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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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5篇

篇一:甘肃省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

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

  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管理办法,请大家参阅!

 为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也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1、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到基层需要发挥好知识面广、协调能力强等优势,摸清影响村级发展的困难、问题和症结,帮助理清路子、想出法子,推动村级脱贫产业发展,增加村级收入,真正起到指导帮带、示范引领作用。

 2、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经常深入农户家中,在倾听民意、了解诉求基础上,摸排出一批实施项目,结合政策方针,逐步落实脱贫措施。积极帮助贫困群众解决产业发展、就业、就医等实际困难。

 3、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政策的宣传,配合村干部建立起完善的村规民约等有关制度,帮助群众真正了解脱贫攻坚工作的意义以及实施措施,推动村级脱贫产业发展。

 4、对于村上成立的产业协会、互助资金协会等组织,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督导,了解发展动向,指导帮助其最大限度发挥出脱贫效用。

 1、考勤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日内需到村上签到考勤。要严格遵守派驻工作纪律,吃住在村;每月在派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 20 天;凡工作日期间因事、因病确须请假的,要向镇党委提出书面申请。

 2、工作日志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广泛联系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及时记录《工作日志》,做到一天一记、一事一记,重大、紧急事项随时记录,督查考核组将不定期调阅工作日志。

 3、例会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需参加镇机关每周一早上的例会,并在例会上向镇党委汇报上周工作进度、到村调研工作情况、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周工作打算,不得无故缺席。

 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必须服从管理,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严于律已,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创先争优。遇有重大问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向镇党委汇报。

 5、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严守工作纪律,自觉做到“七个绝不”,即:绝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绝不收受群众财物、绝不接受公款宴请、绝不在派驻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绝不在群众面前乱表态、绝不挪用帮扶资金、绝

 不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违反纪律要求、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6、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可根据工作实际,分门别类直接与各分管小组沟通联系,进行工作上的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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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甘肃省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

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第一书记”工作职责 “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工作,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一、建强基层组织。重点是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推动精准扶贫。重点是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推动政策落实;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三、为民办事服务。重点是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力推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便民超市进村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提升治理水平。重点是推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四议两公开”,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管理制度《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附件 2 驻村工作队工作职责 驻村工作队应坚持吃在村、干在村,实行目标责任制,由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共同管理,不脱贫不撤离,不巩固脱贫成果不撒手。主要职责任务是帮助贫困村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脱贫规划。对贫困村村情、民情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对脱贫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问题出发帮助贫困村制定脱贫规划。同时,深入了解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

  “一户一法”制定贫困户帮扶规划。

 二、落实扶贫项目。主动认领贫困村扶贫项目,积极到相关县级部门汇报衔接,为贫困村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

 三、建好基础设施。着力加强贫困村水、电、路、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变村容村貌。

 四、发展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村党员群众发展特色效益产业,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产业党支部、发展农村电商等方式,引导群众科学化、规模化发展种养殖业。

 五、开展技术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才深入贫困村、深入田间地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服务,推进贫困村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六、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生计困难。驻村工作队队员采劝一对多”的方式结对帮扶联系贫困户,原则上每周对贫困户遍访一次,及时掌握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根据农时和贫困户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入户开展帮扶活动。

 -----------------..--华丽丽的分割线------------------ 1、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2、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3、配合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

 4、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5、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并实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6、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村道、农田水利、生活用水、用电、村容村貌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庄环境整治。

 7、帮助贫困户解决危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

 8、协助组织实施各类到村到户扶贫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扶贫项目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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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2

 第 2 篇 乡镇扶贫工作表态发言材料

  〖预览〗乡镇扶贫工作表态发言材料群众脱贫致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美丽**的首要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注重把“输血”与“造血”结合起来,把“雪中送炭”与“授人以渔”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投入,科学配置资源,

  以技能培训“拔穷根”、产业带动“换穷业”、扶贫搬迁“挪穷窝”,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增收致富,推动扶贫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一)精确识别,这是精准扶贫的前提。通过有效、合规的程序,把谁是贫困居民识别出来。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规模分解、入户调查、初先对象、公示公告、填写相关表格手册、数据录入等内容。其具体作是:根据国家公布的扶贫标准,村民先填申请表,首先由村民小组召开户主会进行比选,再由村“两委”召开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比选,并张榜公示,经并再次公示;如无异议,根据村内贫困农户指标数量,把收入低但有劳动能力的确定为贫困农户。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识别,都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发动群众参与;透明程序,把识别权交给基层群众,让同村老百姓按他们自己的“标准”识别谁是穷人,以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二)精确帮扶,这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贫困居民识别出来以后,针对扶贫„„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3

