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7篇

时间:2022-11-13 11:1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7篇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财政厅文件 桂财行〔2014〕30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  为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7篇,供大家参考。

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7篇

篇一: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财 政 厅 文 件  桂财行〔20 14 〕 30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 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 意见和建议, 请及时函告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4年 5月 7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自 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 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 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 人大机关、 政府机关、 政协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民主党派机关、 工青妇等群众团体, 下同), 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包括自治区直属驻外地的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自治区各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自治区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 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 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严禁无实质内容、 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财政厅按照分级别、 分项目 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 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 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 轮船、 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 因工作需要, 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 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 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

  交通工具 级 别 火车 (含高铁、 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 软卧), 高铁/动车商务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火车软席(软座、 软卧), 高铁/动车一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其余人员 火车硬席(硬座、 硬卧), 高铁/动车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三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

  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 民航发展基金、 燃油附加费, 以及出差人员赴机场、 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 地铁等交通费用, 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 火车、 轮船等交通工具的, 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 招待所, 下同)

 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住宿费按出差自然( 日历)天数计算。

 自治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依照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详见附表)。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 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 具体规定待报财政部后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    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 厅局级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 选择安全、 经济、 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 日历)天数计算, 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自 治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区外出差依照财政部制定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

 区内出差伙食补助费执行统一标准, 按每人每天 100元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 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接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代收费用、 出具相关证明给出差人员并将款项支付给伙食提供方进行结算。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自治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 日历)天数计算, 每人每天 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 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接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代收费用、 出具相关证明给出差人员并将款项及时支付给交通工具提供方进行结算。

  出差人员因公临时出差由单位派车的, 不再另行补助市内交

  通费。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 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不得向下级单位、 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 订票费、 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 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出差往返机场、 火车站等发生的大巴、 地铁等交通费用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 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 机票、 车票、 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 机票支出等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 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差当天往返的, 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单位派车出差的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十五条    自 治区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 对未经批准出差, 以及超范围、 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自治区各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 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 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 相关领导、 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 确保票据来源合法, 内容真实完整、 合规。

 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 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重大问题向财政厅报告

  自治区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 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第二十七条

 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自 治区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内容包括:

   (一)

 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 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

 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

 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

 是否向下级单位、 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

 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 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 不得接受礼品、 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

 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

 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

 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 擅自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

 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

 转嫁差旅费的;    (六)

 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 由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以追回, 并视情况予以通报。

 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 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违法的,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 培训, 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 会议、 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 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 往返会议、 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报销。

  

  自治区各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

 境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等按本办法规定报销。

 因公出国(境)

 境外的食宿交通费,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

 经费管理办法》 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自 治区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财政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 ( 桂财行〔2007 〕 44号)同时废止,过去有过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

 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  10   — 附件 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

 省份 住宿费限额标准(元/人· 天)

 伙食补助费标准(元/人· 天)

 省级(普通套间)厅级(单间或 标准间)

 470 500 450 450 480 460 480 490 450 450 500 490 490 450 460 480 490 470 480 490 480 480 450 490 500 500 480 470 470 480 500 460 470 500 470 480 其他人员(单间 或标准间)

 330 350 320 310 310 320 330 340 310 310 350 340 340 330 310 330 340 320 330 340 330 320 330 340 350 350 330 320 320 330 350 320 330 350 330 340 广

 西 北

 京 天

 津 河

 北 山

 西 内蒙古 辽

 宁 大

 连 吉

 林 黑龙江 上

 海 江

 苏 浙

 江 宁

 波 安

 徽 福

 建 厦

 门 江

 西 山

 东 青

 岛 河

 南 湖

 北 湖

 南 广

 东 深

 圳 海

 南 重

 庆 四

 川 贵

 州 云

 南 西

 藏 陕

 西 甘

 肃 青

 海 宁

 夏 新

 疆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8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20 100 100 120 100 120

  —  11  —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抄送:

 各市财政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 14年 5月 7日印发  

篇二: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卡使用指南

 1、 什么是公务卡?

 公务卡, 是指在编人员持有的, 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 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公务卡可以先消费后还款, 享受银行免收年费、 到期免费换卡、 存款本地本行取现零手续费、 余额变动免费短信提醒等服务。

 2. 公务卡代理银行的客服电话是什么?

 根据“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与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一致” 的原则,我校公务卡代理银行选定为中国工商银行。

 当您在使用公务卡过程中有任何疑问, 请立即拨打工行 24 小时客服电话:

 95588, 切勿向不明电话、 电子邮件、 短信或网站泄露您的公务卡个人信息。

 3、 怎样启用公务卡?

 拿到新卡(包括补卡、 换卡等)

 后, 首先, 应确认公务卡正面的凸字拼音姓名与填写在申请表上的是否相同, 若发现两者不同时, 请立即联系工行予以更换。然后, 请您携带身份证到工行南湖路支行完成开卡程序(开卡时自动将您的工资卡签约为公务卡指定自动转账还款帐户)

 后, 方可进行刷卡消费。

 通过其他非指定银行等方式开卡所造成的延期罚息由个人承担。

 4、 公务卡的免息还款期为多长时间?

