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5篇

时间:2022-11-30 08:4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5篇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 《如盈与会计》2003年囊l2期二、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问题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以来,采取有无人、滚动开发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壮大实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5篇,供大家参考。

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5篇

篇一: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

盈与会计》2003年囊 l2期 二、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问题 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以来,采取有无 人、滚动开发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壮大 实力。但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 配套资金特别是县以下财政配套资金 及 难,造成项目资金难以完全到位,难以保‘

 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落实困难,到期资 多种经营项目投入规模小,难以适应市场 很难达到预期效益。为此,我们建议根 垦 求, 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

 1 用足用好W T O“ 绿箱政策” , 加大x

 件的投资力度, 建议土地治理项目全部使 综合开发资金采取有偿使用、 滚动发展的{ 墓 合开发的实力,在十几年的开发工作中发 但土地治理项目受惠的是千家万户, 其社 十分明显,而其产生的经济效益难以计算,土地治理项目周 期较长,涉及面广,回收资金较为困难 我国已成功加入 VeTO,在今后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应紧紧依托加入 VeTO后我国对农业扶持的政策导向,充分利用 “绿箱政 策”,按照VeTO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对农业基本生产条 件的投资力度,改善农业基础生产条件,发展优质高效农业:

 2.改变现行的多种经营项目资金投放模式,由财政直 接投入改为财政贴息的形式。一方面可以壮大农业综合开 发的实力.另一方面可以规避市场风险。

 3.卸掉包袱,轻装前进。农业综合开发实施的土地治理 项目涉及千家万户,且开发周期长,一些项目由于论证不充 分、自然灾害,债权债务落实不彻底等原因,有偿资金回收 十分困难。虽然我省每年都按期足额归还了中央到期资金,

 但真正从项目效益中归还的还不到 50%,大部分为各级财 政垫还。由于资金回收不上来,一些地方采取了不还不拨的 办法,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开发效益的发挥。虽然从去 年开始处理了部分呆账资金,但由于比例太低,对基层只是 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太大问题。为此,对2000年前的到期资 金应予以豁免或参照周转金管理办法,规定一定比例予以 豁免。

 4.创新机制,整合资金。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系统工 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行业。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 目标,可以考虑将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开发、退耕还林、能 源建设、水利建设、科技推广、小城镇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

 整合各块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 大的作用,产生更显著的效益;同时不断加强体制创新和机 制整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拓宽融资渠 道,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企业资金、信贷资金参与建 设,形成合力,扩大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责任编辑:付会香 · 14· 驻柯扶贫资 自2001年以来,河南全省有 l4万余名驻村工作队员 先后奔赴 1万多个穷困乡村,积极完成省委提出的六项驻 村任务,千方百计筹措扶贫资金,为所驻村办了大量实事、 好事,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但不容忽视的是,还有极少数 工作队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未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 上,造成了资金浪费或流失,给某些地方的驻村工作留下了 难以挽回的遗憾。

 一是对扶贫资金疏于管理,使其失去了拳头效应。如有 的驻村工作队对筹措到的扶贫资金放手由所驻村的村干部 管理,而村干部的素质却参差不齐,有的将扶贫资金挪作他 用,有的甚至趁机虚报冒领、中饱私囊等等,从而导致有限 的资金没有最大限度地用到应投入的地方,没有为老百姓 办好应该办的事。

 二是资金使用权高度集中,缺乏透明度。在村两委班子 不团结的地方,有的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在资金管理 上一手遮天,出纳、会计、决策者一身兼,暗箱操作,监管失 控,从而形成了资金管理上最大的“黑洞”,真正落实到为 群众办实事上的还不到一半,不仅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而 ■ ■ 金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 《财矗与畲计)2003年一 12期 匦及对策 量 里 ●李少民 且损害了正常的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工程管理方式粗放,造成了扶贫资金的流失 一是 在工程发包时采取大包大揽的管理办法,在工作实施过程 中又疏于监督,一些承包者为了谋取更多的收益,在购进材 料质量上低调处理,导致了一些 “豆腐渣”工程;二是在编 制工程预算时,未作认真科学的测算,工程及劳务费造价整 体偏高,工程未开工就已造成了扶贫资金的“先天”流失:

 四是工程发包及费用结算上监管失控。派驻工作队的 村一般都是当地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村,因此,群众很看重 从干工程中挣取劳务费。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村干部不顾群 众反对,利用职权将工程高回报率承包给自己的亲朋或好 友,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又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从而给扶 贫资金监管失控埋下隐患 五是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驻村工作结束后,没有 哪一个部门具体负责对驻村工作队所办实事的工作质量进 行认真验收,而各级驻村办又因为驻村工作队太多、验收时 间太集中而忙不过来。在验收驻村工作成果时,各级把主要 精力都集中在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树立榜样上,而对一些 不负责任的驻村工作队在资金管理上的失误甚至失职却没 有追究。

 为了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的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资金 的使用效益,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力争以较少的钱为群众办 较多的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

 一、 严格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努力提高驻村队员整体素 质。要实施深入细致的宗旨教育,牢固埘立公仆意识,使每 一个驻村队员都深刻认识到自己代表的不仅是个人的形 象,更重要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单位的形象,每一个驻 村队员都责任重大,党和政府、当地群众对每个驻村队员都 寄予厚望,从而把强化资金管理变成自觉的行动。

 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程序,推行相互牵制的会计管理 制度。一是对所有扶贫项 目都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 础上,由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共同研究确定,同时明确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管理、物品验收和质量监督 二是所有工程每项物品购置、每项费用开支,都必须事先经 过项目负责人、村委会主任、驻村工作队队长全部同意,凡 私 自 办人 村委 项 工 验收 三、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群众代表的监督作 用。一是对所有工程都要实行公开招标,以便在保证工程质 量的前提下,把工程造价压到最低。二是每办完一项工程,

 都要向群众公布账目,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在群众无异议的 基础上才能搞工程结算。三是工程购置大宗物料都要请相 关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一起参与,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四、对所有工程及购置用款,一律实行报账制。驻村工 作队争取扶贫资金后,应一律划拨到当地财政所账户,专户 储存,由财政所代为监管。工程需要用款时,必须经项目负 责人、村委会主任和驻村工作队队长同时签字方可办理领 款手续。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向当地财政所报账,未及时报 账的,财政所应拒绝办理再领款手续。平时村委会出纳处可 存放少量现金用于零星购置,但一定要杜绝存放大量现金 的违纪现象。

 五、对所有工程都实行 “包工不包料”的管理办法,确 保工程质量。这样做,虽然比大包大揽麻烦,但至少有两点 好处:一是可以保证所购物料的质量,在购进所有大宗物料 时可以请村两委的同志和群众代表先摸几个进货点,然后 选其质量最好的进,同时把进货的价格和运费压到最低:二 是可以更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不会因偷工减料而导致 “豆 腐渣”工程。

 六、健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扶贫 资金高效运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帮 助驻村工作队管好、用好资金,事前要考察,事中要指导,事 后要监督,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完整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 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率。

 作者单位:河南省三门峡财政局 责任编辑:付会香 · 15·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篇二: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

办公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通知 村级办公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通知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规范村级办公经费的使用及管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相关文件规定,经乡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村级办公经费使用及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主要使用方面

  1.购买村级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垃圾清除及水电费用等;

  2.召开村支两委会、支部会、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生活开支;

  3.村干部到社入户开 跋 展工作、政府开会、办 唾 事及到大竹河为群众办 郧 事等摩托车加油交通费 拨 用; 4.突击性工作临 抬 时开支;

  5.村级 谨 党务、政务、财务等公 灶 开宣传费用等;

  6 词 .归还原村集体债务( 珠 必须要有移交清单,且 捶 经审计认定); 7.支 雕 部村委为谋求发展外出 偿 考察学习费用; 8.其 确 他支出。

 二、管理规定 表

 1.由乡财政所代 知 管村级账务,统一做账 孽 ,各村凭有效票据(票 劲 据上要有经办人,书记 担 、主任实行“双签字” 陌 ,但

 超过 500 元的支 找 出项目必须经联系村领 搓 导审核后方可报销)按 悦 时到财政所进行财务报 精 销,次月 10 号前必须 滑 报完上月开支项目,过 倚 期不予报销。

