权力运行更规范。各职能部门在明晰村级小微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制定《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规范指南》。各镇街、村(社区)本着于事简便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规范流程,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既便于村干部精准掌握、

  规范履职,又便于群众参与监督,切实推动村级小微权力规范有序运行。(三)全面透明公开。建立的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和规范流程通过

  各种途径在县、镇、村进行三级公示,进一步扩大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各镇街将本地事项运行规范通过图表、图片、漫画等方式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并及时上传“党建"微信公众号,在全县范围内予以公开。各镇街召开专题培训会,对村“两委”干部、“三大员”等村级小微权力履职主体进行多轮次培训,确保对权责清晰明白,对流程熟记于心。各村(社区)要借助主题党日、村情发布会、“三务"公开栏、灯塔•党建在线、党群微信群、“村村响”广播等平台公开公示,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制定追究办法。全县建立村级微小微权力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监督方式方法、责任追究情形、调查处理和结果运用,确保追责到人、问效到位。各镇街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管理村干部等有关制度规定,制定违反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重点做好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结果应用等四个关键环节的具体工作,着力解决村干部规范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农村基层干部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各镇街明确村纪检委员职责,村干部在落实村级小微权力过程中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纪检委员的责任。

  (五)健全监督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有机统一的监督体系。县级层面,纪检、组织、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根据职责,切实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镇级层面,建立健全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履职情况评估、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等制度体系,公开监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加大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的专项督查,将日常检查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支部评星定级、补贴报酬发放、评先树优相挂钩。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事务办理过程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督促整改。

  (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在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狠抓落实、

  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在服务群众中为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因情况紧急临机决断,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可以给予容错。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下旬)9月下旬召开全县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动员部署会议,成

  立全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推进专班,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指导思想和时间节点。下发实施方案,形成《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县村级小微权力责任清单》《县村级小微权力负面清单》《县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等规范性文件,统一汇编下发,便于工作指导。

  (二)建章立制(制度规范)阶段(9月下旬.9月底)

  各镇街结合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操作流程,在广泛征求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后组织实施,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鼓励探索以漫画、图册、二维码扫描等方式建立直观简便的“网上清单",为村干部规范履行职权和方便群众办事提供指南。

  (三)全面推行阶段(10月-12月底)

  各镇街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工作,对在职村干部进行同步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固定学习日、党员会、村民代表会等,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逐类逐项进行讲解,促使党员群众掌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进行全覆盖宣传,通过公开栏、宣传图册和微信公众号等,各镇街公开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及办事流程,提高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知晓度和认可度。县直有关部门对各镇街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扎实稳步推进。

  (四)持续巩固阶段(长期坚持)各镇街充分总结本地的实践经验,探索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创新制度,不断丰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的清单事项,不断优化村级小微权力的运行流程。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备案调整制度,各镇街及时将新修改的清单事项向县委组织部备案,并对外公开。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督查和联合督查,对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即查即纠;各镇街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督查组,把督导督查贯穿于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督导督查。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全面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担实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村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和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行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时间节点、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讲求工作实效。各镇街要以县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流程为样本,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村庄数量、发展状况、班子情况、干群关系等因素,做好本地区权责清单、规章制度和运行程序制定工作。根据农村形势任务变化,因时因地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规范进行调整完善,确保清单于法周延、于事周全。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相关、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事项,要列入本地清单,确保规范运行和实际成效,防止照搬照抄和简单“一刀切"。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要将学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流程规范指南作为固定学习、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指导村干部对照村级小微权力清单逐条逐句进行学习,使其迅速熟悉清单内容和办事流程,确保“照单办事、依规用权''深入人心。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漫画图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帮助群众了解和掌握清单的权力类别、办理程序等,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促进服务水平。注重挖掘本地区在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

  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上升为制度性成果,不断完善村级事务规范运行体系。

  (四)注重督导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实行专项督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违规用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切实形成促进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各职能单位要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的督促检查,敦促实时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镇街要成立专门督查组,定期采取提醒督办、走访群众、电话查访、抽查资料等形式,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各村(社区)严格落实。

  

  

篇七: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

  xx市村级组织负责人履职负面清单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其规范履职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xx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xx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XX市村级组织负责人履职负面清单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组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其规范履职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农村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XX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XX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价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权责相统一、教育惩戒相结合。第三条评价管理的对象是指本市范围内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经济合作社)、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的主要负责人。第四条本办

  法明确了村级组织负责人履职的负面清单,并对“负面清单”上的行为实行扣分评价管理。评价结果纳入村干部当年度绩效考核,并与评先评优、经济报酬挂钩。第五条本评价管理办法由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温泉旅游度假区党委(党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评价管理事项第六条在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一)编造、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公开发表反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的;(二)拉帮结派搞小团体,闹不团结,或不支持其他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三)参加邪教组织的;(四)不顾全大局,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或阳奉阴违,不积极配合的;(五)不落实、不完成创业承诺事项的;(六)对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处置的;(七)不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党的组织生活不正常,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或违规发展农村党员的;(八)不支持上级纪委工作,不按要求开展村(居)务监督工作的;