 第 3 篇 驻村工作表态发言材料

  〖预览〗我叫张元平,是大观镇庙坝村的驻村干部,现将我一年来驻村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各位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一是以“三项制度”为载体,融入农村,做服务群众的“知心人”。我刚到村工作时,就许下了“下基层、强素质、树形象、办实事”的庄严承诺。为了尽快熟悉和适应,我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要求,同村、组干部一道起早贪黑走村串户,及时掌握村情民意,了解老党员、种养能手和困难家庭的所想所盼,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在走访时我了解到 1 组村民文其元是低保户,居住较为偏远,09 年底务工回家后家中一直没有通电,我就积极向镇领导反映情况,多次协调柏家供电所,几经周折终于帮他家通上了电,我还自己拿出 200 元钱,为他解决用电设备的费用。一年来,我共接访群众 59 人次,入户走访群众 160 余户,收集群众反映问题 35 件,解决突出问题 21 个,办好事实事 17 件。二是以“三进三同”、“结穷亲”活动为契机,砺练党性,做真情关怀的“贴心人”。2 组的贫困户刘成群单身一人靠捡垃圾为生,我主动与他结为“亲戚”,积极联系民政部门按照政策帮他办理了低保。并借给他 2000 元作为启动资金,鼓励他做收废旧品的生意,现在他每月可挣 800 元左右。3 组的留守儿童刘婷婷父亲在服刑,母亲跟人跑了,她与奶奶相依为命,我就经常在农忙时到她家锄地、1 栽秧、话家常,平时为其支付文„„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4

 第 4 篇 学校扶贫帮困工作措施

  〖预览〗根据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单位统一的安排,本人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细化工作任务,紧盯时间节点,按要求对玉带村的汤宗、张如银 2 户贫困户进行了走访调查,并根据贫困户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制定帮扶目标、帮扶措施“清单”,全面完成了 2015 年帮扶任务,使 2 户贫困户实现了脱贫目标,具体工作情况如下:一、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及致贫原因汤宗,3 口人,8 亩耕地,劳力 3 人。儿子汤万斌在济宁师范学院学习,因学致贫,经济十分困难。户主汤宗初中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良好;妻子吴述秀小学文化程度,自身长期有病;儿子于2015 年 7 月毕业,目前在家待业。有住房 6 间,家庭简单适用家用家具及生产用具基本齐全,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外出务工收入。张如银,3 口人,3 口人,10 亩耕地,劳力 3 人。妻儿尹爱兰,不识字,有妇女病,长期吃药,不能干重活,家庭因病致贫。户主张如银初中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良好;儿子张帅在云南外务工。有住房 4间,家庭简单适用家用家具及生产用具基本齐全,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为外出务工收入。二、帮扶措施(一)通过走访等形式,向联系户宣传中央和盛市、县的强农惠农政策和精准扶贫政策。(二)充分发挥自身的关系,适时为联系户外出打工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三)根据联系户发展意愿,适时提供一些建设性的致富意见和建议。(四)改建门面„„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5

 第 5 篇 扶贫工作队员表态发言稿

  〖预览〗扶贫工作队员表态发言稿打赢脱贫攻坚战,是 XX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大的政治、最大的民生、最大的责任和最重大的工作。我代表 XX 县委、县政府表态:咬定青山不放松,认准目标不动摇,精准发力、挂图作战,举全县之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不让一户一人掉队,决不拖全州后腿。第一,以思想扶贫为根,把干部群众精气神鼓起来。多维度宣传发力,情景式、组团式、打包式推动精准扶贫知识进村入户,引导群众把志气强起来、干劲鼓起来、新风树起来,让贫困户真心想脱贫、真心想致富。大力弘扬有苦不怕苦、知难不畏难的战斗精神,提振军心士气,在全县上下形成决战贫困、决胜小康的强大合力。第二,以产业扶贫为重,让群众生活富起来。念好助农增收“五字经”,因地制宜种“果、薯、蔬、草、药”,畅通销售路,做强深加工,一年内发展大棚蔬菜 X 亩;三年发展核桃 X 万亩,花椒、油菜、马铃薯各 X 万亩。抢抓“互联网+”历史性机遇,加快建设占地 X 亩的物流基地和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积极发展电商产业。实施“旅游+”战略,推动文农旅融合发展。第三,以基础扶贫为本,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好起来。力争 2017 年通乡通畅率和通村通达率均达 100%,“一环