 公务卡的免息还款期是指实际刷卡消费交易日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时间。

 因为刷卡消费的时间有先有后, 所以享有的免息还款期长短不同。

 最长 56 天, 最短 25 天。

 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协商, 我校公务卡的还款日为每月的 25 日, 即当月任意一天刷卡消费, 都是在次月 25 日前还款。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 则不用支付利息, 享受免息还款期优惠。否则, 如果您未在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 银行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未按时还款部分的利息及滞纳金。

 因省财政支付中心对单位报帐数据的审批周期为一周左右, 建议您在还款日一周前进行帐务帐销。

 5、 工作人员可以开设多张公务卡吗?

 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 , 工作人员不能开设多张公务卡。

 6、 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时要注意什么?

 您可在全国所有的代理银行的特约商户和带有“银联” 标识的特约商户消费交易。

 持卡消费时, 须输入密码。

 仔细核对消费交易凭条(POS 机小票)

 的卡号、金额与自己的卡号、 实际消费总金额, 确认一致后在消费交易凭条(POS 机小票)上签名, 签名须与公务卡申请表上的签名一致。当您将公务卡交给商户收银员时,请尽量让公务卡保持在您的视线范围内, 养成刷卡不离眼的习惯, 并留意收银员刷卡的次数, 若有任何疑问, 可立即联系工商银行查询交易记录。

 7、 公务卡可以提现吗?

 公务卡不允许透支提现。

 卡内有现金余额(溢缴款、 超额还款)

 的情况下可以提现, 本地本行提现免收手续费, 但透支取现时, 银行要收取利息。

 公务卡的提现视作个人行为, 学校不承担因提现而可能发生的费用。

 8、 公务卡还款有哪几种方式?

 公务卡的还款方式有两种:

 一种是转账或现金还款, 公务消费还款在报销时由财务处向公务卡账户转账完成; 个人消费还款由您自行通过现金缴款或转账方式完成; 另一种是银行扣缴还款, 您在工行南湖路支行启用公务卡时, 已将您的工资卡自动签约为公务卡指定转账还款帐户, 在不能及时报销还款时, 授权发卡行在到期还款日前一天, 从您个人工资卡中自动扣划公务卡的应还金额(到期还款日前一天, 工资卡应有足够余额)

 , 事后再按正常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财务处直接向您的公务卡账户转帐, 您可根据需要将报销的溢缴款取出。

 9、 公务卡结算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 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地方, 应在公务卡授信额度内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 并取得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 机小票)

 和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第二步, 在规定的透支免息期内(刷卡消费日至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期限)

 , 持合规的报销凭证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POS 机小票)

 , 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步, 财务处在受理报销时, 登陆公务卡管理系统, 从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 与发票内容核对, 核实消费金额, 按领导签字批准的报销金额予以报销, 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账户还款, 完成报销。

 10、 如何查询公务卡报销是否已完成?

 您可以通过电话、 网上银行、 手机短信、 ATM 机、 营业网点查询等多种方式查询报销是否已完成。

 工行已经为您开通了手机短信服务, 公务卡的所有交易均会发送短信至您开卡时登记的手机号码。

 11、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 还能够支付现金吗?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 一般情况下的公务支出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省财政厅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对预算单位现金提取业务进行实时监控, 对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而提取现金的, 则不予支付。

 12、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 单位还能够转帐结算吗?

 公务卡结算方式只是对现金结算方式的替代, 并不能完全替代转帐结算方式。

 原通过转账方式结算的支付业务, 可继续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通过转账方式办理。

 13、 刷卡后要退货怎么办?

 报销后发生向供货商退货的, 供货商是不能以现金方式退还给您的, 供货商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消费撤销后, 发卡行将款项直接退回公务卡账户, 恢复相应额度。

 在货款退回公务卡后, 请您及时通过财务处将资金退回零余额账户。

 14、 如果公务卡遗失、 损坏怎么办?

 如果您遗失了公务卡, 请立即挂失, 挂失可通过电话银行服务热线或银行网点柜面办理。

 挂失即时生效后, 所发生的非本人交易的信用卡风险都将由银行承担。

 公务卡遗失或损坏后, 由您个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补办, 并将新办公务卡卡号报至财务处。

 15、 如果遗忘密码怎么办?

 如果遗忘了密码, 请您本人带上公务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密码重置。

 如须修改密码, 您可以直接在工行 ATM 机上进行修改。

 16、 个人信息变动后, 公务卡怎么办?

 如遇您手机号码等私人信息发生变更时, 请您及时到工行各营业网点更新相关信息; 如果公务卡卡号发生变更, 请您及时通知财务处人员进行更新。

 17、 人员调动怎么办?

 校内各部门有新增、 调动、 减少和离退休工作人员时, 应及时到工行办理公务卡的申办和注销手续等。

 因调离、 退休等原因注销公务卡之前, 应按要求及时还清债务, 结清余额。

 18、 为什么要妥善保管刷卡消费的交易凭条(POS 机小票)

 ?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 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刷卡消费的交易凭条(POS 机小票)

 。首先, 交易凭条是每月与银行账单进行核对的依据, 如果发现账单错误, 应凭交易凭条及时与银行联系; 其次, 在报销时, 财务处要根据交易凭条提取消费信息,并将交易凭条作为会计原始凭证入账, 如果没有交易凭条, 将会影响报销。

 另外,交易凭条上有卡号等重要信息, 随意丢弃交易凭条可能会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19、 如何保障个人信用安全?

