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党风政风工作意见建议
对领导班子抓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廉政建设教育
1.1制定并实施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人。
1.2加强廉政教育培训力度,培养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廉政素质和能力。
二、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2.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对领导干部廉政表现进行评定和考核。
2.2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监督,建立严格的廉政纪律,对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形成震慑。
三、加强廉洁自律的宣传引导
3.1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宣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典型和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部裙众向他们学习。
3.2加强对廉洁自律工作的宣传报道,倡导全社会关注廉政建设,共同维护廉洁政治生态。
四、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
4.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廉洁自律的表现,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
五、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督促和支持
5.1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5.2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保障,保证其廉洁自律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完善廉洁自律工作的管理体制
6.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6.2加强对廉洁自律工作效果的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不断完善管理体制。
七、加大廉洁自律工作的法治保障
7.1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强化约束力和规范性。
7.2依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和执纪问责,形成法治化的管理模式。
领导班子抓廉洁自律是政治生态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只有通过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
制、加强廉洁自律的宣传引导、营造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督促和支持、完善廉洁自律工作的管理体制以及加大廉洁自律工作的法治保障等措施,才能有效提升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维护党风政风的清正和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希望领导班子能够重视并认真采纳这些意见建议,全面加强廉洁自律工作,为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在当前反腐倡廉大环境下,领导班子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力度更是刻不容缓。廉洁自律是领导班子的基本素养和责任所在,关乎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和党风政风的清正。在加强廉政建设教育方面,需更进一步着力。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明确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人。对于廉洁自律相关的政策规定,必须要明确清晰,以便领导干部能够准确理解和遵守。廉政教育培训力度也要加强,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政素质和能力,树立正确的政治觉悟和党性观念。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环。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定期对他们的廉政表现进行评定和考核。只有公开透明的考核机制,才能够有效激励和约束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监督,在发现问题时能够及时处理,形成震慑。对于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必须能够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
在宣传引导方面,有关部门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宣
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典型和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向他们学习。也要加强对廉洁自律工作的宣传报道,倡导全社会关注廉政建设,共同维护廉洁政治生态。
为建立良好的廉洁自律氛围,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其中,需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廉洁自律的表现,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保障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只有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政策保障,才能保证其廉洁自律工作的顺利开展。
廉洁自律工作的督促和支持也至关重要。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也要完善廉洁自律工作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在廉洁自律工作的法治保障方面,要加强相关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强化约束力和规范性。也要依法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和执纪问责,形成法治化的管理模式。
对领导班子抓廉洁自律的意见建议需要注重全方位的思考和系统的规划,需要各级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合力推动。只有通过
共同努力,才能够确保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工作落到实处,为党风政风的清正和政治生态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篇二:党风政风工作意见建议
对党委的意见和建议3篇
意见与建议一:加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当前,党委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在党建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一些党委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导致其领导核心作用不够明显。因此,我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首先,党委应加强组织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党委应注重培养和选拔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并为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提升他们的领导才能和素质。同时,党委还需积极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
其次,党委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觉悟和战斗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同时,党委要注重发展党员,在发挥党员在基层组织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
最后,党委要重视群众工作,增强联系群众的能力。党委在工作中应积极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果。党委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做到密切联系群众,了解他们的疾苦和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总之,党委作为党的领导核心,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最重要的是,党委要始终紧密联系群众,关心他们的实际需求,努力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帮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委的职责和使命,推动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果。
意见与建议二:加强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风气的复杂多样化,一些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我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首先,党委要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廉洁机制。党委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同时,党委要建立健全廉洁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其次,党委要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建设。党委应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和侵害。党委要加强对各级组织的监督,加大对重大决策的审查力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纪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最后,党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党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和道德修养,提高他们的党性觉悟和道德水平。同时,党委还应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加强
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宣讲,增强人民群众的廉洁意识和反腐败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总之,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廉洁机制,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建设,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意见与建议三:加强党委的组织建设
