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10篇

时间:2022-11-29 12:2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10篇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合伙创业协议 提示: 提示: 1.该协议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而是互联网初创团队合伙人约定重大利益以及发起 1.该协议不是合伙企业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10篇,供大家参考。

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10篇

篇一: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创业协议

 提示:

 提示:

  1.该协议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而是互联网初创团队合伙人约定重大利益以及发起

  1.该协议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而是互联网初创团队合伙人约定重大利益以及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

  2.该协议适用于人数较少的互联网初创团队,基本的价值追求是保持团队长期稳定、股

  2.该协议适用于人数较少的互联网初创团队,基本的价值追求是保持团队长期稳定、股权清晰、决策高效、创始人的领导力。

 一、创业项目:

  一、创业项目: 1、该项目属于[

 ]领域,主要功能是[

  ],满足[

  ]需求,目标用户是[

 ]。

 2、创业项目的基本理念是[

  ]。

 提示:

 1.明确创业项目的基本内容和发展方向,是合伙创业的前提。

 1.明确创业项目的基本内容和发展方向,是合伙创业的前提。

  二、合伙人团队

 姓名或名称 职位 职责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甲

  创始人、首席执行官

 乙

 首席技术官

  丙

 首席运营官

  丁

 …....

  提示:

 1.合伙人一般是自然人,如果是公司等机构,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1.合伙人一般是自然人,如果是公司等机构,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

 三、设立公司计划

  三、设立公司计划 1、基本事项 (一)各方计划合资设立的公司为[

  ]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经营场所在[

  ]。

 (三)公司经营范围为[

  ](如若与营业执照不符,以营业执照为准)。

  (四)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公司营业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经营期满前六个月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五)公司注册资本为[

  ]元。

 (六)各方同意指定[

 ]为公司设立事务承办人,所有和公司设立相关的事项均需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实施。

 2、出资事项

  姓名或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额(货币金额;非货币财产折价或作价后的金额)(单位:元)出资比例 股权比例 甲

 乙

 丙

 丁

 3、上述出资人未能按约定如实、如期、足额缴纳出资,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股权安排 1、股权成熟 各方的股权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分 4 年成熟,每年成熟 25%。若一方在股权成熟之前退出项目或离职,不能获得未成熟的股权部分。已成熟的股权,按退出时公司的净资产价格转让给创始人[

  ]。团队再根据实际情况将这部分股权重新合理分配。

 2、股权转让 除内部股权调整、员工激励之外,各方不得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特殊情况下,确有需要变现的,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

 3、股权调整

  各方同意在创业早期预留[

  ]%的股权成立股权池,由创始人[

  ]代持,方便以后的股权调整与员工激励。

 若项目运营后,合伙人所持股权与能力并不匹配,有损公司长期发展,各方还可以通过增资扩股、内部转让等方式调整股权,必须争取让各方在心里对股权分配感到合理和满意,确保团队团结和稳定。

 提示:

 1.创业是非常艰难和高风险的,创业成功最重要的还是依靠一个稳定且高执行力的团 1.创业是非常艰难和高风险的,创业成功最重要的还是依靠一个稳定且高执行力的团队。创业最大的利益分配就是股份,而股份是需要投入长期的奋斗才会有价值的。如果合伙人中途退出,还占有公司股份,这对其它成员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设立股权成熟机制,包括创始人在内,股权可以分 3-5 年成熟,不一次性分配到位。中途有股东退出,得不到没有成熟的股权,已经成熟的股权也只能以一个基本的价格转让给创始人。避免股东将股份随意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那样对团队非常不利。转让给创始人最方便,让创始人先代持,实际操作中团队内部商议分配。如果出现创始人中途退出的情况,就需要重新写份协议约定股权分配了。

 2.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非常自由的,但是向股东以外的人随意转让股权,这不利 2.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非常自由的,但是向股东以外的人随意转让股权,这不利于创业团队的稳定。当然这样约定,股东就无法通过向外转让股权变现。因此,特殊情况下,确有需要少量变现的,可以约定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

