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9篇

时间:2022-11-01 13:4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9篇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案例分析104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涉农老旧社区火灾隐患凸显,社区拆迁改造升级迫在眉睫,但因其建筑耐火等级低、违规违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9篇,供大家参考。

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9篇

篇一: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分析104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涉农老旧社区火灾隐患凸显,社区拆迁改造升级迫在眉睫,但因其建筑耐火等级低、违规违建、消防设施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居民消防意识淡薄等问题日益成为火灾频发且造成群死群伤的主要致灾因素。笔者通过围绕研判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现存涉农社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展开阐述、分析成因并结合先进治理理念展开论述,在完善社区硬件设施、优化社区消防风险治理结构、增强居民消防意识等方面提出对策与建议。关键词:涉农社区;消防治理;整改对策涉农社区消防隐患治理——以南京市江心洲街道为例■ 毛雨 南京市建邺区消防救援大队一、涉农社区存在消防安全问题及原因探析(一)大环境差、消防设施“五脏不全”目前江心洲街道存在的问题是生态科技岛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相对落后的涉农社区相互交织的隐患互存风险。调查显示,截至目前,江心洲街道待拆迁小产权房老旧区域共 10 个约 7.5 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占江心洲街道陆地面积的 50%。现存拆迁遗留户和打包房 64 户,小产权房 33 套。部分社区是村民自建房,其中无物业村民自建房老小区 8 个,共计 57 栋建筑。街道“九小”行业共 166 家,存在“三合一”现象的 32 家,群租房 28 处。待拆迁小产权房老旧小区中环境差、消防设施不到位、村居民安全意识淡薄,楼道存在私拉乱接飞线充电、堆放杂物现象;沿街门面房经营户消防器材未放在明显易取位置、使用明火没有安全间距、未设置燃气报警装置、室内存放可燃物较多,火灾荷载大等问题突出。在永定社区拆迁遗留户区域目前有群租房 15 户,街道在群租房整治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由于群租人员变动快,房主配合检查态度消极,致使出现反复。如原加油站附近一排拆迁遗留户的一出租户,摆放 30 多张床位居住 20 多人,室内无消防设施设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再如永定社区江心天府,为村民自建老旧小区,缺失室外消火栓等消防水源。以上区域普遍通病是:房屋无设计、无审核、无验收、无土地房产证、无物业、无监管。这些地方管理混乱,电动车随意充电停放、液化石油气钢瓶无安全保护措施、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室内存放可燃物品较多等问题。火灾危险性大且无任何消防保护设施,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在对“九小场所”的检查中发现,存在疏散通道不畅通、灭火器质量缺陷、火灾报警装置故障,未按规定设置喷淋装置、室内消火栓等问题,且普遍存在“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现象。最新排查出的 166 家“九小场所”中 32 家存在火灾严重隐患,占比达 20%。以上现象究其原因是涉农社区自建房由于建造久远,消防设施配套建设不到位,原有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并不符合现在的建筑防火规范要求,缺乏对未来社区发展建设的可预见性,导致目前可用的消防空间不足;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较高,对即将拆迁的涉农社区来说不愿再将资金花费在维护保养、补充消防设施上;村居民人口数量多、楼道宽度窄小,难以满足紧急疏散逃生的需求。另外,涉农社区在建造时未设置消防车道,村居民私家车频繁占用出入口,造成消防车辆进入难,安全疏散困难,极大地降低了社区的消防救援效率。(二)电气线路老化、违规用电、超负荷运行电气线路老化、违规用电、超负荷运行是江心洲街道每年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电线铺设时间较长、年代久远,并且老化、线径小的电线难以满足当今大功率电器对用电安全的要求,而且老化电线与网线、电话线交织捆绑在一起,线路杂乱,架设位置低矮,更易造成消防安全问题。2020 年,江心洲街道发生的火灾事故中有 5起是违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的,包括村民自建房火灾2 起、建筑户外显示电子屏电气故障火灾 1 起、违规电焊造成火灾 2 起。另外,电动车充电不规范引发火灾事故呈逐年增长趋势,数据显示,有 80% 的电动车火灾是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私自改装电瓶车电瓶引发的火灾案例也日益凸显,比如 7 月 15 日的永定社区小产权房电动车火灾就是因为改装过充造成的。江心街道虽然现设有 112 处电动车集中充电桩,但主要分布在新建商品房小区居多,部分居民图省事习惯在楼道或室内充电,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会封堵安全出口、逃生通道,不利于疏散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三)居民消防意识薄弱、参与意识淡薄实地调查发现,大部分居民存在侥幸和盲从心理,多数自建房居民表示:“要是发生火灾,跟着大家跑就行了。”DOI:10.16859/j.cnki.cn12-9204/tu.2021.14.055