 要按时还款, 养成理性的付款习惯, 按期归还信用卡透支款项, 才能建立良好的个人信用。

 避免因延迟付款或付款不足而被列入银行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给您的个人信用带来负面影响。

 不要参与公务卡套现, 以免对个人资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

 20、 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01 办公费 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 书报杂志等支出。

 02 印刷费 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03 咨询费 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04 手续费 指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支出。

 05 水电费 指单位支付的水电费支出。

 06 邮电费 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 电报费、 传真费、 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07 物业管理费 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 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 包括综合治理、 绿化、 卫生等方面的支出。08 差旅费 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 购买机票支出等。

 09 维修(护)费 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 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10 租赁费 指租赁办公用房、 宿舍、 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序号 公务卡结算项目 备注 11 会议费 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 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 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2 培训费 指各类培训支出。

 13 公务接待费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4 专用材料费 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 农用材料, 兽医用品, 实验室用品, 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 专用工具和仪器, 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 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 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 维修费、 保险费等支出。

 16 其他交通费用 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如飞机、 船舶等的燃料费、 维修费、 保险费等。

  咨询地点:

 综合办公楼一楼东财务处

  电话:

 6391719

 6391771

篇三: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卡使用须知(试用)

 第一条

 公务卡, 是指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 主要用于日 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银行贷记卡)。

 公务卡实行实名制管理, 凭密码消费, 仅限办理人民币消费业务。

 第二条

 单位所有在编在职职工可办理公务卡。

 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时, 按程序办理公务卡; 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因调出或退休等原因离职时, 应在及时清理公务卡项下的债权债务后, 办理公务卡的停止使用手续。

 第三条

 每张公务卡信用额度为 5 万元。

 发卡行可根据持卡人的资信情况对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

 第四条

 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 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

 公务支出发生后, 及时向所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个人支出发生后, 由持卡人自行办理还款。

 第五条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和密码。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及时到发卡行办理, 并及时通知财务处。

 第六条

 实行公务卡制度后, 原采用现金结算方式的日常公务支出, 优先采用公务卡结算方式; 原采用转账支票、电( 信)

 汇等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结算方式不变。

 第七条

 实行公务卡制度后, 财务处原则上不再办理现

 金借款业务。

 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差旅费、 招待费、 零星办公用品购置费、 图书购置费等零星公务支出, 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持卡人应优先在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消费。

 第八条

 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消费时, 应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 以及公务卡 POS 消费凭条( 持卡人存根联)等单据。

 第九条

 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进行大额消费( 两万以上)

 之前, 应事前告之财务处部门。

 需事前审批的, 持卡人还应依照相关规定事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条

 持卡人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

 确有特殊需要, 应当事前经过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 手续费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实行公务卡制度后, 原有报销审批程序不变。

 报销人凭发票、 POS 消费凭条( 持卡人存根联)等单据,填报报销审批凭证按本单位报销程序审批。

 第十二条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后, 必须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 为下月 25 日 )

 截止前 3 个工作日 期间内, 到财务处报销。

 公务卡账单日 统一确定为每月 1 日 。

 凡当月 1 日 ( 含)前公务卡发生的支出, 免息还款期截止日 为当月 25 日 , 凡当月 2 日( 含)

 后公务卡发生的支出, 免息还款期截止日 为下月 25 日 。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后,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

 持有效凭证到财务部门报销的, 由此产生的罚息、 滞纳金以及对个人资信造成的不良影响, 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三条

 持卡人因特殊情况( 如长期在外地出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销手续的, 可由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向财务处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于免息还款期之前, 先将资金存入公务卡, 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财务部门规定时间补办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

 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 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退回单位财务部门。

 第十五条

  我所公务卡自 2013 年一月 一日 起启用。

  2013 年 1 月 1 日

篇四: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政一体化系统公务卡管理

 应用操作手册

 (预算单位版)

  潜 山 县 财 政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 潜 山 县 财 政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

  目录 1

 公务卡简介 .......................................................................................... 1

 2

 公务卡业务流程................................................................................... 1

 3

 公务卡管理软件操作说明 .................................................................... 2

 3.1

 信息管理 ............................................... 3

 3.2

 报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还款处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1 公务卡简介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立个人贷记卡作为公务卡,在公务支出活动中实行“先透支消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还款”的方式,因公务活动产生的零星购买、差旅等支出除按规定转账外,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以代替原单位借记卡的报销功能。由发卡银行、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采用联网方式共同来完成公务卡的相关管理工作。其中,发卡银行负责公务卡的制作、发行、信用额度控制、公务卡消费等有关公务卡信息的管理和消费工作。持卡人员消费后持银行卡签购单和消费小票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所属持卡人员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报销申请,向代理银行提供公务卡信息维护、公务卡消费报账等工作。代理银行负责确认支付,通过零余额账户将报账款项拨付持卡人。财政部门负责公务卡的制度管理、财政资金、公务卡支付等相关工作。清算银行负责支付清算等工作。

