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工作制度5篇

时间:2022-11-06 16:4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爱国卫生工作制度5篇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爱国卫生自查报告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1、院领导重视,成立了爱卫会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有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爱国卫生工作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爱国卫生工作制度5篇

篇一: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卫生自查报告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1、院领导重视,成立了爱卫会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有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由专人负责室内外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并将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示。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室外卫生实行分片包干。

 3、制定和落实科室卫生制度,奖惩分明,并有经费保障。

 二、室内卫生

 1、各科室办公用品始终保持整洁,不设烟灰缸,室内为采光、通气、照明好,有痰盂、纸篓、无蝇。

 2、办公楼内设有水冲式厕所,有专人定期消毒保洁。

 3、办公楼内有专人负责打扫卫生,并设有垃圾桶,楼道墙壁布置合理,无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

 三、环境卫生

 1、医院庭院内整洁,规划合理,做到绿化、美化、硬化、净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2、卫生区责任标志明显,设有果皮箱,卫生设施完善,垃圾定期清理。

 3、车辆停放有序,自行车有车棚,摆放整齐。

 四、卫生宣传

  1、利用板报经常开展卫生知识和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定期更换内容。

  2、有永久性卫生宣传标牌。

 五、厕所卫生

 1、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治措施落实。办公楼内厕所均为水冲式,有专人定期消毒、保洁。

 2、厕所内有洗手设施,便器清洁,通风好,无蝇、无明显臭味。

 六、除四害

 1、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治措施落实。有灭鼠投药员,内外环境毒饵和合理放置,定期投药。

 2、定期喷洒药物,做到无蟑、无蚊。

  2011 年爱国卫生工作自查报告

 东宝区卫生局

 2011 年 12 月 13 日

 根据《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的通知》要求,我区对照《湖北省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分表》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主管领导亲自过问,精心安排部署爱国卫生工作。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根

 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区政府副区长彭艳任区爱卫会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张传清、区卫生局局长鲁佳萍任区爱卫会副主任,区委宣传部、区交通局、区城建局、区卫生局等 18 个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为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我区每年年初制订了爱国卫生工作方案,先后又印发了《关于开展 2011 年东宝区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区爱卫会关于转发荆门市印接省爱卫会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 2011 年度爱国卫生月活动考核评估的通知》、《区爱卫办关于转发加强公共卫生场所吸烟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三是召开了工作会议。4 月 14 日,区爱卫会组织在区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了 2011 年爱国卫生工作会议,各乡镇、街道爱卫会负责人,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分管负责人,龙泉、泉口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116 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区爱卫会副主任、区卫生局局长鲁佳萍对爱国卫生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区城管局、子陵镇政府、泉口街道办事处、白云楼社区居委会 4 个单位作了表态性发言,区爱卫会主任、副区长曹红姣作了重要讲话。四是开展了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根据《市爱卫办关于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的通知》要求, 10 月 11 日至 13 日,区爱卫会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全区 9 个乡镇、街道,11 个区爱卫会成员

 单位,17 个申报的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进行了检查评比,并将检查评比情况进行了排位排名和全区通报。同时,各乡镇、街道也相应调整了爱卫会成员、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工作会议。

  认真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今年四月份是全国第 23 个爱国卫生月。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提高公民健康素养,巩固卫生创建成果,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开展 2011 年度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要求,我区开展了以“整治环境卫生,人人享有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活动期间,为号召群众积极参加各项整治活动,调动广大群众保护环境、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我区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按照“两个一”的要求,即悬挂一条宣传条幅,办一个宣传栏,广泛开展了宣传活动,营造全社区共同参与爱国卫生活动的氛围。据统计,全区共召开宣传发动会议 130 次,领导参与 607 人次,悬挂宣传标语 182 幅,举办黑板报 111 期,参加活动人数 12884人次,自愿者参加 1122 人次。同时,全区围绕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单位环境卫生整治、居民区环境卫生整治、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公路和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病媒生物防治等重点内容大力开展了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据统计,全区共整顿集贸市场 26 个,清除牛皮癣 5510 处,清除垃圾 143.5 吨,清理卫生死角 509 外,

 清除棚厕 33 只,清理绿地 40391 平方米,清理河道 2750 米,清扫道路 94907 米,拆除违章建筑 1490 平方米,投放灭鼠灭蟑及杀虫药 1.31 吨,城乡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积极推进“健康荆门”全民行动

 继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健康荆门”工作会议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这项工作,成立了副区长彭艳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张传清、区卫生局局长和区文体广电局局长为成员的“健康荆门”全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由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教育局等 26 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张捍东任办公室主任。同时,由区政府发文印发了《“健康荆门”东宝全民行动计划》。区“健康荆门”领导小组还制定了《东宝区“健康荆门”全民行动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东宝区“健康荆门”全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东宝区“健康荆门”全民行动 2011年重点工作分解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目前“健康荆门”全民行动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控烟工作,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各乡镇、街道均设有健康教育知识宣传阵地,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普及

 城乡居民健康防病知识。大部分公共场所张贴有控烟标识,办公区域设有灭烟台。区计生局、区卫生局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殖保健、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等知识。区文体广电局在农家书屋中配备大量健康教育读本,并在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时同步放映健康教育宣传片,同时将健康教育知识以文艺节目的形式组织表演。龙泉、泉口街道在辖区开展了健康、卫生、控烟、环保和节能减排知识宣传,在室内公共卫生和工作场所实行禁烟。子陵镇、区财政局利用电子显示屏对爱国卫生月活动进行了滚动宣传。牌楼镇悬挂宣