  2. 臼 生活费以财政所统一印 蚌 制的生活接待清单规范 贰 入账(清单须注明招待 受 单位、主要工作或会议 靖 内容、接待负责人、主 斟 要菜品等,并附结账收 账 条或花名册),每桌( 汾 按 10 人计算)不超过 嫁 300 元;对参会人员 茂 在 20 人以内的不招待 家 生活的会议,可以给予 星 参会人员(农村)伙食 箕 补助,每人每次补助 3 绥 0 元,必须附有参会人 逞 员本人签到名单(驻村 霞 干部或联系村领导)、 貌 研究会议事项等。生活 绎 费、会议费开支总计原 兆 则上一年不超过 300 引 0 元,严禁发包包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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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用于临工支出 危 的费用须经联系村领导 折 批准后以规范的签章花 廖 名册报帐,村活动室卫 步 生打扫不纳入支付项目 绑 ,村干部实行轮班打扫 传 。

  4.办公用品的 剑 购买(不准有香烟发票 读 )、宣传费用、报刊杂 涂 志订阅等支出费用必须 嫌 以正规发票为准。

  龋 5.摩托车加油需正式 参 机打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恰 ,村三职干部(不含下 隆 派干部)每人每年补助 漆 600 元。

  6 村干 捻 部由党委政府安排到市 敏 级开会或出差,严格按 贯 机关干部管理要求进行 唯 报销(市内交通费:* 岩 *20 元/天,**5 锗 0元/天;住宿费:* 搔 *160 元/晚,** 搬 280 元/晚,其发票 墟 必须有本人姓名的机打 窃 票;生活伙食补助 10 残 0 元/天;车费实报实 恿

 销)。

  7.以上支 诱 出结算时间以每年 1 月 悯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伴 ,但所有超支项目的开 困 支,一律由经办人自行 臃 承担,绝不得在下年度 牢 或以后帐务移交或村级 慷 费用中列支。

 8.其他 幅 未尽事宜以具体研究讨 柠 论为准。

 本管理办法从 恋 XX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翌 。

 中共**乡委员会 * 施 *乡人民政府

篇三: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

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驻村工作队选派派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组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全县驻村帮扶工作坚持县级领导联系点、片长单位包片、县直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思路,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大扶贫、真帮扶格局。

 第三条

 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驻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扶贫工作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农办等单位为成员,其中县委组织部明确 1 名副部长分管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县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驻村办”)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合署办公,负责驻村工作队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乡镇(XX)党委、政府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辖区内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直(含垂管单位)、乡镇(XX)驻村帮扶派出单位、片长单位和派驻到贫困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包户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

 选

 派 第五条

 县驻村办在各派出单位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负责对选派驻村人选的选拔、考核、任命。每个贫困村选派 1 支驻村工作队和 1 名第一书记,每个驻村工作队不少于 3 人。驻村工作队队长由驻村第一书记兼任,县级部门组建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一般应为领导班子成员或副科级以上干部。县乡可以联合选派驻村工作队,省、市派驻工作队已任命驻村第一书记的,县、乡不再重复任命。

 第六条

 县直片长单位另选派一名科级党员干部担任片区驻村工作队负责人,对片区驻村工作队管理负总责。县直片长单位明确一个科室或联络人员配合片区负责人工作,并为片区组织活动提供必要保障。

 第七条

 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主要从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中选派。优先选派单位骨干、后备干部、中长期培养对象、拟提拔重用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县直机关中基层工作经历少于两年的干部,一

 般应纳入选派范围。

 第八条

 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坚持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标准,选派责任心强、素质过硬、作风扎实、身体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担任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基层党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

 2.能力较强,善于谋划,善于协调,善于争取落实项目和谋划发展。

 3.群众感情深,能够和村“两委”干部及群众打成一片,心贴心、面对面开展群众工作。

 4.精神状态好,能够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把主要心思和精力放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上。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得推荐为片区负责人、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