 2021 年第 14 期 105多数村居民对火灾的特殊性、危害性和突发性不了解。另外,楼道内随意堆放易燃杂物,走访发现,近四成居民存在占用楼道、首层消防通道出口被大量电动车、杂物堵塞的情况,即使有的村居民知道消防通道被堵被占很危险,但由于存在“不会发生火灾”的侥幸心理也不会选择投诉或者举报 12345 热线以解决问题,这样大大增加了消防安全危险性。涉农社区以老年人居多,他们习惯将个人物品堆积在公共空间,日积月累,而且他们日常用火用电机会较多,但又缺少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增加了火灾隐患。根据现场调查,一部分独居老人还将政府民生工程安装的简易报警私自拆除,其原因是嫌其报警声打扰休息。另外,租住在涉农社区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非常多,由于平时生意繁忙,不愿经常性参加社区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等活动。(四)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不力调查中发现,社区安全网格员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防火巡查检查次数不足且对发现问题得不到有效纠正,隐患反复存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不力,电气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人走电断”落实不力;火灾隐患整改缺乏有效监督,社区在隐患排查中没有形成常态,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现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次数较少,没有做到全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不足,防火检查巡查仅仅局限于检查灭火器,对安全责任主体、建筑消防设施等方面不深究、不过问。究其根本原因是社区隐患排查没有直击要害,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问题反复存在;涉农社区居住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对社区无归属感,不愿学习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社区宣传教育的手段过于单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效果不佳;少数社区“微型消防站”未按要求定岗、定责、定人,致使微型消防站形同虚设;多数普遍存在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缺失的问题。二、涉农社区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对策(一)增强硬件设施。在推进老旧社区拆迁扫尾,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强化区域环境整治,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位坚决整改,规范群租房改造治理、杜绝不规范的电动车充电行为、加快推进液化气站搬迁,确保必要的防火间距。强化消防设施的维护、更新与补充,定期对灭火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和指示标志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完好有效。对缺乏消防设施的社区及时补充简易消防设施,对社区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发现腐蚀老化等情况及时更换。要合理安排社区空间,在满足消防通道的前提下,合理规划村居民停车位,避免机动车占用消防车道。2020 年 8 月以来,江心洲街道已针对暂无拆迁计划的永定、白鹭、洲泰社区内无物管老旧小区加设电动车充电桩、简易报警、简易喷淋等技防措施。8 个无物管小区的电动车集中充电桩已全部安装到位,可同时供 560 辆电动车集中充电,安装简易报警 80 余处,简易喷淋 30 处,后期还将会扩大范围进一步推广。(二)优化涉农社区消防风险治理结构。一是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居委会日常议事议程。让村居民认识到自身需要消防,形成全民参与,人人重视消防工作的局面。二是落实消防工作的主体责任。街道指导和监督居委会,并发挥好其统筹和协调作用;居委会加强社区的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完善消防硬件设施管理、消防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等各项制度;社区消防志愿者组织是社区消防安全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发挥其消防宣传、火灾救助等作用。三是改进消防风险治理过程。在消防工作中,要把“防”放在首位,落实好各项消防工作,力争不发生火灾,完善相关消防设备、落实好风险排查。发生火灾时,各主体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应急处理,第一时间疏散人员并开展灭火和人员施救。火灾发生后,降低火灾带来的衍生风险,尽快恢复居民正常生活,并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总结和反思,避免火灾再次发生。(三)增强涉农社区居民消防意识。一是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首先,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技能,适时组织全员消防安全演练;其次,配备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专业消防安全人才到一线指导工作;最后,要健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好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协同联动执法。二是提升社区居民参与意识。要培养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引导和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消防风险治理。三是提升公共精神。首先,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凝聚社区居民的共识,形成对社区公共利益的认可。其次,提供居民交往、讨论的空间,促进居民沟通合作。最后,鼓励居民参与到社区消防工作的议事议程中去。(四)网格管理要精细。持续强化社区安全生产末端监督管理落实,提高网格化监督管理质量和成效,定期开展网格员培训、消防演练,真正把江心洲街道消委会制定出台的《安全网格员检查手册》落细落实落具体。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安全网络,鼓励村居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常态建立安全隐患举报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当前,江心洲待拆小产权房区域和拆迁遗留户区域的问题和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街道安全发展,特别是这些区域存在的居民安全意识淡薄、群租房、“九小场所、三合一”、消防设施不全等问题,易反复、整改难度大。一方面,要立足当前,强化该区域环境整治,以环境整治促进安全举措落实。适当加大投入,对该区域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区,建设简易消防设施、充电桩等。加大该区域安全巡查力度,及时发展问题、及时整治和消险。另一方面,加大对小产权房拆迁和拆迁遗留户扫尾力度,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优化区域安全环境。

篇二: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区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95 号)、《XX 省应急管理厅等六部门转发应急管理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X 应急〔2019〕80 号)和《XX 市应急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 XX 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X 应急〔2021〕X 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在推动建设集中

 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的基础上,加强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争通过进一步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经研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安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担任,成员抽调有关部门相关科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三、职责任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市场监管部门:一是进一步强化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的监管,严格执行生产、销售有关安全标准要求和规定,避免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流向市场。二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本质消防安全水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

 务。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查证存在上述行为的,由认证机构依法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由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四是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报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应急、公安、交警、消防部门:督促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劝导群众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主动报废过渡期满的超标电动车。督促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住建部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对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

 城管部门:推动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督促外卖、快递企业站点设置集中充电场所,配置具有短路保护、自动报警等功能的安全充电装置。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依法清理搬离。

 四、工作措施 (一)推动工作责任落实。要组织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研判,找出目前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一次专题汇报,推动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特别是要明确基层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管职责,全面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频发势头。

 (二)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积极主动联合工信、公安、住建、应急、城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法定职责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日常重点监管内容,主要排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门店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是否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或相关零配件,从事电动自行车维修的企业、作坊是否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规范市场秩序。各镇、街道和开发区要发动基层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重点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单位小场所、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开展经常性摸排检查,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及时清理搬离。

 (三)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广泛曝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企业和单位,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的危害。针对电动自行车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

 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广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长效工作机制,严格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要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严格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从重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行责任倒查,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各地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管控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效减少火灾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履行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三)严格考 核问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此项工作将纳入区对镇街、开发区、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严格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并严格倒查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本部门负责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名单,于3 月27 日前报送到区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工作进展情况及附件,于每季度首月 3 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邮箱:XX)。

  附件 XX 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落实管理责任

 规范停放充电行为

 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家)

 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家)

 检查电动自行车维修点(个) 排查小区、楼院(个) 已建小区建成集中停放智能充电场所(处)

 新建小区设置集中停放智能充电场所(处)

 发现违规停放隐患(处)

 发现违规充电隐患(处)

 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处)

 处罚个人(人) 处罚 单位 (家)

 罚款 (万元)

 行政 拘留(人)

 印制张贴通告及相关宣传资料(份)

 社会媒体刊播相关报道(条)

 组织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次)

 组织疏 散演练(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分管领导:

篇三: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下午召开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调度会,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刚才,*从“考核标准要弄清、实地指导要到位、整改力度要牢固、为民意识要增强”等四个方面对做好下步工作提出要求。*通报了当前创建工作总体情况;各街道逐一汇报了在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整改措施。

  昨天上午,*到*区暗访督导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推进情况。现将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如下:*路*路口西、*路路北辅道,*路*社区门口路段:随意停车较多。*路街道*小区:南门外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小巷内垃圾未清理;院内车辆停放不规范,个别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杂草清除不及时;垃圾桶清理不及时;绿化带内有大量塑料袋等生活垃圾;*街道*社区:车辆停放进一步规范。希望创建办及时跟进,抓好问题整改。最后,为抓好抓实创建工作,我再强调5 个方面:

  一要认清形势,加压奋进。全区上下要围绕“品质*”定位,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乘着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东风,推动城区面貌、人居环境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实现稳步提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理念,认清差距,敢于直面问题,加快完善基础设施,不断优化生活环境,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努力提升治理水平。