党委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对于党建工作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一些党委在组织建设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其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因此,我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首先,党委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指导。党委应重视对基层党组织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加强组织队伍的建设和完善。要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其提供一定的资源和支持,加强对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其次,党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党委应注重发现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干部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提高其领导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最后,党委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党委应加强对党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党性觉悟和战斗力。同时,要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发展、考核和奖惩制度,引导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总之,党委在组织建设方面要发挥核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指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党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党建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和成果。意见与建议四:加强党委的党建工作
党委作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承载着党的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和推动,对于党建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作用。然而,当前一些党委在党建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因此,我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首先,党委要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党委应重视党员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党建工作。同时,党委还应建立健全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制度,提高党员的党性纪律和思想政治素质。只有加强组织建设,才能保证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党员队伍的健康发展。
其次,党委要加强党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党委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宣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和方式。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
部的监督和管理,形成健康的党风政风。只有严明党内纪律,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才能够提高党委的党风形象,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最后,党委要加强团结和凝聚力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委应加强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加强各级党组织的协作配合。要重视党员的团结教育工作,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党建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同时,党委还要关注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增强党员干部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总之,党委要加强党建工作,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关注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党员干部的队伍建设。要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党建机制;加强党风建设,提高党员的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团结和凝聚力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够推动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篇三:党风政风工作意见建议
在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的意见建议【六篇】
1.强化领导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第一项工作是强化领导责任。我们建议建立一套严格的考核机制,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执行力、纪律性、廉政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坚决打击“带病提拔”、“灰色推荐”等不良现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我们认为,应该针对一些重点领域,如财务管理、招聘任用、政治生态等方面设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同时,也应该加大惩治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3.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实现早发现、早纠正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干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我们建议将干部管理工作纳入党委、纪委“两个责任”体系,建立完善的干部档案、考核制度等,严格实施干部轮岗、学习锻炼等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实现早发现、早纠正,确保党组织的健康发展。
4.推进党员教育与管理,夯实基层党建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党员教育与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我们建议加强党员的理论教育、政治教育、思想意识形态教育,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纪律意识、道德素质等方面的教育。同时,也应该加强对党员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党员减少、撤销等制度措施,夯实基层党建。
5.建立反腐败体系,加强问责机制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反腐败斗争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我们建议建立反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大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腐败分子的追责问责,形成强大的反腐败氛围。
6.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营造健康的党风政风
党员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我们建议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充分发扬党员干部的优良品德,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等方面的管理,营造健康的党风政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落实。
篇四:党风政风工作意见建议
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建议
篇一:2019年上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2019年上半年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总结2019年上半年,我局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在市纪委的领导下,按照各级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抓手,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安全生产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一是责任层层落实。
2月15日,组织召开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四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对全市安监系统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5月25日,局党政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8个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强调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对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早研究、早部署,至目前参与专题党风政风工作研究、部署工作4次。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
3月16日,局党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传达了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责任制要求,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工作双促进;5月28日,及时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12大项68个小项,并按照职责范围,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协办科室任务;年初及时调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工作任务,始终坚持“四个亲自”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责任,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确保了反腐倡廉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
