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7篇)

时间:2022-12-15 09:5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7篇)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  [法院干警廉政承诺书范文]五个严禁六个不准  法院干警廉政承诺书篇1我是文山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维智。我谨代表文山州司法局,通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7篇),供大家参考。

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7篇)

篇一: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

  [法院干警廉政承诺书范文]五个严禁六个不准

  法院干警廉政承诺书篇1我是文山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维智。我谨代表文山州司法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

  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的决定和决议,切实履行法制宣传、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国家司法考试和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及监狱协管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

  二、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我局机构设置及其职能职责,公布行政审批和许可项目、办理程序和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接受上级机关、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是对于和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等事项,做到用心办理、及时答复和优先落实。

  二是进一步明确服务内容,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

  时限,努力创建实效型机关。

  三是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司法行政信访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信和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四是解放思想、端正服务态度,创新服务理念,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四、坚持廉洁从政,杜绝以权谋私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讲党性、讲原则、讲纪律,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

  五、坚持监督检查,严处违反承诺的行为

  实行持证、挂牌上岗,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凡我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具体服务承诺的举报投诉:

  (一)信件投诉地址: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法院干警廉政承诺书篇2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积极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职能,重点开展四项工作:

  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是服务工业发展。充分利用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等有效法律资源,通过担任法律顾问、代理人等形式,参与企业项目洽谈、招投标、依法规范经济合同等活动。利用“148”咨询热线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二是服务小城镇建设。组织公证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积极参与办理小城镇建设和城区改扩建项目等公证业务。组织律师做好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工作。三是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时化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因土地使用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拓展涉农公证项目,畅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

  二、扎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继续深化“法律五进”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检查验收各项工作。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2022年—2022年依法治县规划。

  三、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四、巩固加强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

  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重点调处因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引发的各类纠纷;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

  承诺人:某ue某ila

  日期: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法院干警廉政承诺书篇3为全面推进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全体干警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日常行为,确保公正高效、廉洁为民司法,我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五个严禁”的规定。不接受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与律师进行非正常交往,不违反规定插手过问案件,不利用评估、拍卖等谋私,不泄露审判工作秘密。时刻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堂堂正正做法官,清清白白办铁案。

  2、自觉接受监督。遵守政治纪律、审判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如违反上述规定,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某ue某ila

  日期: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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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

  廉洁自律十不准

  1、不准收受红包、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

  2、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3、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

  4、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者借开会、考察、招商、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5、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6、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升学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7、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

  8、不准在工作日午间和值班时饮酒、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场合酗酒、酒后驾驶机动车;

  9、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10、不准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利用计算机进行非办公需要的上网浏览、聊天、玩游戏、进行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查询交易。

篇三: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

  教育部党组关于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不准”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教育部

  ?

  【公布日期】2004.09.30?

  【文

  号】教党[2004]31号

  ?

  【施行日期】2004.09.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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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机关工作

  正文

  教育部党组关于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自律的“六不准”规定的通知

  (教党[2004]31号)

  一、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

  二、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不准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务的影响谋取私利;

  四、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越权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正常开展;

  五、主要领导不准担任社会上经营性实体的独立董事;

  六、不准擅自决定学校对外融资或进行股票和风险性债券投资。

  以上规定,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可以参照执行。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

  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

篇四: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

  金徽矿业廉洁自律“十不准”

  1、不准以权谋私,营私舞弊,挥霍浪费,大吃大喝,浪费公司财物。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赠送的礼品、礼金、信用卡和各种有价证券。

  3、不准以公司名义为个人和他人采购、倒卖商品。

  4、不准侵占或挪用公司资金,物品。

  5、不准对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6、不准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物资招投标等活动。

  7、不准利用职权,随意调用施工单位的物资、资金、车辆。不准刁难施工单位,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不准接受供应商及相关方的宴请以及接受任何形式的物品。

  9、不准示意或指定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私利。

  10、不准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一切费用。

篇五: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准

  一、不准借职务之便,插手任何单位的任何工程。

  二、不准借工作之便,为亲朋好友提供供货渠道。

  三、不准在招投标工作中为任何投标单位和个人有任何暗示或干扰招投标程序。

  四、不准收受和索取业务活动中任何形式的好处和回扣。

  五、不准用公款处理应由个人负担的一切费用。

  六、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提拔和无原则的使用自己的亲朋好友或使其在自己单位成为特殊职工。

  七、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让亲朋好友在自己所管辖的单位经营或承包工程和摊点。

  八、不准借审批检查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处

篇六: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1.

  不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

  2.

  不准贪污、挪用公款。

  3.

  不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本人的亲友参与插手本系统的工程建设、林木销售、资产处置、物品采购

  等经营活动。

  4.

  不准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开支费用。

  5.

  不准集体私分国有资产。

  6.

  不准参与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活动。

  7.

  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8.

  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

  9.

  不准挥霍浪费公共财产。

  10.

  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篇七:廉洁自律六不准不要避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1、不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之条款。

  2、不准贪污、挪用公款。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条款。

  3、不准自已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本人的亲友参与插手本系统的工程建设、林木销售、资产处置、物品采购等经营活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四百零六条之条款。

  4、不准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开支费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条款。

  5、不准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九十六条之条款。

  6、不准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活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条款。

  7、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

  8、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

  9.不准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

  10、不准有其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违者,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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