  传条幅 3 条、举办宣传专栏 10 期,发放“除四害”健康教育处方 100 多份,对医务人员进行了合理应用抗生素知识培训。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了爱护环境卫生、提高健康意识的宣传活动。各乡镇卫生院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以发放健康教育处方、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等方式开展了健康教育。元至 11 月,全区共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856900 份,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 170个,并统一更换专栏内容 694 期,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 64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724 次,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播放了 6 种以上的健康教育影像资料。

 大力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

 一是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各城区街道、乡镇集镇、区直单位院内均做到了道路硬化、路面平整、环卫设施完善;落实了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和责任路段环境整治工作;单位和职工住宅区环境清洁,无坑洼积水、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违章饲养禽畜等现象;室内门窗、墙壁无积尘蛛网,无蚊蝇和鼠害,用品摆放整齐清洁。子陵镇、牌楼镇、区政府机关大院、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旅游局、区计生局等单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进一步改善了街道、单位院内及办公楼硬件条件,为职工及居民提供了舒适、

  市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自查报告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等活动,从宣传发动、组织健全、责任分工、狠抓落实、督促检查等方面,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居民的卫生保健知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使爱国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爱国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镇党委政府将爱国卫生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召开三次以上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爱国卫生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的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干部包区域,一般干部包总支,将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分工和责任。制定了《涛

 雒镇爱国卫生工作制度》以及《健康教育工作制度》、《除“四害”工作制度》、《控烟公约》等一系列工作规范,推动了全镇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各总支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总支“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措施,建章立制,完善卫生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门外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督促有关总支、村做好主要街道的环境卫生清扫和绿化、美化、硬化、亮化工作,并健全完善城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总支落实好保洁资金、保洁队伍,重点搞好背街小巷、“三大垃圾”的清理和旱厕改造,彻底清除卫生煞费苦心角,管理死角;大力整治镇容镇貌。今年全镇各村新建垃圾收储点315 个,对垃圾实行定点收集、日产日清,垃圾清运达到 100%;按照上级要求,对各沿街主要街道、墙壁进行了粉刷;对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晒乱挂、乱堆乱放进行彻底清除,进一步整治户外广告,规范门头牌匾 600 余幅;加大对污水沟的清理治理。

 三、加强宣传,广泛普及,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近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本着“全面普及、形式灵活”的原则,采

 用专家授课、知识竞赛、定期培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防治禽流感,远离毒品、艾滋病,预防意外伤害,青春期卫生与保健,职工卫生健康等知识的推广普及,提高了广大村民的健康知识水平。同时,采用“村村响”广播、出黑板报、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以及逢集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定期向群众宣传健康教育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到家喻户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到 70%以上。镇各中小学校将健康教育课作为必修课目,健康教育开课率达 100%,学生对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 90%以上,强化对中小学生的身心教育,个人卫生习惯良好。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场所明显位置设有禁烟标志,禁止烟草广告。镇卫生院、计生委积极参与社会性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健康咨询及定期查体,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爱健康的良好氛围。工作中,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健康教育任务目标,镇专门设立了健康教育办公室,购置了电脑、电视及电教资料,面向广大村民宣传教育。尤其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中,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疫情普查、疫情监测,消毒免疫,严防强守,取得了防治工作的全面胜利。中小学校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报告疫情,有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全镇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始终控制在 2%以下。

 中小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落实免疫规划工作,儿童计划免疫“七苗”全程接种率达 95%以上,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 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98%以上。由于措施得力,全镇居民的健康状况明显增强,身心素质进一步提高。

 四、统一部署,集中清杀,扎实有效地开展除“四害”活动

 坚持全民动手、群防群治、群专结合、科学治理的原则,通过召开现场会、搞好灭蝇、灭蟑、灭鼠技术指导等形式,今年以来,在全镇范围内共开展了 3 次集中除“四害”活动。镇党委政府积极做好防害防病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各村统一购买灭鼠药物、灭蚊蝇药、毒饵岛,实行集中清杀与经常性防治相结合,建立健全除“四害”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除“四害”

  成果。

 五、加强专项卫生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卫生安全。

 我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高度重视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三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定期组织由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的商场、超市、药店、学校、饭店等重

 点行业和单位进行了严格检查。一是对农产品、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全面开展粮、油、肉、食糖、食盐、肉食加工等食品市场集中整治,重点打击销售不合格、冒牌、来路不明和“三无”商品等不法流通销售行为。特别是对食用油我们采取明查与暗查、普查与重点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镇超市、市场及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地毯式检查,坚决遏制预防“地沟油”流向餐桌,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其他检...

篇二: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市人民政府令 (第 4 号)

 《阜阳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已经 2022 年 7 月 29 日市政府第 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刘玉杰 2022 年 7 月 31 日

 阜阳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 (2022 年 7 月 31 日阜阳市人民政府令第 4 号公布 自 2022 年 11 月 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阜阳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爱国卫生工作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按

 照国家有关标准,健全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推进环境卫生治理。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动员全社会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实施与爱国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规划、部署和协调爱国卫生工作;

  (三)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

  (四)指导、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履行爱国卫生职责;

  (五)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活动,推进健康城市、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等建设;

  (六)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七)指导开展重大活动卫生保障、重点疾病预防控制以及重大自然灾害后的爱国卫生工作;

  (八)开展爱国卫生有关的其他工作。

  爱卫会办公室(简称爱卫办)是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本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承担爱卫会日常工作,执行爱卫会交办的任务。

  第六条 市、县 (市、区)爱卫会由本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城管执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

 爱卫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爱卫会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在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并依法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爱国卫生工作专(兼)职人员,配备卫生设施,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养成讲究个人卫生、正确规范洗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持室内经常通风等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环境卫生规定,爱护公共卫生设施。

  第九条 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推动形成行政动员与主动参与相结合的爱国卫生工作群众动员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并实施清洁农家和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榜、积分兑换等制度,激励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推动爱国卫生工作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每年四月爱国卫生月期间,爱卫会应当集中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健康知识科普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卫生与健康活动。