  (九)无故不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的;第七条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村民(社员)等作风建设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一)未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未开展党员、干部联系户活动,或不落实措施关心老党员、困难群众的;(二)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办不办、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的。或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置若罔闻,不制止、不纠正的,不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致使群众上访的。或不配合做好信访群众的说服劝导工作,出现越级访的;(三)没有特殊原因,年度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不支持配合做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殡葬改革”等中心工作的;(四)违反驻勤值班规定,不按要求到岗到位被查实的,或不落实便民服务举措,已建便民服务窗口运行不正常的;(五)不按规定组织开展村容村貌整治,责任范围内乱堆乱放、乱丢乱倒等现象严重,环境卫生差的;(六)对农村(社区)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等行为制止不力的;(七)对村级重大事项未按规定监管并及时报备的;(八)在各项评议中,不满意比例较高的;

  第八条在执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等相关规定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一)涉及本村(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照“五议两公开”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的;(二)未按规定程序或未经合法批准,盲目投资兴建村级项目的;(三)擅自出让、出租集体土地,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现状,侵害村民(社员)合法权益的,或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处置其他村(社)级资产、资源的;(四)未经合法审批增设开支项目的,或未经合法批准擅自提高标准违规发放村干部报酬的;第九条在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一)违反相关要求,一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存在多头开户情况或多人保管货币资金的;(二)收入不入账,或存在坐收坐支问题的,或村级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票据入帐报帐不及时的;(三)因职务变动不及时移交财务帐册的,或工作不负责,导致财务数据多次出现差错,或导致村集体财务账册凭证失少;(四)违反村级财务支出审批程序,不按规定报支发票凭证的,或违反村级零招待有关规定,报支或变相报支相关费用发票的;

  (五)违反规定用集体资金安排旅游的;(六)违反规定超额存放备用金的;(七)不认真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职责的,对账不及时或对账不认真的,或存在应该发现的财务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八)违反规定,村经济合作社为其它单位(个人)提供经济担保,或违规出借村(社)集体资金给其它单位(个人)使用的;(九)利用财务审核权对村级正常财务开支进行阻扰的;第十条在开展村级事务管理、执行民主监督有关规定和要求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一)不按要求设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或不按规定时间、内容要求进行“三务”公开,或不按上级要求建立和应用“三务”公开电子平台的;(二)村(社)经济合同管理不严格,存在不按要求依法签订村(社)级工程建设项目、承包经营或租赁项目等书面合同,或有合同但监督执行合同合约条款不严格,包括合同到期不及时收回集体资产、资源,不采取措施及时、足额收取相关租金等,或没有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书面合同等;(三)违反民主评议有关规定,没有定期向村民代表(党员)会议报告工作,或有意逃避民主评议工作的;(四)违反审计监督有关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完

  整提供相关会计资料,或存在其他干扰破坏正常审计工作秩序行为的;(五)违反农村建设工程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和项目应招标而未招标的,或肢解村级工程,逃避公开招标有关规定的,或未经合法审批擅自作出工程项目变更、预决算变更的;(六)不支持村(居)监委开展履职,干扰、影响、阻挠村监委正常履行监督职责的;(七)开展村(居)务监督工作不坚持原则,监管不严的;(八)违反有关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的;第十一条在廉洁自律等自身建设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一)未按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二)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以权谋私、收受他人好处的,或违反公平公正原则为亲友谋取利益的;(三)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的,侵害村(社)民合法权益,或损害村(社)民合法利益的;(四)在村(居)务监督管理中本人或指使他人弄虚作假的;(五)村级班子成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参与或变相参与承接、承包本村村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或在政策处理过程中参与抢种、抢栽地上庄稼、植物、抢建建筑物,牟取私利

  的,或人为设置障碍、阻挠工程进度,强揽使用本村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六)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搞不正当竞选的;(七)参与违法建设、违章建筑的;(八)对党员干部发生的违纪问题不及时报告,或不配合协助调查,或党性不强,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纪党员处置,不及时组织召开支部大会,甚至提出反对意见的;(九)因监督不到位导致村(社区)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十)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第三章评价管理结果的运用第十二条各乡镇(街道)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负面清单内容作细化补充规定,并落实专门的管理评价机构,由党群副书记牵头实施评价管理工作。第十三条各乡镇(街道)的专门评价管理工作,要根据村级各组织负责人的相关职能,分清责任、逐条对照、逐项扣分、逐月统计,实行每年一次量化评价。第十四条村级各组织负责人、驻村指导员及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上级组织和单位是履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责任主体,应积极履职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通知相关乡镇(街道),相关乡镇(街道)对提供的这些信息资料,要及时予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扣分。第十五条负面清单所列的行为根据情节轻

