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9篇

时间:2022-12-13 21:0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9篇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9篇,供大家参考。

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9篇

篇一: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就人民政协工作再一次作出了新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意见》对人民政协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民主监督职能,从理论、政策和措施上都有一些新的提法,在内容、形式和程序上都有一些新的规定,对推进民主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创新民主监督方式、增强民主监督实效,既是各级政协必须极大关注和深刻思考的一个理论课题,也是基层政协组织需要认真研究和实践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现状近年来,各级政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党政领导关心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充分利用例会、视察、提案、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进行民主监督,为党政科学决策提供了较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虽然在民主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就当前政协履行职能情况而言,民主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与新时期新阶段政协工作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仍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上有误区。一些部门和人士对民主监督的性质把握不准,对民主监督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从而产生政协民主监督不同于法律监督、司法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可有可无等思想;

  而有的同志则走向另一个极端,要求加大力度,力争达到人大那样的监督权利和效果,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党派界别性、民主协商性、内容广泛性、形式灵活性、相对客观性等方面的认识简单化,进而导致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大打折扣。

  (二)民主监督的主客体在思想认识上的障碍没有真正消除。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不论是政协自身的思想认识、积极性、责任心,还是党政机关和领导的态度,以及监督的实效性,都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从政协组织自身看,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不够强,一些同志缺乏工作的进取性;

  部分政协领导和委员认为民主监督这种“软监督”作用不大,缺乏主动性、热情和责任心;

  有的怕“越位”,有畏难情绪和顾虑,甚至怕领导和部门的反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倾向;

  从党政和职能部门看,对政协民主监督的对象、内容、形式和途径认识不够,潜意识中不愿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缺乏诚意,甚至有点烦;

  有的认为有人大、纪委和监察部门监督就觉得政协民主监督“可有可无”,甚至“无事找事”“添麻烦”,致使接受民主监督的自觉性不强,双方都缺乏内在的驱动和积极性,自然而然民主监督就成为了政协履行职能的薄弱环节。

  (三)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仅仅是通过委员提案、信息、担任各类监督员等形式进行分散的个别的监督,缺少有组织的民主监督,影响了民主监督的实效性。时下,基层普遍存在由部门聘用委员参与部门监督,大都流于形式,很少组织开展活动,更谈不上能有什么效果。

  (四)民主监督的制约机制和保障手段还不健全。政协民主监督缺少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以及配套的措施和必要的程序,在具体操作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如果政协委员对某些重大问题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建议,而被监督方以种种理由或借口不愿接受、不予采纳或不付诸实施,也找不到相关的制约机制和责任机制加以解决,在一定程度上仅靠党领导的“开明”和“情面”,就会影响民主监督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思考与建议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它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鲜明的党派性等特点,层次高、影响大,可以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特殊的重要作用。因此,要强化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当前重点是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角度,充分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大意义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既包括统一战线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包括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通过政协进行的有组织的监督,从根本上体现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色和优势。因此,提高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好转,必须充分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开展民主监督是加快发展的客观需要。民主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政协的一项基本职能,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的建全规范,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执行,以及解决司法公正、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规范执法等问题,都离不开民主监督,需要健全民主监督体系。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高层次、有组织的监督,具有民主性、党派性、协商性、群众性的特点,在监督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开展政协民主监督,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党政机关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2.开展民主监督是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迫切需要。目前,作风建设中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现象,主要原因是制度不完善、监督体系不到位。人民政协有权利、有义务加强监督,充分反映群众呼声和要求,积极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或批评,共同把广大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3.加强民主监督是强化自身建设的需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通过民主协商、民主监管,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和批评、配合、支持、维护党委政府提高执政能力,是政协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能,政协组织和委员应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民主党派参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民主监督的地位和作用,消除“无职无权怕越位、怕添乱、怕得罪人”的错误认识,解决不愿、不敢、不善、不会监督的问题,做到敢于、善于、勤于监督,切实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

  (二)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1.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民主监督的水平。“打铁必须自身硬”。要保证实施有效的民主监督,必须从理论学习和入手,特别是对全国政协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规定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精神的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与监督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被监督部门或行业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单位所从事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更新观念,更新知识。同时,在民主监督的过程中,创新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以与人为善的态度,站在党委和政府的同一立场上来履行监督职能。近

  年来,邻水县政协为强化委员队伍建设,提出了参与全国政协学习培训,与高校联合培训和基层政协常态化学习培训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关键所在。近年来,邻水县政协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选择党政重视、人民群众关心的课题,特别是一些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在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的直接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委员集中时间开展专题视察,形成有价值有份量的视察报告;

  二是围绕广泛反映民意的内容、形式、渠道及反馈的办法,加以规范,使下情上达的渠道更为畅通;

  三是强化委员提案的督促落实,对委员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进行认真督办,严格程序,规范动作,并进行“回头看”工作,以提高委员所提意见建议和提案的“按时办结率、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

  四是对行政或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有效地将监督人和监督事结合起来,提出批评意见,把民主评议结果报送党委,作为考核和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不断探索和规范新的工作载体,丰富民主监督内容。实践证明:民主监督的实效与力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民主监督的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创新民主监督方式,丰富民主监督内容,是做好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关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重点是本着实效和创新的原则,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大胆尝试。

  1.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上实施有效监督。经济发展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政府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是地方党政执政能力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政协组织特别是基层政协组织要突出发展为第一要务,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开展民主监督的一个着力点,进一步树立抓环境就是提高生产力的理念,落实维护和监督经济发展环境的实际措施。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等方面,组织各界别委员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评议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篇二: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新形势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把帮扶困难群众作为重点,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实现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

  (二)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

  (三)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虚心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发现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宣传群众创造的有益经验,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吸取营养、经受锻炼、接受监督。

  (五)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凝聚群众力量。

  二、主要方式

  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自身条件,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一)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自立。

  (二)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农村和街道社区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四)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义务参加党员服务站(点)的工作。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

  (五)深入基层调研。各级领导机关的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省部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1个月时间,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有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特别要注意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和问题多的地方,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把调查研究的成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充分体现和维护群众的利益。调查研究

  要讲求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六)做好接待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接待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包括信访中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

  三、加强组织指导

  各级党组织要把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宣传等部门和纪检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具体组织工作。

  (一)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教育。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

  (二)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可建立党员服务站,集贸市场、居民楼和商务楼宇可建立党员服务点。党员服务站(点)要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注意整合一些地方建立的街道(乡镇)一站式服务中心、居民(村民)事务代理中心等服务群众的社会资源,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三)畅通群众表达意愿渠道。实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逐步推行党务公开,推广居民(村民)议事等做法。公开设置意见箱、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利用电子政务等信息网络手段,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帮助党员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对涉及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及时反馈意见。

  (四)加强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广泛吸收群众参与,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要把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和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要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不断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有效措施,推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级党组织要在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关心帮助党员工作。要关心党员思想政治上的进步和提高,经常与党员谈心,及时解决党员思想疑难问题,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增强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党员立足本职创一流业绩、实现岗位成才提供服务。对农村党员、流动党员、失业和自主择业人员中的党员等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带头创业。要关心党员生活,及时掌握生活困难党员情况,采取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多种办法进行帮扶,重点帮助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和老党员解决生活困难。通过做好党组织关心帮助党员工作,促进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

篇三: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党支部群众意见和建议

  群众路线对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务、参谋、协调、管理等职能作用,分享了对党支部群众意见和建议,一起来看看吧!

