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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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8篇

篇一: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9 9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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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 9 9 篇

 《实施细则》又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结合实际状况,为使所属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规章而作出的具体、详细的说明和补充。细则是应用写作探讨的主要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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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篇 1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干脆主管的班子成员担当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务亲自处置;干脆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帮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加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担当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分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担当的工作责任

  1.仔细实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守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心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样。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探讨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状况,探讨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刚好向党中心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状况并提出建设性看法。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状况,统一相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气主动参加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化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加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实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实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实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主动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

 建设,做到正能量充足、主旋律昂扬。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刚好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务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显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肃穆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合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意同理论界、教化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挚友,加强联系,耐性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合在党的四周。对网络大 V、看法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学问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当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平安教化,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爱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阔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加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长,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平安和

 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化、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心和上级党组织支配部署的网上重大宣扬、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根据规定刚好实行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务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反先法、党章、党的确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峻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峻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

 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途、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峻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平安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篇 2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干脆主管的班子成员担当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务亲自处置;干脆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帮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加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担当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分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担当的工作责任

  1.仔细实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守组织

 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心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样。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探讨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状况,探讨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刚好向党中心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状况并提出建设性看法。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状况,统一相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气主动参加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化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加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实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实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实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主动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足、主旋律昂扬。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

 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刚好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务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显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肃穆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合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意同理论界、教化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挚友,加强联系,耐性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合在党的四周。对网络大 V、看法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学问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当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平安教化,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爱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阔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加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长,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平安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

 问题,加大在人才、教化、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心和上级党组织支配部署的网上重大宣扬、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根据规定刚好实行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务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反先法、党章、党的确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峻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峻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途、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制度等言论,造成严峻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平安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篇 3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当地管理、等级责任和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当地本部门本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领导班子的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干脆主管班子的成员担当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必需领先抓住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先管理阵地引导强队,重要工作自己配置,重要问题容,方题自己提问,重大事务自己处理的干脆主管班子的成员必需帮助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统一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的其他成员担当重要的领导责任,依据分工,根据单位双重责任的要求,抓住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担当的工作责任。

  1.仔细实行上级党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爱护党中心权威,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心高度一样。

  2.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务委员会每年专题探讨

 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和推断网络意识形态,探讨加强和改善网络意识形态的方法。明确网上主流支流,分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论状况、网络行为趋势,马上向党中心和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状况,提出建设看法。定期在党内举报网络意识...

篇二: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第三条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属地管理,权责一致;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纠建并举,惩教结合。

  第二章责任制内容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全市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社科研究机构和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市管高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民办学校,各级党校,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各类演艺场所、博物馆、陈列馆、展览馆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

 和基金会在市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市内渗透。

  (五)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的制度体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分类处置的工作格局。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 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各级党委要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

 是主要负责同志应当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民族宗教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各领域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的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选优配强各级宣传思想文化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下级党委宣传部长的调整应当征求上级党委宣传部门的意见,上级党委宣传部门与同级组织部门共同酝酿、讨论、考察。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及时作出调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九)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师德建设。严格高校课堂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明确高校接受境外基金资助范围,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高校师生到境外进行交流访问的管理。

  (十)高度重视基层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市直各单位要明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基

 层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各方面的实际问题,选齐配强村级宣传文化协管员,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勇于扎根基层、专兼结合的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是各级党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建立可落实、可比较、可认定的责任清单。

  第八条各级纪检机关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各级政法部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平安濮阳建设的重要内容,密切关注社会思想动态和各种不良苗头动向,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各类案(事)件。

  第十一条各级统战部门要团结引导统一战线各界代表,加强“同心”引领,凝聚思想共识,落实好统一战线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市县党委巡察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建立党委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时,及时向市委或者上级党委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委常委会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每季度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对重大舆情、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作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一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各级党委常委会(党组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

  第十五条建立领导阅评制度。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带头阅评本地党报党刊党网、电台电视台内容,带头撰写理论文章、时政评论,带头接受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专访。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通过党报党刊及其所属网站或者党内通报,旗帜鲜明

 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第十六条建立联系沟通制度。各级党委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健全联系沟通知识分子的长效机制,推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把与知识分子“结对子”、交朋友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具体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同所分管领域知识分子的交流活动,同时做好档案记录,不断拓宽联系渠道,增强联系实效,广泛凝聚知识分子的智慧和力量。

  第十七条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宣传部门依据同级党委的决定,会同纪检部门和组织部门,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对检查考核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具体安排,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向党委汇报,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十八条建立协调联动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强化“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联动制度,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协调联动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工作,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整体化应对。

 第十九条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委宣传部门每年对本地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门。

  第五章追责的情形

  第二十条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2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推动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照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是直接

 责任人,协助党委(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三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査、一同考核。

  第四条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分...