  线三主干”公路路网全面畅通。确保 2018 年前移民搬迁 X 万人,2020 年全县 X%的行政村建成幸福美丽新村、X%的村民入住新居。加快推进“一村一幼”教育„„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6

 第 6 篇 驻村扶贫代表表态发言稿范文

  〖预览〗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我叫钟龙,来自昭通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继 2000 年在镇雄县花山乡大火地村开展了一年的扶贫攻坚工作之后,我又于 2010 年担任了第四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驻镇雄县花山乡花山村。因而与挂钩扶贫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下了不解之缘,并深深地喜欢上了这项工作,爱上了让我牵挂十余年的花山和花山的父老乡亲,于是我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缨,要求继续担任指导员,为驻村老百姓再多办一些实事。感谢领导的信任,今年我又继续担任了第五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将要与大家一道,无怨无悔地到派驻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借此机会,我就十余年来参与挂钩扶贫和 2010 年担任指导员的一些心得体会向大家作个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没到过花山的人会认为那里四季如春、山花烂漫、风景如画;到过花山的人都知道,那里大半年被大雾笼罩,常年低温,土地贫瘠,自然条件非常差。十年前我到花山工作的时候,那里的贫瘠和穷困,是没有到过花山村的人们所无法想象的。那里出土的只有荞子、洋芋和少量的苞谷,且产量很低,产业单一,要脱贫致富奔小康非常困难。直到 5 年前,农民辛苦一年的人均纯收入也才仅有 855 元,到处是低矮的草房和泥泞的路面,就连一个村的行政中心——村公所,都是雨天漏雨,雪天进雪。这里交通不便,很多时候只能步行数公里往返于村民小组与村公„„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7

 第 7 篇 学校扶贫工作表态发言

  〖预览〗此时此刻能够代表所有的受助学子表达感激之情,倾诉肺腑之言,我感到非常荣幸和自豪。在此,我要向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和各校的领导、老师及关注并支持家乡教育事业,关心贫困学生的父老乡亲真诚地道一声:谢谢你们!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在政策上、财力上、物质上、精神上给予我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是你们的支持和帮助让我们能够在风雨中拨开云雾阔步前行,能够在荆棘中挺直腰板昂首向前,从而直达成功彼岸。作为一名贫困生,我深深地感受到来自社会各界对我们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呵护,使我们在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的同时,倍感温暖、深受鼓舞.这种温暖和鼓舞,时刻在我澎湃的胸腔滢滢交汇,声声作响.学生扶贫代表发言稿学生扶贫代表发言稿我出生在一个下岗职工家庭,经济收入很低,父母还要赡养两位老人,家里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我考上高中的同时,姐姐也考上了大学,每年逾万元的费用使我们家难堪重负,为了我们的学习费用,不善言谈的父亲

  却干起了保险工作,整日不论风吹日晒,都在外奔波,费尽口舌却收获甚少,不到一年的时间两鬓就增添了许多白发。而母亲也利用家里的有限空间干起了洗衣的工作,无论多么阴湿的天气都要用双手去搓洗,冬天的时候水凉得冰手,母亲也舍不得烧一些热水,有时母亲甚至要洗上一整天,劳累得连腰都直不起来了,然而,这样的劳动换来的却是极其微薄的收入,此情此景,我都深深地刻在心„„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职责 8

 第 8 篇 乡镇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预览〗乡镇精准...

篇三:甘肃省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

区 2017 年度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实施细则年度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实施细则

 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考核评价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成效,根据省、市、区《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和《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实施办法》精神,按照省委双联办、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印发的《甘肃省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评价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全区 105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所有工作队成员。

  二、考核内容

  (一)驻村情况。

  1.工作队到岗到位情况,驻村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2.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工作制度等情况。

  3.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情况。

 (二)工作情况。

  1.摸清扶贫对象基本情况,开展建档立卡工作,帮助相关部门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库的情况。

  2.宣传和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扶贫政策的情况。

  3.细化对接各项扶贫措施的情况。

  4.主动参与扶贫项目的衔接立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估工作的情况。

  5.帮助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的情况。

  6.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救助工作的情况。

  7.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8.积极协调引导双联单位和干部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帮扶工作的情况。

  9.发现、总结、推广脱贫致富先进典型和精准帮扶成功经验做法的情况。

  (三)工作成效。

  1.按照脱贫时序,贫困村年度减贫任务完成情况。

  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

  3.贫困村基础设施改善、致富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三、组织实施

  全区 105 个驻村帮扶工作队及工作队成员的考核考评工

 作,由区委双联办牵头,组织部、扶贫办等单位配合,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6 年1 月 10 日开展考评。