3月-5月,我局制定并连续制订下发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意见》、《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的实施方案》,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阶段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紧紧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和贵港市委实施意见,把握好一个个节点,抓常、抓细。
一是加强对局机关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开展了局机关公务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都能坚持执行节假日公务用车统一停放行政中心停车场的公车管理制度。
从2019年10月份起,局机关所有公务用车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车交钥匙、加油卡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科室用车时同时附上公务出差审批表,由办公室统一调派。
二是开展对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监督检查。
由纪检组、办公室抽人组成的检查组于5月4-6日对局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来,“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无在其他科目中列支“三公”经费的情况;经费支出严格报批,公务接待先由办公室向领导申报,再统一安排。
报销时必须由财务人员经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后,财务核报。
检查发现财务管理存在会计凭证不完善、报销程序不规范等不规范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落实整改。
三是结合全市机关整顿“慵、懒、散、慢、拖”专项整治活动和“转作风,强责任,优服务,促规范”大行动,开展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对“庸、懒、散、慢、拖”,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进行监督检查,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能围绕局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多次全面查找和梳理干部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组织建设和整体效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监督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较好,全局领导干部及职工总计33人,无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风方面,一是领导班子能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二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较为有力;三是做决策做到客观、科学、民主;四是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创先争优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普遍较强。
四是对照“八项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推进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专项整治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经查,无存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不存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情况。
不存在休息室、活动室;会议室与与办公室相通现象;不存在“加桌不加人”弄虚作假的现象。
(三)深化宣传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注重教育在先,预防在前,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一是多措并举,狠抓学习。
首先将反腐倡廉理论和相关党纪法规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扩大中心组参会人员范围,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坚持开展每月反腐倡廉理论学习,2月-6月学习教育达110人次。
通过学习传达、全面理解把握中央、自治区、市委纪委全会精神,引用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市纪委关于违法违纪典型违纪案例等方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升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
二是正面引导、典型示范。
坚持事前预防,主动出击,分类指导,以早警示、早教育为目的。
3月25日,利用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的契机,邀请市监察局黄雪葵副局长给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上一堂廉政党课;5月11日-12日,局纪检组长对
各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全体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心谈话;5月14日,局党组书记给全体党员干部上了一堂以“践行“三严三实”争做优秀的安全监管忠诚卫士”为题的党课教育;6月3日,组织8个科室主要负责人到市中级法院参加了庭审旁听,亲历了审理的环节、接受了“零距离”警示教育。
三是阳光行政,接受监督。
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为切入点,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将我局工作职能、审批项目流程、收费标准、“三公”经费支出等在政务网上进行公开,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安监局网站,把党务政务公开做深做实。
让各项政务活动接受群众监督,使权利在阳光下运行,避免了违纪违规现象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缺少敢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工作缺少主观能动性和积极主动性;二是个别科室抓任务落实力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三是党廉政责任制牵头、协办科室工作协调配合不够,对作风问题缺乏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四是局机关财务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规范问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一)严格抓好《2019年贵港市直机关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以及《贵港市市直和中央、自治区驻贵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责任书》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局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实际,认真按时段,分步骤抓实抓细,篇二:党风政风建设的问题与对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问题与对策防治腐败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把切实改进党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六项工作之一,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强调反腐倡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围绕“三个更加注重”,十七大报告还把“反腐倡廉工作”变为了“反腐倡廉建设”。
这一提法的改变,表面上看是名词的变化,实质上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
的新认识,对反腐倡廉战略的新定位,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要求,这不仅仅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重大创新,也是对反腐倡廉实际工作要求的重要提升,同时意味着我们党将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经常化的建设性工作深入持久地不断推进。
作为纪检干部,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结合近年来我镇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的措施和建议谈几点思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农村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
农村党组织基数大,既同群众接触最紧密,又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施者,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因素在人,要努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教育,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巩固反腐成果,扩大战绩,取得更大的成效,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
现就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农村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镇纪委始终将开展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减少和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分层次、有重点、多形式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势头总体是比较好。
但是,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结合我镇实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些村级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
有的村组干部民主法制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整体素质不高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