 2 公务卡业务流程 报账 信息管理

  2

  公务卡为贷记卡,消费时实行先透支后偿还的办法。

 公务卡消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报销单据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本单位所属持卡人员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报销申请,依据消费情况代办还款申请,由银行办理还款业务。

 【主要流程】

 1、公务卡开卡: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向公务卡代理银行提供有关资料,由代理银行给予办理。

 2、通过平台一体化系统与开卡银行实现公务卡基础信息及消费信息初始化同步。

 3、持卡人持卡消费,并保留消费小票。

 4、开卡银行每日定时传送公务卡的消费信息及基本信息到公务卡系统中; 5、持卡人填写纸质报账单,附消费小票等原始单据。

 6、预算单位财务经办人员登陆公务卡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卡号(持卡人)、消费日期和消费金额信息,查询消费信息,选择来源(公务卡消费)信息,选择扣减计划额度,保存生成一条报账信息;根据报账信息选择支出经济分类和单位经办人信息,保存生成一条报账支付申请。

 7、国库支付中心审核报账申请,生成还款凭证。

 8、代理银行根据还款凭证,还款到具体的公务卡。

 3 公务卡管理软件操作说明 预算单位登录一体化系统,点击“公务卡管理”进入【公务卡管理】系统(如图 1)。公务卡管理包括“信息管理”、“报账(直接支付)”、“报表”三个菜单。

 图 1

  3

 3.1 信息管理 公务卡信息管理主要是对本单位公务卡卡信息的管理,公务卡卡号信息是由代理银行通过接口直接传入一体化系统,单位只需要对卡进行启用与停用操作。(银行将卡信息传入一体化系统时卡默认是启用状态)

 具体操作:

 预算单位经办人【登陆一体化系统】->【公务卡管理】->【信息管理】->【编辑】,进入信息管理界面,可以看到本单位所有公务卡信息,通过选中某张卡,对该卡进行启用或停用操作(如图 2)。

 图 2

 3.2 公务卡- 直接支付 3.2.1 报账(直接支付)- 编辑 预算单位财务经办人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发票及刷卡凭证,通过一体化系统公务卡管理模块,“报账(直接支付)”菜单里查询到该消费信息进行报账处理。

 公务卡实拨报账模块正在开发中,暂时只能通过直接支付进行报账。

 具体操作:

 (1)预算单位经办人【登陆一体化系统】->【公务卡管理】->【报账(直接支付)】

 ->【录入】->【新增】(如图 3)。

  4

  图 3 (2)进入报账界面(如图 4),在该界面通过输入卡号(可以只输卡号后 4位)、消费金额区间、消费日期查询到具体的消费数据。选择计划额度数据,点击“保存”按钮。

 图 4 (3)进入生成报账申请界面(如图 5),在该界面右下角有 4 个按钮(增加报账明细、删除报账明细、生成报账申请、返回列表页面)

 增加报账明细:通过这个按钮返回到查询消费信息的界面,可以查询出另外的消费信息与先前的一起报账。

 删除报账明细:删除已经保存的消费信息。

 生成报账申请:先选已经保存的消费信息(可多选),再填写报账申请的相关信息(如:经济科目、经办人等),点生成报账申请,完成报账操作。

 返回列表页面:退出报账界面。

  5

  图 5 3.2.2 报账(直接支付)- 受理岗一审 财政支付中心受理岗【登陆一体化系统】->【公务卡管理】->【报账(直接支付)】

 ->【审核】进入审核凭证界面,选中已申报的报账申请,点击“审核”按钮,完成审核操作。凭证审核之后状态变为“09-已审核”。(如图 6)

 图 6 3.2.3 报账(直接支付)- 支付中心二审 财政支付中心二审【登陆一体化系统】->【公务卡管理】->【报账(直接支付)】

 ->【审核】进入审核凭证界面,选中一审已审的报账申请,点击“审核”按钮,完成审核操作。凭证审核之后状态变为“10-已终审”。(如图 7)

  6

  图 7

篇五: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卡知识宣传手册

  公务卡概念 1 、 什么是公务卡?

  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发放, 具有透支功能, 主要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 信用卡)。

 贷记卡主要特点是先消费再还款, 具有透支功能, 即在银行授信额度内不需要预先存款即可刷卡消费, 持卡人只需要在透支免息期内按时足额还款即可免息。

 公务卡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将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功能与银行卡的结算方式相结合, 形成的一种新型财政财务管理工具和手段, 以确保公务消费行为都有据可查、 有迹可寻, 同时, 大大减少了 现金流, 降低了财务人员 的工作量。

 公务卡操作可以概括为“银行授信额度, 个人持卡消费, 单位报销还款, 财政实施监控” 四点。

 我区推行的公务卡均属银联卡, 即以 62 卡号开头、 卡面有“银联” 标识。

 2、 何为银联卡?