  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一

  一.党员、支委对党支部的批评意见共10条

  1、多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2、希望能够保持团结协力的精神,努力把卫生院建设得更好。

  3、多组织一些外出学习、参观活动,学习别人的经验,从而提高党员的认识。

  4、多开展活动,加强党员间的交流和了解。

  5、对经常不参加支部会议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6、利用周六日或者节假日组织党员进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探望镇内的孤寡老人,关心他们的生活所需,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等。

  7、多创造一些机会,使新老党员有更多的交流和学习机会,从而更好更快地融入到党组织的大家庭中!

  8、开展更多新颖的群众工作,使更多的新加入的年轻党员有更多的沟通、交流、学习的机会;更好地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

  9、多组织有意义活动,确立会议制度,赏罚分明;多些关心老

  党员的身体健康。

  10、打好群众基础,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诉求,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二.支委对支部书记的批评意见.

  对王-刚同志(党支部书记)的批评意见(共3条)

  1、何长生同志(卫生院院长)所提批评意见(1条)

  (1)王-刚同志,你工作亲力亲为不够,有坐在办公室打电话安排落实工作现象。如:你作为一名社区党支部书记,对单位维护稳定工作及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时,你只是安排别人去去,你都亲自不下去。这是官僚主义

  2.杨素英同志(支部组织委员)所提批评意见(2条)

  (1)你作为社区党支部书记,对党建工作学习研究不够、思路不开拓。你都没有好好去挖掘素材和进一步提炼,没有把红色文化和党建工作很好结合起来,没有创新意识。

  (2)对党员的管理和教育,你没有很好的思考,拿出可行性的办法和措施,造成党员队伍纪律松散,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支部对支委党员的批评意见

  对何长生同志批评意见

  在指导和加强分管科室、基层党组织的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方面,力度不够;工作上有时存

  在急躁情绪,批评人不讲情面。

  对杨素英同志批评意见

  在钻研自身业务方面的办法还不够多,有些工作的效率有待提

  高。批评和自我批评还不够。

  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篇二

  在20xx年10月起,我村支部开展了单王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工作,党员先后对党支部提出39条意见和建议,党支部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整改,并制订了相关的组织制度。

  1、加强环境卫生和治安工作的管理。

  2、多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3、希望能够保持团结协力的精神,努力把前楼村建设得更好。

  4、村内有些路段损坏很严重,路灯有些地方不足,对村民造成不便。

  5、多组织一些外出学习、参观活动,学习别人的经验,从而提高党员的认识。

  6、尽量提早通知开会时间(约一个星期),对党员来说能更好安排时间参加会议。

  7、多开展活动,加强党员间的交流和了解。

  8、增设党支部工作栏目,让党员更加了解党支部的工作动向。

  9、在前楼村部门口,村级道路长期被破坏,造成行车不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望党支部能加派人员巡逻,消除隐患。

  10、对经常不参加支部会议的党员,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11、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建议,加强党委决策咨询

  工作,使支部工作的信息公开,健全监督机制。

  、多到村内体察民情,加强村内困难户的帮扶力度。

  13、对不参加支部会议的,屡教不改的党员,党支部要作出适当的处分。

  14、希望党支部实事求是,多为前楼村民解决实际问题,把前楼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都搞好。

  15、制定关于党员行为规范的制度,如会议出勤制度,党员年度自评制度等,对表现优秀的党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16、利用周六日或者节假日组织党员进行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如:探望村内的孤寡老人,关心他们的生活所需,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等。

  17、多创造一些机会,使新老党员有更多的交流和学习机会,从而更

  好更快地融入到党组织的大家庭中!

  18、希望党支部能从实际出发,多做实事,力争把我村的建设提高一个台阶,把前楼村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一个层次。

  19、各季度开展评选先进党员活动,建立党支部会议制度,设立全勤奖,赏罚分明。

  20、希望党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21、开展更多新颖的群众工作,使更多的新加入的年轻党员有更多的沟通、交流、学习的机会;更好地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

  22、召开党员会议时,希望到场的党员能够每人发一份关于会

  议内容的资料,免得部分党员听得不清楚。

  23、希望党支部向每一位新加入的党员发一份《党章》。

  24、制定党员考核制度,每年对全体党员进行考核。

  25、党员相互间都不是很了解,特别是新加入的党员,应搞一些能够让大家增进友谊的活动。

  26、统筹经济发展思路,从长远和更广阔的角度考虑前楼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从实处提高前楼经济发展,增加村民收入。

  27、作为党支部的领导,要多些关心村里面的贫苦大众,经常到村里巡视卫生以及民生民事。

  28、现时前楼的车辆太多,交通方面很容易出事故,为了减少事故发生,一定要在道路上多设些交通标语和多设些减速带。

  29、多组织有意义活动,确立会议制度,赏罚分明;多些关心老党员的身体健康。

  30、组织生活应该求精不求多,尽量用最少的时间做最多的事情,或者可以采取其他的形式组织生活,例如网络。

  31、建议充分利用短信平台,落实会议时间,党员意见可以通过短信征询,根据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以信息化的手段进一步增强党员主动参与党内事务的主体情况,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32、加强村内道路建设,村内几条主要道路出现损坏。

  33、建议在前楼小学门口对建两条类减速坡。

  34、尽快完善村总支部的规章制度。

  35、由于组织生活的时间与工作时间有冲突,不便于在职工作的党员按时参加会议,建议减少开会次数或延长每次开会时间,提高开会质量和效率。组织活动方面: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开展理论和时事讨论活动,加强各村党员间的交流和了解。会议和活动最好能在周六或周日开展。

  36、因地制宜开展学习培训。灵活安排时间,方便党员,保证学习质量;注重形式多样,针对年老体弱党员和流动党员,采取不同的学习形式,实现全员覆盖。

  37、建议党支部平时要深入村落、农户、企业和群众,广泛进行调研走访,摸清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疑释惑,着力查找和解决制约新农村建设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