 1.非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2.党性观念较弱,工作没有激情,责任心差。

 3.纪律观念淡漠,廉洁自律意识欠缺。

 4.不能连续脱产驻村的干部职工。

 5.近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第十条

 选派的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所驻村党组织,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驻村工作队成员任期内原则上脱贫攻坚任务不完成不脱钩。如需调整的,由派出单位向县驻村办呈报,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派出单位对驻村工作队员的调整,原则上每年只能调整 1 次。

 第三章

 职

 责 第十一条

 驻村工作队职责:

 (一)宣传贯彻、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

 (二)全面了解驻点村、贫困户基本情况,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和建档立卡工作,参与制定驻点村、贫困户脱贫规划、计划,指导做好扶贫手册填写、档案管理等基础工作。

 (三)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六个一批”,“四项重点”等工作,确保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

 (四)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

 (五)参与精准扶贫,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投资,督促各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监督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使用,推动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收入。

 (六)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好贫困群众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和情感沟通工作,激发摆脱贫困内生动力,负责做好单位包户干部职工扶贫政策培训及包户工作。

 (七)加强法治教育,推动移风易俗,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八)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整顿村级软弱涣散党组织,配合乡镇(XX)党委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出建议;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吸引各类人才到村创新创业,打造“不走的工作队”。

 (九)加强工作队自身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驻村工作档案。

 第十二条

 第一书记(工作队长)职责:

 1.对驻村工作队的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派出单位和其他队员做好结对帮扶工作,做好与县驻村办、片长单位、驻地乡镇(XX)党委、村“两委”衔接沟通工作。

 2.牵头制定并带头落实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完成年度帮扶

 工作任务。

 3.履行第一书记责任,协助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村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十星”争创、“支部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帮助村“两委”开展工作,指导开展民事村办、全程代理等工作。

 4.指导村级组织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5.负责工作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协助做好对工作队的考核工作。

 6.带头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写出有思想、有内容、有感情的民情日记和有分量、有见地、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7.认真填写驻村工作日志,全面落实工作记实制度。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工作队员职责:

 1.在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领导下,认真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

 2.宣传、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每月对包片联系的所有贫困户至少走访 1 次,每季度遍访全村农户 1 次,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增进感情,扶贫扶志。

 3.做好精准识别、精准脱贫等工作,认真填写扶贫手册,整理扶贫工作有关档案。

 4.指导督办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摸清贫困状况,制定户脱贫计划,督促帮扶措施落实,完成包户干部交办的委托事项。

 5.开展走访调研,填写驻村民情日记,提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工作建议。

 6.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向派出单位报告工作。

 7.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帮扶任务。

 第十四条

 包户干部职责:

 1.全面掌握包联贫困户信息,摸清致贫原因,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2.帮助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和措施、落实脱贫项目,做好与驻村工作队衔接,委托代办事项,确保完成脱贫任务。

 3.宣传并协调落实脱贫政策,激发包联户内生动力,促进贫困户勤劳致富,做好扶贫矛盾和问题的化解工作。

 4.加强与包联贫困户联系,全年登门走访不少于 6 次,每月电话联系一次,及时掌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关心包联贫困户冷暖疾苦,对贫困户家庭困难真帮实扶,增进与贫困户之间的感情联络,确保结对满意,确保实现“一有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确保包联户如期脱贫。

 5.认真、及时、逐次填写扶贫手册,做到全面、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

 派出单位职责:

 1.重视支持帮扶工作。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单位履职尽责管理重要内容,单位主要领导每年专题研究贫困村脱贫工作不少于 6 次,每月深入所驻村开展帮扶不少于 2 次,形成支持贫困村发展脱贫的政策。明确单位分管扶贫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每月到村工作时间不少于 3 次,及时了解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驻村帮扶遇到的问题。单位包联多个村的,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要合理统筹安排到村时间;要将干部包户工作纳入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切实加强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检查指导,解决问题,有效组织包户干部开展结对帮扶。做好典型宣传推介及时向县驻村办沟通呈报。