 3.创业初期,大家并不知道彼此的能力与贡献是怎样的,可以预留出一部分的股权留 3.创业初期,大家并不知道彼此的能力与贡献是怎样的,可以预留出一部分的股权留着日后调整,还可以激励后进来的成员。早期的股权池由创始人代持是最简单方便的设计。

 4.无论股权如何设计,也不存在绝对公平、合理的方案。基本的分配原则应该是,“能 4.无论股权如何设计,也不存在绝对公平、合理的方案。基本的分配原则应该是,“能力越大,付出越多,股份越多。”最重要的是合伙人之间必须彼此坦白、信守承诺、宽容

 谅解。出现明显不合理的情况时,友好协商,合理调整,争取让各方在心里对股权分配感到合理和满意。总之,确保团队团结和稳定是最重要的,而这是每一个合伙人必须尽到的义务。

 五、薪资报酬

  五、薪资报酬 1、在获得投资前或项目盈利前,各方原则上持股免薪创业。若条件方便,也可以相互协商给予补贴。

 2、公司成立前,由[

  ]暂时负责财务管理分类记账,定期向团队汇报,并保存账目凭证。

 3、 公司成立后,建立公司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管理相关事务。

 提示:

 1.创业团队一般情况是没有多少可观的薪水,尤其是合伙人团队要做好长期艰苦奋斗 1.创业团队一般情况是没有多少可观的薪水,尤其是合伙人团队要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心理准备。

 2.虽然没有多少帐,但是账目一定要清晰,既避免纠纷,又规范管理,知道钱都去哪 2.虽然没有多少帐,但是账目一定要清晰,既避免纠纷,又规范管理,知道钱都去哪儿了。

 3.项目到达一定规模,就要建立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3.项目到达一定规模,就要建立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六、表决机制

  六、表决机制

  各方应友好地协商处理项目运营中遇到的问题,特别是专业问题,应首先听取专业负责人的意见,各方慎重考虑后,然后根据全体股东表决的态度,最终做出决定。创始人[

 ],对公司经营管理问题,拥有一票决定权,也对决策后果承担责任。

 提示:

 1.创业过程中需要面对无数个困难,本身就是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在基本方向正确的 1.创业过程中需要面对无数个困难,本身就是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在基本方向正确的前提下,犯错是不要紧的,但是无论成败,一定要快,不能拖泥带水。因此,要求快速决策和执行。

 2.术业有专攻,在专业问题上,各方应认真、谦虚地听取专业合伙人的意见,广泛讨 2.术业有专攻,在专业问题上,各方应认真、谦虚地听取专业合伙人的意见,广泛讨论。出现不一致的意见,最终创始人一个人拍板,并且对结果负责。

 七、进入与退出机制

  七、进入与退出机制 1、新股东进入:

 (1)新股东必须认同公司的基本理念与价值观; (2)发生股权比例调整,需要经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商议; (3)全体股东按原股权比例稀释; 2、合伙人退出:

 (1)某合伙人因自身原因主动退出该项目,必须经书面提交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已经成熟的股权,按退出时公司的净资产价格转让给创始人[

  ],团队再根据实际情况将这部分股权重新合理分配; (2)某合伙人因不能胜任岗位或时间精力不足,严重阻碍项目发展,由股东会全体股东按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可以解除合伙关系,将其除名。已经成熟的股权,按退出时公司的净资产价格转让给创始人[

  ],团队再根据实际情况将这部分股权重新合理分配。

 提示:

 1.保证新的成员不断加入,壮大团队力量是至关重要的。在确定谁能加入核心团队的 1.保证新的成员不断加入,壮大团队力量是至关重要的。在确定谁能加入核心团队的问题上,应该征求各方意见,确保团队成员相处融洽。