  38、打好群众基础,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诉求,以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39、搞好民生建设,发展民-主、文明的农村环境。以和-谐、稳定为根本,促进社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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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关于基层纪检组织发挥作用状况、存在问题及充分发挥作用的建议

  关于基层纪检组织发挥作用状况、存在问题及充分发挥作用的建议

  纪检监察组织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反腐败斗争的中坚力量和坚实基础。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主要任务就是监督保证党纪党规在基层的贯彻执行,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以及对行政机关人员实施监察等。但是,由于体制机制、新的反腐形势和领导干部重视程度等主客观原因,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有待在今后实践中加以改革、完善和强化。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用发挥上存在的问题

  不可否认,基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要求,特别是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可是,在行使党内监督职能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领导认识不到位。在基层,一些领导认为纪检监察机构不过是查办案件,而平时又没有什么案件可办,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没有真正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没有得到准确定位和很好落实。在“双重管理”的体制下,也有少数部门对派驻机构过度“依赖”,将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工作一股脑儿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忘记了党组和领导班子“责任主体”的身份,这实际上

  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放松。再者,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自身对监督工作缺乏正确认识,认为监督就是对自己不信任,跟自己过不去,有损领导威信和尊严,反感监督,拒绝监督,也影响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积极性。

  二是干部履职不到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兼职多,不利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的提高。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存在有一定的弱化现象。有些派驻单位主要领导视纪检组长为“副手”,将纪检监察部门视同于一般职能部门,把部分其他党务甚至业务工作分工给纪检监察机构,使纪检监察部门“忙了别人的活,荒了自家的田”,监督职能淡化。基层纪委书记兼职太多,工作精力不足,顾此失彼,加之基层单位普遍存在人手不够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单位没有相对固定的、专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大程度地制约了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削弱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更多的精力去做本职工作,以至有时只能忙于应付,有点“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感觉。

  三是专业培训不到位。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由于岗位调整、人员经常变动等原因,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不

  高,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再者,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补充,知识面窄,内容过时,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

  四是实施监督不到位。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制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发挥作用的因素

  一是考评体系不全,缺乏工作量化质化标尺。目前,对基层纪委书记的绩效考评只有从每年一度的本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百分量化进行考核,对其本人具体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能力、工作效率等情况没有更加详细的考评办法,容易造成“干”和“没干”一个样,工作没有积极性。

  二是工作环境不优,容易挫伤基层工作积极性。有些

  基层主要领导存在求稳怕乱心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抓的力度大、查的案件多就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损害当地形象,从而造成基层纪委书记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时受到很大程度的掣肘,怕这忧那,不敢大胆放手开展工作,更难以有所创新。

  三是工作精力不足,导致“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目前,基层纪委书记兼职过多,分散了抓本职工作的精力。究其原因,一是乡镇机构改革人手不够,误认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平时没有什么案件可查,兼几项工作理所当然;二是提倡分工不分家,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工作也应不分家,基层纪委书记直接兼管几项工作也就顺理成章;三是纪检监察机构是管人、执纪的,说话有分量,所以往往不分谁主管,就简单地把一些本不该纪委管的事交给纪委去处理。

  四是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开展力度较弱。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不完善和管理体制的制约,容易导致基层纪委书记无法与无力加强监督工作。乡镇纪委、县直纪委(纪检组)都是接受上级纪委和驻在部门的双重领导。由于长时间驻在部门办公、与上级纪委联系相对较少,慢慢地,"双重领导"更多地变成了"接受驻在部门的领导",再加上派驻干部的组织关系、工资福利都在驻在部门,使少数派驻干部往往不便大胆监督。如一些派驻机构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掌握驻在单位一些案件的线索后,一般要向驻在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少数领导出于“保护”干部、“维护稳定”的需要,或由于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不一致,会提出暂缓或不予以立案的意见,这就使案件的查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任务,又

  造成了在经济工作领域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作用的建议

  结合上述存在问题,我们认为,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在加强对同级领导干部的党内监督中的任用,提高监督效果,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突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要把选人用人与培养锻炼结合起来,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制约,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增强整体效能。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仍然存在年龄结构老化、专业人才匮乏和流动较慢等问题。在优化队伍结构中,要及时充实专业人才,重点补充学历层次高、综合素质好、安心基层工作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从政法、审计、经济管理等部门选调一些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加大对领导骨干、文字骨干、办案骨干等特殊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逐步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适时推进干部交流,把队伍中的优秀干部输送出去,逐步形成干部的合理流动机制。要定期组织内部轮岗,坚持统筹规划、动静结合,保持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维持工作的延续性;把执纪办案等重要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作为重点对象,认真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将组织需要和干部特长结合起来,把干部轮岗到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确保培养干部和促进工作两不误、两加强。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要突出教

  育培训的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重点加强对新进入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和新走上领导岗位人员的培训;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也要加强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抓好金融、审计、房地产等有关市场经济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的培训。要加强对干部的实践锻炼,提倡选派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有计划地挂职锻炼,上下级机关也可根据需要互派干部挂职锻炼;通过参加专项工作等方式在实践中锻炼干部,促进干部的全面发展。要整合教育培训的资源,制定好教育培训计划,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落实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和学习考核制度,使教育培训和提拔使用真正结合起来。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内部监督,认真处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干部的违纪行为不护短、不遮掩;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现象的研究和探索,逐步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建立合理配置、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要关心爱护干部,在政治上通过开展谈心活动等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工作上要关心支持,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主动地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生活上要关心照顾,对在边远和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给予更多的爱护和帮助,开展定期走访、定向帮扶等活动,在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对家庭遇到特殊困难,又不向组织反映、依靠自己努力克服的基层干部,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现并主动予以关心帮助,将组织的关心爱护落到实处。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抓住中央纪委组建先进人

  物报告团的契机,配合市纪委宣传好沈长瑞等先进典型的事迹;同时注意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宣传身边的典型,激励干部弘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

  二、突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我们要加强基层反腐倡廉体制机制的创新,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逐步实现纪检监察的工作重点下移,工作重心下移。

  一是管理体制要创新。在现行"双重管理"的体制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很难开展。特别是在履行监督职能中,虽赋有监督的权力,实践中无法也无力监督,造成实际上监督权力的弱化。对此,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基层纪委书记在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直接对上一级纪委负责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基于这种思考的理由是:同是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管理体制,基层纪委与其上级各级纪委有其特殊性。上级各级纪委是常委会制,有其独立的领导班子和赋予一定的权力,同级党委领导是原则的领导,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决定的领导。而基层纪委除乡镇纪委有委员会外,没有独立的领导班子,只有纪委书记一个人,赋予的权力也有限。特别是同级党委的领导是具体的领导,事无巨细的领导,直接的领导。即便是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也改变不了其在党委特别是“一把手”领导之下的“身份”。这是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不力的重要原因。在这种管理体制及特