  第十一条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时,爱卫会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动员单位和个人开展以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培养文明卫生习惯、强化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单位应当落实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限制、停止人群聚集等紧急措施,做好群防群控。

  个人应当遵守人民政府依法采取的疏散、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落实防控责任,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第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应当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建筑工地、车站码头、校园周边、集贸市场,资源回收站、小餐饮店、食品小作坊等区域和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重点治理。

  第十三条 宾馆、饭店、影剧院、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网吧、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质量、水质、采光、照明、噪声、公共用品和卫生设施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保持个人卫生,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持有健康证明;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卫生技术指导,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集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容器、通风和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确保市场以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第十五 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做好日常保洁;

  (二)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日产日清,不乱扔、乱倒垃圾、污物;

  (三)墙壁、门面、电线杆、树木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

  (四)路边、河边、桥边等场所无暴露的垃圾;

  (五)河道、水塘、水沟等水体无漂浮垃圾;

  (六)村民庭院内外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七)村民使用卫生厕所;

  (八)田间、地头无农药瓶、罐、桶、袋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用薄膜。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因地制宜采取污水资源化利用、就近纳入污水管网、就地集中处理或者分散处理等方式处理污水,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强化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农村新建住房应当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以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新改建的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户实行改厕入室。

  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孳生、消长规律,制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开展统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杀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等活动。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消杀病媒生物、治理孳生地等活动。

  第十九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将监测结果报告本级爱卫会,并协助爱卫会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增加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掌握病媒生物密度、种属和孳生情况,科学制定预防控制方案。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住宅小区、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公园等人员聚集场所,公共厕所、资源回收站、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市政管井、下水道系统等易孳生病媒生物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配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采取设置挡鼠板、毒饵站、灭蚊蝇灯等病媒生物防治措施,做好日常性的预防控制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开展下列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

  (一)医疗卫生人员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当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二)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开设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体能锻炼等活动,按照规定配备校医,建立和完善卫生室、保健室等;

  (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向单位职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四)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健康知识公益宣传;

  (五)医疗卫生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或者其他宣传平台,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健康知识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

  县城城镇化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健身设施。老城区应当结合城市更新,增加开敞式健身设施。新建城区应当科学规划社区全民健身中心。

  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 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纳入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并不得挪用或者侵占。老旧小区改造应当合理配置公共健身设施。

  第二十三条 爱卫会应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控制吸烟宣传教育,组织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增强全社会营造无烟环境的意识。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少年宫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禁止吸烟。

  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轿厢内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吸烟的其他场所,禁止吸烟。

 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督电话 12345 ,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摆放烟灰缸等器具;发现吸烟的,应当即时劝阻。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或者向爱卫会及其成员单位举报投诉。

  爱卫会及其成员单位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接受举报投诉,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对举报人、投诉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六条 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人员在爱国卫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篇三: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店煤矿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 按照集团爱卫会建设一流文明矿区的有关规定、 文件精神及集团《关于开展“两塘一舍”星级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 切实加强矿区卫生管理, 为职工创造一个整洁优美、 文明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 特制定本规定:

 一、 加强领导、 切实做好我矿爱国卫生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领导,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要制定爱国卫生具体工作措施、 方案, 以一流的环境卫生水平, 给职工创造一个温馨舒适、 环境优美、 文明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居住环境。

 各单位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组,组长由各科队支书队长和科长担任, 副组长副队长担任。

 并设立专职( 或兼职)

 卫生监督员, 专门负责日 常卫生检及集中清扫卫生的检查、 验收、 监督、 考核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 做好爱国卫生宣传、 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利用班前会和周五例会加强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每月 二次, 并做好记录。

 三、 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1、 组织机构:

 ( 1)

 夏店煤矿爱卫会领导组:

 组长:

 董经存、 李志华 副组长:

 杨东则、 李天平、 段吉祥、 闫爱河、 梁书平、 赵天广 ( 2)

 爱卫会办公室:

 主任:

 杨东则 副主任:

 秦春贵、 柴黔生 成员:

 郭志刚、 平国强、 牛文胜、 李光替、 刘光清、 原素明、 王立平、 张恩北、 秦爱军、 王旭斌、 杨恒亮、 关素芳、 张志刚、 李国兴、宋忠孝、 张树斌、 张占明、 宋金书、 崔勇、 贾爱国、 张跳跳、 刘光清。

  ( 3)

 检查验收组:

 组长:

 秦春贵、 柴黔生 成员:

 党务办、 调度室、 办公室、 劳资科、 机电科、 总务科、 生活科、 销售科、 供应科、 保卫科的科长、 副科长, 机运队、 水暖队、储装队、 选运队、 服务公司、 汽车队负责人、 刘光清、 张跳跳。

 ( 4)

 环境卫生职能管理科室

 党务办负责卫生检查的组织, 总务科负责制度、 标准的制定、检查记录整理及考评。

 ( 5)

 各单位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组, 组长由各科队支书队长和科长担任, 副组长副队长担任。

 并设立专职( 或兼职)

 卫生监督管理员, 专门负责日 常卫生检及集中清扫卫生的检查、 验收、 监督、 考核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 卫生检查职责划分 ( 1)定期检查由党办牵头负责组织, 总务科负责检查记录整理、月 度考评及整改通知书的下达, 检查验收组成员参加。

 ( 2)

 不定期检查由总务科负责组织, 党务办负责监督, 检查验收组成员参加,总务科卫生监督员负责检查验收记录填报及整改通知书的下达。

 ( 3)

 日 常卫生监督、 检查由各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员负责, 并填写卫生检查记录。

 ( 4)