 2.新合伙人加入或有投资人进入时,新成员的股权,可以从股权池中取,也可以让其 2.新合伙人加入或有投资人进入时,新成员的股权,可以从股权池中取,也可以让其

 中一个股东转让,也可以全体股东按原股权比例一起稀释。在签订该协议时,各方应讨论清楚,能写清楚尽量写清楚。

 3.为保持团队的生命力,退出的合伙人应该留下股权。书面上约定股权转让给创始人, 3.为保持团队的生命力,退出的合伙人应该留下股权。书面上约定股权转让给创始人,由其先代持,实际操作中由团队讨论分配是比较合适的。当然,创始团队也应该支付较合理的对价。

 八、知识产权保护

  八、知识产权保护 1、各方在开发项目中获取的域名、商标、专利、软件代码、设计等知识产权,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2、各方都必须对该项目商业模式、商业计划、设计、软件代码等具有保密义务。

 3、各方都不能参与本项目之外,与本项目类似业务的合伙或合作,除非取得其它合伙人的同意,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并自动退出项目,不再享有项目任何股权及权益。

 提示:

 1.合伙人团队应该时刻注意保护项目的知识产权。对于科技公司来说,知识产权往往是最 1.合伙人团队应该时刻注意保护项目的知识产权。对于科技公司来说,知识产权往往是最主要的资产。

 九、合伙人其它承诺

  九、合伙人其它承诺 甲:我承诺[

  ] 乙:我承诺[

  ] 丙:我承诺[

  ] 丁:我承诺[

  ] 提示:

 1.比如,兼职创业是不靠谱的,目前兼职的合伙人,可以约定什么时候必须离职出来,全 1.比如,兼职创业是不靠谱的,目前兼职的合伙人,可以约定什么时候必须离职出来,全职创业。还有,承诺了介绍什么资源等。

 2.该条更多的意义是形式上的,合伙人团队成员必须彼此坦诚相待、信守诺言,这是一切 2.该条更多的意义是形式上的,合伙人团队成员必须彼此坦诚相待、信守诺言,这是一切的基础。

  十、该协议的效力 1、通知地址:各合伙人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各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发生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其他合伙人。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其他投资方无法送达或者变更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变更方承担。

 2、公司设立以后,公司的各类事项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如公司章程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则以本协议为准。

 提示:

 1.合伙人之间的一些约定是处在比较模糊的法律边界,因此需要约定以本协议为主。

 1.合伙人之间的一些约定是处在比较模糊的法律边界,因此需要约定以本协议为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十一、争议的解决 协议各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其它

 十二、其它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签订地为[

  ]。

 以下为签名(盖章)页

  甲方签字或盖章 姓 名: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或邮箱: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注册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或邮箱: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丁方

 三严三实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研读了中央、区、市、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文件和资料。我对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查摆和剖析,找出了自身存在的诸多差距和不足,理出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学习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强,在抽时间和挤时间学习上还不够自觉,致使自己的学习无论从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些欠缺。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多,有时不耐心、不耐烦、不耐久,实则是缺乏学习的钻劲和恒心。学用结合的关系处理的不够好,写文章、搞材料有时上网拼凑,求全求美求好看,结合本单位和实际工作的实质内容少,实用性不强。比如,每天对各级各类报纸很少及时去阅读。因而,使自己的知识水平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工作标准不高,唱功好,做功差,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

 二是服务不深入不主动。工作上有时习惯于按部就班,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

 老观念想新问题,在统筹全局、分工协作、围绕中心、协调方方面面上还不够好。存在着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不够到位的问题,参谋和助手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比如,到乡镇、部门、企业了解情况,有时浮皮潦草,不够全面系统。与基层群众谈心交流少,没有真正深入到群众当中了解一线情况,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不全不深,“书到用时方恨少”,不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工作执行力不强。日常工作中与办公室同志谈心谈话少,对干部思想状态了解不深,疏于管理。办公室虽然制定出台了公文办理、工作守则等规章制度,但执行的意识不强,有时流于形式。比如,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这一点我没有严格执行,有时还在办公室吸烟。

 四是工作创新力不高。有时工作上习惯于照猫画虎,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着求稳怕乱的思想和患得患失心理,导致工作上不能完全放开手脚、甩开膀子...