篇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识形态工作机制和阵地管理制度 (最新分享)

 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一)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定期报告机制

  **每季度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各部门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

  成立由成立了由**书记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每年开展 4 次以上专题研判。综合分析本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把握村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

  (三)建立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舆情风险对应

  策略和预案。

  (四)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机制

  当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书记第一时间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几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置。

  (五)意识形态情况通报机制

  每年在党员干部大会上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 至 2 次;及时报告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意见。

  (七)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机制

  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选派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八)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报旗委宣传部门和网信部门。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九)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

  党员干部有关办法规定的 15 种追责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进一步落实主管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有效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新闻舆论阵地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介入,做好信息报道、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会商、舆情监控。**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网络阵地

  1、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制度。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

  在 30 分钟内电话或短信报告宣传部。同时按照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舆情报送、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做好舆情应急处置。

  2、新媒体管理制度。新媒体管理部门为**办公室,主要管理经党组同意设立的 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凡属政务、社会、商业类的微信、微博、客户端、网站等新媒体要求按规定到旗委宣传部登记备案。严格把好信息内容关,发布、转载信息必须遵循政治性、真实性、引导性原则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能发布。严禁在 QQ 群、微信发布转载反党、反社会、反人类和涉及敏感话题的言论、图片和视频。

篇四: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家信息安全,维护上网的合法利益。根据***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上网应当遵守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

 网,开展健康的网上活动。

 2.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安全状况,配备网络安全设施,制定有效的安全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安全监视,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专门的网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3.对于网络故障,要及时发现、及时定位、及时解决;对于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及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4.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扩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及时处理,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5.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设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设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露。

 6.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于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7.不得进行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5)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8.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

 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篇五: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17 篇】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17 篇】

 各级党委简称。在中国,它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官方名称是&ldquo中国共产党 XXX 特定地区或单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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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当地管理、等级责任和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当地本部门本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领导班子的主要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班子的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率先抓住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率先管理阵地引导强队,重要工作自己配置,重要问题容,方题自己提问,重大事件自己处理的直接主管班子的成员必须协助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统一协调指导工作,参加决策和工作的班子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的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单位双重责任的要求,抓住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保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高度一致。

 2.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务委员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和判断网络意识形态,研究加强和改善网络意识形态的方法。明确网上主流支流,分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论状况、网络行为趋势,立即向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建设意见。定期在党内举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一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结构。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当地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训练、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控制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加强网络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各种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理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情,不断提升对互联网规律的掌握能力,提

 升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情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实现正能量丰富、主旋律高。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依法治理网络,制作网络,制作网络,明确网络行为的下划线,网络违法违反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严格防止网络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舆论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收集、研究、判断、处置可能引起集体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论,做好舆论引导管理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络舆情斗争。领导、组织处理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认真调查网络上的错误思潮和负面发言。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赢得人心。要巩固红色地固扩展,灰色地带要改变,黑色地带要敢于管理,对极端顽固的人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媒体行业和互联网行业代表工作,重视同理论行业、教育行业、经济行业、高端智库等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 v 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在线交流、在线交流,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员、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员、宗教界人员、非公有制经济人员、新社会阶层、海外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侨等团结友谊,妥善处理网络相关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的网络生活,使许多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立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络通信工作体系,有条件地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合作、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员单位及其领导小组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络通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报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置、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加大人才、教育、投资等支持,建立支持网络评价员开展网络舆论指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置、工作时间、评价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3)追究责任的情况。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特别行动等组织无力,造成严重后果。

 2.处理本地区本部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不领导,不站前,不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有力斗争,或者领导不力,发生重大错误,产生不良影响。

 3.未按规定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管辖范围内发生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引起的集体事件。

 4.维持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失职,对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反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和政策的发言,无论是工作还是处理不当,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6.管辖范围内的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人不足,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足,产生不良影响。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在线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发言,产生严重影响。

 8.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的领导和处理不足,造成严重后果。

 9.其他应追究责任的失职责任的情况。

  第二篇: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

 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 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

 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三篇: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

 中发【2015】52 日。

 一、责任范围。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极端重要工作,根据等级负责人和谁负责人的原则,公司党委。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生根,

 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公司党委主要承担的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

篇六: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十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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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十六篇

 各级党委简称。在中国,它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特殊是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官方名称是中国共产党 XXX特定地区或单位委员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的文章 16 篇 ,欢迎品鉴!