 二要扛牢责任,下沉力量。党员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坚持深入基层,以一抓到底的作风,现场找差距、解难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成果;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要主动扑到一线,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以扎扎实实的措施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督查部门要压实责任,严格督导,常态长效推进创建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要全面动员,广泛引导。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文明创建工作,打造共建共享的创建工作格局;依托社区阵地和活动载体,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提升市民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参与度和认同感,凝聚起全民创建的强大合力;注重品牌引领,从细节入手,加强日常管理,着力纠正不文明现象,持续打造“品质*”靓丽文明的“风景线”。

  四要攻坚克难,解决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下决心对农贸市场管理、飞线充电、垃圾清运、停车难等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治理,采取精准有力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要健全工作机制,着眼常态长效,发动群众和志愿者参与,把创建的过程变成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提升人居环境的过程,推动各项工作按标准落实到位。

  五要对照标准,靶向发力。强化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快速整改,做到队伍保障、措施

 保障和行动保障“三到位”,齐心协力打好创建攻坚战;要深化全时创建,杜绝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做法,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创建融入日常,推动各项创建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更加舒适美好。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篇四: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1 - XX 乡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乡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车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电动车的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使用管理明显规范、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集中整治

 - 2 -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车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

 (三)形成总结 各职能部门对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并固化工作措施,建立常态机制。

 四、组织领导 我乡成立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XXX 书记和 XXX 乡长任组长,由乡分管消防工作领导 XXX 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乡应急办公室成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乡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 XXX 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

 五、整治措施 (一)强化执法检查。各村(社区)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对辖区村民自建房、居民住宅、三小和“三合一”等场所开展“敲门行动”,排查电动自行车“充电过夜”“进楼人车同屋”“私拉飞线充电”“充电无人看管”等突出问题,杜绝电动自行车在楼梯间、疏散走道等区域停放、充电,实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楼梯间、疏散走道有防火分隔。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整改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

 - 3 - 责任。

 (二)重视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定期组织村民群众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村村响、微信群、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电动车火灾事故,引导广大群众停放电动车时要远离可燃物,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各村(社区)要督促单位自查自纠,提高行业自律、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查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各村(社区)要充分向辖区公告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篇五: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开展“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 为全力做好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持续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助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决定即日起到 11 月底开展为期三周的“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为标准,以“争第一创唯一”的奋进姿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重点围绕校园周边等地区的停车秩序、流动摊贩以及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等显见性问题,开展市容秩序集中整治,着力提升我市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市容秩序水平,确保测评期间市容市貌整洁、靓丽、有序,为 XX 高质量考核发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

 时间:即日起至 11 月 30 日。

 范围:全市公共广场、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及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内容

 1、严管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市容秩序。继续以严管重罚态势持续整治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及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的无证摊、店外经营、乱牵挂乱拉线、垃圾乱堆放等显见性市容违法行为。推进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制,督促各类市场实体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塑造整洁、美观、文明、有序的市容环境。

 2、加强户外广告、店招标牌设施和“三乱”整治。全面拆除未经许可的户外广告设施及设置在规划禁设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严格查处公共场所、校园周边等未按规定设置的门头店招标牌设施;全面清理街头路面、公共厕所、公共广场、校园周边等重点部位的“三乱”违规广告,提升作业标准,消除残痕和色差,确保视觉效果。

 3、规范停车秩序管理。加大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及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的违停处罚力度,落实全天候、常态化快速处置;精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无私设乱划、无堵塞通道、无私设地锁、无压占盲道等违规停放;落实已划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规范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入位停放、顺向有序、管理规范。

 四、方法步骤

 “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整治阶段(即日至 2021 年 11 月 14 日)。针对上述 3 类问题,全面开展市容整治行动,力求短时间内市容秩序明显改善。各镇街(开发区)结合区域实际,摸清问题规律,优化力量配置,覆盖重点时段,开展错时执法,切实做到精准定位,精细管理,全面达成整治目标,确保市容秩序进一步提升。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21 日)。各镇街(开发区)在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和关键节点定岗定人、严看严守,错时执法、延时执法相结合,加大市容秩序管控力度。

 (三)长效管理阶段(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30 日)。“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后,巩固并扩大整治成果,转入常态化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容长效管理体制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建立“争第一创唯一”的意识,切实把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当前阶段性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首要位置来抓紧抓好,结合实际,严格按照测评标准要求,对标对表,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整治工作。“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继续延用“三小三集中”专项整

 治工作机构,优化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推进实施。

 (二)强化督查考核,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督查考核机制,组织力量开展全方位督查,对行动中存在的执法不到位、风纪不严肃、治标不治本等问题进行通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集中督查情况应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市级集中督查情况纳入各镇街(开发区)年终精细化管理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供舆论支持。各单位要利用 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城市精神等宣传标语,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融入文明城市的建设中来。依托电视台、报纸、“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加大集中整治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对整治行动中的亮点和成效重点宣传,跟踪报道典型事例,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附件:

 1.“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2.“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附件 1 “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容管理水平,助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根据“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集中整治要求,针对当前市容秩序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决定即日起至 11 月 30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遵循“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建管结合、注重长效”的原则,对照“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标准,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使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期间城市市容面貌明显提升,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做到整洁美观,规范有序,助力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 全市公共广场、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及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

 (二)整治标准 1.道路及两侧无堆积垃圾、无杂物、无污水,市政、环卫设施整洁完好。

 2.无乱设摊点、占道游商,沿街商铺无店外经营。

 3.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搭建、乱堆放,建筑物(含构筑物)外立面整洁、完好。

 4、无毁绿种菜、乱晾晒、飞线充电现象。

 5、无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无破损、锈蚀等问题。

 三、措施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镇街(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坚持“建设与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落实长效相结合、集聚辖区市容规模性亮点需要与保障市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全盘考虑、周密部署、统筹实施。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渠道,开展全方位、多手段、多层次的广泛宣传,以市容环卫责任制、市容条例为重点进行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专项整治、齐抓共管市容秩序的良好氛围。

 2.强化责任,从严执法。各镇街(开发区)综合执法局要严厉查处各类市容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五定”责任制,把执法监管职责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对整治中遇到的“老