  四、考核方法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队成员的工作情况。年终考核在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工作队成员自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交考评组)的基础上,采取“查、看、听、评”相结合的方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综合评价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工作队成员的工作实绩。

  查,即查阅工作台账、工作日志、会议记录、民情日记、相关表册、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等资料。

  看,即实地查看驻村帮扶工作队帮助所驻村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富民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听,即由考评组主持召开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和工作队成员参加的考评会议,工作队队长代表工作队和个人进行述职。

  评,参加会议的干部群众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工作队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考评组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队成员作出综合评价。

  五、等次评定

  驻村帮扶工作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

 “差”四个等次。考核总分 100 分,得分在 90 分以上可评为“优秀”,优秀工作队总数原则上掌握在 30%以内;80—89 分为“良好”,60—79 分为“一般”,60 分以下为“差”。

  工作队成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总分 100 分,得分在 90 分以上可评为“优秀”,优秀工作队成员总数原则上掌握在 30%以内;80—89 分为“称职”,60—79 分为“基本称职”,60 分以下为“不称职”。

  驻村帮扶工作队所驻村没有完成年度脱贫计划的,该工作队及所有成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驻村帮扶工作队综合评定结果为“差”等次的,该工作队成员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工作队成员如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该工作队评为“差”。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工作队成员的考核结果向所驻村村民公示,接受监督。

  2.工作队成员的考核结果及《工作队成员考核登记表》,由区委双联办及时反馈派出单位。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队长和队员,由派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由派出单位作出调整,不得提拔,也不得平职转任重要岗位。

 3.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工作队成员考核结果由区委双联办、组织部逐级汇总后,报省市委双联办、组织部备案。

  七、相关要求

  1.区委考评组和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密切协作,扎实开展年度考评工作。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协调配合,主动与考评组联系,及时研究,精心部署,组织人员力量,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2.《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由乡镇统一收集,一式五份,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双联办、区人社局、派出单位各 1 份,驻村乡镇备案 1 份。

  3.区委考评组和各乡(镇)党委要在综合考核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推荐驻村帮扶先进工作队和个人。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好中选优,必须是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事迹典型、成绩突出,群众评价好,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的。各乡镇上报的驻村帮扶先进工作队和个人典型材料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一式三份报区委双联办。

  4.区委考评组和各乡(镇)党委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各项规定,带头执行双联行动“三个防止”、“八个不准”的纪律要求,轻车简从,不准接受任何礼品和宴请。考评工作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不能敷衍应付,更不得弄虚作假。

篇四:甘肃省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

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四双”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的管理,根据《X县“双包双建双带双促”帮扶工程实施方案》、《X 县“四双”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全力打赢乡村振兴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 一) 帮扶单位职责 1 、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县直、乡镇(场、区)直单位要派驻“四双”帮扶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担任工作队队长、队员,工作队原则上不少于 3 人,其中至少有 1 人(兼任第一书记)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驻村开展帮扶工作。选派的工作队情况要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备案,工作队队长、队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不得轮流驻村,确需调整,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审批。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干部驻村包户的包联工作,单位全部职工严格按照“321”模式进行农户包联。要组织本单位干部定期、分批到包联户开展帮扶工作,每年不少于 4 次。建立作战体系、帮扶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切实履行驻村帮扶中领导联村、工作队驻村、党员干部包户,实现帮扶村贫困人口包联“全覆盖”。签订单位与工作队、工作队与村、包户干部与农户帮扶责任书,落实帮扶责

  任人,对工作队“四双”帮扶和干部包户工作进行责任制考核。

 2 、如期完成 乡村振兴 任务。按照“三年整体乡村振兴、两年巩固提高”的要求,结合所驻村和所包联户实际,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细化乡村振兴措施,按照村出列、贫困人口乡村振兴的时间节点,按照“1+N”模式,逐年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3 、积极支持帮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汇报,深入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导和安排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所驻村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支持,争取帮扶项目,解决帮扶资金,为所驻村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4 、为驻村干部做好保障服务。单位党组织把关心驻村干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使用干部的重要途径,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提拔重用、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治待遇。定期看望、慰问驻村干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并纳入部门经费预算配置灶具、床褥、雨具、取暖设备等生活必须品,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配备必须的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要确保驻村干部扎根农村,安心工作。县直单位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驻村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按《X 县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

 ( 二) 工作队职责

  1。

 、开展驻村帮扶。依据驻村工作要求,严格驻村工作时间,扎实做好驻村工作。工作队实行派出单位党组织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接受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和督察部的检查督办、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