  重原则上每起扣1—3分,每分扣报酬100元。当年度个人累计扣分满10分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满20分的予以通报批评,扣分在30分以上的,予以停职、免职、或罢免职务,且村级组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行政村(社区)多人被扣分合计超过30分的,该村(社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第十六条村级组织负责人存在下列七种情形之一的,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后,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不称职:(1)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组织分配工作或创业承诺事项的;(2)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党纪处分,或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受到治安拘留行政处罚的;(3)村书记和主任闹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4)对乡镇(街道、管委会)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阳奉阴违、干扰阻碍、落实推进不快的;(5)组织、参与越级上访或集体上访的;(6)因未完成“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被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7)累计扣分超过30分的或其他经党委(党工委)集体研究认定为不称职情形的。第十七条认识态度较好且积极纠改到位的,评价管理时可以减半扣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办、通报,或认识态度不好,或再次重犯的,评价管理

  时可以加倍扣分。第十八条对评价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评价被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XX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责任。第十九条村级组织相关人员的行为违反“三资”管理或其他规定的,除按本办法扣分外,还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其他处理,违犯党纪的,给予党纪处分。各单位另有报酬扣发标准规定,金额高于本办法的,按单位规定扣发;金额低于本办法的,按本办法扣发。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XX乡关于推行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推行村干部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制度,现就有关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一、实施对象本制度实施的主要对象为村“两委”、村经济合作社、村监会等村级组织成员。二、主要内容1、诋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存在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不作为、不到位等行为;

  2、本人或直系亲属出现违章建筑、违法用地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3、本人或直系亲属违反有关殡葬改革丧葬陋习红白喜事等整治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4、带头、支持或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宗教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5、违反村干部坐值班或者“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6、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违反干部离任公有财物交接制度,无故拖延的;7、发展党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或出现宗族化、房族化、宗派化等倾向;8、违反《XX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XX乡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财务管理规定;9、不按“五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程序办事的,同时村级重大事项不及时向乡领导、驻村干部报告;10、违反《XX县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或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利民惠民政策执行不严格,优亲厚友、厚己薄人的;11、因工作不公平、不到位、不担当或工作态度蛮横、作风粗暴,激化矛盾致群众上访、社会不稳定的;12、不

  支持乡中心工作,推动重点工作不力,经乡党委约谈还是整改落实不到位的;13、违反印章管理制度,应盖未盖、不当使用或出具虚假证明造成严重后果;14、不按规定参加村级组织活动或长期外出无法保证在村履职时间的;15、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行村干部负面清单制度是当前推进村干部廉洁自律、促进村级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各村两委及村监会主要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部署,抓好工作落实。村干部负面清单要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加强监督检查。各村党支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村干部履职负面清单中的内容,加强教育宣传,确保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履职尽职。乡纪委将与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处理建议交乡党委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备案。(三)注重结果运用。对村干部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中止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罢免)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附件:《XX乡

  村干部违反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处理标准》附件:XX乡村干部违反履职行为负面清单处理标准1.被警示谈话后责令公开检讨的,扣除1个月绩效工资;被通报批评的,扣除2个月绩效工资;被停职检查或中止职务的,期间停发基础工资,取消绩效工资,如提前解除的,绩效工资仍按原定停职检查或中止职务的期限扣除;责令辞职的,自辞职之日起停发所有报酬待遇;被免职或罢免的,自免职之日起或罢免投票通过之日起,停发所有报酬待遇。2.被停职检查、中止职务、责令辞职、免职或罢免的,应视情一并给予取消入党积极分子或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是党员村干部的,要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统一转到“整转党支部”,接受帮教整改,帮教整改期间扣发绩效工资。3.当年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取消当年度绩效工资。

  

  

篇八:村干部负面清单管理

  村干部责任清单

  村干部责任清单

  一是注重组织建强1.通过在产业链、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党组织,优化党组织设置,确保党组织和工作全覆盖。2.针对贫困人口多、任务重、位置偏远的村民群体,加强工作力量,成立党组,推动帮扶力量下沉。二、重点优化团队3.建立农村致富领导、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优秀人员台账,培养选拔村两委成员。每个村每年至少培养一名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培养一名新党员。4.充分利用新时代农民研讨会,组织全面培训村干部、党员、富人、穷人,牢记委托,感恩进取,增加内生动力。三、重点任务5.认真宣传落实两不愁三保精准扶贫政策措施。6.贯彻农业产业革命的八要素和五步工作法,充分利用三变