 集中清扫的卫生检查由党办牵头组织, 检查验收组成员参加。

 总务科负责检查记录整理、 考核及整改通知书的下达。

 3、 卫生监督职责划分 ( 1)

 党务办负责各科、 队办公室、 机关宿舍及地面各队组办公室的卫生监督。

 ( 2)

 办公室负责 3#楼会议室, 领导办公室、 宿舍, 调度楼一楼小会议室的卫生监督。

 ( 3)

 总务科负责总务仓库、 单身宿舍、 公寓楼及地面道路、 花池、 场地、 水暖队卫生责任区的卫生监督。

 ( 4)

 工会:

 负责井口接待站的卫生监督。

  ( 5)

 保卫科负责车容整洁、 保安队值班室、 宿舍及车库、 停车场的卫生监督。

 ( 6)

 生活科负责食堂、 营养餐、 客灶的环境卫生监督和饮食卫生监督。

 ( 7)

 劳资科负责医疗所、 急救室的卫生监督, 并定期对饮用水、生活用水进行监测。

 ( 8)

 供应科负责下属主副井仓库及场地的卫生监督。

 ( 9)

 机电科负责机运队卫生责任区、 主井机修车间、 主井配电室室内外环境卫生的监督。

 ( 10)

 调度室负责调度会议室、 队组办公室、 班前会议室、 主井工业场地的卫生监督。

 ( 11)

 各科队卫生监督员负责本区域环境卫生的监督、 管理。

 ( 12)

 环卫组、 公寓楼当班服务员、 餐厅当班服务员为卫生监督员, 负责本区域内卫生的监督。

 三、 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1、 卫生清扫时间:

 日 常卫生清扫时间为上班前 15 分钟和下班前 15 分钟。

 主要涉及室内外环境卫生及责任区卫生清洁整理。

 内容包括办公家具、 设备清洁, 各种照明设施及电器清洁, 墙地、 踢脚线、窗台清洁,物品整理,室外环境卫生及卫生责任区清洁、 整理等内容。

 1、 周三卫生集中清扫时间为周三上午 8:00-11:30。

 内容包括:除日 常卫生清洁内容外的卫生死角清洁, 如办公家具下方及背后清洁, 家具内部书籍、 档案、 物品清洁、 整理, 设备下方及背后清洁,门窗玻璃及窗槽、 窗套、 门套、 卫生设备、 设施清洁, 各种管道, 台面下侧面清洁; 室外规定范围内的卫生清洁、 整理; 卫生责任区内卫生清洁、 杂物及货物清理等内容。

 4、 矿区道路、 办公楼、 调度楼、 旧办公楼室内楼梯、 走廊、 前厅、 厕所及公共厕所清扫时间为早上 6:

 00-7:

 30、 下午 4:

 00-5:00, 其余时间为保洁时间。

 在保洁期内, 每 1 小时巡查一次、 清理一次, 确保卫生清洁。

 5、 冬季清雪及迎接检查等集中清扫按通知要求执行。

 6、 检查、 考核时间安排:

  各科队卫生检查由卫生监督员在卫生清扫完成后及时检查,并填写环境卫生检查自检记录。

 无自检记录按未清扫处理。

 矿每周三下午2:

 30 结合安全检查, 对矿区所有单位及卫生责任区进行检查, 并填写验收检查记录。

 四、 检查、 监督与考核:

 1、 检查要求:

 ( 1)

 各科队卫生监督员根据本规定的项目 认真检查, 逐项、 逐次填写自查记录。

 无记录视为未清扫,验收记录缺项视为该项不合格。

  ( 2)

 矿卫生检查验收组卫生检查要按照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责任范围, 做到全覆盖、 全方位检查, 着重检查卫生死角, 检查要细致、全面, 记录填写完整详细, 及时归档备查。

 自查记录和矿检查记录作为月 考评依据。

 2、 卫生考核采用累计扣分法, 即按照《考核标准》 、 《卫生标准》 《个人行为标准》 的规定, 按每周检查不合格条数进行逐次逐项扣分, 月 末考评分= 100-当月逐次扣分总和。

 3、 考核标准:

 考评分 97-100 分为优良, 95-97 分为合格, 低于95 分为不合格。

 五、 奖罚标准:

 1、 当月 考评分达优良标准, 且该单位人员未出现 150 元以上罚款处罚的,奖单位正职各 500 元,卫生管理员 300 元,集体 1000 元。该单位职工出现违反规定罚款 150 元以上的, 一票否决, 取消当月奖励。

 2、 当月 考评达合格标准, 不奖不罚。

 3、 建立有奖监督、 举报机制, 对监督人员及举报人员经核实属实从罚款中提取 50%给予奖励。

 4、 集团季度检查, 出现不合格, 罚款按考核标准的 2 倍罚款;卫生检查不合格条数暂定三条为合格,高于三条罚职能管理科室 200元; 少于三条每条对等奖励。

 5、 年终考核被集团评为卫生先进单位, 奖领导组 10000 万元,职能科室 6000 元, 检查验收组 15000 元, 各单位负责人( 科队长、支书)

 1000, 卫生监督员 500 元; 年终考核评为不合格单位对应罚款。

  6、 考核标准:

 ( 1)

 制度健全、 记录完整, 一项不合格罚卫生管理员 50 元, 并扣除单位当月 考评分 0.5 分。

  ( 2)

 卫生检查有一项不合格, 罚单位正职各 100 元, 卫生管理员 50 元, 并扣除当月 考评分 1 分。

  ( 3)

 违反个人卫生标准第 1-8 条的规定, 除给予批评教育外, 一次罚款 50 元。

  ( 4)

 违反个人卫生标准第 9-10 条的规定, 罚款 100 元。

  ( 5)违反个人卫生标准第 11 条的规定, 罚款 150 元, 停工三天。情节严重对公共场所造成严重污染的罚款 300-500 元, 停工一周。

 ( 6)

 违反个人卫生标准第 12 条的规定, 罚款 200 元。

 拒不承认错误、 态度恶劣的罚款 300-500 元, 并责令停工学习一周, 经考试合格, 方可复工上岗。

  ( 7)

 违反个人行为规范第 1-5 条的规定, 罚款 50 元.