 2 、宣传 乡村振兴 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整村推进、产业乡村振兴、技术培训、乡村振兴搬迁、小额信贷、互助资金等专项乡村振兴政策以及教育扶智、转移就业、医疗救助、保障兜底等行业乡村振兴政策,做到政策公开、家喻户晓,增强贫困村、农户乡村振兴信心,激发内生动力。

 3 、调查贫困状况。通过“大走访”、“大核查”,进一步摸清贫困村贫困状况、农户基本情况,识别贫困对象,建立贫困村、农户信息档案,实行农户信息化管理。

 4 、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分析贫困村、农户致贫原因,按照“五个一批”(发展生产乡村振兴一批、易地搬迁乡村振兴一批、生态补偿乡村振兴一批、发展教育乡村振兴一批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进行科学分类,,为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5 、制定 乡村振兴 规划。结合贫困村、农户实际,对照贫困村、农户乡村振兴标准,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逐户研究确定乡村振兴项目和扶持政策,制定农户乡村振兴计划和乡村振兴明白卡。

  6 、明确帮扶措施。因村制宜,因户制宜,分类分户明确帮扶措施,有针对性的精选“五个一批”、“十个到户到人”,做到因村因户施策、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大力推动“五百行动”,通过引进帮扶企业,建立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动员成功人士返乡创业,领办经济实体,成立乡亲乡村振兴协会,通过土地流转、打工收益等措施,构建农户乡村振兴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乡村振兴。

 7 、协调项目资金 。协助村“两委”积极争取各类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信贷乡村振兴资金、部门对口帮扶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和市场融入资金及各类涉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安排项目,使用资金,负责到村到户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投入及时足额到村到户到项目。

 8 、组织项目实施。全程参与村级项目和到户项目的实施,协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参与项目验收、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

 9 、完成 乡村振兴 任务。负责本单位干部包户工作,组织包户干部向农户公开承诺帮扶措施、乡村振兴年限,张贴乡村振兴明白卡,分解落实年度乡村振兴任务,做到年度乡村振兴对象到户到人,确保如期完成乡村振兴目标。

 10。

 、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协助村“两委”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民主监督等规章制度,推进

  基层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打造素质优良的村组干部队伍。

 11 、开展“ 村企共建”。

 。动员和协调帮扶企业进驻贫困村开展帮扶活动,通过发展特色产业,组织劳务输出,开展技能培训,参与民生工程等途径,多渠道帮助贫困村乡村振兴致富,实现村企互利双赢。

 12 、兴建合作 组织。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因村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规模经营,集约发展。

 13。

 、开展科技服务。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推广科技成果,领办科技基地、培训乡土人才、创办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等工作。

 ( 三) 驻村工作队长( 第一书记) 职责 1 、学习贯彻 乡村振兴 政策。学习乡村振兴各项政策和业务知识,掌握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乡村振兴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2 、推动 乡村振兴 工 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贫困村、农户调查摸底,摸清贫困状况,准确识别对象,选准乡村振兴路径,明确乡村振兴目标,分解乡村振兴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因村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乡村振兴计划;指导贫困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制定村级乡村振兴组织体系、作战体系和政策支持体

  系;组织协调单位驻村、干部包户工作,制定乡村振兴明白卡,建立项目乡村振兴台账,落实“六个”、“五个一批”和“十个到户到人”工作举措。

 3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帮助贫困村加强村“两委”建设,持续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着力解决班子不健全、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整合村级帮扶力量和资源,解决基层组织困难,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多务合一”建设,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

 4 、加强工作队自身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驻村帮扶工作学习制度、队员管理制度、干部包联制度、工作推进例会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等,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规范驻村帮扶行为,创优驻村帮扶环境,确保工作队真驻真帮真扶,切实转变工作队、工作队员、包户干部作风,增进对贫困群众的感情。

 ( 四) 包户干部职责 1 、制定到户规划。详细了解农户的实际困难,深入分析致贫原因,结合农户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农户商定乡村振兴路径,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乡村振兴规划和乡村振兴措施,制定帮扶明白卡(明白袋),与农户签订帮扶承诺书。

 2 、协调到户政策。为所包扶的农户对接产业发展、小额信贷、乡村振兴搬迁、技术培训、产业发展等专项乡村振兴资金,

  因户制宜,协调医疗救助、教育扶智、转移培训、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到户到人,确保项目支持和政策保障。

 3 、组织项目实施。协助所包联农户按规划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手续代办、政策咨询、科技信息、技术指导等服务,确保农户乡村振兴项目顺利实施。