 银联卡, 就是发卡行识别码( BIN)

 经中国银联分配和管理, 按照中国银联制定的银联卡业务规则和技术标准发行, 卡面带有“银联” 标识的银行卡。

 它是中国银行卡自 主品牌。

 目 前中国银联各成员 机构发行的主要是“62” 卡号开头的银联卡。

 3、 为什么公务卡要使用银联信用卡?

 使用银联信用卡的理由有二:

 一是因为公务卡含有大量的公务人员 基础信息, 涉及经济安全为题; 二是保护和促进我们民族信用卡产业的发展需要。

 4、 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有什么区别?

 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预算单位在职职工发放, 具有透支功能, 主要用于公务开支的一种贷记卡( 信用卡)。

 除普通信用卡所具有的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特点外, 公务卡与普通信用卡的主要区别, 一是公务卡的持卡人为预算单位的在职职工, 办卡时须由其单位确认身份; 二是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开支; 三是我区推行的公务卡为银联卡; 四是公务卡享受银行免收年费、 到期免换卡费、 在规定的期限内享受消费透支免利息、 存款本地本行取现免手续费、 免费提供短信息等优惠。

  公务卡管理 5、 推行公务卡结算有何必要性?

 一、 银行卡是国际公认的解决现金支付问题最有效的工具和手段。

 推行公务卡改革, 在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领域引 入银行卡管理, 可通过制度、 机制和管理工具的融合创新, 减少现金使用, 强化财政监督。

 二、 解决了 当前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中现金支付和报销方式效率低、 审核难、 个人用款不方便等问题。使用公务卡结算, 既不需要财务人员 从银行提取和保管大量现金, 也不需要工作人员 提前借款; 既方便了工作人员 用款, 也减轻了 财务人员 的工作量, 同时财务部门还可以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能够有效克服传统现金支用方式下存在的问题。

 三、 现行管理制度对流通中的现金支付缺乏有效的事前事中监管手段, 管理还不够严格, 透明度差,违规问题较多, 容易诱发腐败。

 因此, 改革现金支付是打造“阳光财政”、“阳光政府” 和“廉洁政府” 需要重点突破的关键环节, 在公务支出领域引 进具有“雁过留声、 消费留痕” 特点的公务卡, 替代现金结算,对于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6、 推行公务卡结算有何重要意义?

 公务卡是一种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 不仅携带方便, 使用便捷, 而且透明度高, 所有的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 有迹可寻。

 推行公务卡制度, 无论对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 推进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 还是对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 推进全国银行卡产业发展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 是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透明度。

 推行公务卡制度, 通过制度和技术创新, 可以生成公务消费的各项明细信息, 使公务消费置于阳光之下, 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从而有效地克服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下信息不透明所导致的种种弊端。

 二、 是有利于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建立公务卡制度后, 预算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 报销审批程

 序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 但对现金的使用要实行严格管理。

 使用公务卡结算, 既不需要财务人员 从银行提取和保管大量现金, 也不需要工作人员 提前向单位借款, 简化了 手续, 减轻了 单位财务人员 的工作量,同时财政财务部门还可以有效监控支付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杜绝利用虚假发票报账等漏洞, 对于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 是有利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

 预算单位应用推广公务卡, 扩大了 银行卡持卡人范围, 丰富了 银行卡品种和功能; 充分发挥信用卡扩大消费信贷、 培育信用观念、 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作用; 并可近一步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调动特约商户 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促进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7、 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区公务卡结算适用范围包括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

 单次消费额度在 5 万元以上的大额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单次消费额度在 5 万元以下、 500元以上的商品和服务类公务支出, 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 单次消费额度在 500 元以下的小额公务支出可以通过现金结算, 但不得化整为零、 弄虚作假。

 8、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哪些内容?

 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的公务支出事项包括:

 办公费、 差旅费、 维修( 护)

 费、 会议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七款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科目 核算内容。

 9、 公务卡强制结算起点是多少?

 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的公务支出事项, 单次消费额度在 5 万元以下、 500 元以上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 并按规定完成财务报销手续。

 500 元以下的公务支出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尽量使用公务卡结算。

 1 0、 公务卡结算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 公务卡持卡人因公务活动的需要, 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 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 POS 单)。

 第二步, 在规定的免息期内, 公务卡持卡人持发票、 消费交易凭条( POS 单)

 以及报销的相关凭证到本单位财务部门申请报销。

 第三步, 单位财务部门根据消费交易凭条的“交易日 期”、“卡号”、

 “消费金额” 等要素,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 按规定进行审核后, 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 单位财务人员 将报销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到持卡人的公务卡账户 , 完成还款操作。对不予报销的部分, 由职工自 行还款。

 1 1 、 为什么说公务卡结算能够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实行公务卡结算后, 一般情况下预算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作为一种电子化的支付结算手段, 公务卡刷卡消费的所有信息, 包括商户 名 称、 消费日 期、 消费金额等均会被真实、 全面地记录下来。

 单位财务部门在报销时通过集中支付系统的全面、 有效的审核, 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堵塞管理漏洞, 防范腐败行为。

 1 2、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有什么影响?