进行廉政教育一般最多到乡镇这一级,真正深入到村组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很少,这块廉政教育是一个"盲区",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缺少成效,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别出大乱子的思想,轻视抓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二是两委会关系还不够协调。
一些村党支部、村委会存在“两张皮”现象,难以形成合力。
个别村两委会班子成员闹不团结,相互不信任,甚至形成宗派势力,弱化了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的战斗力,影响了村子发展,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三是农村各种民主决策、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廉洁用权意识不强。
在制度建设上,村组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不够。
制度、规章订了不少,真正执行落实的却很少,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些农村财务管理混乱,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等制度流于形式。
有的村干部村务管理不公开、暗箱操作,不和群众见面。
白条入帐、坐收坐支、帐证不符等问题依然严重;村务公开内容由村干部筛选决定,避重就轻。
村财乡管在操作中成为花钱管理两张皮,对群众的建议、意见不理不睬,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
四是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体系软化。
村干部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身,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其他干部或村民怕惹人、怕惹事,对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不敢监督,不敢揭露。
五是农村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力量薄弱。
目前,我镇纪检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无纪检专干,且纪检书记分管工作较多,精力分散。
同时,村级纪检队伍尚未形成规模,责权不明确,组织保障不到位,难以形
成有效监督。
六是农村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有待加强。
缺乏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还存在着责任追究力度不够大,追究效果不理想的现象。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1、思想认识、宣传教育不完全到位。
由于农村设施不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氛围和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也不强,导致农村党员接受教育的机会不多,党风廉政教育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
加之有些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总认为官小、权小,腐败的机会不多,就不注重学习,导致思想认识不高,在贯彻上级方针、政策上不坚决也不到位。
2、制度不够规范和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
在制度建设上,有图形式、搞花架子的情况,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不够。
有些党员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也不会监督。
加之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不够规范,党内监督不能有效开展。
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淡薄,缺乏参事议事决事能力,各种政策的执行与直接关注民生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
在责任追究制度上,对于不是党员的村干部怎样给予政纪处分没有具体的处理办法,造成部分村干部认为党纪管不着,廉政制度约束不到的错误认识。
3、农村财务管理比较薄弱。
农村财务队伍不稳定,文化水平、业务素质较低。
多数村级财务人员都是兼职,专业知识欠缺,业务水平不高,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能有效落实。
4、监管人员配备不足。
纪检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没有配备纪检专干,力量薄弱,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任务不相适应。
三、对策和措施要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农村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明确不同阶段的教育内容、目标和要求,针对不同层次、篇三: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办法濮阳市华龙区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着力解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督检查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依纪依法,客观公正;(二)纪委主导,部门参与;(三)依靠群众,发扬民主。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监督检查对象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
基层组织指乡镇办、站所和行政村(居委会);基层干部指乡镇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站所负责人,行政村、居委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乡镇办和站所其他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等。
第二章监督检查内容第四条乡(镇)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正之风。
(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三)疏于监督管理,致使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四)对吃、拿、卡、要,乱作为、不作为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纠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致使职责范围内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六)对本辖区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第五条乡(镇)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正之风。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土地等资源;(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或建设;(三)
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基层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村级组织选举或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基层工程建设等事项;(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乡(镇)办领导班子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之风。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乡(镇)办领导班子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弄虚作假、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正之风。
(一)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铺张浪费行为;(六)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第八条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破坏选举不正之风。
(一)违反法定程序组织、参与选举,或者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篡改选举结果;(二)采取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者妨害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三)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
第九条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不正之风。
(一)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擅自用集体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损害集体利益;(二)违法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调整收回农民承包土地、强迫或者阻碍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非法转让、出租集体土地,或者违反规定强制调整农民宅基地;(三)在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各类救灾救助、补贴补助资金、物资以及退耕还林款物、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发放等方面违规操作、挪用、侵占,或者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四)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五)违背村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加重村民负担,或者向村民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
第十条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村级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不正之风。
(一)采取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或者其他公共财物;(二)在计划生育、落户、殡葬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中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活动时,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或者收受、索取财物;(三)违规无据收(付)款,不按审批程序报销发票,或者设立“小金库”,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四)以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骗取或者截留、私分国家对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费以及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五)未经批准擅自借用集体款物或者虽经批准借用集
