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增资流程3篇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增资流程 2015/04/18总第212期总第212期2015/04/18018019专栏专栏COLUMNCOLUMN如果既要维护户籍所带来的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增资流程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增资流程
15/04/18 总第212期总第212期 2015/04/18018019专栏专栏COLUMNCOLUMN 如果既要维护户籍所带来的特权,又要通过行政力量来控制人口,矛盾是永远得不到化解的在中国城市化过程中,不少公共政策的制定太急太草率。因此以针对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歧视为例,可以探讨公共政策制定的理性、效率和公平原则。理性原则:公共服务歧视的两面性在转型期,由于公共服务的享受权仍与户籍身份挂钩;同时,在公共服务供给不可能短期内快速增长的情况下,改革不能在一夜之间取消户籍与公共服务的挂钩。因此,户籍的转换或特大城市实施的积分落户制度就必须设置门槛,形成对于一部分人的事实上的公共服务歧视。那么,这样过渡时期的“歧视”应遵循什么原则?首先应本着理性原则,尽量将仅仅为公共服务而流动的人口识别出来。政府可以通过一定的办法来识别出仅仅为了公共服务而迁移的人群。其中,最好的办法是认为有就业记录和社会保障记录的人群是以就业为主要目的的迁移人群。虽然这一标准并不完美,却是现行条件下可能找到的最好指标。相反,政府不能主观臆断,根据劳动力的职业、行业及经营规模来决定城市是否需要某些人群。比如,小餐饮、小食品经营店、小旅馆等,这些之所以能在城市里生存下去,本身就因为城市居民需要这样的服务。即使以就业和社保作为积分落户的条件,对过渡时期仍未能转为当地城镇户籍的外来常住人口,也还是要往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方向前进,而加大对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歧视则陆 铭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复旦大学教授公共服务三原则与此背道而驰。即使在公共服务短缺的情况下,要将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优先提供给本地户籍的居民,至少也不能阻止市场提供私立学校和幼儿园之类的机会。如果既要维护户籍所带来的特权,又要通过行政力量来控制人口,这样的矛盾是永远得不到化解的。当遇到人口流动带来的公共服务需求与其供给的矛盾时,一方面要通过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总量来缓解矛盾,另一方面要不断地减少户籍和公共服务之间的挂钩程度。效率原则:不要违背经济规律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但有两点需要澄清:即使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也并不是说特大城市的人口要减少,并且公报中是在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之前,先说了市场要成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力量。换言之,即便控制特大城市的人口,也必须以市场的手段来进行,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以行政力量进行干预,更不是要违背市场力量,将控制特大城市人口理解为要减少特大城市的人口。在总量上,未来随着中国城市化水平提高,仍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要进城。同时,即使在城市和城市之间也将经历一个人口在空间上重新配置的过程。事实上,政府还太可能不知道什么样的产业是城市所需要或不需要的。给定城市的用地规划和住房供给后,不同的劳动力和不同的产业将产生竞租行为,谁付的租金高,谁就留下来,不愿意付的就离开。这样的供给需求决定价格的机制是塑造城市产业结构的最优机制。公平原则:对事不对人的城市管理价格机制虽然不是最完美的,却是最公平的,因为它是“对事不对人”的。在讨论公共政策时,如果要达到一个公正的结果,应把每一个人放在一个“无知之幕”之后,不要成为利益相关者,但这很难做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正的市场经济也是有利于效率的。中国今天面临两个方面的效率损失:一是全局的效率,每个人都想自己,每个地方都想维护本地的利益,结果却损失了中国作为大国本应有的跨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二是长期的效率,百姓往往短视,政府官员的任期也短,更加强了政策的短期化。制定公共政策如果不讲效率的话,就是浪费纳税人的钱。按“资合人和”的预期确定投资人选择范围,最终以投资人的出价来决定多元引资的对家在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进程中,国有企业如何通过增资扩股,实现与各种所有制资本的融合发展,怎样公平公正地体现决定企业增资对家及对价的选择权?企业增资的实质是增加注册资本。企业增资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原有股东追加投资或吸收新股东投资;二是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增加资本或以利润转增资本。由此可见,企业增资涉及股东构成或股权结构变化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实施“封闭性”增资,可以由现有股东按原有股权结构同比例增资,也可以由原有股东不按股权比例增资或部分股东增资、部分股东不增资。实施“开放性”增资,主要是存续企业吸引新股东的增资扩股,并可以设定新增股东的数量及其增资比例。同时,从企业增资的出资形式来划分,投资人可以用货币资金出资,也可以将持有的股权、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企业吸引各种所有制资本增资扩股是重要的实现方式。存续企业依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实施增资,可以是增加资本金的股权融资,可以是改变股权构成的多元引资,也可以是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资源整合。国有企业通过产权市场实施增资扩股,市场平台体现服务功能的关键在于:拓展市场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增量资本;征集有效的合格投资人,发现增资股权的市场对价;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帮助增资企业择优选择合作共赢的战略投资者。沈立群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增资扩股的对家及对价股权融资是存续企业除借贷之外的主要融资渠道。实施股权融资的国企应当符合经济转型发展的产业导向,具有现实或潜在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成长性。股权融资企业的持续经营发展需要扩大资本金规模,融资对象以财务投资人和小股权投资人为主。这类增资能否成功实施取决于融资股权投资价值的市场认同度和响应度,而投资人的出价是选择决定的标尺。针对这种增资需求,产权市场要着力拓展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搭建吸引社会资本的平台,以增资企业的股权投资价值为“亮点”,以投资人的参与度和投资意愿为“杠杆”,采用“价高者”即成为股权投资人的竞价方式,由市场决定股权融资的对家及对价。国有企业调整股权构成状况,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可以采取多元引资的增资方式来加以实现。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人和”要求,融资企业可以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类型、股权投资实力、投资管理能力等资格条件。也就是说,合格投资者的条件是多元引资的“门槛”,而同等条件下,增资股权的市场对价是最终的“入场券”。这类增资实施的要点是,先要设定合理的股权构成,再按“资合人和”的预期确定投资人选择范围,最终以投资人的出价来决定多元引资的对家。针对这种增资需求,产权市场的服务功能体现于征集到符合资格条件并满足选择数量需求的合格投资人,在遴选入围的基础上规范出资价格博弈行为,通过一次报价或多轮竞价实现增资股权对价的市场化。国有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战略联盟的方式,将构建产业链、价值链为“混改”的切入点,旨在择优选择能在技术、管理和资源上形成互补、协同和放大效应的战略投资者,这是企业增资的更高“境界”。这类增资实施的关键在于增资的价格是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而增资企业的持续发展、原股东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共赢是更重要的利益追求。针对这种增资需求,产权市场要瞄准潜在的战略合作伙伴,完成投资意愿征询和市场寻价,在形成增资股权市场公允价格区间的前提下,依据增资企业发展需求所确定的公开的选择标准,帮助增资企业公平公正地行使择优选择战略投资者的决定权。(责任编辑:左沈怡)