  殊情况下,基层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手中,对其不能也不敢监督。在对权力失去监督中,致使个别单位和乡镇“一把手”胆大妄为,家长制,个人说了算歪风滋长,消极腐败行为蔓延。如实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就能较好解决这些问题,至少从管理体制上可以解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

  二是工作机制要求新。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结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实际,努力创新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与时俱进的抓好纪检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一是建立健全巡视督察制度。由区委、区政府牵头,从委局机关和区直有关单位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巡视人员,建立巡视督察组,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巡视督察,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这既解决了部分基层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重视,又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随之基层纪委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也会逐步改善。二是建立健全联查联办案件制度,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的基层纪委书记组成调查组进行交叉查处、联合办案。无案时,各自回到原单位抓其它工作。这既解决了基层发案单位查处力量不足的问题,也解决了各基层单位其它工作不丢的问题,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又锻炼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办案能力,既防止了发案单位领导“说情”和亲情友情关系,又避免了基层纪委书记的“困扰”,可谓一举多得。

  三是领导体制要出新。首先要强化职能作用。进一步突出镇街(管委会)纪委的监督职能,加强对镇街(管委会)纪委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督促镇街(管委会)纪委全面发挥职

  能作用。其次要创新工作机制。抓住镇街(管委会)纪委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逐步完善镇街(管委会)纪委的工作机制。再次要构建监督网络。应高度关注镇街(管委会)、村级纪检力量的配备问题,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力量的作用,把这支力量作为乡镇纪委工作的延伸和工作力量的有益补充。目前,我委局在这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充实力量,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经区委研究,在11个镇街(管委会)设立专职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在村(社区)支部设立专职纪检委员,在区直设立党委,党组织部门单位配齐配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区正在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纪检监督网络,为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考评制度要推新。当前,我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高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自身缺乏进取心和工作积极性所致。只有在稳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解决“愿干”问题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才能把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思路,不断

  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对那些理论基础差,实际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进心并且不热爱这项工作的干部,应调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五: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意见3篇

  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意见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阆双联[20xx]1号文件精神,深化联系、指导乡镇和基层工作,认真做好帮扶村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扎实推进我局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使我局机关干部"学精神、走基层、转作风"活动得以制度化、常态化,结合实际,就我局在"双联"活动中深入开展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联系指导乡镇和基层工作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和加强机关作风转变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任务,突出"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这一主题,重点联系帮扶村的困难群众,开展好"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的结对帮扶活动,努力使"双联"工作全面覆盖,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最终达到让群众得到实惠的目的。同时,通过开展帮扶活动,我局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理念更加牢固,工作作风有更好转变,工作业绩有更大的提升,力保我局"挂包帮"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争创"双联"工作新局面。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双联"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全局干部职工都要深入农户,实行一帮一、二帮一的助农帮扶活动,达到帮扶人员全覆盖(帮扶名册见附表)。

  三、科学规划,协调发展

  今年是我市实施"部门联系指导乡镇和基层"的第一年,也是帮扶工作出成果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把对洞子岩村的帮扶经常化、常态化。根据洞子岩村的村情、民情,要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彰显特色"的原则,通过充分调研,在征求当地领导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大力争取市上有关畜牧、民政、村建、交通、林业、电力、扶贫、水利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按照洞子岩村的建设和发展规划,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开好协调会、座谈会和村民大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别人的发展经验和管理技术;加强协调配合,1

  上下齐心、共谋发展。同时,在项目规划、工程实施、资金管理中,坚持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由群众说了算,让群众想干、愿干、乐干。

  帮扶资金和物资的渠道:依托项目、单位出资、干部职工捐助。

  帮扶的主要内容:

  一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坚持"围绕产业兴水利、围绕产业修公路"的发展思路,突出基础设施功能配套建设。将已建成的12公里水泥路管理好,并将配套工程完善好。同时,将修建便民路、整治水利病害工程、建蓄水池等,作为今年该村帮扶工作的重点。

  二是大力巩固该村特色产业。今年,我们将着力指导好该村对已栽植的500亩山核桃加强科学管理,使之尽快投产见效。管好新栽植并嫁接的50余亩果桑园,使之真正成为助农增收的精品果桑示范园。引进种植1000亩蜜本南瓜,使之成为今年的增收项目。同时,对该村实施"业主大户带动、项目倾斜拉动、科技投入推动"等措施,壮大种养规模,提升产业快速发展。

  三是持续优化生活环境。洞子岩村位于阆仪路沿线,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的区位优势明显,该村将重点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工程,以城乡综合治理为契机,大力改善村容村貌,在去年对25户农户实施风貌整治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启动对30户农户的风貌整治,优化人居环境。同时,修建垃圾池、配套垃圾桶,组建垃圾清运服务小组。

  四是继续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村支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利用远程教育网、农家书屋等先进技术资料和手段,为村民提供信息、技术等,带动村民共同致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五是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做好干部、党员与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活动;解决好贫困户无资金、缺项目、发展难的问题;逢年过节,走村串户,深入贫困家庭开展送温暖活动,为每户提供500元的帮扶资金;搞好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为每个计生户提供500元的发展资金;依托农村医保、养保及医疗救助政策,切实解决好贫困户在就业就医、上学、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尤其让"三红"后代的生活、学习、就医等方面有保障。

  四、严格考核,奖惩逗硬

  我局的"双联"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成员每年下村调研、走访不少于4次,党员干部下基层帮扶,年内不得少于5次。及时总结经验和推广、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做法。组长、副组长负责与市上其他部门的协调、联络工作,适时召开部门与乡镇、村的联系会议,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和督促工作;办公室负责帮扶的规划、项目、资金等情况的编报工作;财务科负责资金筹集、物资的准备及发放工作;陈建斌同志负责驻村指导、联系汇报及会议记录的整理、简报、总结的撰写工作。全体帮扶职工年终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考评,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实行年终考核加3分的奖励;对此项工作受到市上奖励的个人,奖现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对没有完成此项工作任务的个人,在年终考核中扣减3分,并责令整改。

  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意见第2篇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加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新形势下,作为县级基层党组织,如何搭建机关党员"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平台,是当前摆在县级机关党建工作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而迫切的课题之一。

  一、当前影响和制约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村、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建设的主要因素

  (一)县直机关党组织深入农村、服务农民群众的内容和方式需进一步深化创新。从机关服务的内容上看,以对贫困党员、贫困群众进行阶段性、一次性的慰问帮扶为主,长期帮扶关爱服务的比较少;从服务的方式上看,以主题实践活动等短期集中性活动居多,而网点服务、窗口服务、日常服务等长效服务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强化;从载体上看,对服务平台缺乏宣传,有架子没内容,实用性差;从个体上看,党员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开展党员志愿者队伍服务的方式还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基本上处于起步的阶段,个别还存有形式主义的现象。