 2.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按要求派出驻村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切实履行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责任。帮忙引进或培育新型市场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帮忙争取项目及资金,力所能及地加大单位资金帮扶力度,改善贫困村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多办实事好事。

  3.关心关爱驻村干部。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锤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在干部提拔推荐、评先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日常驻村工作期间,为工作队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确保驻村干部安心开展工作。

 4.形成帮扶合力。联合驻村工作队由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派出单位发挥统揽、引领、协调、凝聚、联络责任,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同责同心同向同力,维护团结,形成结对帮扶大合唱。

 5.完成脱贫任务。按照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标准、程序和时限,确保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第十六条

  县直片长单位(片区负责人)职责:

 1.组织协调。向片区派出单位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准扶贫政策精神,安排部署片区驻村帮扶工作,召开派出单位参加的驻村帮扶工作会议每年不少于 4 次。协调解决片区工作队在驻村帮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片区工作队开展交流学习活动,掌握工作动态,召开片区工作会议,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向所在乡镇(XX)党委、分管本片区的县领导及县驻村办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2.引领示范。在领导率先垂范、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方面走在前列,为片区驻村帮扶工作树标杆,当楷模。

  3.督办检查。对片区派出单位包村工作和工作队驻村帮扶工作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工作不足,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4.考核考评。协助县驻村办负责本片区单位包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脱贫任务完成情况、群众认可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考评。

 第十七条

 县驻村办职责:

 1.统筹安排、调整县直单位与贫困村结对帮扶。

 2.协调组建驻村工作队。

 3.建立涉及驻村帮扶工作的县直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的帮扶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

 4.对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日常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监督检查、考评通报。协调组织成立专班对单位包村、片长单位包片、工作队驻村、干部包户等相关各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述职评议、考核评价、情况汇总。

 5.总结发现、宣传推广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扶贫的良好氛围。

 6.统筹县“四大家”领导联系县、乡、村、户等相关事宜。

 7.收集整理驻村工作队意见建议,协调解决矛盾问题,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沟通联络服务。

 8.对乡镇(XX)驻村工作进行督导指导。

 9.完成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委组织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

 制

 度 第十八条

 实行县领导责任区制度。县“四大家”领导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和安排,做好所联系乡镇(XX)、贫困村脱贫攻坚督导指导工作,负责协调本片区驻村管理工作。县级领导与驻点乡镇(XX)党政负责人脱贫攻坚工作同责。

 第十九条

 实行片区管理制度。全县 18 个乡镇(XX)划分为16 个片区,其中 XX、XX 为一个片区,XX、XX 为一个片区,其余每个乡镇为一个片区,确定一个县直单位为片长单位。片长单位负责对驻片区县直单位(含垂管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和片区县直驻村工作队及联合驻村工作队进行管理。片区负责人在片长单位班子分工中,主抓片区帮扶工作。

 第二十条

 实行工作队脱产驻村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必须全脱产驻村,在村工作时间每月不得低于 20 天,确保每年达到 240 个工作日以上,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出列的,驻村工作队不得撤离,帮扶力度不得减弱。

 第二十一条

 实行属地管理制度。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和工作队员驻村期间,由所驻乡镇(XX)党委按照属地干部进行统一管理、考勤、监督、培训、指导,参加当地有关会议。

 第二十二条

  实行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队员、派出单位分管领导的教育培训力度,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县级每年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培训不少于 4 次,派出单位分管领导培训不少于 1 次,各乡镇(XX)经常性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三条

 建立例会制度。乡镇(XX)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由党委班子成员召集的驻村工作队全员会议,组派单位每半年至

 少专题研究 1 次驻村帮扶工作。驻村工作队每季度向驻点所在乡镇(XX)党委、县驻村办和派...