 公务卡结算方式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影响, 可概括为“两个基本不变、 一个严格管理”。

 “两个基本不变” 指保持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基本不变, 现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

 “一个严格管理”指对现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

 1 3、 为什么说公务卡结算方式不改变现行财务管理制度?

 公务卡是以职工个人名 义办理的, 职工刷卡消费行为完全属于个人行为, 与单位财务部门与财政部门无关。

 进入报销环节后, 单位财务部门要按照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与程序对公务卡刷卡消费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核, 确定属于公务消费行为后才能报销; 对审核认定不属于公务消费行为的, 由持卡人负 责还款, 单位财务部门与财政部门不承担还款责任。

 因此, 公务卡只是一种新型的结算方式, 并不改变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1 4、 预算单位职工都要申请办理公务卡吗?

 公务卡是以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名 义申办的, 根据《广西壮族自 治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 在公务卡结算范围以内, 凡具备刷卡条件的, 一律要使用公务卡结算。

 从规范管理、 方便工作的角度,

 单位职工原则上都应申办公务卡。

 对单位而言, 实行公务卡结算能够提高公务消费的透明度, 堵塞管理漏洞; 对职工个人而言, 申办公务卡可以避免个人在公务消费中垫付现金。

 单位财务部门应从规范管理、 控制现金的角度, 鼓励和提倡单位职工申办公务卡。

 1 5、 职工可以申办多张公务卡吗?

  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 职工不能申办多张公务卡。

 1 6、 离退休人员可以申办公务卡吗?

 《广西壮族自 治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 公务卡的申办人为预算单位在职职工。

 离退休人员 不属于在职职工, 也不发生公务消费活动, 因此不能申办公务卡。

 1 7、 如果单位职工已经持有普通信用卡, 还需要开设公务卡吗?

 需要。

 原因有二:

 一是为了 保障金融信息安全, 加强对公务卡的监控和管理, 我区规定公务卡统一使用银联信用卡( 即以 62 卡号开头、 卡面有“银联” 标识的信用卡), 而目 前的普通信用卡有的不是银联卡;二是银行要建立公务卡信息数据库, 以便预算单位在报销时将消费信息提取到公务卡管理系统上查询。

 公务卡使用了 由中国银联分配和管理的发卡行识别码, 如果使用普通信用卡, 预算单位就无法提取和查询公务消费信息, 不能完成公务卡报销业务。

 1 8、 预算单位组织工作人员申办公务卡需要做哪些相关工作?

 第一步, 预算单位按照“持卡人员 承担个人清偿责任、 发卡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 预算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 财政部门负 责监督管理” 的原则与发卡行签订服务协议, 在不违背信用卡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预算单位可与发卡行明确公务卡结算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第二步, 预算单位根据相关规定, 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制度。

 第三步, 单位财务部门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 向发卡行提出开户 申请, 并确认申请人的身份。

 第四步, 发卡行按照本行规程为申请人办理公务卡。

 1 9、 公务卡信用额度怎样确定?

 我区规定,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 5 万元、 不少于 2 万元。

 公务卡的具体透支额度, 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 与发卡行协商设定。

 20、 为什么有的职工会因为“不良信用行为” 而无法成功申办公务卡?

 在申办公务卡时, 如果工作人员 有“不良信用行为”, 就无法开设公务卡。

 “不良信用行为” 由个人征信系统管理。

 个人征信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各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该系统通过采集、 整理、 保存个人信用信息, 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 并为货币 政策和金融监管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在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贷款及办理信用卡时, 商业银行会通过人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信用状况, 为个人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业务提供信用参考。

 个人征信系统记录的“不良行为” 主要有:

 贷款逾期不还、 还款不充足、 信用卡透支取现或者消费后, 超过免息期没有足额归还最低还款额等。

 21 、 持卡人调离、 辞职、 退休后其公务卡如何处理?

 持卡人调换工作单位或者辞职、 退休后, 原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

 发卡银行将根据本行规程将持卡人的公务卡转( 换)

 为普通信用卡。

 公务卡转( 换)

 为普通信用卡后, 不再享受公务卡免年费、 免费短信息、 免费提取溢缴款等优惠服务, 单位财务部门也不再提取相应的刷卡消费信息。持卡人在遵守银行规定的前提下, 可自 行决定撤销或继续使用信用卡。

 如果该职工调换到别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 该职工应在新的单位重新申办公务卡; 如果该职工调换到本地区本级次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且新单位的发卡银行与原单位的发卡银行为同一银行, 那么职工不必重新办卡, 只需新单位通知发卡银行, 并在公务卡管理系统中变更相应公务卡登记信息即可。

 22、 持卡人个人信息变动后公务卡怎么办?

 持卡人工作调整需变更公共信息时, 应由单位财务部门通知发卡行, 由发卡行根据本行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变更。

 如遇持卡人手机号码变更、 家庭住址变更等私人信息变更时, 持卡人自 行通知发卡行更新相关信息即可; 其中, 变更公务卡卡号的, 持卡人应及时通知单位财务人员 维护本单位公务卡管理系统。

 公务卡的使用 23、

 怎样启用公务卡?