  (二)机关党员服务能力、积极性和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县级机关位居基层,广大党员作为机关深入农村、服务群众主体及长效机制运行的承担者,由于体制不顺、内部管理等原因,再加上现时期农民"各种各的田,各挣各的

  钱",活跃在田埂地头的大多数是留守老人,身为机关一般党员从经济利益上为他们又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在少数党员中还存在着服务群众的意识不牢、作风不实、解决问题能力不高等"三不"现象;机关党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有的机关党务干部对建立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认识不清,思路不开阔,前瞻性和创新力不足。

  (三)上下一体的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创新提高。首先是领导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领导重视是推进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取得实效的前提。目前,构建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纳入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去谋划还不够到位,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带头参加调研、带头为群众解决困难的榜样作用发挥得不够,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责任制还不够完备。其次是组织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动态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影响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村、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建设的原因分析

  (一)从客观环境影响方面分析。一是工作能力不强。当前,社会阶层多元化,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趋利性、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新的特点,利益冲突多样化的态势有增无减,解决难度增大。面对新矛盾、新问题,一些党员不加强学习,缺乏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在法制化、信息化的社会背景下,有的党员干部缺乏运用法律手段和舆论手段来动员、组织、指导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少数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中"话说不到一起,心连不到一起,问题解决不到一起。"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束手无策,无从下手。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导致有的机关党组织党务干部及广大党员以单纯的经济指标影响并代替了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思想,片面理解为当前发展才是第一要务,只要经济指标上去了,群众生活提高也就做好了,认为联系服务农村农民主要是镇村两级组织的事,用不着再深入下去了。三是如今村级实行"零招待",到农村农民一般不会管生活,村级又无招待费用,下去次数多了会增加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书记的负担,致使机关一般干部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难度比较大。四是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存在,严重损害党群干

  群关系和党的形象。目前,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爱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有的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群众,满足于蜻蜓点水;少数人热衷于追求腐朽的生活方式,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等,致使机关、农村群众普遍存在着不满甚至怨愤情绪。

  (二)从主观认识方面分析。少数机关党员干部党的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疾苦关心不够,对群众呼声关注不够,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利益得失漠不关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表现在行动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先为自己着想,群众利益与地方发展发生矛盾时,不能正确处理地方政府与群众的利益关系。有的党员以为深入农村、服务群众就是到群众中走一走、看一看,简单地向农民群众宣传一下相关政策,而不需要做具体事情,有的还摆官架子。有的认为现在是信息时代,只需打打电话就行了,不必要再到农村去。

  (三)从制度建设方面分析。有的机关党组织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要求,没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或是在落实过程中流于形式,服务农村和农民群众的针对性不强,方式简单、留于形式,或停留于开个座谈会,送点帮扶款等等。

  三、构建和完善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村、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的思考

  (一)创新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改进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内容和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这是对全党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也为我们着力探索和开展的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构建和完善机关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关键要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我们要顺应县级机关党建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为主题,转变思想观念,把加强机关建设与推进群众工作相统一,把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相结合,把实践探索作为根本方法,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标准,主动把"送温暖献爱心"等救助式和"输血"式服务,变为"扶贫"与"扶志"、"治穷"与"治愚"、"输血"与"造血"并重的多元化服务。以"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为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机制,协助乡镇党委加强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构建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工作体系;以"

  提升能力素质,建设坚强队伍"为重点,强化教育管理,保障党员权利,实施党内

  关怀,构建党组织服务党员的工作体系,如通过建立"党支部+关怀理事会"等形式,将关爱理念引入村级组织建设,找准新时期村级组织建设的切入点;以"

  狠抓窗口建设,注重示范引领"为重点,依岗承诺,狠抓窗口建设,注重示范引领,构建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群众的工作体系;以"

  优化政务环境,深化创先争优"为重点,优化政务环境,深化创先争优,构建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科学发展工作体系。

  (二)注重强化功能建设,不断提升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长效机制的功能在于行动、重在运行。要使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良性运作,落到实处,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在深化理论武装增强党员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以及优化机关作风不断浓厚服务农村农民的氛围的同时,以树立群众观念、提升工作本领、解决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努力提高精通政策、宣传政策、落实政策、组织发动群众的能力,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发展、为民造福的能力,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能力,调查研究、讲究方式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处置制度。在建立健全信访制度、群众接待日制度、纠纷排查制度和联合办理群众信访制度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

  (三)依托载体创新,不断完善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建设。紧紧围绕"机关党建工作必须走前头"的目标要求,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工作目标,在创新载体、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逐步探索适应县直机关发展需要、符合机关特点的机关党建工作思路,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彰显深入农村、服务群众机关党建工作的引领示范效应。实际工作中,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依托群团组织建设强化部门联动、依托"群众满意机关评选"提升服务水平、依托"四联四推"推动城乡互助,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并通过这些群众组织深入农村、服务群众。要探索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体系。要认真梳理各地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制度创新,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提出可操作、好检查的量化要求。要进一步加大考核激励力度,把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群众、做好群众

  工作的表现与党员民主评议和年度考核相挂钩,与干部的提拔使用相联系,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树立良好的考核评价导向,为推进机关党组织群众工作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统筹城乡党建,不断拓展深入农村、服务群众的新领域。我们要与"城乡互联、结对共建"相结合,解民忧,惠民生,促和谐,构建城乡党建一体化工作体系,实现党心与民心互动;与"定点帮扶"、"三万"活动相结合,以党心聚民心;与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相结合,以党心连民心;与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帮困相结合,以党内和谐促社会和谐。通过机关党组织和农村(社区)党组织"四联四推"活动,支部生活"联过",实现城乡党员素质"对接";活动阵地"联建",实现城乡党建条件"对接";发展思路"联谋",实现城乡发展理念"对接";争先创优和"群众满意机关评选""联促",实现城乡绩效考评"对接"。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各村经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领导干部带头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真正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解利民难事、做便民好事、办惠民实事,精心做好群众工作这个党的"生命工程"。

  机关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意见第3篇

  记者从今天在杭州召开的20xx年度全国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上获悉,我省各级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建活力,健全机关党建联动机制,强化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努力使机关党建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提高各级机关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近年来,我省机关党建工作按照"管好党员、管好干部、管好首脑机关"的要求,围绕"抓融合、强服务,抓主线、强队伍,抓自身、强基础"的工作思路,注重围绕大局、助推改革,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互促共进的有效途径,形成机关党建科学发展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共识。

  我省机关党组织注重服务中心,狠抓作风不放松;注重建设队伍,提升自身不懈怠。去年以来,通过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专项行动,狠刹"酒局、牌局",开展"深入企业、服务企业"集中行动,出台《浙江省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试行)》,有力提振机关干部精气神,在全省各级机关中