增资扩股的对家及对价增资扩股的对家及对价作者:沈立群作者单位: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刊名:上海国资英文刊名:Capital Shanghai年,卷(期):
引用本文格式:沈立群 增资扩股的对家及对价[期刊论文]-上海国资 2015(4)2015(4)
篇二: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增资流程
企业工资调整流程流程名称:工资调整流程 单位 集团公司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人力资源部
节点 A B C 1
2
3
4
5
6
7
调整工资水平 确
认 执
行 因本地物价水平等原因调整工资水平 拿出工资调整具体方案 执
行 审查,批准 审
核
篇三: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增资流程
国企研究2017. 1(下)60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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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为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国企改制和实现资产证券化,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国有企业增资,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为规范交易行为,保证交易公开、公正,通过公开市场发现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权益不受侵害,现就公开市场引入新的投资者实施增资业务流程和工作要点进行了梳理。企业增资:增加企业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主要途径有公积金转增资本、原股东增加出资和引入外部投资者增加资本等。一、国有企业增资操作流程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国有资产股权转让和增资的规定,结合产权交易机构要求,企业增资主要分前期工作、公开市场增资交易和交易变更三个阶段:(一)前期工作前期工作主要包括企业应做好增资可行性研究、清产核资、审计、评估、制定增资方案、法律调查和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等,其核心是制订增资方案。增资方案是对企业增资工作进行统筹计划安排的说明性文件,内容主要包括:增资的原因和目的、增资规模、股权比例、出资方式、资金来源、增资对象、增资前后权益变动、法人治理结构、特别事项说明等。(二)企业在制订增资方案时应重点做好以下事项1.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企业改制(含增资改制)涉及国有身份职工需重新安置的,还应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合理确定增资价格因此在实施改制增资时,应清产核资,明确界定企业增资改制资产范围,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独立、客观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作为增资定价的参考依据。3.保障有限公司原股东优先增资权根据《公司法》第3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在增资时,应事先征求原股东意见,若原股东放弃增资行为,原股东需出具放弃增资的书面文件;原股东不放弃增资,需按增资公告要求方式行使优先增资权。原股东仅能在实缴的出资比例范围内享有优先增资权,且该权利属摘要:2016年6月24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务部公布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通过公开市场充分发现发现价值,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权益不受侵害。关键词:增资操作;浅析;产权交易机构;国有企业;企业国有产权于原股东的专有权利,不得转让、转移。4.确保股份有限公司同股同价、同股同权《公司法》第127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资发行股票时,增资方案的设计和最终定价,应确保本次增资发行的同类股票投资人以相同价格购买,并享有同等权利。5.向职工增资应符合政策规定国有增资企业和产权交易机构在处理向职工增资,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等对职工持股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引入职工持股,必须履行批准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集团公司批准的引入职工持股的企业改制,完成改制后须由集团公司将改制的相关文件资料报送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二、公开市场增资交易企业增资扩股是近年来产权交易机构新增的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的新型服务。进场交易主要包括:受理增资申请、信息发布、公开征集意向投资方、择优选定投资方、资金结算与出具交易凭证等。(一)受理增资申请增资企业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增资申请,提供相关材料,一般包括:(1)企业增资信息发布申请书(含增资公告、增资企业简况、资格条件、挂牌信息、核实意见等相关内容),增资企业主体资格法律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和增资企业章程;(2)增资方案、内部决策审批文件和有权机构批准文件、评估报告备案(核准)文件,增资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最近期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基准日评估报告核准表或备案表;(3)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4)对仲裁、诉讼、或有负债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的专项说明材料和其他需要提交的文件;(5)如涉及职工安置,需提交职代表会决议和职工安置方案等决议性文件。申请材料经产权交易机构审核通过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产权交易机构重点审核增资材料的齐全性和合规性,特别是增资行为的决策审批程序是否合规。一是是否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形成相关决议。国有独资企业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未设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焦鹏飞国有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增资操作要点浅析(下转第62页)