 问题”,要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拒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从严处罚,排查梳理出一份“严管清单”,照单进行重点监管、强力规范,形成典型案例,起到威慑作用,真正发挥管理是基础、执法是保障的联动效能。请各镇街(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分别于 11 月 15 日、11 月 22 日、12 月 1 日上午 10 点前将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进度(见附件)报市城管局监督大队。

 3.明确职责,落实长效。各镇街(开发区)要把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贯穿于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加大日常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落实日常管理与执法监督责任,确保整治一片、巩固一片。依托指挥中心,推进自动识别、自动报警、自动派遣的智慧化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快速处置能力。深化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其在市容管理中的应有作用,不仅要确保市容环卫责任书的签约率,更要加强日常巡查中的教育引导及执法力度,通过法律法规规范责任人的相关行为。

 4.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城管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定期进行督查,把整治进度、整治效果列入年度精细化管理考核中。整治期间未向市城管局提供疏导点清单或未经镇街(开发区)政府审批并报市城管局备案的疏导点一律视作马路市场。

 附件 2:

 “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持续深化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筑牢更高质量的全国文明城市坚实基础,高标准推进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干 60 天誓夺全年红”动员大会要求,全面对标省级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标准,聚焦学校、社区、文化设施、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等重点地区,狠抓停车秩序管理薄弱环节,坚决杜绝停车乱,整治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切实提高创建工作的凝聚力、执行力,持续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二、整治范围及标准

 (一)整治范围:全市公共广场、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及校园周边等公共区域。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校外培训机构、文明礼仪养成

 教育实践基地(场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公共广场、商业大街、城市干道、公共文化场馆、公共场所(馆)等周边地区。

 (二)整治标准:

 1、机动车、非机动车入位、顺向、有序停放,无违章停车现象。

 2、严格执行停车服务收费有关规定,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3、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管理,主动、热情为民服务,停车区域整洁规范,无问题投诉。

 三、整治任务

 (一)全面规范停车设施。排摸挖潜停车资源,精准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切实做到隔离设施设置合理,无破损缺失。停车泊位(区域)标志、标线设置应规范、合理、内容清晰。对于停车位标志标线不清的,要及时处置,及时出新。撤销随意违规施划、挤压或占压盲道、堵塞消防通道的停车位,清除违规设置的地锁、地桩。

 (二)切实加大保障力度。围绕“有车位的地方就有人管”的目标,配齐配强停车管理人员,落实停车规范“五统一”(统一着装、统一挂牌持证上岗、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文明礼貌用语、统一落实停车区域及周边卫生保洁责任)要求,成立重点、热点地区停车管理专职队伍,引导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无违规

 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乱停乱放现象,保持道路通行顺畅。深化公安交警、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保障机制,严查严控车辆违停行为,持续开展违停清障和整治,提高“两车一拖”工作成效。

 (三)着力加强收费管理。继续深化我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联合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停车管理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监管,督促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对停车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高标准推进乡风文明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是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实现高质量考核目标、 “争第一创唯一”的必然要求。各镇街(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联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周密部署,统筹实施,确保我市停车秩序管理取得新成效。

 (二)对标测评标准,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属地主体责任,各镇街(开发区)要摒弃等靠要思想,严格按照测评标准要求,对标对表,全面排查,举一反三,确保措施到位,有

 效整改。市、镇街(开发区)两级要加大跟踪问效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根据整治效果,强化结果运用。

 (三)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整治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悉心倾听百姓心声,积极回应投诉举报,适时调整工作举措,持续优化推进方式,不断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文明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开发区)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文明停车,形成全民参与、共管共治、共创共建的良好氛围,全方位展示停车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文明创建的知晓度,全面提升全市文明停车水平。