  有效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新风。

篇六: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

  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当好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对于推动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进一步强化与改善新形势下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引领思维与主要任务

  1、引领思维。以邓小平理论与“三个谨代表”重要思维为引领,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先进性建设,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仔细贯彻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干部监督的要求,以党内法规为依据,从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坚强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育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加强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选贤任能与增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2、主要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着重强化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

  守政治纪律与廉洁从政规定、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强求真务实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

  着重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能否严格根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与纪律选拔任用干部;能否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能否仔细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追究制度与监督职责制。

  二、切实强化对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的监督。

  3、坚强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育选拔与管理监督之中,引导与督促领导干部强化党性修养,牢记“两个务必”,坚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维道德防线。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要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提升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与震撼力,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4、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坚强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议事、决策的规则与程序,仔细落实集体领导与自己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注重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强化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引领与监督。会同纪检机关当好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引领。定期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仔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搞好整改。组织部门领

  导班子成员除参与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与一项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6、突出抓好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经常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掌握其思维、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在届中、届末考察中,要着重当好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考察。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思维、工作、作风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总结经验,科学规范与有效监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用人行为。切实强化对国有企业与国有控股企业法定谨代表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7、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队伍思维作风状况进行掌握与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与措施。实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与函询制度,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维、履行责任、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函询。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与辞职制度。会同纪检机关完善与督促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自己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要仔细调查掌握。确有问题的,区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对经过调查确实没有问题的,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

  8、把强化监督和鼓励干部大胆探究、开拓创新结合起来。要严格了解政策,注重把干部政治方向、道德品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分开来,把重大问题和一般性问题区分开来,奋力调动与保护干部的工作热情创立性。注重发现与表彰好干部,并按照工作需

  要与本人条件,提出予以提拔重用的意见与建议。

  三、切实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9、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为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提供有力保障。

  10、仔细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强化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检查,改善检查办法,提升检查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仔细督促整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事项报告制度。按照工作需要,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可调阅下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与其他相关材料,约请相关人员谈话掌握情况。建立与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体系,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1、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坚决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与腐败现象。仔细贯彻《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从本地区本部门现实出发,切实抓好各种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督办与查处力度。

  12、建立与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追究制度。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主体、职责内容,明

  确追究方式,加大追究力度。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档案,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为实施职责追究提供依据。

  1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坚强与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任职前公示制度。强化与改善“1238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仔细调查核实与处理。实名举报的,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与严肃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积极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形成群众对干部监督的有序参加机制。

  14、注重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按照工作需要,适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情况,接受舆论监督。对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典型案件,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强化对干部监督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15、组织(人事)部门各工作机构要从各自的责任出发,仔细当好干部监督工作。干部监督机构的主要责任是: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与宏观引领;对领导干部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研究提出相关干部监督的法规、制度;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或者督促下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查核处理;受理对领导干部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举报;配合纪检、审计机关的相关机构负责巡视、领导干部经济职责审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干部工作机构要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与监督。

  16、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干部工作机构在考察干部过程中,应向干部监督机构掌握相关情况;干部监督机构应及时向干部工作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并采取适当方式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参与本部门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

  17、强化与改善干部监督信息工作。拓展信息来源,建立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要严格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及时上报中管干部重要情况与涉及组织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的通知要求,报告相关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内部应逐步实现干部监督信息的归口管理。完善干部监督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对查处的重要案件,特殊是涉及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案件、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与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建立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手段,强化对干部监督信息的综合分析与开发利用。

  18、强化和纪检机关的配合,增强监督合力。仔细贯彻落实纪检机关

  的相关安排。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方式。建立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在相关干部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工作沟通制度、联系人制度与职责制度。会同纪检机关仔细当好巡视工作,改善巡视方法,完善巡视制度,提升巡视质量。坚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研究工作。会同审计机关仔细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职责审计制度。

  19、强化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自身建设。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健全干部监督工作专门机构,加强职能,充实力量。中央与国家机关部委的组织(人事)部门要确定相关机构负责干部监督工作,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中央国家机关实行干部垂直管理与下属单位较多、干部管理任务较重的部委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创立条件,设立干部监督机构。要根据公道正派的要求,奋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队伍。对从事干部监督工作的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注重调动与保护好他们的热情,支持他们坚强原则、大胆开展工作。

  20、增强创新意识,以改革的精神不断改善与强化干部监督工作。强化对下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引领与督促检查,重视干部监督工作的理论与政策研究,深入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措施与办法,建立与完善相关制度,奋力实现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常规化、体系化、科学化。

篇七: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浅谈如何发挥职工群众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

  [摘要]:党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要求“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因此,要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条很重要的途径就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用群众的民主监督构筑起反腐防腐的堡垒。

  [关键词]:群众监督

  反腐倡廉

  民主推荐

  党务公开

  探索新形势下对干部的多渠道监督,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显得尤为十分重要。所以,我们必须采取自我监督与纪律监督并重,制度监督与立法监督并用,公开监督与隐形监督并施,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并行,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以此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约束,真正做到预防在先,防微杜渐。

  一、加强群众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群众监督是人民群众及相应代表组织,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对权力体系、权力运行和权力主体实施的监察、检查和督促的行为,以防止和纠正权力运行过程失控、权力体系决策失误、权力主体行为失范。

  加强群众监督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工作。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就必须切实加强群众监督,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都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加强群众监督是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人民群众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反映着一个社会实现民主和政治文明的程度。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一切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和权力主体等情况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也是我们的国体、政体所要求的。群众监督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没有人民群众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就谈不上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也谈不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架的科学合理。

  加强群众监督是推进反腐倡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而强化群众监督,是制约权力、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我们党从根据地时期到建国后,都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从而使

  党内思想端正、作风廉明,深受人民群众的拥护。群众监督代表民声、民情和民意,信息来源最为广泛,是最大多数人的监督,也是最大范围的监督;群众监督主要是靠广大群众主动自觉的监督意识和行为去实现的,而其他监督往往是在接到群众举报揭发后进行监督处理,是通过群众监督引发并实现的。只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才能保证我们党和国家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二、强化职工群众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构建网络,凝聚监督工作合力