 ( 8)

 违反个人行为规范第 6-9 条的规定, 罚款 100 元, 罚单位正职各 50 元, 扣除单位当月 考评分 0.5 分。

  ( 9)

 违反个人行为规范第 15 条的规定, 罚款 200 元, 罚单位正职各 100 元, 扣除单位当月 考评分 2 分。

 拒不承认错误, 态度恶劣者, 罚款 300-500 元, 停工学习一周, 经考试合格方可复工上岗。

 ( 10)

 违反个人行为规范第 10-14 条的规定, 罚款 300 元, 罚单位正职 2 各 200 元, 扣除单位当月 考评分 3 分, 取消当月 环境卫生所有奖励。

 责令停工两周学习, 经考试合格方可复工上岗。

 拒不承认错误、 态度恶劣、 情节严重的罚款 500-1000 元, 停工报送矿务局学习一月 , 经考试合格, 方可复工上岗。

 ( 11)

 违反规定, 罚款 100 元以上者, 除给予罚款处理外, 并在公寓楼大厅公示栏、 调度楼大厅公示栏、 调度会给予通报。

 ( 12)

 未参加集体清扫卫生, 罚款科队长、 支书各 500 元, 卫生监督员 100 元, 扣除单位考评分 3 分。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的任务, 罚科队长、 支书各 200 元, 卫生监督员 50 元, 扣除当月 考评分2 分。

 ( 13)

 个人无故不参加集体清扫, 罚科队长各 50 元, 卫生监督员 50 元, 本人 200 元。

  ( 14)

 集体清扫卫生不合格, 按相应标准 2 倍罚款。

 ( 15)

 检查人员每人检查条数每次不得少于 1 条, 超过部分按每条 50 元给予奖励。

 ( 16)卫生监督员负责卫生日 常监督, 按本人出具的罚款单金额,从罚款中提取 50%用于奖励。

  ( 17)

 财务科、 劳资科负责罚款收缴、 扣除工作。

 经检查一项未扣除罚劳资科、 财务科科长 50 元。

  ( 18)

 检查验收组成员无故不参加检查, 罚款 100 元, 扣除单位当月 考评分 1 分, 迟到早退罚款 50 元, 该项考核以签到、 签退表为准。

  ( 19)

 总务科未按规定下达整改通知书或未按规定时间出具考评报告、 奖罚通知单, 罚款 100 元, 扣除当月 考评分 1 分。

  ( 20)

 党务办未按规定组织检查, 一次罚款 100 元, 扣除当月 考评分 1 分。

 五、 本规定自 1 月 1 日 起执行, 原《矿区卫生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夏店煤矿爱卫会 2011

 附件 1、

 夏店煤矿公共卫生标准

  一、 办公室卫生标准:

 1、 工作场所要保持安静, 不准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 吵闹、 打架斗殴。

 2、 卫生清扫时, 首先打开窗户进行通风, 卫生清扫完毕后关闭窗户。

 并定期开窗进行空气流通, 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无异味。

 3、 办公用品、 用具及工器具位置应按规定位置分类摆放整齐,做到整齐有序、 干净无尘。

 4、 地面无污渍、 痰渍、 烟头、 纸宵及杂物。

 5、 墙面干净无尘, 牌匾悬挂整齐有序。

 严禁乱钉钉子、 乱涂乱

  画、 乱贴图画、 纸张。

 6、 顶面无灰尘、 蛛网。

 7、 门窗玻璃窗明几净, 窗框、 窗台无灰尘、 污渍。

 8、 垃圾、 纸霄及时清理入箱( 篓)

 , 不得乱堆、 乱放。

 9、 严禁随地吐痰、 倒赃物、 脏水及大小便。

  二、 走道及楼梯卫生标准

 1、 做到地面无污渍、 痰渍、 烟头、 纸宵及杂物。

 墙面墙面干净无尘, 牌匾悬挂整齐有序。

 严禁乱钉钉子、 乱涂乱画、 乱贴图画、 纸张。

  2、 墙面、 顶面无灰尘、 蛛网, 踢脚线干净无尘、 无污渍。

  3、 门窗玻璃干净透明, 窗框、 窗台无灰尘、 污渍, 窗纱定期清洗、 无灰尘、 无污渍。

  4、 垃圾、 纸霄及杂物时清理入篓, 不得乱堆、 乱放。

  5、 楼梯台阶无烟头、 纸宵、 杂物, 无污渍、 水渍、 痰渍; 阴角干净无积尘, 栏杆光亮无灰尘、 无污渍。

  6、 走廊门窗玻璃干净透明, 无污渍、 水渍和灰尘。

 窗框、 窗槽、门框, 无污渍、 无灰尘。

  三、 洗手间、 厕所、 更衣室及其它卫生标准

  1、 定期开窗, 确保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 墙面、 地面无污渍、 汰渍、 垃圾、 纸宵、 烟头及其他杂物。