现代国企研究
2017. 1(下)62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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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其他公司制企业应由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其职工安置方案,还应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二是是否履行监管审批程序并取得相关批准文件和评估备案(核准)文件。国有企业增资方案经内部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还应报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单位批准。(二)信息发布产权交易机构在其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企业增资信息,时间不少于40个工作日。增资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增资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及财务状况等)、增资目的、增资金额、资产评估及备案(核准)情况,决策审批情况,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法人治理结构安排,投资人资格条件、增资条件和投资人择优确定方式,原股东、企业管理层拟参与增资的相关情况(或有)、保证金设置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三)公开征集意向投资方投资方有意投资的,需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投资申请,提交材料主要包括:投资申请书,投资意向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章程(法人提供),拟参与增资的内部决策或批准文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意向投资人资格确认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予以书面说明。(四)择优选定投资方若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增资企业和意向投资方进行洽谈,双方达成合意的,确定为投资方。若公开征集两家及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投资人时,按照增资信息发布约定的选择方式择优确定投资人,通常有网络竞价、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多轮次遴选。投资方选择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将增资结果对外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有关各方签订增资协议。(五)资金结算与增资交易凭证出具增资协议签订后,投资人按增资协议约定,将应支付的全部增资款或首付款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结算账户(以货币资金以外的资产进行增资的,由增资企业和投资人另行办理)。投资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办理,未成交意向投资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按公告约定予以退还。产权交易机构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并向增资企业划转增资款。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经增资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并委托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认投资方的出资金额。三、交易变更增资协议生效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出具交易凭证、通过交易机构网站对外公告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投资方名称、投资金额、持股比例等,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交易变更主要包括非货币资产过户、企业章程修订、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调整、修改事项的内部决策、增资结果备案和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手续。参考文献[1]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出版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32号令)与相关法规对比解读;[2]《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3]《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作者单位:中铝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资产经营部)员工成为企业的所有者,能够将员工的经济利益和企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从而能够调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能保证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并且,还要对原有的激励方式进行改革,构建完善的企业内在激励机制,能够有效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工作合理化,例如:国有企业可以施行科学合理的年薪制、实行期权制、国有企业经营者养老金制度等,不断完善企业的管理机制,才能提高企业的监督管理机制,从而能够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四、总结综上所述,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监管机制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基于激励相容视角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的构建,能够不断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保证企业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效性,从而能够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参考文献[1]安伟华.金融监管中激励相容制度的构建[J].新西部(下半月),2010,(10):63,49.[2]方梅子.试论金融监管中激励相容制度的构建[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1):101-102.[3]卜亚,张敏.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机制构建——基于激励相容的视角[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6,(1):83-87.[4]丁国峰.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法律保障机制——基于余额宝发展为视角[J].江淮论坛,2015,(6):151-154.[5]雷汉云.基于排斥理论的边疆地区金融包容发展创新研究——以新疆地区为例[J].江淮论坛,2015,(1):109-113.(作者单位:金华市国资委)(上接第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