篇五:党风政风工作意见建议
从严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的对策建议
(一)关于如何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治理
严肃区级以上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充分发扬民主,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规范党委常委会、全委会决策范围、内容、规则、程序、方法,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决策程序,规范党委工作运行。充分发扬民主,重大事项实行民主表决。在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坚持党委主要领导只出议题,讨论中不事先发言、表态、定调,经常委、委员充分讨论后,实行民主表决,其中涉及人事任免的逐人逐事进行票决。二是健全监督体系,增强督查合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民主生活会、党内情况通报、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不断强化党内监督。定期向人大、政协和群众团体通报工作和征求意见,重视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和反映的社情民意。同时,探索建立常委分工公示、常委个人定期向常委会和全委会报告工作,以及推进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制度,加强对各位常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督促他们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创造出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政绩。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集中制。不断健全各级党组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和执行机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工作落实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加强和坚持集体领导。凡属重大
事情,如涉及全局性问题、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充分发扬民主,由集体讨论决定,对集体研究决定的事坚决认真落实。扩大干部管理民主化。结合地方的实际,制订出台规范干部管理的文件,扩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关于如何解决基层干部懒政怠政和门好进、脸难看、话好听但事难办等问题
切实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一是加强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中央党校区委书记研修班、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各级关于治理“四风”、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的文件规定。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广泛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针对突出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领域,实行重点监控。三是坚持边查边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实行挂销号督办管理,并建立整改台账。四是解决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出台完善几项行得通、管得住的制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案事件。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全面
督查,组成若干检查组,重点督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党员干部的履职尽责情况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等。明察暗访,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效能问责。六是建章立制。要求各单位围绕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在治标的同时,深入剖析根源,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七是完善激励机制。《关于区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已经出台,应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加以落实,尽快完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使广大公务员看到希望,得到实惠,充分调动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八是加快机构改革步伐。调整政府组织结构,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使人浮于事的情况得到明显好转,从根本上解决机构庞大,人员臃肿的问题。
(三)深入分析研判“四风”突出问题,探索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律。某纪检监察机关在遏制“四风”突出问题上狠下工夫,在督查、曝光高压态势下,明目张胆违规的少了,但“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以新的面目出现了。如借学习培训调研之机公款旅游,婚丧喜庆分批办理或只收礼金不办酒席,公款报销化整为零,吃喝腐败改换门庭,公车号牌变换身份等,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折扣、搞变通,企图移花接木瞒天过海或掩人耳目转嫁负担。一是规范权力运行。作风问题产生
的根源在于与“为人民服务”宗旨格格不入的权力观。从根本上转变干部作风,必须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全面构建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简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机制,将政府职能回归到服务的角色定位上,进一步厘清权力边界、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同时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等监督主体的作用,改进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完善司法监督,扩大群众和社会监督,形成全程、动态、实时的多维权力监督机制。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的各项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带着问题去,切实解决群众问题。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作风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耐心倾听群众呼声,认真解决基层问题。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主动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推动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实现改革发展成果人民群众共创共享。三是严格监督管理。突出监督管理的针对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和权力高度集中的重点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突出监督管理的综合性,将作风建设监督管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与提升实践能力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突出监督管理的严肃性,制定和落实作风建设的问责制度,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问责、社会评价问责、组织考评问责等多层次
的、常态化的问责体系,实行作风问题责任倒查,既问责直接责任人,又追究领导责任。
(四)如何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扎紧织密制度“笼子”,狠刹权力滥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款收送节礼、公车私用和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及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等隐形“四风”问题。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某纪检监察机关多次组织明察暗访,快速查处案件并予以通报,有力地震慑了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对元旦春节期间的易发高发的公款吃喝和送礼问题,某纪检监察机关专门制定下发了双节期间做好廉政建设的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警示和教育。二是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重点抓好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治理。督促各地各单位坚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做到勤政为民。某纪检监察机关纪委加大对全区各地各单位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现象的督查检查。畅通信访渠道,开展专项的检查工作,深入行政服务大厅和各窗口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同时加大对党风政风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实绩突出的,要大力褒奖;对
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三是坚定不移抓好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区廉自办多次深入各乡镇办和区直单位,检查指导各地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推进作风建设和各单位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监督检查,加强管党治党责任考核,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和单位看起来党在管党治党,但没有管到位上、严到份上的现象。