篇二: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省地区合资经营协议书

 合资人:

  甲方:

 地址:

 合资人 :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 合资人本着公平、 平等、 互利的原则, 订立合资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资经营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资经营的店铺名称为:

  经营场所位于:

 , 面积:

 平方。

 存货库房位于:

  , 面积:

 平方。

 第二条 合资经营项目 经营项目为:

 品牌

  项目

 第三条 合资期限 本合资项目经营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 起 , 至

  年

 月

 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 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出资额、 方式、 期限 1.

 本合资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

 2.

 甲方

  (姓名)

 出资人民币

 万元, 占股份比例 51% 3.

 乙方

  (姓名)

 出资人民币_______

  万元, 占股份比例 49% 4.

 合资期间各合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资双方均可对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提出利于公司发展的建议, 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合资终止后, 各合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资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五条 广告宣传投入 成都市场:

 按双方合作比例投入, 成都以外市场:

 成都市场与总公司承担各 50%的资本

 第六条:

 店面管理 由甲方提供品牌支持、 投资店的系列产品技术、 店面宣传设计和店面管理人员的培训。

 乙方负责寻找店面、 办理开店所需的各种执照和证件、 以及店面的筹备。

 甲方可应乙方要求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人员协助乙方工作, 支持时间为

 个

 月,该部分员工的薪资由店铺支付。

 具体办法为:

 店铺每月

  日前将该部分员工当月的薪资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在次月 10 日前按照店铺给予的考勤状况给予该部分员工发放薪资但所涉及的手续费及汇费由店铺承担。

  第七条:

 原料加工厂投入 原料加工厂由双方投资建立, 投资比例为甲方 51%, 乙方 49%的资本。

 所产原料配送范围仅限于四川地区。

  第八条:

 合资负责人(甲方)

 的义务和权利

 本合资项目由甲方全权负责提供该项目的品牌商标、 产品策划和产品研发。

 甲方为该项目的营运负责人。

 合资负责人(营运负责人)

 的具体义务和权利如下:

 1.

 提供公司(店铺)

 的品牌策划和产品运营规划, 以及各个时期所需要的设计方案;

 2.

 在店面的新设或装修方面, 甲方提供标准化计划和设计方案, 使店面与公司的企业文化和文化品牌相协调;

 3.

 决定公司(店铺)

 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店铺)

 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店铺)

 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对公司(店铺)

 的财务进行管理, 并在制定日期内把财务状况公布其他合资方。

 7.

 决定公司(店铺)

 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8.

 任命公司(店铺)

 内经理、 财务负责人;

 9.

 制定公司(店铺)

 的基本管理制度;

 10.

 对外开展业务, 订立合同;

  第九条 其他合资人(乙方)

 的义务和权利

  1.

 负责公司(店铺)

 位置的寻找和所需所有证照的办理;

 2.

 负责公司(店铺)

 的筹备;

 3.

 组织公司(店铺)

 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

 拟定订公司(店铺)

 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

 聘任或者解聘库房管理负责人;

 6.

 检查公司(店铺)

 财务;

 7. 对负责人和经理执行公司(店铺)

 职务时违反法律、 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8.

 义务协助公司(店铺)

 处理外界纠纷、 复杂账务。

 9.

 在公司开发区域内经由乙方推荐开发的加盟商, 每家可提取 15%的加盟费。

  第十条 增加出资与债务承担 1.

 增加出资:

 本合资公司如需增加出资, 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出资。

 2.

 债务承担:

 本合资公司内外债务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负担。

 3.

 任何一方增加出资或对外偿还债务后, 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提交该份额资金。

  第十一条 盈余分配及营运负责人的薪资报酬 每季度拿出净利润 80%按比例分配。

 其余 20%作为该公司/店铺的运作资金。(除去前后季度的经营成本、 日常开支、 工资、 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 即合资创收盈余。)

  第十二条 退资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资; ②不得在合资不利时退资; ③退资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另一方合资人并经其同意; ④退资后以退资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不论何种方式出资, 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进行赔偿。

 ○ 6 在一方退资的情况下, 另一方合资人有权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第十三条:

 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甲方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 若有违反, 并给甲方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 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

 赔偿。

 (1)

 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 价格、 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

 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 销售、 盈亏、 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

 其他由甲方指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 合资人禁止事项 1.