  改革和塘约经验,选择产业发展道路,建立利益联系、产销对接机制,引导群众脱贫致富。

  7.建立农民工台账,争取就业和技能培训支持,有序组织劳动力输出。有扶贫搬迁任务的,应当主动联系搬迁地点,做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培训、就业等工作。

  四、以农村治理为重点8.每年公开承诺办理一批民生实事,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意见,监督考核承诺事项。9.充分发挥村党组织领导的核心作用,全面落实两委联席会议和四议两开10.指导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农村生活环境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村干部责任清单

  一、领导村顺利完成村级组织换届1.落实选举责任。参加两个村委会和选举委员会的会议和活动,并签署会议的研究内容和程序核把关。2、严把人选资格。协助上级做好候选人资格条件的把关工作,

  告知有意参选人员的各类背景,确保上级全面掌握候选人情况。同时做好引导劝告工作,确保符合“四过硬五不能十不宜”人选资格条件的优秀人才进入候选人,

  3、维护选举平稳。积极配合上级做好选举现场的把控工作,对现场出现的苗头,及时反馈工作人员配合做好把控。

  4、做好后续工作。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后续工作,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公章移交、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5、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示范、达标、整转”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建设好村内红色地标、先锋长廊、党建文化墙等硬件设置。做好“示范、达标、整转”工作,按照各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制作好《基层党建工作赛(晒)本》,实行“红色档案盒”等规范化台账。6、按月召开村两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村两委会议,带领村两委成员积极学习上级路线方针政策,积极配合上级“五水共治”、“大拆大整”、“剿灭劣v类水”、D级危房排查等中心工作。7、严格执行村干部坐班值班。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具体任务清单》,及时更新坐值班安排,领导村两委做好“开门七件事”,配合上级做好签到信息化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实现“人常在、门常开、事好办”。

  8、切实管好用好“村民中心”。开展星级管理,制定服务清单和活动清单制度,“周日活动”常态化开展,实现“日日有服务、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实现“六室两栏一厅一堂一广场”标准打造,积极开展村民中心“环境整治”活动,探索建立长效保洁机制。

  9、开展“一室两栏”规范化建设。做好领袖像(马列毛邓)、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组织工作制度、村两委亮相牌、党员形象、五星争创牌匾以及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结果等九项内容“上墙”工作。确保公开栏有党务、村务、财务等三个版块,兵有专人进行管理维护,按照公开时限的要求及时更新公开内容。

  三、规范执行“三法一公约”村级组织运行机制10、带头从严过好组织生活。认真执行“5.15”学习工作法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党员学习,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严肃考勤制度,到会率达到80%以上,丰富会议内容,增强党员的归属感。11、落实“五议两公开一报备”工作法。做好村级重大事项的建议、提议、商议、审议、决议工作,确保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及时做好审签单的审签报送工作,做好村级档案整理工作,及时报送柳市镇报备工作。12、认真执行村干部考绩法。按照上级制定的“一村一策”考绩

  目标,完成竞选时的承诺事项,做好村两委干部的任务分配工作。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村两委“双述双评”工作,向柳市镇、党员群众述职一年工作,深刻剖析存在问题,优化工作思路。

  13、制定完善“村民公约”。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结合家规家训活动,将移风易俗、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成果尽快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形成决议,纳入村民公约内,使之紧跟新动态发挥好作用

  四、抓好党员和村干部队伍管理工作14、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拓宽农村优秀人才入党渠道,严防党员发展家族化,坚持程序完整、规划清晰、把关严格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工作。15、深化党员联系群众。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活动,深化“红色细胞工程”建设,做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确保党员每个月至少走访联系群众一次。16、做好党员志愿活动。建立“党员志愿服务日”制度,推行示范岗、责任田、党员家庭户等做法,开展“支部全家福”、“我是党员、向我看齐”公开承诺、“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入党那一天”、我为党员上党课等主题活动,每位党员结合自身情况,每月确定一天开展志愿服务,或参加“96345”集中志愿服务活动,唤醒和激发党员主体意识、党性意识、身份意识。

  17、做好不合格党员帮带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二条红线”,深化党员参教信教问题整治,结合每半年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稳妥有序做好不合格党员红色帮带和处置工作。

  18、做好“红色基金”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壮大党内“红色基金”,修订完善管理规程,规范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切实发挥在教育培训、困难帮扶、特殊救助、创业扶持、阵地建设、组织活动等方面的作用。在定期走访慰问贫病党员的基础上,整合社会各方救助力量,逐步建立起政治上关心党员、生活上关照党员,党员困难有救助、创业有帮助的常态化关怀帮扶机制。

  19、开展党员家风家规建设。全面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活动,引导党员把家规立起来、身份亮出来、承诺晒出来,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基层党委根据党章党规以及“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确定党员家规共性内容,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引导党员结合实际立出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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