 3、 门窗玻璃干净无尘, 窗框窗台干净无污渍。

 4、 设施、 设备完好, 如有损坏, 及时更换维修。

 5、 洗手间的水管用后及时关闭, 便后及时冲洗。

 6、 地面无积水、 积垢。

 7、 严禁随地大小便。

 8、 严禁使用非卫生纸以外的其他手纸, 并及时入篓。

  9、 当厕所水压不足时应及使封闭, 停止使用, 并悬挂停止使用标志牌。

 10、 卫生间洁净卫生、 洗池或脸盆无积水、 杂物及水垢。

 11、 整衣镜无污渍、 水渍和浮沉, 表面清洁光亮。

 12、 镜框、 制度边框、 标识边框及侧面不得有污渍、 水渍和灰尘。

 13、 墙壁、 地面、 清洁用具、 卫生洁具每天一清洗一消毒。

 14、 严禁在墙面乱贴、 乱画, 制度、 标语牌悬挂整齐有序。

 15、 冷热水、 饮用水、 非饮用水有明显标识。

 16、 有节约用水、 注意防滑标志。

 17、 公共卫生间需悬挂公共卫生公约、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消毒制度。

 18、 应急照明灯具完好, 无失效灯具。

 且数量符合防火设计规范要求, 布置合理。

  四、 道路、 花池及场地卫生标准 1、 保持道路及花池、 草坪清洁卫生, 无纸宵、 烟头、 垃圾及其他杂物。

  2、 垃圾入池, 纸宵、 烟头如箱, 严禁垃圾乱堆乱放。

 3、 卫生设施、 宣传设施及路灯、 草坪灯每日 一清洗, 经常保持干净无污渍。

 4、 夏季每星期对道路进行一次清洗, 保持道路清新、 无淤泥、 污渍及异味。

 5、 雨水口、 雨水篦、 污水口、 污水篦应及时清理, 做到无积垢、无污物。

 6、 路面不得有积水, 结冰现象。

 7、 各种路灯...

篇四: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县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法治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动爱国卫生工作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努力构建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卫生乡镇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 XX、健康细胞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全方位、多层次爱国卫生运动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形成。

 二、加快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等,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集中整治村内户外及村庄周边环境卫生。深入开展城市清洁和更新行动,突出抓好老城区、老旧家属院区、城

 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环境卫生综合治理,重点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涂乱画、电线网线杂乱无章等影响市容市貌现象,实现由“清脏”向“治乱”拓展。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就餐场所卫生、餐具消毒、后厨洁净、仓储管理等监管,重点整治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全面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持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园林绿化中心、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四)加快推进农(集)贸市场提质升级。加快推进农(集)贸市场合理布局和标准化建设,规范市场功能分区设置,全面整治农(集)贸市场垃圾乱堆、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车辆乱停等突出问题,彻底改变农(集)贸市场“脏、乱、差”面貌。规范水产、肉食销售摊点,实现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逐步取缔市场活禽交易,全力打造整洁卫生、安全放心的农(集)贸市场。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五)统筹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

 设施建设,健全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通过政策引领、宣传教育、活动激励等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习惯,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有”(有设施设备、有治理技术、有稳定保洁队伍、有监管制度、有资金保障)标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重点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确保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快污水统筹治理,梯次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到 2025 年,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45%。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统筹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建设,逐步健全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切实提升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环保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卫健委,各乡镇(街道)

 (六)深入推进厕所革命。鼓励农民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积极引导农村新(改)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行政村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推动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污水治理、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提升等有机衔接,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覆盖面。到 2025 年,全县农村常住人口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0%,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套建设 1 座公共卫生厕所。

 县城全面消除旱厕,新(改)建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公厕标准。加大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厕所建设改造力度,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重点开展农(集)贸市场、商超、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落实运维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改善公共厕所环境卫生状况。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火车站、高铁 XX 站,各乡镇(街道)

 (七)强化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依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水源水质监测。健全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水质的动态监测。实施农村供水保障行动,分批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到 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100%。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扩大供水范围。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直饮水监测、管理,逐步推进城市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乡镇(街道)

 (八)全面加强病媒生物防制。依法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监测质量控制体系。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大力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

 媒生物防制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设施建设,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防控流行性出血热、登革热、鼠疫等病媒生物性传染病。强化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卫健委,各乡镇(街道)

 三、大力开展健康知识科普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九)培养文明卫生习惯。以“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专项行动、“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行动等为载体,大力传播健康文明理念,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深入推动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推广不随地吐痰、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疫时好习惯。树立良好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持续推行减油、减盐、减糖,倡导合理膳食。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医或保健教师配备,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通过设立健康宣传员和文明引导员、开展“随手拍”活动等方式,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文明卫生习惯长效化。到 2025 年,全县人均预期寿命比“十三五”末提高 1 岁,全县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

 28%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科协、县爱卫办、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十)倡导自主自律健康生活。深入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加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力度,加强健康文化建设,引导群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围绕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疾病和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精准实施健康教育和健康干预,促进群众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病能力。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综合防控方案。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优势,传播中医药健康养生理念。广泛开展无偿献血知识普及行动,引导群众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加强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打造高质量的“15 分钟健身圈”。到 2025 年,全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 38.5%。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爱卫办,各乡镇(街道)

 (十一)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积极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重点抓好中小学生态文明教育,引导群众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大力实施生态强县战略,积极

 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引导群众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树立珍惜水、电、油等资源能源理念,树牢爱粮节粮意识,深入推进“光盘行动”。完善城镇慢行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倡导使用环保用品,严控过度包装,促进美丽 XX 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发展改革委、县教体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十二)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大力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强化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向上的理念,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健全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发挥“互联网+”作用,建立完善线上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开展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做好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城乡社区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员或社会工作者,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拓展心理健康宣传疏导等志愿服务。到 2025 年,全县城乡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 20%。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健康 XX 建设 (十三)深化卫生城镇创建。完善卫生城镇创建标准,进一步优化评审流程,实施城乡联动、县域同创,提升城乡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卫生城镇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和动态评估,建立常态化退出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卫生城镇评审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大力推进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等基层创建工作。到 2025 年,全县实现市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乡镇覆盖率力争达到 60%。