 4 、增强致富信心。通过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帮助农户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观念,增强乡村振兴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5 、加强帮扶协作。包户干部每年到农户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不少于 3 次,加强与农户的日常联系沟通,包联农户的日常工作由驻村工作队、工作队员、村干部负责。

 二、工作制度 ( 一) 联系帮扶制度。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县级领导分别联系一个乡镇(场、区)、包扶一个村、包联三户农户。科级干部每人包联两户农户,单位一般干部职工每人包联一户农户,实施单位干部职工包联“全覆盖”。建立乡镇干部包村乡村振兴包户到人责任制,乡镇直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建立部门驻村帮扶制度,包联实行“1+N”模式,即所包联户当年乡村振兴后,继续选择其他农户进行包联,一个干部对应 N 户农户。

 ( 二) 学习培训制度。建立驻村工作队、队员学习制度。学习中央、省、市、县乡村振兴有关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学习乡村振兴、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工作队组织集中学、工作队队员自学或走出去学、专家讲座学等

  形式,不断提高工作队及队员的履职尽责能力和政策水平。学习有专人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交流学习体会、做好考勤记录。

 ( 三) 包联承诺制度。层层明确包联承诺,帮扶单位与同级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签订乡村振兴承诺书;驻村工作队、队员与帮扶单位签订乡村振兴承诺书,包户干部与农户签订乡村振兴承诺书。承诺内容根据贫困村、农户实际和乡村振兴任务要求,由各单位、工作队、乡镇(场、区)、村自行商定。承诺书公开公示、归档备查,并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 四) 工作例会制度。建立乡镇(场、区)、帮扶单位(含乡镇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工作例会制度。乡镇(场、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督办检查通报会,传达会议精神、听取工作汇报、通报督查情况、安排部署工作,并上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帮扶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会或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的问题;工作队与村委会形成周例会、月例会制度,研究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到位等工作,商定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

 ( 五) 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县直各驻村工作队每年向乡村振兴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6 条以上、典型经验 2 个以上,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四双”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内容。

 ( 六) 考勤记录制度。建立驻村考勤制度,驻村工作队长(第一

  书记)与原单位工作岗位脱钩,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得少于 180 天,工作队队员驻村每年不少于 120 天。建立请销假报告制度。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离岗一周以内的,向乡镇(场、区)党委报告;离岗一周以上的,向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派出单位报告。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将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纳入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综合平台,每天上报工作日志,如实记录驻村时间和驻村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日志作为驻村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 七) 廉政建设制度。工作队、驻村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县委“十个严格、十个严禁”。驻村帮扶工作期间,不擅自脱岗;不接受村民宴请及农村土特产品;不向所帮扶单位或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参与带彩娱乐;不利用职权为身边亲友谋取不当利益;工作日不饮酒。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工作队、驻村干部,由纪委、组织部会同派出单位依纪依规处理。

 三、规范管理 ( 一)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专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安排项目、使用资金。加强到村到户项目资金管理,建立贫困村、农户项目库,扶持项目从项目库中精选。整合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实行公示制、预拨制、报账制、审计制管理。所有扶持项目资金必须在村务公开栏、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

  分批拨付项目资金。到村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或村委会按照报账制要求实行县级报账,到户项目资金由乡镇乡村振兴专户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拨农户和项目施工单位。乡村振兴资金不得用于与贫困村出列、农户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专项资金扶持到村到户项目由工作队、村委会实行联合立项、联合审定、联合验收,双方签字确认。

 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结余行政经费向乡村振兴村、农户拨付的项目资金,按照报账制办法划拨,资金投向、使用范围、扶持效益接受财政监督和专项审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赠资金,按照捐赠者意愿,通过 X 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转拨到定向帮扶村或农户。除捐赠者有明确意愿外的项目资金(含物资),由工作队和村委会商议合理安排使用。

 ( 二) 考核管理办法。“四双”考核工作由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牵头,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综合动员部和组织建设部具体实施。驻村帮扶的日常工作考核由县乡村振兴攻坚...