 第 1 篇: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干脆主管的班子成员担当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务亲自处置;干脆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帮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加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担当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分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担当的工作责任

  1.仔细实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守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心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样。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探讨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状况,探讨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刚好向党中心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状况并提出建设性看法。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状况,统一相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气主动参加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化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加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实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实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实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主动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

 建设,做到正能量充足、主旋律昂扬。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刚好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务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显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肃穆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合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意同理论界、教化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挚友,加强联系,耐性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合在党的四周。对网络大 V、看法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学问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当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平安教化,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爱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阔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加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长,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平安和

 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化、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心和上级党组织支配部署的网上重大宣扬、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根据规定刚好实行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务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反先法、党章、党的确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峻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峻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

 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途、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峻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平安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 2 篇: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

  4 月 22 日上午,海兴网信办全体网信干部就《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了集中学习。全文学习完文件之后,网信办主要负责同志带领大家对文件精神进行了仔细研讨沟通。《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刻阐释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党委(党组)相关工作责任、网信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职责。会议要求,全体网信干部要根据文件要求,坚决抓好实行。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用网、管网、治网全过程,增加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牢牢驾驭互联网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推动网上正能量传播,切实维护我县网络意识形态平安。

 第 3 篇: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干脆主管的班子成员担当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务亲自处置;干脆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帮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加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担当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分工,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担当的工作责任

  1.仔细实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守组织纪律和宣扬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心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心保持高度一样。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探讨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状况,探讨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刚好向党中心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状况并提出建设性看法。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状况,统一相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气主动

 参加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化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加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实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实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实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主动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足、主旋律昂扬。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刚好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务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显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肃穆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合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意同理论界、教化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挚友,加强联系,耐性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合在党的四周。对网络大 V、看法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

 员、无党派人士、党外学问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当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平安教化,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爱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阔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加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心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长,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平安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化、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心和上级党组织支配部署的网上重大宣扬、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根据规定刚好实行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

 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务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反先法、党章、党的确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峻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峻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途、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峻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平安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峻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 4 篇: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行《中共中心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22〕52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要管党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平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凝合全局力气,推动新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需...

篇七: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

 一、领导班子责任 (一)提高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1、及时召开委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网络强国思想,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2、领导班子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无违规违纪现象。

 3、领导班子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

 4、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收监督和评议。

 5、每年年初专题研究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明确领导分工,搞好责任分解。

 6、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带头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言传身教。

 (三)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7、每季度组织一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研判,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

 8、每年通报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9、领导班子会议每年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

 (四)强化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0、加强我委网络媒体管理,领导班子带头阅评我委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内容,每季度一次。

 11、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撰写网评文章,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进行批判,旗帜鲜明地开展反分维稳网络舆论斗争。

 12、加强对各类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团、学校自办网络平台的监管,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13、加强对各类网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直播等的监察,确保可管可控。

 14、加强对宗教网络传播活动的管理,做到依法、规范,辖区内无重大非法宗教网络事件发生。

 15、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辖区内网络捐赠活动的管理,做到管理规范。

 16、加强对网络文艺作品的管理,确保内容健康向上。

 17、加强网上信息内容管控,坚决查处境内违法违规信息和网站,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信息,坚决防范和打击反动势力实施的网络渗透破坏活动。

 (五)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18、认真落实网络宣传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建立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落实好舆情应对处置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

 (六)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 19、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

 20、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步传播政治谣言,在境内外各类网络媒体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做好党外新媒体人士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21、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民族宗教界知识分子和新媒体中代表人士交朋友,对网络“大 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

 (八)

 其他职责

 22、严格追责问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23、落实好《x 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关职责及县委交办的事项。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按照要求参加中心组学习,带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

 织领导工作。

 (二)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重要问题的研究分析、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对发现的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对涉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等文件材料亲自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三)每年不少于两次主持召开全体会议,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调研,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并形成调研报告。

 (四)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督促班子成员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对发现班子成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六)带头严格执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了项制度。

 (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网上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

 (八)落实好《x 县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关职责及上级交办的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一)根据中央、省、州、县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指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三)对分管部门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人舆情事件。