 在拿到新卡( 包括毁损补卡、 挂失补卡、 自 动换卡、 提前换卡)

 后, 首先, 应确认卡片正面的姓名 拼音拼写与您填写在申请表上的是否相同, 若发现两者有任何不同时, 请立即联络发卡银行予以更换。

 其次,您应该在公务卡背面的签名 条上签上自 己的姓名 , 并尽量与申请表上的签名 保持一致。

 最后, 您应按发卡行的规定对新卡进行“卡启用( 激活)” 操作, 这种规定是保证新卡在寄送过程中不会被他人盗用的保障,请您依照发卡行启用卡片指引 到发卡行网点或通过 24 小时客服电话、 网上银行等完成开卡程序。

 完成后,您就可以进行第一笔刷卡交易了 。

 24、 什么是公务卡的免息还款期?

  公务卡的免息还款期是指实际刷卡消费交易日 至到期还款日 之间的时间。

 因为刷卡消费的时间有先有后, 所以享有的免息还款期长短不同。

 最长 56 天, 最短 25 天。

 如果您在到期还款日 前全额还款, 则不用支付利息, 享受免息还款期优惠。

 如果您未在到期还款日 前全额还款, 则以未还部分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 自 该笔交易记账日 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 为计息天数计收利息及滞纳金。

 比如, 某发卡行每月 1 日 为汇总...

篇六: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 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做好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公务卡试点实施工作, 规范我所公务卡的使用与管理, 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流量, 提高支付透明度, 加强监督, 方便用款, 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财库[2007] 63 号) 和财政国库管理等相关规定, 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卡, 是指我所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持有, 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 免息还款期, 主要用于日 常公务支出 和财务报销, 由中国建设银行发行, 以个人作为偿债主体的“银联” 标准人民币 信用卡。

 第三条

 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的支付结算, 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 但是个人消费与公务消费必须分开结算。

 第四条

 我所在零余额账户 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 原 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 包括差旅费、 会议费、 招待费、 办公用 品购置费和一定权限内的零星购买支出 等, 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五条

 公务卡的使用不改变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 不改变现行的会计制度; 不改变现行的财务报销制度。

 第六条

 财务处会同人事处负 责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公务卡的发放、 收回与监督工作。

 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作为持卡人, 负 责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

 财务处负 责审核公务卡报销事宜, 并依托公务卡支持管理系统, 办理公务卡的资金还款。

 第二章

 公务卡的开立与管理 第八条

 凡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 均应申请开立公务卡。

 第九条

 公务卡由财务处统一组织申办。

 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由中国建设银行将持卡人姓名 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管理系 统, 并将公务卡直接寄给持卡人。

 第十条

 人事处负 责向 财务处及时提供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的新增或调离、 退休等人员 变动以及职务升降的相关信息, 财务处负责将变动情况通知中国建设银行, 以便及时办理公务卡的申领、 停用以及调整授信额度等手续。

 现有工作人员 因调出 或退休等原因离职时, 应在及时清理公务卡项下的债权债务后, 办理公务卡的停止使用手续。

 若需注销公务卡, 由本人自 行前往中国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试点阶段, 公务卡仅用于办理境内人民币 支付结算业务。

 第十二条

 根据持卡人资信情况, 每张公务卡的信用 额度暂定为院士及所领导 5 万元、 其他人员 3 万元。

 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

 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 后还款。

 第十三条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 责保管。

 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 行到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办理,并及时告知财务处以便通知中国建设银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管理系统。

 因公务卡遗失及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持卡人自 行承担。

 第十四条

 中国建设银行按月 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 并按照与 持卡人约定的方式, 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 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十五条

 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 可按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规定等向中国建设银行提出 交易查询。

 第十六条

 公务卡透支不得超出 授信额度。

 持卡人要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办法使用 此卡, 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 恶意透支、 拖欠还款或将非公务支出用 于公务报销。

 第三章

 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七条

 对于差旅费、 会务费、 招待费、 办公用 品购置费和一定权限内的零星购置支出 , 使用公务卡结算的, 持卡人必须在中国建设银行为其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开支, 必须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 POS 签购单( 不包括个人消费)

 等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报销的发票内容及金额与 POS 签购单相一致。

 持卡人报销按照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关于下发第二海

 洋研究所财务报销办法与 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二财发[2009] 101号)

 之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各部门对于相关公务支出 有事前审批要求的, 持卡人应事先按照现行的财务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不得先斩后奏。

 第十九条

 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不允许通过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

 所有透支或异地提现等发生的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第四章

 公务卡报销结算程序 第二十条

 持卡人使用 公务卡消 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 , 必须在中国建设银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 最短 25 天, 最长 56 天),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经与中国建设银行协商, 定于每月 的7 日 为账单日 。

 持卡人最迟必须于每月 的 20 日 之前报销上月 8 日至本月 7 日(含 7 日 )

 所发生的所有公务支出。

 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降低信用额度以及罚息、 滞纳金等相关费用, 由持卡人自 行承担。

 财务结账期间( 每年 12 月 25 日 至次年 1 月 10 日 期间)

 未经财务处同意, 不能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业务。

 在此期间发生的公务卡费用 支出 由本人自 行前往银行还款。

 第二十一条

 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后, 尽快将发票和P0S 签购单等凭据交到财务处审核报销。