 责任单位:县爱卫会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四)加快推进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加快推进健康城镇建设,将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集中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研究制定健康细胞(包含健康乡镇、健康村庄、健康单位、健康家庭、健康企业等)建设标准,规范评价流程,加快推进健康乡镇、健康村庄、健康单位、五星健康文明家庭(包含爱国之星、健康之星、文明之星、卫生之星、和谐之星)等建设,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大力倡导“无疫小区(村组)”建设,筑牢基层社区(村庄)

 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到 2025 年,打造一批健康乡镇、单位建设样板。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文明办、县爱卫办,各乡镇(街道)

 (十五)持续推进控烟工作。以健全公共场所全面无烟法规、加强青少年控烟、完善戒烟服务体系等为重点,稳步实施健康 XX 控烟专项行动。加快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到 2030年,全县 15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 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达到 80%及以上。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爱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烟草局、县融媒体中心、火车站、高铁 XX 站,各乡镇(街道)

 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十六)提高依法科学治理能力。全面落实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水平,依法促进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强化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强爱国卫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十七)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

 工作有机融合,推动形成自上而下行政动员与自下而上主动参与结合、平战结合的群众动员机制。依法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广泛动员医务人员、学校师生、计生专干、社会工作者、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等共同参与,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依托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重要作用,全面推广“一科普六行动”(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开展工作场所及校园、市场、村庄、社区、其他公共场所、病媒生物综合防制等专项行动)、“全城清洁”行动、防疫大喇叭“村村响”、周末大扫除等活动,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县爱卫办、县城管局、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推进。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本部门、本

 系统爱国卫生工作。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

 (十九)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县、乡级爱卫办工作网络,明确承担爱国卫生工作...

篇五: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计划与医院物业服务合同汇编

 医院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四化一确保”(“四化”即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一确保”即确保灾后无疫)创建为抓手,以培养公民卫生观念、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防控院内交叉感染、改善医患人居环境作为医院爱国卫生工作的重点。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天祝县加快重建、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又好又快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攻坚年大胜利提供城乡环境整洁、优美舒适、管理规范有序、社会民风文明的重建、发展环境。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和制度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护士长为成员,成立爱卫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爱卫工作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主管局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实施意见。把爱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由爱卫领导小组负责各种卫生制度的制定、对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各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落实;对全院环境、个人卫生、各类传染病工作的检查、考核、指导工作,并做好记录,确保日常工作的落实,有专项经费,做到爱卫工作经费保障,确保爱国卫生活动开展,制度落实。

 三、强化制度,规范管理,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落实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爱卫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职能,督促各各科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起所负责的工作任务,不断强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水平。认真研究爱国卫生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制度建设、职能作用发挥等问题,积极探索单位规划、部门联动、职工配合的爱卫工作运转机制。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目标管理、督查通报、考核奖惩制度,实行医院、科室、个人分级负责、划片承包责任制,推进爱卫工作管理队伍、工作队伍、设施设备和工作机制建设,形成“统一领导、部门配合、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社会监督、依法管理”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检查监督职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努力做到爱国卫生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协调、有人检查、有人督促,真正把爱国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卫生制度有效落实,严格“门面四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卫生扫除与卫生保洁制度,严格坚持每天有小扫除、每周有大扫除的日常卫生制度,每天确定人员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开展季查、季评活动,广泛发动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薄弱环节整治,对医院内外环境进行清理,对职工住宿区、车棚、公共过道的堆积物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和绿化带内的杂物。各科室做到窗明几净,办公用具无灰尘,无蜘蛛网,无烟头纸屑,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过道、走廊四壁无尘,地面清洁,无乱堆乱放、乱写乱画。公共厕所“三化”(瓷砖化、水冲化、洗手化)。绿化带无杂草、无枯枝败叶、无坑凼垃圾。按期开展监督检查,评比考核,严格实施评比考核奖惩制度。共同创造优美、整洁、健康的人居环境。

 (三)加强健康教育宣传,不断提高医院卫生观念要通过各种媒介和形式,加大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全民卫生知识,树立“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继续坚持和完善健康教育处方制度,对每位住院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和病程进展执行不同的健康教育内容,一切以促进病人康复为重心。

 (四)加强重点部门防范和“除四害”工作举措公共场所、卫生间、供应室、住院病区和库房为爱国卫生防范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爱卫知识宣传教育,增添卫生设施,加强监督检查。要通过消除水源、清除垃圾、通风透气等形式铲除“四害”孳生地,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定期喷洒药物,采用人工、化学等方法消除“四害”。

 四、深入宣传,形式多样,扎实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一)组织开展好全民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健康教育活动结合爱卫月、世界无烟日、预防艾滋病日等专项活动,寓教于乐、形成人人关心、广泛参与的良好教育局面,达到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

 爱国卫生运动中来。认真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以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爱卫长效机制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组织各科室、各部门集中清除公共厕所、下水道、阴沟坑道、住院病区、过道、走廊和家属区的清洁盲区和卫生死角,有效治理“脏乱差”现象。要在“五一”、“十一”、春节和各种大型节假日前后集中环境卫生清扫活动,确保节假日期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二)加大爱国卫生工作宣传力度,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能力,是提升城镇卫生整体水平的基础。要广泛利用义诊咨询、会议讨论、标语展板、送医药到社区和送卫生下乡等有效形式,宣传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有关知识。以“四月爱国卫生月”、“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爱眼日”、“爱牙日”等活动为契机,结合灾后防疫,深入开展以“预防疾病、健康生活”、“灾后防病”等为主题的宣传、义诊、咨询活动。宣传篇二:医院 20**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计划**医院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计划今年 4 月是爱国卫生月,是开展以“清洁环境、保护健康、共促文明”为主题的第 24 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面貌,提高我院环境质量,形成医院清洁干净的良好氛围,把环境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近期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健康单位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使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把建设健康优美医院与创建文明行业有机的结合起来,加强组织协调,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近期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 年 4 月 15 日—20**年 5 月 15 日)院容院貌整洁,环境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