篇六: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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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53随着大气污染日益严重,要求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呼声日益强烈,加之主要城市的机动车“一牌难求”,新能源汽车又具有各种优势,在政府的积极鼓励和优惠政策的配套下,这几年电动汽车得到了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开始购买此类汽车,并且强烈要求在住宅小区内安装充电桩。这给本来已经车满为患的小区带来了冲击,各方立场观点的不同和认识上的差异引发了各种矛盾和纠纷。一、安装充电桩遇阻案例分类( 一 ) 小区公共部位无固定停车位要安装充电桩无果老小区停车位改扩建,是一件便民利民的好事,上海某小区周先生想借这个机会,在停车位中安装新能源车充电设施。然而,他提出“预埋新能源车充电桩电缆 PVC管道”的建议却到处碰壁。该小区大约有 130 辆汽车,由于没有固定车位,多数车主直接将车停在绿化带边缘或道路两侧。周先生从家中接出一条电缆线在自家单元的一楼安装了插座,需要充电时就将车停靠在单元门的路边,通过自己安装的插座进行充电。小区其他新能源车用户也都采取了类似方式为车辆充电,有的甚至将插座安装在单元门外。因此,2016年5月小区居委会提出停车位改扩建时,周先生投了赞成票。然而,问题来了 :原有的绿化带向后退了 5 米左右,铺上了水泥,周先生车辆充电的位置正好挡住了停车位车辆的正常出入。如果周先生把车停在停车位,那么车辆的充电线会拖在地面上,来往的车辆和行人都可能碾压踩踏,不仅会对充电线造成破坏,也不安全。因此,周先生和其他新能源车车主一起商量,想出了预埋充电桩电缆管道的办法,并愿意出管道材料费及以后的维护费。然而,与各个部门几番沟通下来,这个看似“一举两得”的建议并没有通过。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认为,在小区无固定的公共停车位,安装充电桩不合适,周先生要安装充电设施,必须由小区业委会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由物业公司开出相关的安装手续证明。而问题是,小区车位本已紧张,停车矛盾突出,因此,业委会认为目前无法考虑此议题。(二)小区公共部位有固定停车位要安装充电桩遭拒杨先生是某小区 9 栋 1 号的业主,前几天楼门前突然有人将电箱打开施工,经询问得知是在安装充电桩,但要求安装的住户为 9 栋 2 号的一位住户,“2 号的充电桩为何安到 1 号的门前?经过我们同意了吗?”杨先生问道。其实,使用新能源车是值得提倡的,大家并不反对,但是大家对充电桩了解不多,在没有经过 1 号业主的同意前就将 2 号业主的充电桩安装在此,让 1 号的业主很是不满。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1 号的住户都很担心充电桩的安全性问题,经居委会协调后双方不愿意妥协。供电营业厅的工作人员表示,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需要出具固定车位的产权证明或是产权单位的许可证明,还需物业公司出具同住宅小区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引发纠纷的思考房地法苑文 / 黄友健DOI:10.13997/j.cnki.cn31-1188/f.2017.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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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只要这些手续齐全,电力部门就能安装,至于安装位置的选择,一般会考虑小区内电箱的位置及需要安装充电桩市民的个人需求,此案确实没有把其他业主的意见纳入考量范围,因此会考虑进行重装。该案中,物业公司考虑到杨先生在小区公共区域有固定的停车位,在业主的恳求下为其开了安装充电桩的证明,因此,物业公司遭到了很多业主的质疑。小区业委会认为,新能源车是国家鼓励使用的,但在小区内安装充电桩仍应遵循《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小区公共用地须得到小区业委会或小区业主表决同意才行,否则业主有权反对。(三)在自购地下车库使用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为何不行王先生多年前在浦东新区某高档楼盘付了 35 万元,向开发商购买了只有使用权的停车位(即开发商违规将本应出租的车位变相出售),去年他想购买电动车,可以免去拍牌之难并可得到近 10 万元的购车补贴,但被告知只有先办理充电桩安装手续,方可进入购车及补贴程序。物业公司表示,因为他的车位是使用权车位,要得到出售者即产权人开发商的同意。可开发商表示,王先生先要取得消防部门的安全证明。消防部门表示,从没有过相关条文规定他们有这样的权利和义务出具证明。皮球踢来踢去杨先生被反复折腾,只能放弃购车。(四)地下车库产权车位安装充电桩被拒,业主怒了2016 年某小区业主屠先生交了 1.5 万元的定金,订购了一辆 85 万元的特斯拉电动汽车,打算在地下车库自己的产权车位上安装一个特斯拉专用充电桩。车还没到手,业委会关于“不同意屠 ×× 安装充电桩”的一纸声明就贴在了小区里。屠先生说,定金交完后,特斯拉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车库作出了评估,确认符合安装标准,他又向电力部门提出了一户一表的申请,电力部门同意申请,并派工作人员完成了电动车专用一户一表的安装。没想到,问题来了,电表安装好后,就被业委会上了锁,屠先生也收到了业委会的一份决议,不同意其安装充电桩。决议上有业委会 6 名成员的签名和盖章。“我在地下车库自家的产权车位上安装充电桩,且有电力部门和第三方的安全认证,只对公共区域有管辖权的业委会对此拒绝是否越权了?”屠先生提出了三点理由,第一,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二、第七款规定,业委会作任何决议,应召开业主大会,并经半数以上业主一致表决同意,而上述决议只是业委会内部投票,不符合法定程序,应予以撤销;第二,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三,小区用电是由电力部门分配、管理、审核的,业委会无权审批,更无权要求电力部门拆除用户电表。业委会提出了相反的意见 :一是屠先生在没有得到物业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到电力部门申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用的一户一表,违背了供电局提出的安装充电桩须征得物业公司同意的程序。二是该小区共有128户,除36户因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票外,参加投票的业主中反对安装充电桩的为 90 户,占全体业主的 70.3%,超过《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三是小区电力在当初设计时没有考虑充电桩的电力容量,供电局不会提前为小区增容,只有当超负荷多次引起跳闸后才会考虑,而且电力增容不会在短时间内完工,这样势必会影响业主的生活,如有可能因停电导致小区的电梯停驶、供水中断等。另外,充电桩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起火,会给业主和周边人员的生命财产带来危害。所以,业委会认为,屠先生安装充电桩的行为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损害了相邻权。双方意见相左,于是,杨先生一纸诉状将业委会告上法庭。二、“飞线充电”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所谓“飞线充电”,是指拉根长长的家用电源线给电动车充电,有的电线甚至是从十几层高的楼层拉出来的。这种“飞线充电”的做法容易引发火灾,邻居们也忧心忡忡。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在上海,近三成电动汽车的车主无奈选择“飞线充电”。由于这些电线的粗细与家里的电线差不多,颜色也不醒目,老人和小孩被电线绊倒甚至触电的威胁极大。在上海的不少小区,由于充电桩安装存在申请难、安装难,有的业主干脆从自己的电表里私自拉线,从自家窗户外飞线进行电动车充电,这种“飞线充电”的方式有逐房地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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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55渐蔓延的趋势,已经引起了各方的注意,一些物业公司按照《上海市物业管理规定》和《管理规约》向“飞线”业主提出了《整改通知书》,在经业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劝说仍拒不整改的情况下,一些街道城管开始介入调查处理。三.由产权车位安装充电桩引发的诉讼案件在上海,由小区充电桩安装矛盾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日趋增多,这给各级法院处理此类民事纠纷案件带来了新的课题,审理结果的不同也引起了司法界不同的看法。案件一 :2016 年某小区业主以排除妨碍民事侵权为由将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原因是该业主在小区地下车库自己的产权车位上,委托供电部门安装了电动车充电桩,供电部门根据业主的申请和要求进行了现场查勘确认并顺利地完成安装,业主使用了一段时间后,被物业公司叫停并拆除。在双方多次交涉无果后,业主诉至法院。业主认为 :在自己专属车位上安装电桩,既符合相关规定,并由供电部门安装,作为物业公司无权擅自拆除,故物业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求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物业公司则以业主的行为使整个车库的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为由抗辩。审理法院亲自约供电部门、原被告双方到现场实地查看并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以恢复原状结案。案件二 :同样是业主在自己车位上安装充电桩,只是这次阻止业主的不是物业公司,而是小区业委会主任。在诉讼之前,业主曾投诉至 12345 市民热线,热线转到区房管部门。区房管部门两次组织业委会、业主、物业公司和供电部门进行沟通协商,但业委会主任代表业委会以车库电容量不够、存在安全隐患、侵犯相邻车位业主利益为由予以坚决反对,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节目作了专题报道。节目组分别采访了一些律师和专家,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 :按照《物权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业委会只有在全体业主公共区域范围就业主大会授权的情况作出决定,现在开发商已将地下车库产权车位全部出售给了业主作为车库的专属区域,即使要提出不同意见,主体也应该是地下车库产权车位的业主们,业委会擅自反对显然是越权行为。所谓的侵犯相邻权的问题,必须是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了才成立,现安装的充电桩经过电力部门认证已经确认安全,在此情况下,业委会以“莫须有”的风险来阻止业主装充电桩,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法院以该纠纷属于业主内部事务不属于受理范围而最终不予受理。四、《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解读2015 年 6 月上海市交通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房管局、公安、消防等八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一)关于充电设施分类 根据《暂行规定》,本市充电设施按使用性质和对象主要分为三类 :自用充电设施,专向私人用户提供的充电设施 ;专用充电设施,专向法人单位及其职工,以及在住宅小区内向全体业主提供的充电设施 ;公用充电设施,服务于社会电动车辆的充电设施,包括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截至 2015 年 5 月底,本市共有充电桩 7496 个,其中公用、专用充电桩 3211 个,自用充电桩 4285 个。(二)关于建设原则新建住宅小区、交通枢纽、超市卖场、商务楼宇等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 10% 的比例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鼓励已建住宅小区等建设充电设施,可以结合旧区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实施。(三)关于建设主体及相关方责任 1.电动汽车生产企业责任。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对充电设施建设维护负有主体责任,应将充电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其销售服务体系,与私人用户签订销售车辆合同之前,必须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为用户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为确保充电安全,房地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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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建设相应的充电监测系统,并接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市级监测平台,一旦出现充电异常,应及时告知用户。2.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为了积极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对于有产权停车位的用户,《暂行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支持和配合其充电设施建设工作。3.电力企业责任。电力企业负责充电设施从产权分界点至公共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建设,并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优质、便捷的配套服务。4.电动汽车用户责任。用户要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只能用于向电动汽车供电,若充电设施产权属于用户,用户应承担充电设施维护保养的责任。同时,充电设施建设经营企业应在协议期内为用户提供充电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四)关于建设办法 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用户在住宅小区有自有产权车位或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在租赁期一年以上的固定车位上安装充电设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全力支持配合,不得设置障碍。不予配合的,业主投诉后由居委会或街道指定部门负责协调处理。(五)关于政策支持 1.电费。电费按照充电设施性质收取。其中,在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按照居民平均电价水平执行,不执行阶梯电价,可享受峰谷电价优惠。2.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结合企业建设经营成本以及燃油汽车使用成本综合考虑,暂定最高不超过每千瓦时 1.6 元。3.充电设施建设费用。明确充电设施建设不占用住宅小区自用的公共电力容量,对于单独报装独立挂表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免收业扩费。关于充电设施建设,将研究进一步的支持政策。(六)关于充电安全问题 充电设施及其停车位建设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登高作业和人员疏散逃生 ;充电设施安装基层应为不燃构件。充电设施只能用于向电动汽车供电,专用、公用充电设施应接入监测平台。(七)关于建设流程 以住宅小区私人用户申请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为例,建设流程包括达成购车意向、用电申请、建设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等五个阶段。(八)关于政府职责 房地法苑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各区县要依托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搭建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平台,并明...