 确因工作需要, 持卡人使用 公务卡消 费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财务报销

 手续的, 由持卡人自 行前往银行还款或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 委托其所在部门相关人员 向财务处提供持卡人需报销的发票及 POS机签购单的复印件以及借款单等, 补办相关借款手续。

 财务处于免息还款到期之前, 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完成还款。

 持卡人返回单位后, 尽快持发票原件和 POS 签购单等凭据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况不得报销, 发生的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 一)

 报销费用与 提供的报销凭证、 P0S 签购单不符的或消费后无 P0S 签购单、 发票等形成的支出;

 ( 二)

 因持卡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 滞纳金等相关费用 ;

 ( 三)

 因持卡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 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所造成的损失;

 ( 四)

 用于个人消费的支出;

 ( 五)用公务卡提现或转帐时发生的透支利息、手续费等费用 。

 第二十三条

 持卡人报销时, 财务人员 须登陆公务卡支持管理系统, 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姓名 、 交易日 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 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 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

 第二十四条

 财务人员 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 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一) 通过公务卡支持管理系 统, 编制“还款明细表”, 生成“还款汇总表”, 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还款汇总表” 及“还款明细表”提交中国建设银行, 必须确保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一致。

 (二) 签发财政授权支付令(支票等支付凭证) , 附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还款汇总表”, 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

 (三) 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内, 财务处统一办理公务卡消费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财务处提交的“还款汇总表” 必须从公务卡支持管理系 统直接打印, 不得使用 另 行编辑或下载修改的“还款汇总表 ” 。

 第二十六条

 财务人员 填写公务卡还款的财政授权支付令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原规定必须填写的 12 位连续代码中的后四位代码(3 位经济分类代码和 l 位支出 类型代码) , 改为统一填写“3OOO”代码。

 “还款明细表” 中经济分类代码和支出 类型代码, 填写规定不变。

 财政授 权支付令收款人填写“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第二十七条

 办理公务卡报销 和资金退回 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的通知》 (财库[2001] 54 号) 等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 责解释。

 第二十九本办法自 下发之日 起施行。

篇七: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支票 或使用公务卡购书 ( 支付版面费)

 )

 报销流程

 (一)

 基本规定 (1)无论图书或支付版面费,均需使用公务卡支付,或提前向研究生部申请支票付款,公务卡、借支票办理报销流程如下详细说明, 个人现金垫付无法报销。

 (2)图书种类要求:与课题相关的专业类图书,严禁买购书卡;购买图书时注意索要正式机打购书清单小票。

 (3)版面费发票:发票上的签盖单位需与录用通知上的签盖单位一致),并公开发表时需注明属项目,单位必须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4)发票抬头: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发票内容:图书或版面费 (5)《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借支票单》简称“借支票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销凭单》简称“报销单” 办理手续前“借支票单”或“报销单”需自行提前至财务报账大厅取空白单 (6)请严格按照财务处要求粘贴,具体请查看财务处视频:

 (7)本流程将会根据财务制度变化而随时更新

 (二)

 公务卡 还款 报销 流程 公务卡是先买后报销(一般当月报销)的形式,在支付时注意按以下要求索要相关票据和公务卡支付刷卡凭单。

 相关票据:

 图书费报销:发票和正式机打购书清单小票( 收货时注意留存)

 版面费报销:版面费发票和盖章的录用通知

 (1)填写“报销单”,将相关票据粘帖于公务卡支付刷卡凭单后; (2)凭(1)条中要求的相关票据到研究生部创新与实践办公室审核并签字; (3)凭签过字的相关票据去财务报账大厅办理还款; (4)财务处公务卡业务报销时间为:每月 26 日至下月 13 日。

 (三)

 借支票 及还款 报销 流程 根据财务规定借支票、借汇款业务原则上应在 10 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因工作流程等原因需延后的,应在 30 日内办理报销手续,超过 30 日未报销的,除特殊情况经过书面说明和批准外,财务处将暂停该部门或该项目负责人名下的借支票和借汇款业务。

 为 使用支票支付分为 3 个阶段 :

 段 阶段 1 :

 借 支票 → (1 )和(2 )

 段 阶段 2 :

 支付 → (3 )

 段 阶段 3 :

 还款 → (4 )(5 )(6 )

 (1)填写“借支票单”→研究生部创新与实践办公室→审核并签字;( 若是借支票支付版面费, 还 需附 盖章的录用通知)

 (2)签字后→财务报账大厅→办理领取支票→10 日内使用(过期将会作废)→10 日内安以下步骤办理还款; (3)购买图书或支付版面费→注意索要相关票据; 票据要求:

 图书费报销:发票和正式机打购书清单小票( 收货时注意留存)

 版面费报销:版面费发票和盖章的录用通知 (4)“报销单”→财务报账大厅→领取并填写; (5)凭(3)、(4)相关票据和借支票单第二联→研究生部创新与实践办公室→审核并签字;

 (6)签字后→财务报账大厅→办理还款报销。

推荐访问:广西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 广西 公务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