 (二)长期目标: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以开展创建卫生单位和巩固创建成果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卫生管理工作水平,为患者提供一个良好候诊环境。

 二、工作内容环境卫生整治。医院作为公共场所,人员流动性大,要认真做好室内外环境整洁、清理、消毒、通风等各项环境卫生措施的落实,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干净整洁。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良好氛围首先进一步健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扩大教育面;二是及时把党和政府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传达到职工,做到人人皆知;三是进行动员教育,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利用黑板报、电子显示器大力宣传活动;四是继续利用媒体这一窗口对广大群众进行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丰富卫生服务的内容。

 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或修订内部管理考核办法和有关的规章制度,逐步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继续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站点爱卫会的日常工作和健康单位建设工作,安排职工值日负站内和家属院的卫生,公共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积极配合社区街道工作安排,开展除“四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是防止夏季传染病的重要措施,各科室要对所在科室的职工及患者负责,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治任务来抓,积极投入,加强领导,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根据活动内安排好工作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形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保证活动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各班组必须认真准备,精心安排,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围绕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止传染病等重点,将工作进一步细化,按照要求、标准落实到位。

 (三)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根据工作要求,各科室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院春季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每周一、三、五将督促各班组进行卫生大扫除,每周一次大检查。**医院一、工作目标以爱国卫生运动为抓手,大力普及病媒生物防制知识,通

 过深入开展以除“四害”、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内容,切实抓好局机关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争创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二、工作任务 1.在持续做好单位外部环境的美化、净化、绿化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日常环境卫生工作。

 2.积极支持和配合镇政府爱卫办的工作,加大投入,添置爱卫设施、设备,开展大扫除活动。

 3.在爱卫月活动中,做到有目标任务,有具体措施,有检查落实,有工作总结

 4.加强对食品的监管,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5.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争取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监督。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提高卫生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爱卫办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爱国卫生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充分认识搞好单位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只有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才能创设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加强环境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积极开展绿化活动,净化、美化工作环境,以开展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推进整体爱国卫生水平,努力创设整洁、文明、优美的工作环境。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单位爱国卫生的日常工作,并且安排人员负责院内和办公楼内的卫生,组织每周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彻底清理院内、储藏室、卫生间、楼道等处杂物堆积,消灭卫生死角,实现办公室内窗明几净,四壁无积尘、无蛛网,物品摆放整齐;楼道无痰迹,厕所洁净无异味;无乱堆乱放,垃圾密闭存放,使整个办公卫生环境得到优化。

 (三)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质量。要大力宣传普及健康卫生知识,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改变传统的不良卫生习惯,确立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构建文明和谐质监队伍。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以有效预防和控制流行病的传播与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认真组织开展除“四害”工作。要结合医院公卫监管职能和工作职责,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培训,要求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做到定期消杀和突击杀灭相结合,厕所定时喷洒灭蝇和灭蟑螂药水,投入灭鼠诱饵,消灭“四害”孳生地,严格控制“四害”的密度在国家标准以内,从源头上切断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病毒孳生和传播渠道。

 (五)加强宣传力度,营造爱卫意识。以“讲科学、防疫病、改陋习”为主题,结合 20**年世界卫生日“病媒传播的疾病—小生物、大威胁”和爱国卫生月主题,加强《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主题讲座、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防控方法培训和消杀现场技能演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普及科学防制和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群众、食品生产企业的除害防病意识。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以院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周密安排。充分发挥各科室的作用,使“整治环境,关注健康”爱国卫生活动的各项任务,各司其职。

 (三)全员参与。要采取多种形式,营造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氛围,广泛宣传、引导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人人动手,改造环境,抛弃不卫生的陋习,选择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增强爱卫意识。20**年 3 月 27 日篇四:爱国卫生月工作计划济南市长清区中医医院 20**年爱国卫生月活动计划今年 4 月份,是第二十三个

 全国爱国卫生月。根据全国爱卫会和省市爱卫会关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健康济南,幸福万家”的主题,针对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长清区爱卫办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二十三个全国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为指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健康济南,幸福万家”主题活动,进一步改善工作环境,以“清洁环境,美化环境,健康生活”为主题,巩固我院文明单位成果,促进我院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活动目标 1、通过卫生月活动,进一步强化我院爱国卫生组织,完善卫生机制,进一步明确卫生工作责任。促进我院卫生工作细致化、持久化、制度化。

 2、通过卫生月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同志对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懂得卫生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仅是医院环境卫生的问题,更是关系济南市整体形象和可持续发展的大事。

 3、通过卫生月活动,使医院环境,包括室内外环境的卫生、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加强通过卫生月活动,全面提高大家的卫生素质,初步形成崇尚健康生活方式,养成文明健康行为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防范疾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的养成,激发大家追求美好生活的热情、营造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动员我院的爱国卫生活动月以“全民动手”为主,广泛动员全院干部职工参与治理环境脏乱差,重点清除医院卫生死角、手术室、门诊部的公共厕所、门诊输液室等地方进行全面彻底地除四害活动,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利用拉横幅字幕标语的形式宣传卫生月标语和爱卫条例。如“改善环境卫生,预防疾病传播”、“我行动,我健康,我快乐”,等标语进行反复宣传,激发广大人民性群众的卫生荣誉感,促使群众爱护医院环境,自觉做到不乱扔、乱倒、乱吐,提高全民爱卫意识。

 四、抓环境卫生制度管理制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责任,进行定期检查,并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爱卫工作,各科室具体负责各办公室及门前的卫生工作,专职清洁工负责公共场所等的清洁卫生,院办公室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保证全院清洁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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