 未经甲方合资人同意, 禁止其他合资人私自以合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资人, 造成的损失由该合资人个人全额进行偿赔;

 2.

 禁止乙方合资人参与经营与本合资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

 除合资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双方同意外, 合资人不得同本合资企业进行交易;

 4.

 合资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资企业利益的活动。

 5.

 禁止私自挪用、 转借、 转让本合资单位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6.

 禁止乙方使用甲方品牌经营协议外的其他项目。

 7.

 甲乙双方如果违反以上协议或没有执行本协议义务, 将以违约对待, 违约方需支付其他合资方 20 万元违约金。

  第十五条 出现下列事项, 合资终止:

 1.

 合资期限届满;

 2.

 合资双方协商同意;

  3.

 合资事务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4.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六条 合资终止后的清算 1.

 即推举清算人, 并邀请__

  中间人(或公证员)

 参与清算。

 2.

 清算如有赢余, 则按收取债权、 清偿债务、 返还出资、 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 可作价买卖给合资人或第三人。

 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 合资人有优先购买权, 其价款参与分配。

 3.

 清算后如果亏损, 不论合资人出资多少, 先以合资共同财产偿还, 合合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 由合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 解除本合同时, 合资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

 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并将合资公司(店铺)

 所办理的所有证件上交甲方, 由甲方负责注销与乙方有关的证件。

 (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 招牌标志、 广告特等, 还要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商标、 标志、 广告特等上交甲方, 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另外, 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

 立即返还订货簿、 商品目录、 价格表, 以及其他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

 返还接受甲方指定的商标商品等, 其交换价格由甲方审定;

 (5)

 立即清算对甲方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 当乙方未撤掉取消甲方的商标及标志等时, 甲方可自行执行, 在此情况下, 撤掉、 取消

 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另外, 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3、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 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

 另外, 要保证不得有对甲方不利的言行。

  第十八条 纠纷的解决 合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 应共同协商, 本着有利于合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如协商不成, 可以诉诸当地法院。

  第十九条 其他

 (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补充规定,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二)

 本协议涂改无效;

  (三)

 本协议一式贰份, 合资人各执壹份;

  (四)

 本协议自合资人签字(或盖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篇三: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编号:年份-公司编号-部门编号-分类编号-合同序号

  投资合作协议

 ( 适 用于 公司控股 且双方无特别约定事项)

  甲 方:XX 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 1 -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电话:

  邮政编码:

 - 2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出资设立公司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甲方、乙方:除另有特别说明,指本合作协议的甲 方、乙方。

 1.2 项目公司/公司:甲方、乙方根据本协议,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在

  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3 股东: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指公司的股东或股东之一,也是本协议的甲方或乙方或两者的统称。

 1.4 项目或本项目:指

 项目(如有)。

 1.5【其它】。

 第二条 合作方式

 2 .1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2.2 项目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天内正式按《公司法》组建。

 2.3 【其他约定】。

 第三条 项目公司的宗旨与经营范围 3.1 公司暂定名为:【

  】有限公司(以工商核 定为准)

 3.2 公司的住所为:【

  (暂定)】

 - 3 - 3.2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3 公司的宗旨:【

 】

 。

 3.4 公司经营范围拟为:【

  】等(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3.5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比例及方式 4.1 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

 甲方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持有公司【

 】%股权; 乙方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持有公司【

  】%股权。

 4.2 双方均以货币资金认缴方式出资,按股比同时同比例缴纳,并在【

 】前缴足。

 4.2(备选)【】方以货币资金认缴方式出资,在【】前缴足。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方以其所有的【

  】及其他经【】方认可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不足时以货币补足。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非货币财产应于【 】前转移至项目公司名下,货币资金应于【

 】前完成缴纳。

 4.3 甲乙双方可根据公司后续需要按初始【实/认】缴出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

 - 4 - 第五条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5.1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推举【