  强化群众监督。在单位中聘请了一些作风好、党性强、威望高的老干部、老同志,组建了一支干部监督信息联络员队伍,重点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进行监督。表面上看,八小时之外属于领导干部的私人活动时间,但是,人们不能忘了领导干部还有“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他们的一言一行势必影响党的形象和整个社会的风气。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干部生活作风建设时指出:领导干部“要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事实上,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人前”做谦谦君子或许不难;而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因位于“人后”,不引人注目,在缺少监督的情况下,要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恐怕并不那么容易。不能自律又失去监督是大部分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临刑前曾忏悔:“给我拉上关系的、送钱的人大多都是请我出来吃顿饭而联系上的。”这值得人们深思。仔细留意一下,人们不难发现,很多领导干部都有这样一种思想意识:八小时之外的时间是自己的,谁也管不着,可以“天马行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殊不知,往往就在这种缺乏监督的“自由放纵”里,许多人留下了终身遗憾,一些人更是成为人民的罪人。一定程度上说,领导干部出问题、犯错误诱因大都在八小时之外。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对领导干部实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其实是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八小时之内的监督,可以看出一个人官做得如何;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则可以看出一个人人做得怎样。职工群众在监督好领导干部的“工作圈”之后,进一步“注目”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

  三、要适应新的形势,坚持走群众路线,变“两支眼睛为千支眼睛”

  领导干部生活在群众中,他们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因此,依靠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是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干部工作要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制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二是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凡适宜公开的事项,都应向群众公开,以公开敏感问题求公正,以公开重大问题求共识,以公开难点问题求突破,以公开干部选任问题求公认,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三是建立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制度。在搞好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民意调查制度。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或建立测评网页等形式,在更大的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帮助广大群众了解情况,实施监督。四是完善领导干部接访、社会举报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干部的监督管理,形成干部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多方收集社会各界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映和意见。收集的意见和信息要区别不同情况,通过谈话、函询回复、对倾向性问题的集中提醒、民主生活会等形

  式,及时给干部予以警示,使问题在萌芽状态得到较好的解决,着眼于强化干部监督的效能,实行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一体化,建立完善群众对干部监督的参与机制,强化群众监督。

篇八: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监督合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三篇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一、破旧立新,继承发扬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二、完善机制,改进方法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

  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一、纪检监察必须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

  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

  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超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只有找准定位,在本职工作上下功夫,才能真正发挥纪检监察的作用。

  二、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药品监督执法过程中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执法检查。通过对药品监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稽查案件的检查、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还可以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

  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监督检查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药品监督检查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四、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

  五、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到外地或在本市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新形象。

  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工作局面。

  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开创药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发展观的思路

  发展观的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我们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做到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把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首要职责,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错误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保证政令畅通,做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业者、宽容失误者、批评保守者、严惩腐败者,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归根到底是为了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建设、纠风治乱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人作为最主要、最根本的要素,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主要目标,把关心、爱护、教育、挽救党员干部作为着力点,尊重和保障纪检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自己的工作,努力破除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服务效能、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障碍,凡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毫不含糊去改,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二、建设性的思路

  实践证明,只有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性,不断增强预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举措和建设性的方法,才能有效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尤其要处理好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破立统一。既要敢于以改革的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腐败现象,摘除危害党和国家的毒瘤;又要善于以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一个坚决,三个更加的要求,敢于和善于跳出原有的思想框框和思维定势,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做到与时俱进。

  第二,标本兼治。要适应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把治标和治本内在地统一起来。加强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近几年,马鞍山市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开始走出一条以改革创新为先导、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体系为目标的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路子。

  第三,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刻也不能放松。要着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查找发案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推动一步改革、完善一套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第四,点面结合。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处理好宏观与微观、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要立足于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三、源头型的思路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从思想上堵住源头。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形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要面向全社会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要加快形成并不断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建立起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二是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把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当前,尤其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三是注重关口前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马鞍山市探索建立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机制,由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分别实行谈话函询、警示诫勉、责令纠错,效果很好。预警机制把教育、制度、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融提醒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于一体,在领导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又架设了一道预报警戒防线。

  四、整体式的思路

  1993年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必须以整体式的思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其一,正确处理纪律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进一步提高领导纪检监察工作的本领。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既是互相区别、互相独立的两项职能,又是互相补充、互相渗透的有机整体。纪检监察机关对两项工作要统一规划,整体安排,防止单打一、两张皮,顾此失彼。从纪委来说,要坚持把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部署和落实,重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支持行政监察工作;从监察机关来说,要善于从反腐倡廉大局的高度来把握行政监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充分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其二,用足用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权和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格按照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规定的程序,充分运用纪检和监察两种手段,发挥好两个优势,不断增强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利用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和手段,统一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参与配合,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的效力;在纪律检查工作中,也要利用行政监察工作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纪检机关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其三,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要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特别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督,要更多地以行政监察的名义进行,避免出现以党代政的现象。

  五、合力化的思路

  合力化的思路,就是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思路。实践证明,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这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重要制度保证。只有依靠全党全社会,做到各级各部门一起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种手段配合运用,才能形成全方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最终把腐败现象遏制到最低限度。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龙头工程。各级党政组织及其主要领导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水平;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腐败。深入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认真落实广大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形成权责明确、程序规范、制约有效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事务公

  开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择、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公职人员行为失范。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改进处理监督举报工作的方式方法。

篇九:发挥联系群众和内部监督作用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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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街道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推进,街道已成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绕不开的地带,但目前人大对街道工作的监督却处于一种“休眠”状态。如何强化人大监督在街道层面的存在,已成为新时期人大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针对现状,结合我在XX街道2年的工作经验,本文就加强街道人大监督工作进行一些探索和思考。

  一、加强街道人大监督工作的现实必要性

  XX街道办事处作为XX区政府派出机构,虽然不是一级政府,但XX街道管辖9个社区,其实事实上扮演着一级政府的角色。把街道行政工作纳入人大监督范畴既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街道工作依法开展的现实需要。

  (一)现实背景。新时期民主法治建设的要求。要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政体,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压仓石”,必须实行全覆盖,即在每一个层级都能发挥作用,不能有“化外之地”。毫无疑问,加强人大对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便是维护宪政统一的应有之义。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不少新城区及周边乡镇被改制为街道,但改制后却仍承担着大部分行政管理职能。而作为街道人大工作就不一样了,由于行政机构由一级政府变为派出机构,街道就没有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代表,原乡镇人大对同级政府的监督主体和监督职能也随之空缺,街道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出现“空档”,迫切需要填补人大监督的空白。巩固基层政权的要求。街道位居国家政权体系与城市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结合部,人大监督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层面上,直接关乎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贯彻实施,关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填补这一政权建设的断层,就亟待创新人大工作体制机制来提供保障。