篇七: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实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xx”这一要求,市政协党组将“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助推平安xx 建设”作为新一届政协的重点调研课题,列入年度重点协商议政计划。市政协副主席 xx 带领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会议座谈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我市社区工作现状,征求社区工作者和相关界别委员对提升社区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在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就提升社区治理工作水平提出几点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一、全市社区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社区共 xxx 个,其中 xx 东街道 xx 个,xx 街道 xx 个。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加强社区治理工作作为创新社会管理、夯实基层政权、建设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积极探索社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措施,不断加大投入保障,社区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一是社区组织体系日益完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街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理念和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工作原则,合理设置社区规模,并在社区“两委”换届中选拔优秀人

 员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提高了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拓宽了服务领域,延伸了服务触角。二是社区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各街道通过社聘、公招等方式,拓宽渠道,选贤任能,高标准配备社区干部队伍,并积极探索“定格、定责、定人”的网格化管理制度,构建社区网络服务,推动力量下沉,服务居民更加方便快捷,通过分阶段推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社区人居环境逐步改善。三是服务居民能力不断加强。各街道不断整合调剂资源,通过对部分社区办公环境装修改造、办公设备性能提升和社区活动场地的完善,使居民来社区办理业务时的舒适性和便捷性得到大幅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社区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人民群众期盼和现实需求还有差距,从调研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社区职能存在行政化倾向。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未经准入审查,把有关职能业务向基层延伸,转交了大量行政性工作,造成社区自治组织权责任务不清、工作压力增大,且社区工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不是职能业务的“行家里手”,对工作落实检查往往也是“泛泛而过”;而作为社区自治组织,也没有履行相关工作的职能,如开具“居民财产证明(法律援助

 情况除外)”“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无犯罪证明”“居民住房证明”等等,但每天都需要为社区居民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是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不足。xxxx 年 x 月 xx 日 xx 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规定(试行)》中提出“原则上每个社区不少于 x 名社区工作者,以 xxxx 户常住居民为基准,每增加 xxx 户左右增配 x 名社区工作者”。我市社区规模基本较大,尤其是 xx大部分社区所辖户数都在 xxxx 至 xxxxx 户以上,应至少配备xx 名以上社区工作人员,但全市各社区工作者配备情况基本在 x—x 人,且以女性居多,“身兼数职”是常态,在承担一些重点工作时,出现连轴转都无法按时完成任务的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只能采取聘用临时人员的方式,但聘用人员普遍缺乏责任心,反而影响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部分社区选骋的社区楼门长,因年龄偏高、薪酬待遇低、工作量大,造成队伍不稳、离岗率较高。

 三是对物业缺少有效监管。我市现在物业居民小区覆盖面广、管理区域大,在实施物业管理过程中,一直以来依靠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而进行督导整改,但检查覆盖面具有局限性,物业公司的好与坏,主要靠物业公司的自我约束能力。在全市街道机构改革后,各街道办事处虽按“三定”方案要求设立了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管办公室,却没

 能真正对物业公司履行监管职责,物业管理工作还是以部门管理为主,且因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不健全,使街道对物业公司缺少有效监督,形成了“部门管不好,街道管不着”的局面。

 四是物业服务水平有所欠缺。百度一下“奇幻写作星球”,海量公务写作素材无限下载,微信 gwclg888。部分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不规范、不到位,社区居民认为物业公司未能做到质价相符;同时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之有些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缺乏自身培训,造成管理服务的理念、内容、质量很难到位,甚至未能摆正与业主之间服务与被服务之间的关系,造成物业行业信访量一直高居不下。别外,部分小区存在商住混合现象,餐饮服务行业与居民楼很近,增加了噪音及排烟对居民的生活影响,虽属开发商历史遗留问题,但现有物业公司不能及时进行解决,从而也引发一系列信访矛盾。