篇四: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

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 同志们: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组建统筹、力量整合和作用发挥。围绕起草、修改完善《关于全省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欧阳坚副书记、吴德刚部长全程指导、亲自把关,多次作出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实施办法》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统筹、力量整合和作用发挥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

 《关于全省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作为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 17 个配套文件之一,已正式印发执行,这次会议也已汇编成册发给了大家。这个文件共 6 章 25 条,除总则和附则说明了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意义、政策依据、适用范围、解释权限等以外,重点内容集中体现在 2-5 章,分别从工作队的组建统筹、职责任务、工作保障、考核奖惩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实施办法》的制定、执行,是我省推进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双联行动和扶贫攻坚融合联动、发挥双联助推精准扶贫的一个很好的“管道”和重要的抓手,是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建、管理和作用发挥的基本依据,也是开展工作的重要遵循。其特点:一是充分遵循和对接了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主要是中办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 号文件),中组部、中农办等部门关于做好选派优秀机关年轻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4 号)和汪洋副总理视察我省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 贫攻坚行动的意见》和《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精神。二是紧密结合了我省的工作实际。我省最大的实际,就是现在已经建立起了一支双联帮扶队伍,不仅包到了村,而且联到了户,同时还有到村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包村干部,把这几支力量整合和利用起来,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既解决了工作队的组建问题,同时又符合我省基层帮扶工作的实际,特别是把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双联行动的制度设计有效地结合在了一起。三是内容具体明确、完整系统、可操作性强。如何把这个“管道”设计好、铺设好、作用发挥好,《实施办法》既规定了工作队的干部选派和组建管理、又明确了工作队的职责任务和保障考评,既有实体性规定、又有程序性要求,构成了环环相扣、分工明确、措施

 实在、比较严密的体系。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和欧阳坚副书记、吴德刚部长的指示要求,我就《关于全省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整合和加强管理的实施办法》作具体说明。

 一、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组建统筹和力量整合 (一)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的选派。《实施办法》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由县级以上单位选派干部组成,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包村干部,以及有对口帮扶任务的干部力量,强化驻村帮扶工作,常驻干部 3-5 人,确保所有贫困村都有工作队驻村帮扶。同时,明确工作队长由双联单位选派干部担任,要求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联系的贫困村,确定 1 名处级干部或处级后备干部担任队长,市(州)和县(市区)单位联系的贫困村,确定 1名科级干部或工作 5 年以上的优秀科级后备干部担任队长。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群众公认的挂职干部,也可兼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工作队长的任职要求在 1 年以上。考虑到各联村单位的实际,对 1 个单位联系一个乡镇相邻数个村的省直和中央在甘单位,可由 1 名处级干部担任总队长,同时兼任 1 个村的队长,协调指导相邻村的帮扶工作。《实施办法》提出了工作队长的选派条件,要求从对群众有深厚感情,熟悉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协调推动能力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的干部中选派。这就对

 驻村干部的来源渠道、工作队长的职级和条件,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意在防止一些单位在选派干部时抽不出精兵强将,应付差事、随意充数的问题发生。

 (二)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职责分工。这项工作既涉及到县以上联村单位的干部选派,又涉及到同级组长单位和双联办的督促汇总、审核把关;既涉及各级组织部门对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的“存量调整”,又涉及到“增量补充”;既涉及到以县市区为主体的力量整合、统一编队,又涉及到工作队长的任命和基础台账的建立,沟通协调的工作量很大,任务十分繁重。《实施办法》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以县(市区)为主体进行力量整合,由县(市区)委双联办、组织部负责统一编队,任命工作队长,明确队员组成,督促到位开展工作。省市县各双联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将联系村工作队长拟任人选分别报送同级组长单位汇总,再由省、市、县组长单位分别报同级双联办审核把关后,统一提供给县(市区)委双联办。为此,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抓紧落实各自工作任务,省市县组长单位要带头选派干部担任所联系贫困村工作队长,并采取召开会议等形式,迅速通知和指导督促联村单位做好工作队长拟任人选报送工作;省市县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原来在非贫困村任职的挂职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调整到

 贫困村任职,同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任职力度,抓好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分配到贫困村工作;县(市区)委双联办会同组织部,要加强与县域内组长单位、联村单位的衔接沟通,提早做好统一编队的相关工作。