  (二)可行性研究。从街道人大机构的性质看。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本质上体现的是县区人大常委会与县区人民政府的关系,这种关系本身就暗含着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街道人大工作机构作为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有协助派出机关履行职权的职责,这种职责从现实可操作层面,更多的体现为经县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为驻辖区县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实施对街道层面县区“一府两院”派出机构的监督。从街道人大机构设立的目的看。在街道设立人大工作机构最根本的目的是要代表人民群众,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街道工作的民主化、法治化。赋予街道人大一定的监督职能,从现实效果看,有利于保证宪法法律在街道的贯彻实施,保证行政、司法权力依法行使,保证广大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从街道人大机构联系群众的功能看。当前,城市改革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街道工作涉及拆迁、征地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不断增多,但其决策程序却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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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缺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收窄了群众诉求表达的平台和渠道,致使许多重大决策不能与群众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沟通回应渠道不畅,极易导致一些群体性事件和非理性表达,影响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人们急切期盼着通过街道人大工作搭建起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从各地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实践看。就全国范围来说,各地县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街道人大工作制度,大都把监督列为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如重庆、南京、苏州等市辖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暂行办法》,都明确将对区“一府两院”派出机构实施监督列为街道人大机构主要职责之一,均有效发挥了街道人大的监督作用。

  二、加强街道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困惑、误区及原因

  目前,XX区共有街道办事处X个,辖区内常住人口X余万人。如何破解街道层面人大监督的“真空”状态,避免宪法设置的各项权力制约机制在街道出现“空转”,区人大进行了积极探索,推行了街道人大监督员制度,健全监督制度、充实监督力量、强化监督职能,有效强化了街道人大监督工作。街道人大监督员的推选产生,有效弥补了街道人大监督力的缺失,填补了街道人大监督工作的空白,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惑和误区。

  (一)主要困惑

  1、监督主体名称的困惑。目前,由于街道人大工作机构设立及其工作职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造成各地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名称不尽统一,就如我们XX人大的名称为XX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而其他的街道人大工作名称有街道人大工作室、街道人大联络处等。在街道人大监督员工作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名称方面的纠结,有的认为,街道没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叫“人大监督员”不太合适,称之为“人民监督员”更为贴切些;有的认为“人大监督员”的监督缺少法律授权,叫“人大联络员”或“民意代表”更为合适,究竟哪一种称谓更为科学,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论证。

  2、依法履职的困惑。街道人大其派出机构的性质决定其在开展监督时面临着于法无据的困境,即使以县区人大常委会授权的方式开展监督工作,也往往显得底气不足,影响了监督实效。同时,推选产生的人大监督员因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不便自主开展监督活动,只能依附辖区内县区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其履职主动性受到很大制约。

  3、监督效力的困惑。从街道人大机构的性质地位来看,其作为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地位应与县区人大常委会其他工作机构一样,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具备独立开展监督主体资格的,从法理上讲,接受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监督也并非街道办事处及其他派出机构的法定义务。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大监督员对辖区行政司法等工作的监督意见无法像乡镇一样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直接反映,只能依靠本辖区县区人大代表以代表建议形式间接反映,其监督效力便会大打折扣。此外,在推行街道人大监督员工作中,街道人大监督员虽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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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赋予了一定的监督权利,但毕竟缺少法律授权,提出的意见建议对街道办事处也不具有“必办”的法定约束力。

  (二)存在的误区

  1、开展工作过多依赖党委授意和推动。实践中,街道党委往往将街道人大监督作为推动工作的手段,致使街道人大工作过多地依赖党委授意、主导和推动。此外对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组织开展监督活动形成的监督意见的办理,也往往过多依赖党委的决定,没有将其纳入法治轨道,工作缺少自主性和主动性。

  2、直接套用乡镇人大的监督方法。街道人大作为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在本质上不同于乡镇人大,但实践中有些街道人大机构直接套用乡镇人大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等,并将监督意见和人大监督员提出的建议,直接以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的名义反馈街道办事处研究处理,这种做法严格上讲是有悖法理的。

  3、街道人大监督员制度实施中的硬伤。在推行街道人大监督员工作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误区,主要表现为在人大监督员的推选过程中,推选程序和方式不够规范,有的采取举手表决、等额表决的方式进行推选,随意性太强,缺乏严肃性,影响了民主意志的自由表达;有的街道党委把人大监督员当作一种荣誉授予,将其作为表彰先进的一种手段,甚至当做村居后备干部的“标签”;有的街道把人大监督员等同于乡镇人大代表,硬性地将乡镇人大代表的权利赋予人大监督员,这就模糊了依法履职的界限。

  (三)原因分析

  1、体制方面。街道办事处是XX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从根本上来讲不是一级政府。街道人大是县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没有县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也不能独立实施监督。让没有自主监督权的街道人大工作机构去监督同样没有法律行政授权的街研究与思考。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存在名不正言不顺的困境。

  2、法律方面。对街道人大监督工作,从全国到地方人大均无立法,执行起来无法可依,立法明显滞后于实践。菏泽市虽实施了街道人大监督员工作制度,以弥补街道辖区内人大代表数量偏少的不足,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街道人大、人大代表和人大监督员三者之间关系及职责的设定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尽管有县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法律依据的缺失仍是不可回避的硬伤。

  3、认识方面。有的认为街道人大不是一级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责主要应是协助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服务驻辖区内人大代表,开展监督工作于法无据;有的认为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政府,设立人大监督员制度有悖现行体制;有的认为在目前环境下,乡镇人大及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没有法律名分的街道人大机构及人大监督员的监督更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应该说,精选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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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几种看法都是片面的,曲解了宪法及相关法律的立法本意,没有实现思想观念和实践探索的与时俱进。

  三、加强街道人大监督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党委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街道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的基本原则。各级党委应结合新时期民主法治建设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街道人大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街道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开展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切实发挥街道人大工作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二)创新街道人大监督工作方式方法。认真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和人大监督员,每季度召开一次街道人大议事会议,听取街道办事处及其他派驻机构的工作汇报,并以代表综合建议的形式提出监督意见,交街道办事处及相关机构研究处理。定期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和人大监督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督促辖区内重大发展和民生问题的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监督员,对街道办事处和其他派驻机构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及时召开社会热点听证会,就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举行通报、听证活动,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人大监督员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人大监督员的作用,是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基础。要强化服务保障,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着力提高人大代表和人大监督员的依法履职能力。采取座谈、走访、信函、热线电话等形式,建立代表与监督员、监督员与居民联系的“绿色通道”,使其及时了解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采取人大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混合编组的形式,加强人大代表(人大监督员)小组建设,积极开展小组活动,将人大监督员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形成人大代表意见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反馈有关部门办理,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具有更加广泛的民意基础。

  (四)健全完善街道人大相关法律规范。加快街道人大相关法律的立法步伐,进一步明确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权责、机构设置、履职方式等,使街道人大工作真正纳入法制轨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目前情况下,建议先以县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方式授予街道人大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县区人大常委会对街道人大工作指导办法、街道人大工作重大事项向派出机关报告制度。探索建立街道人大监督员推选产生规程、街道人大议事会议事规则、人大代表和人大监督员视察调研和工作评议办法等,提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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