 五是基础服务设施不完善。早期建设的小区大部分无物业管理和维修基金,虽然通过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使小区基础设施老旧滞后、服务功能不完备的问题得到改善,但部分小区雨污管道堵塞、电动车上楼、飞线充电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严重的安全隐患;一些平房小区街道狭窄、路面坑洼、路灯缺失或破损、缺少停车位等问题始终存在,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产生活,继而引发一系列邻里矛盾、上访事件,且这些小区居民

 实行自治管理能力有待加强。部分老旧社区没有综合服务设施,部分新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不到最低 xxx 平方x 的标准,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活动需求与场地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

 六是社区志愿服务机制不健全。根据《中国社区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社区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社区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向注册社区志愿者提供社区志愿服务岗位”。但是因为缺少顶层设计和管理平台,全市大部分社区虽设有志愿服务岗,但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手段和方法单一,社区居民的认同感不足、缺少途径参与社区服务,且 xx 地区流动人口基数大,新老更替快,在社区志愿服务中的作用更加有限。部分党员进社区服务意识有偏差,服务方向不明确,服务内容单一,党员志愿服务社区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今后工作建议 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社区治理工作,针对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理顺关系,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议成立市级社区治理工作专门领导机构,加强对社

 区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查指导,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工作新格局。二是以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部署为抓手,各街道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建设,整合区域资源,构建“六位一体”管理机制,建议大力推行社区“大党建”,立足打造社区党建工作品牌,实现社区党建工作向驻社区单位党组织的拓展和延伸,加强党建创新工作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形成推进社区党建工作的持续创新的长效机制。三是建议在合适时机开展“街道抓社区党建促社会治理”现场观摩活动,培树品牌,提升影响力,通过构建“党建工作共抓、服务资源共享、民生难题共解、和谐社区共建”的新型社区党建管理体制,正确引导社区党组织主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在社区自治中的榜样作用,建立平等协商机制,培养正确的居民自治意识,提高民主参与能力。规范社区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操作规程,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和权责清单要落实落地,准入目录应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不应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四是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要求,持续推动审批权限和执法权限向基层下沉,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行政审批和执法权限下放到街道。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执法依据、职权范围、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

 理。

 (二)完善政策,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治理水平高、工作作风正”的要求,注重从优秀社区工作者、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中选拔社区党组织书记,确保优秀人才在社区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二是拓宽社区工作者的来源渠道,鼓励社会优秀人才通过公开、竞争选聘的方式到社区任职,也可以通过选派一批机关干部和新考录公务员到社区挂职、选派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分期分批到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充实社区力量。严格按照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综合社区人口数量、辖区面积和服务内容等因素,配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自荐、居民推荐、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形式,把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的业主,特别是党员志愿者推选为楼门长。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建议建立社区工作者长期轮训制度,把社区工作者纳入市委组织培训范畴,加强在政治理论、党的建设、纪律意识等方面培训力度,鼓励社区工作者通过职业技能考试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成为服务社区工作的行家里手,也可以采取到先进地区挂职交流和学习考察等形式,学习先进经验和先进理念,更新思想观念,从而进一步提高其专业化水平和综合履职服务能力。四是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动态增长机制和薪酬保障机制,在政治待遇上不断拓宽渠道,保证人才队

 伍建设的可持续性,稳定我市社区工作人员队伍。

 (三)整合资源,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议以街道为单位进一步细化设置网格体系,街道、社区、楼栋、楼门分级负责网格的统筹协调监管、日常事务的巡查监督和信息收集处理反馈,有序推进“多网合一”,打造基层治理“一张网”,不断提升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以在职党员“双报到”活动为载体,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机制,将在职党员志愿者编入网格担任网格员,鼓励社区党员、退休职工、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担任楼栋长、楼门长,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拓展服务内容,丰富服务载体,提高志愿服务水平。二是建议将行业主管部门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到各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对物业公司进行直接管理,行业部门只负责业务指导工作,从而真正使各街道办事处对物业公司“管得着、管得了”。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分类管理,分期分批解决无物业小区的物管进驻问题,积极引进 xx 优秀物业进驻小区,全面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对无物业管理小区,鼓励独栋院落、单元楼居民联合开展业主自治,共同做好老旧小区治安维稳、清扫保洁等工作,改善居住环境。三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支持,尤其是一些重点民生项目、一些公益性组织,政府部门要加强优惠扶持力度。强化社区属地职责,在完善基层社区的服务设施上给予重点保障,对社区范

 围内的上级重点项目、重要工程要充分听取社区的意见建议,纳入共建共管范围。建议对各社区的域内资源进行统筹,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老旧社区辖区内的废弃或闲置办公资产进行充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确定可以改建用作公共服务设施的简化审批事项,及时改造使用,提升老旧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平。

 关于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调研报告 共建共享的城乡社区治理,将有利于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夯实社会治理底部基础;有利于激活直接面向居民的服务需求,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xxxx 年 x-x 月,我局围绕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作出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关于加强和创新城乡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由局长带队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分 x 个调研组深入到全县 xx 个乡镇的部分村(社区),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对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城乡社区治理取得的成效 全县两项改革调整后,村总数从 xx 个减少到 xx 个,减少村 xx 个,减幅 xx%。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各村公共管理和服务群众平均达到 xxxx 人,超过全国 xxxx 人的平均水平,平

 均服务面积 xx.x 平方公里。随着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的持续推进,将实现县域经济版图的整体性重塑、城乡整合发展格局的系统性再造、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结构性变革,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夯实底部基础。

 (一)社区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一是基础设施持续投入。全县围绕居民需求,大力改进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持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城乡社区阵地功能明显优化。十三五期间,县财政分别投入城乡社区建设经费 xxx 余万元,新增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x.x 万平方x;目前,全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平均面积达到 xxx 平 x,增长 xx%,实现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xxx%,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xx 平 x。二是城乡社区队伍有效强化。目前,全县村(社区)委员平均年龄 xx 岁,较改革前降低 x.x 岁;xx 岁以下有 xxx 人,占 xx.xx%;大专以上学历有 xxx 人,较改革前提高 xx.x%,基本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三是城乡社区干部报酬全面落实。全县村(社区)干部待遇按照 x 办发〔xxxx〕xx 号和 x ...