篇五:甘肃省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

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县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以下简称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甘肃省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管理办法》、省委组织部等 6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古浪县贫困村驻村工作管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全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整合管理的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省、市、县选派(选聘)到我县 124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队员。

 选派条件

 第三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根据省、市委双联办、乡镇党委提供的建议人选任命。从对群众有深厚感情、熟悉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协调推动能力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干部中选派。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群众公认的选派(挂职)干部和后备干部,可选派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帮

 扶工作队队长。

 第五条 选派(挂职)干部从年龄 45 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2中共正式党员、有强烈的事业心、组织重点培养、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农村工作、发展潜力较大的干部中选拔。省、市直部门单位选派(挂职)干部根据省市委组织部门推荐选派。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选派正副科级干部、正副科级后备干部及优秀科员。

 第六条 大学生村官根据省市委组织部门安排选聘。

 第七条 双联干部由各派出单位提出建议人选,由双联办任命。

 第八条 乡镇包(驻)村干部由所在乡镇党委选派,报县委双联办备案。

 日常管理培养

 第九条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驻村帮扶工作,不得随意抽调或中途更换队员,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连续性。确因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队员工作调动,健康或其他原因需调整的,经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十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队长负责制,由所驻村所在乡镇党委管理。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不承担派出单位各项工作任务,集中精力开展帮扶工作,严禁“走读”现象,确保每年达到 220 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驻村时间要达到 160 天以上。

 第十一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任期 1 年,省、市直单位联系古浪

 县建档立卡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结合省、市双联办建议人选,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任命;县直联村单位 3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由县直单位确定 1 名科级干部或工作 5 年以上的优秀科级后备干部担任,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任命。

 第十二条 2013 年省市县统一选派的第一书记任职期 3 年(自 2014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2015 年省市县挂职第一书记任期 1 年(自 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职期满后由原派出单位重新选派人员接替。由原派出单位提出建议人选,县委组织部审核后提出建议任职村及职务,由乡镇党委任命。

 第十三条 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建议任职村及职务,由乡镇党委任命。任期一般为 3 年。具体参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委双联办要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进行岗前短期集中培训,增进对扶贫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增强开展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 县委组织部将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县委组织部与县扶贫办负责,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帮助其完善知识结构,更新知识体系,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待遇保障

 第十六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到村开展工作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行政、工作关系不变,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在任职地发生的医疗费,按干部本人的医疗关系由派出单位按有关规定解决。除大学生村官、乡镇驻村干部外,其他任职期间的补助标准,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派出单位要及时为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 1 次健康体检,并会同干部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按照《甘肃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发〔2008〕20 号)的规定,落实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年度休假制度。大学生村官的年度休假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甘组通字〔2013〕16 号)执行。

 第十八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到村任职期间,派出单位在职级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调整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职务职级职称时,应听取干部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意见,并将结果及时抄告县委组织部。

 第十九条 驻村工作满 1 年以上的干部,其帮扶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他双联干部在 3 年内驻村时间累计达到 1 年以上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驻村帮扶和双联工作基层经历,由乡镇党委和所在

 单位出具证明,并由县委双联办确认,及时交干部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计入干部档案。

 管理及服务保障

 第二十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到村任职期间,乡镇党委和干部派出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创造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驻村帮扶工作队住宿可安排在村委会、空置校舍。距离乡镇政府所在地较近的,也可由乡镇政府提供食宿条件。租用房屋所需费用,按相关规定可从财政安排的驻村帮扶工作队补助经费中列支或由干部派出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必须按照驻村天数开展工作(选派、挂职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必须全部在村工作),不再承担派出单位的工作任务。未经批准,派出单位不得随意抽回选派(挂职)第一书记。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不得借调使用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

 第二十二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任职期间应自觉服从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向任职所在地单位或个人提不合理要求,不给任职所在地增加额外负担。因有事需离开任职乡、村的,应履行请假手续。队员请假 7 天以内的由队长审批,请假 7 天以上的由队长审批,所在乡镇党委加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备案;队长请假 7 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审批,7 天以上的由乡镇党委审批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备案。

 第二十三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每天填写《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日志》,按周填写《贫

 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台账》,由队长和村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后报乡镇党委核定,按季度报县委组织部、县双联办备案。

 第二十四条 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干部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每季度向县委组织部、县双联办报告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的有关情况,提出处理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有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县直派出单位应加强与派 6 驻干部任职所在地的乡镇党委的沟通联系,定期了解驻村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妥善协调处理驻村干部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帮助解决驻村干部的实际困难,并力所能及地给干部任职村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考核机制

 第二十六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委双联办会同组织、扶贫等部门组织实施,与双联行动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各等次比例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核定。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择优推荐参评省、市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对没有如期完成年度帮扶计划的工作队,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的考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选派(挂职)第一书记考核参照《甘肃省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管理办法》执行,大学生村官考核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组织、人事部门记入本