 (四)每年至少与已经联系的知识分子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五)把分管范围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网络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内容。

 (六)落实好《x 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相关职责及上级交办的事项。

 中共 x 县委党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

 一、要充分认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网络安全。

 二、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明确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 工作任务、保障机制。

 三、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主管责任,具体统筹协调组织网络宣传管理、舆论引导、舆情管控、舆论反制工作,健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

 四、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主动承担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支持配合网信办工作。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和信息通报;加强网上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开展评论引导,加强网络评论队伍建设。

 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单位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单位,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x 县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予以问责。

 中共 x 县委党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机制

 一、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责任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向上级党委汇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每年至少汇报一次。

 二、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每季度向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报告一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要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报告时间分别在每年 3 月、6 月、9 月、12 月底前。

 三、遇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向上级单位报告的重要内容。

 五、领导班子要把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收监督和评议。

 中共 x 县委党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要加强对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分柝研判,并提出处置意见上报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坚持完善重大网络舆情会商研判联动处置工作机制,遇重大网络舆情和敏感时间节点,按照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的“红色指令”“绿色通道”直连机制,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形成联系顺畅、反映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三、每年至少通报一次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共同分析研判处置舆情,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中共 x 县委党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机构,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

 二、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议程,明确工作人员,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三、建立建强网评员队伍,组织开展评论引导,配合网信办抓好舆论引导工作。要积极支持本单位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篇八: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xx 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阵地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厅字〔xx〕44 号)、《xx 省党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xx〕17 号)、《xx 省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 省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内党网办发〔xx〕12 号)、《xx 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厅发〔xx〕19 号)、《xx 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xx 市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的通知》(xx 办发〔xx〕59 号)等意识形态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和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内容包括:xx 市教育系统的各类网站、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各党支部、干部职工网络账号;其他属地管理的网络传播平台;非属地管理的涉市教育意识形态信息的网络传播平台。

 第三条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依法管网治网,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坚持第一时间高效排查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处置、第一时间坚决斗争,不给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提供网上传播渠道和空间。

 第四条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教育局办公室作为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日常管理工作部门,在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统筹协调组织落实本系统

 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网络平台设置管理

 第五条

 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依法依规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申请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须报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审批后,方可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业务。未取得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从事新闻信息业务。

 第六条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开办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或账号须经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向 xx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备。

 第七条

 新闻类、政务类网络传播平台开设论坛、留言板等互动功能由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提交 xx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前置审批。网络传播平台开设栏目、组织活动等由主管主办单位进行审核把关。

 第八条

 非新闻类、非政务类网站和微博客、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应用程序、直播等移动端平台或账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信息发布管理

 第九条

 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互联信息提供者须坚守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底线,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主办单位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总编辑是主要责任

 人。政务平台主办单位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加强信息、帐号、栏目、跟帖、标题等内容管理,认真落实“三审制”和先审后发、严把内容关、导向关。

 第十一条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工网上发声负有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责任,对个人开设公开账号进行备案管理。

 第十二条

 党员、广大教职工对个人网上发布信息内容负主体责任。

 第十三条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活动主管主办单位领导班子要对其性质、主体内容、邀请人特别是发言人政治观点等进行详细考察、审核把关。以其他主体组织开展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活动,主办单位或个人进行审核把关,教育局办公室进行内容监管。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活动中,出现发表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的,主管主办单位要及时叫停,及时处置有害信息,严肃进行处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教育局党组加强对互联网意识形态管理的协调指导,监审室负责教育系统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

 第十五条 市网信办统筹做好市属地网上信息内容监测,教育系统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管辖的网络平台和党员、干部职工网上发声的信息内容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建立涉意识形态的网络舆论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监看研判和信息共享,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处置,有效回应关切、解释疑惑、防止演化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防止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现实层面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第十七条

 对于涉及本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站前指挥,市帜鲜明地与错误思潮、错误观点、错误倾向作斗争,明辨理论是非,澄清模糊认识。

 第十八条

 教育系统各单位加强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全力预防由于管辖范围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传播平台受到攻击侵害而引发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对于违法违规传播错误思潮观点和有害信息的教育系统网络平台、经调查核实,依法依规采取约谈、警告、暂停运营、关闭、纳入黑名单等处理措施,并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应对处理不及时不作为,出现《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中列失职失责情形,产生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对领导班子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管理范围内的网络平台和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规传播错误思潮观点和有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信息发布传播者、主管主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