 (三)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程序。《实施办法》规定,以县为主体进行力量整合,先由省市县组长单位督促双联单位报送工作队长拟任人选名单,汇总后报同级双联办审核把关、确定名单;组织部门同时提出调整和新增的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名单,再由县(市区)委双联办、组织部统筹双联干部、到村任职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包村干部,以及对口帮扶任务的干部力量,负责统一编队,任命工作队长,明确队员组成。这个程序一环紧扣一环,其中落实各级联村单位工作队长拟任人选和选派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干部是关键环节。

 (四)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时限要求。6 月 12 日,王三运书记在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任务分解的有关文件上批示:“盯紧驻村工作队组建统筹的整合问题,这是重要环节。组织部、双联办、扶贫办要集中精力抓好。一些可以具体化的完成时限要求要明确。”这为我们做好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力量整合和组建统筹提出了非常具体、非常明确的要求。根据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要完成驻村帮扶工作队力量一次完成整合到位,必须把握好三个时间节点:各级

 组长单位要于 6 月 30 日前将县域内省市县联村单位选派的工作队长拟任人选汇总后报同级双联办审核把关;7 月 10 日前由各级双联办审核完成并提交县(市区)委双联办;7 月20 日前确保一次完成组建整合,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二、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实施办法》规定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六个方面”的职责任务,重点是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和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分类施策,开展工作。

 (一)帮扶对象精准聚焦。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基本信息,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建立数据库;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需求,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列出需求清单,制定到村到户帮扶措施,做到底数清楚、扶持精准,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二)目标任务精准对接。紧盯“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三年巩固提高”的目标,深入调查研究,对接全面小康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减贫计划,明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时序,制定“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倒排工期、挂图作业,一项一项抓实见效。

 (三)帮扶内容精准落实。重点扭住 “1236”扶贫攻坚行动确定的“六大突破”,突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社会事业发展。加快路、水、电、房、易地扶贫搬迁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按期实现村村通路、户户通电、

 安全饮水、住无危房的目标。加快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培育工程,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开展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协调落实双联惠农贷款等各类扶贫优惠小额贷款,实现村有致富主业、户有致富门路、劳动者有增收技能。落实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救助保障等行业扶贫计划,注重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救助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困难和问题。

 (四)帮扶措施精准到位。推进扶贫机制的改革创新,用足用好各项扶贫政策,帮助贫困村集中资金用于重点扶贫项目和贫困户、贫困人口;主动参与到村到户到人资金项目的衔接立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验收评估;深入宣传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教育引导贫困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造血”功能。积极协调引导双联单位和干部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帮扶工作。做好社会帮扶的争取和对接工作,动员省内外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爱心人士等各方面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到村到户帮扶工作。

 (五)夯实基础强化治理。协助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指导贫困村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生活,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帮助村级班子提高工作创新能力、领导发展能力、凝聚群众能力和依

 法办事能力,发挥农村党员致富带富和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四议两公开”,引导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配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邻里和谐、村组和谐。

 (六)培育典型示范引领。及时总结贫困村、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育、总结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实施办法》还规定了工作队长的职责任务,主要是负责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牵头制定年度计划,组织推进落实,做好上下沟通衔接,协调配合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管理工作经费,定期不定期地向县(市区)委双办、乡(镇)党委及派出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管理、考评和工作保障 《实施办法》要求,驻村帮扶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由省市县委双联办牵头负责,组织、扶贫部门配合做好工作指导、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等工作。

 (一)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培训。《实施办法》规定,实行驻村帮扶工作队年度培训制度,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市区)委双联办牵头、扶贫办组织,紧扣省委省政府年度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和精准扶贫中的实际问题,分期分批对驻村干部每年培训 1—2 次,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 5 天,

 培训经费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驻村干部的考勤。《实施办法》要求,驻村干部要集中时间精力开展帮扶工作,严禁“走读”现象,确保每年达到 220 个工作日以上(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其中驻村时间达到 160 天以上。要合理安排休假休息时间,由工作队长负责制定年度休假计划,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集中休假,确保工作队每天有人驻村值守。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队长请假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批,报县(市区)委双联办备案,队员请假由队长审批。要建立驻村干部工作日志、驻村时间和工作情况档案,由乡(镇)核定,各县(市区)、市(州)委双联办逐级汇总,每季度向省委双联办报送工作开展和考勤情况。