 人档案。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择优推荐参评省、市优秀工作队长(队员),对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较差)等次或作风漂浮、群众反应多、意见较大的选派干部,派出单位应根据干部任职村所在乡镇提供的情况,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较差)等次或因工作失误、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派出单位应按干部管理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县直联村单位派出的驻村帮扶工 7 作队员和双联干部,扶贫脱贫工作没有进展或帮扶农户不能按期脱贫的,不得提拔或调动,不得评先评优。

 第二十八条 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任免结合起来,使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受到鼓励、受到器重,健全干部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

 第二十七条 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要对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跟踪培养,对工作期间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以安排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担任领导职务。

 第二十九条 对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工作基础差的行政村努力工作并取得突出实绩的,在任职期间表现突出、工作实绩显著、群众公认度高的特别优秀的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由县委组织部按照从严掌握的原则逐级推荐,报经上级党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可以破格提拔使用。

 第三十条 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委双联办要培育选树先进典

 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十一条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驻村时间满 1 年,由派出单位视情况作出留任、轮换或调整的决定,并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进行调整。对工作成绩突出、本人自愿的可继续留任;对群众不满意、工作不称职的予以调整。派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 8 定和程序做好驻村干部的轮换交替。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共古浪县委组织部、县委双联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博州水利局在落实州党委、政府提出的“高效节水向贫困村倾斜,免除贫困户水费,解决贫困户饮水困难”三项任务,以及住村工作组开展米里其格村精准扶贫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三项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一是将小型农田水利及自治区高效节水补助项目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比例较大的村队倾斜,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生产需要,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据统计,全州有 27 个贫困村和贫困户比例较大的村队,近10 万余亩未实施滴灌,计划 2015 年在 5 个村队实施,2016 年在 14个村队实施,2017 年在 8 个村队实施。积极联系财政部门筹措资金,整合项目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加大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切实做到经济合理、技术可行,达到节水、增产、增收

 目的,帮助贫困户摘掉“帽子”。

  二是要求博河流域管理处、各县市水利局及各水管单位组织人员在 5 月 30 日前对各自灌区贫困户户数、人数及种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与县市、乡镇、村队数据相衔接。按照调查数据在村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列入贫困户免除水费名册(名册包括户主、人数、符合免除水费政策的灌溉面积、免除金额等)。贫困户名册经村队、乡镇审核签章后报县市水管站、流域管理处备案,水管单位依据核查名册从 6月 1 日起执行免除贫困户灌溉水费政策。

  三是由州、县市水利部门牵头利用饮水安全、兴边富民等项目资金,通过新建工程、延伸管网等方式在 2015 年无偿帮助贫困户接入自来水,从根本上解决全州31个村队534户1533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对今年列入计划的村队,抓紧施工进度,7 月底通水;对有管网未入户的情况,尽快组织入户施工,争取 6 月底全部通水;对没有实施安全饮水项目的村队以及工程年久失修,有条件连接集中供水工程的村队,通过争取财政资金,自筹或 BT 等方式筹措资金对集中供水管网进行延伸,10 月 30 日前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对居住分散、房屋居住地不具备供水条件的的贫困户(扎乡 34 户、查乡 19 户),暂时不能解决饮水

 安全问题的,鼓励实现牧民定居后,设法解决。

  为确保三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我局成立了落实三项精准扶贫任务领导小组,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科室)及完成时限,并建立了月报和月排名通报、督查通报制度,年底纳入绩效考核。

  二、实施菜单式扶贫措施助民增收

  按照“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原则,采取“到户、定人、定责”、“一户一策”菜单式精准扶贫的总体思路。博州水利局依据制定的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 43 人,于3 月 16 日—22 日赴米里其格村开展为期 7 天的主题为“结对帮扶、访惠聚”体验周活动,与贫困户开展对接活动,通过对接和走访调研,认真倾听贫困群众诉求,耐心询问每户家庭情况,帮助分析致贫根源,结合每一户贫困户实际情况,因户而异、因人而异,有针对性提出通过协助引进扶贫羊(牛)实现养殖脱贫、鼓励村民自主种植饲草料地增加收入,动员村民外出劳务创收、鼓励贫困户多渠道创业、建立米里其格村贫困户“助学创业”基金等多种方式,确保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宜工则工、宜业则业的菜单式精准扶贫有效落实。截止到 3 月底, 85 户贫困户 230 人的“一户一策”菜单式精准扶贫电子信息录入工作全面完成,针对每个贫困户的实际和意愿,共制定出帮扶措施 172 条

 (其中政策兜底 13 条、种植 21 条,养殖 53 条、劳务创收 38 条、教育转化 6 条、建暖圈、青贮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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