篇八: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 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和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街道消委会决定在全街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实效为导向,瞄准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建设,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在高层民用建筑内部停放充电等违规行为,严肃追究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确保 2021 年全街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呈下降趋势,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建设 在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装普及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将充电桩使用情况纳入全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智能数据管理平台(待建)统一管理。

 (二)强化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管理 以居民小区、沿街店面等为重点,组织对居民小区“飞线充电”、私拉电线等安全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劝导、制止不安全充电行为,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三)坚决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且拒不改正的行为。严肃追究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引发的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的相关责任。

 (四)加强针对性消防宣传警示教育 全方位、多媒体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组织媒体和群众参与电动自行车火灾现场警示教育,深入了解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成因及存放、充电要求。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按标准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1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备建设场地条件的社会单位全面普及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缓解广大干部职工所住居民小区充电压力。各社会单位已有自行车棚的,要按照有关标准将现有自行车棚改造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原未设置自行车棚的社会单位,但具备地面空置场地或地下停车库的,要新建或将其改建成符合有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对无物业服务企业或无管理主体的独立建筑,但具备地面空置场地或地下停车库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街道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力争 11 月 15 日前,具备建设场地条件的社会单位及独立建筑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达 70%,解决 50%以上骑行员工充电需求,其余列入 2022 年工作计划。(消委会牵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配合)

 2 、居民住宅小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居民小区,积极推动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标准将小区现有自行车棚改造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楼及老

 旧居民片区由各村(社区)托底负责,利用小区空地建设或协调利用附近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库(棚)。要统一规划,居民住宅小区、老旧住宅片区要全部建设不少于 1 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物管办、各村(社区)牵头,横溪规划资源所、规划办等部门配合)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时要参照江苏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DB/32T3904-2020)。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不间断排查整治 各村(社区)承担“飞线充电”集中整治主体责任和兜底责任,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安监、综治、物管、派出所等精干力量组成的工作专班。整合有关部门基层办事机构人员以及网格员、协管员、物业保安等各类辅助力量对辖区居民小区、沿街店面进行不间断兜底排查。一经发现“飞线充电”、私拉电线等违规问题,首先采取劝阻措施,劝阻无效的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1月底,对居民小区、沿街店面“飞线充电”的巡查每天不少于 1次。(各村(社区)牵头,派出所、建设所、城管办、安监科等部门配合)

 (三)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违法生产销售集中整治行动 1 、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社会单位、居民住宅小区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进行全面清理,切实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对在高层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并依法查处。(各村(社区)牵头,派出所、消委办、建设所等部门配合)

 2 、加强电动自行车源头管理。企服中心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区市场监管局横溪分局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整治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违规改装问题,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3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物管办要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行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对物业不履行巡查责任导致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较多的物业管理企业予以行业监管;对因电动自行车失察漏管导致服务对象发生火灾的物业服务企业,予以信用惩戒。

 4 、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派出所和消委办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通过对火灾的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整治。

 (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 1、印发张贴挂图标语,在每个小区、每栋居民楼、每个院

 落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挂图,提高居民群众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意识。(各村(社区)牵头,消委办、物管办、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2、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等媒体推出电动自行车火灾系列专题,曝光典型火灾事故和违法违章行为或聘用第三方专业宣传机构开展安全宣传。(各村(社区)牵头,消委办、物管办、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3、针对老旧住宅片区的居民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讲清自行改装电路及电池已超过使用年限的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告知正确的停放、充电方式,电池达到使用年限的建议更换。(各村(社区)牵头,消委办、物管办、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4、组织新闻媒体和当地群众开展现场警示教育,集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火灾成因和存放、充电要求。(各村(社区)牵头,消委办、物管办、派出所等部门配合)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即日起至 11 月底,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核查摸底阶段(2021 年 9 月 26 日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开展宣传,对本辖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情况进行摸排统计,形成工作清单,编制推进计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按照工作清单开展核查治

 理。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条记录,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同时,督促有关单位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安装进度。

 (三)巩固成效阶段(2021 年 11 月 30 日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前期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组成联合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依规集中查处,全面消除隐患。同时,对新安装的充电桩进行现场验收,对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充电桩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除隐患,落实长效制度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有序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街道消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消委办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村(社区)要加强本辖区集中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逐一倒查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小区、单位相关责任,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宣传等职责落实。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街道消委会将适时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通报批评并报送街道办事处。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

 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集中整治工作将纳入全街高质量发展考核及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成绩。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9月 26 日前报送本地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名单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摸排情况统计表》(附件 1);9月 28日、10月 13 日、10月 28 日、11 月 12日报送《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 2)及阶段性工作小结;各村(社区)、各部门 11 月 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杨凯

  电话:

  附件:1、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摸排情况统计表

  2、 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

 附件 1 :

 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摸排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 骑电动自 行车人数 拟安装充电 桩充电头数(个)

 11 月 15日前 是否完成安装 是否列入 2022 年计划

  备注:单位性质指机关团体、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高校、医疗机构、文博场所等。

 填报人:

 电话:

 审核人:

  填报时间:

 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审核人:

 填报时间:

 村(社区)

 (部门)

 排查 小区 (个)

 排查 单位 (个)

 张贴宣 传挂图 (处)

 劝导、制止 “飞线充电” 行为(处)

 清理电动自 行车违规停 放充电 (处)

 安装电动自 行车充电装 置(组)

 办理电动 自行车违规 停放充电 案件(起)

 办理电动自行 车违规停放充 电案件罚款额 (元)

 XX 村(社区)

  (XX 部门)

 全街合计

  备注:请于 9 月 28 日、10 月 13 日、10 月 28 日、11 月 12 日将表格汇总报送至指定街道消委会办公室

篇九:飞线充电治理措施建议

电动车“飞线充电”通告 为深刻汲取区内外电动车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严禁电动车“飞线充电”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飞线充电”。

 二、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当在禁停、禁充区域张贴醒目标识;坚持“集中充电、集中管理”的原则,将充电区与住宅区分离,按照规定集中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并落实管理责任。

 三、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应当设置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与相邻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四、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要与建筑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独立设置,并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设施。

 五、电动车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充电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落实安全用电措施。

 六、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当加大《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执行力度,教育引导市民规范存放电动车,经常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行为。

 七、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或拨打“96119”举报电话和其他有效途径,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八、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市公安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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