 (三)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对考评工作的责任部门、程序方法、考核结果运用提出了要求。在考评工作的责任主体上,规定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一年一评估制度,由县(市区)委双联办会同组织、扶贫部门组织实施,每年对驻村干部履职情况、驻村时间进行考核评价,作出年度工作鉴定,作为组织部门干部使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规定由县(市区)委双联办及时反馈派出单位,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满意,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队长和队员,给予表彰奖励,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考核为不称职等

 次的,不得提拔,也不得平职转任重要岗位。在驻村干部的奖惩上,《实施办法》提出设立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优秀工作队长和优秀工作队员奖,在每年全省双联行动大会上予以表彰;对没有如期完成年度帮扶计划的工作队、驻村时间没有达到要求的干部,不能纳入评先树优范围,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在驻村干部的轮换交替上,规定驻村时间满 1 年的,由派出单位视情作出留任、轮换或调整的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本人自愿的可继续留任;对群众不满意、工作不称职的予以调整。派出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驻村干部的轮换交替,不得随意抽调或中途更换,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实施办法》把驻村帮扶工作队与落实省委关于“逢提必下”的制度紧密衔接,规定:驻村工作满 1 年以上的工作队长和队员,其帮扶经历作为基层工作经历,这为驻村干部晋职晋升创造了条件。省委双联办会同组织、扶贫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对驻村帮扶工作队考评工作的实施细则。

 (四)驻村帮扶工作队的工作保障。《实施办法》要求,所在县(市区)、乡(镇)和双联单位要积极主动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创造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同时,对帮扶工作队驻村期间的食宿、交通伙食补助、休假休息时间安排、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体检和工作经费等方面的问题,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其中规定:省财政每年安排每个驻村帮

 扶工作队经费 5000 元,不足部分由双联单位解决;允许从双联单位机关工作经费或业务费中筹措解决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帮扶工作及慰问困难群众所需经费;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捐赠和赞助。这些规定,既为驻村干部开...

篇五: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办法

镇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派到 XX 镇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第一书记”在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工作,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一)建强基层组织。重点是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推动精准扶贫。全面了解掌握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按照“因村施策、因户施策”要求,帮助制定脱贫攻

 坚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精准帮扶措施。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三)为民办事服务。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力推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便民超市进村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提升治理水平。落实“三议五会两公开”,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实行镇党委和选派单位“双重管理”。第一书记的党组织关系要及时转至派驻村,参加村党组织的各项党内政治生活。

 第五条 严格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有关精神,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听取情况汇报,部署相关工作。第一书记要及时记好《工作日志》,镇党委将对《工作日志》每季度一检查,记录情况列入第一书记考核内容。

 第六条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期间,不承担选派单位工作,原则上吃住在村,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在村工作。每月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 20 天。

 第七条驻村工作队成员原则上与第一书记任期同步,如调离原单位的,选派单位应及时补充人选。

 第八条 建立教育培训制度,以农村党建、涉农和扶贫政策、产业技能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每名第一书记至少参加 1 次县级及以上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 天;每名驻村工作队成员至少参加 1 次镇级及以上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

 第九条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在村要有办公桌、岗位牌,将工作职责和年度帮扶计划上墙公示,全程参与派驻村的精准脱贫攻坚、村级党组织建设和村级重大事务决议等。

 第十条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严禁“走读”。外出办事或开会(镇党委统一组织安排除外),需通过电话、微信形式向镇党委报备,并告知驻村党支部书记。

 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未按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按不在岗处理。

 第十一条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要服从镇党委的统一领导,注重与村“两委”干部搞好团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带头执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各项决议。严禁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有违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督查考核 第十二条 严格督促检查。镇党委采取随机抽查、走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每季度对第一书记进行 1 次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作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连续 2 次督查不在岗的第一书记,取消其期满考核评优资格;对 3 次以上督查不在岗的,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 XX 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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