(五)如何抓党风带政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八项规定所以落实得好,与同时进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分不开的,理想信念教育今后要成为常态,固化为制度,常抓不懈。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仍要继续坚持,通过党校、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经常接受理想信念教育,避免小问题酿成大问题,理想信念问题变为作风问题,作风问题成为腐败问题。二是强化组织领导。万事难,领导带头就不难,要一以贯之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仍然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强调从自身做起,一级带动一级,一人带动多人,自上而下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对八项规定落实的组织领导,党委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负相应的责任。三是加强群众参与监督。纠正“四风”问题、及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得益于群众的参与监督,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设立更多的举报信箱、网
站等,欢迎群众参与,鼓励社会监督,提倡实名举报,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和报复行为。四是严肃问题查处追责。八项规定虽已落地但未生根,要有长期坚持和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在八项规定出台后、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特别是时至今日“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地方和部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要更加坚决地予以查处,更加严肃地做出处理,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点名道姓地公开曝光,以教育本人,警示大家,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六)如何充分发挥省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八项规定联席会议坚持以科学、规范、有序、高效为原则;坚持科学分析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坚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通力协作、狠抓落实,形成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合力,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为中心工作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是确定主要职能。围绕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监督,及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狠抓工作落实的有关规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
部门的职能,通报八项规定检查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交流情况,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交流加强作风建设的做法和成效,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通报拟出台的有关纪律作风的政策规定,听取意见。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有关作风监督检查工作。三是落实组成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编办、区信访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部门单位组成。各单位指定一名领导同志参加联席会议,参会人员如有工作变动,要及时予以调整。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还可以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参加。
四是设定工作方式。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召开联席会议的基本程序:每次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报经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提交联席会议的有关文件及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会前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五是加强组织协调。联席会议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召集,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召集人,分管副部长可受常委组织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主要负责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文件及工作报告,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干部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沟通、材料报送、信
息反馈等工作。
(七)如何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加强行风建设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建立健全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督促各行业、各部门建立健全单位“一把手”负全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的领导责任制、业务部门具体工作责任制及岗位工作人员末位淘汰责任制,确保行风建设工作在本单位、本部门层层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形成级级有责任、人人有压力的行风建设工作格局。二是加强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形成纠正不正之风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监督检查部门除了要落实好上级关于行风建设、教育工作的部署之外,还要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行风宣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备案。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形成行风建设的高压态势,确保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监督检查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行业、各部门的行风建设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对检查情况预以备案,确保行风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四是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量化考评机制。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行风建设情况的年度考评工作,包括量化考评和民主评议。五是加大对行风案、事件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把不正之风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六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行风建设工作任务不落实,不正之风问题严重和问
题较多的部门和行业,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逐级追究责任。
(八)如何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配套制度,扎进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一是健全教育引导机制。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加强理想信念、行为规范和作风教育,深化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健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提醒;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培育廉洁价值理念。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建设服务型机关。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思想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转化好、落实好。督促区行政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功能,突出办事提速、服务提质、效能提升,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好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加快构建一套科学严密、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阻断滋生“四风”的根源和漏洞,用制度固化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要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防治“四风”之弊,为从严治党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标准、程序、形式和量纪幅度,规范“一案双查”的范围、程序,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确保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五是继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继续加大惩治力度。
继续加大惩治和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让心存侥幸者付出成本、付出代价。六是强化评议考核。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强化导向作用。健全作风建设考评办法。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评价标准,全面推行“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判”民主评议活动。七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作风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各级督查部门职能作用,优化各类督办件的受理、转办、督察、反馈等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督查督办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及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机关作风监督员队伍建设,积极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努力形成机关作风监督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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