 】人,乙方提名推举【

 】人,由股东会选举确定;董事会设职工代表【1】人,由【

 】方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

 】方提名推举的董事担任。

 5.2 公司设监事 1 名,由【

 】方提名推举,股东会 选定。

 5.2(备选)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

 】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提名推举【 】人,乙方提名推举【 】人,由股东会选定;职工代表【1】人,由【 】方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由【 】方提名推举,监事会选定。

 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3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方提名推举,董事会聘任。

 5.4 公司设副总经理【 】名,由甲乙双方各委派

  名。

 5.4 (备选Ⅰ)公司设副总经理【 】名,由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

 5.4(备选 II)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由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其余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5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总经理】担任。

 - 5 - 5.6 公司财务负责人由【

 】方委派,会计或出纳由【 】方委派。

 第六条 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 公司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亏损和风险责任。

 第七条 协议解除和终止 7.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7.2 受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协商确定是否延迟履行、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7.3 其他本协议约定的协议解除或终止条件成就时,本 协议解除或终止。

 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8.1 双方按约定按时缴足所认缴的出资额,按约定享有 股东应有的权利和承担股东应尽的义务。

 8.2 公司股东会由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8.3 双方依法享有审核项目财务、运营账目的权利。

 8.4 【其他双方需明确的事项,如:双方应积极协助公司申请融资银行贷款资金,推动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8.5 双方确认签订本协议已得到合法有效的内部授权,并且此等授权有效性一直持续到本协议履行完毕。

 8.6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权转让 9.1 公司股东所持股权对第三方转让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股东对其转让股权有

 - 6 - 优先受让权。

 9.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十条 项目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0.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予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4)司法判决或行政机关责令解散、关闭、清算、破产等; (5)宣告破产。

 10.2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0.3 股东确认,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股东彼此间存在已经确认的到期债务没有清偿的,债权方有权从欠债股东在清算分配中可分得的财产优先得到抵偿。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当保证自身及其董事、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代理人和顾问,对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内容及信息,以及在本协议谈判、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知悉

 - 7 - 的对方商业秘密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且该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随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但该保密责任和义务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11.1 信息的提供、披露和使用是法律程序中规定的,或法定监管机构依职权要求的; 11.2 向各自法律、财务或其他专业顾问披露,以取得专业意见,但应当责成该等专业顾问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如果任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或投入资金的,视为该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在限期内完成缴纳出资或投入资金,并且有权要求其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缴纳或未投入金额的 0.03%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相关义务;逾期【 】仍未缴纳出资或投入资金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有权要求项目公司清算,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其【实/认】缴出资对应的项目公司净资产且不高于其实缴出资金额出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违约方应无条件同意。

 12.2 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即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其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等)外,另一方还有权采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救济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 8 -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3.1 如果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导致协议任何条款的执行受阻甚至无法执行时,有关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转交上述的有关文件。双方应及时协商,对本协议做出相应修改,以减少投资双方的损失。

 13.2 发生其他不可抗力情况时,声称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必须于不可抗力发生后 7 天内通知另一方,并于下一个 7 天内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相关请求的有关文件,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5.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3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执 壹 份。

 (以下无正文)

 - 9 -

 - 10 -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XX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项目风险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项目出资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项目技术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方式:

  甲、 乙双方就甲方对乙方进行 XXXX 项目的风险投资事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在自愿、平等、 公平的原则基础上, 经协商一致, 达成如下协议, 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风险投资项目 1. 乙方现拥有 XXXX 项目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项目技术掌握、 开发程度及项目计划见附件 1《项目计划书》 )

 , 欲通过引进风险资金的方式进一步开发该项目, 实现该项目技术的市场化运营。

 2. 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 XXXX 项目计划, 并认同其市场前景, 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开发该项目。

 二、 风险投资的阶段划分 XXXX 项目的风险投资分四个阶段:

 1. 种子期:

 即 XXXX 项目技术的酝酿与发明阶段, 直至完成产品样品, 形成产品生产方案。

 2. 导入期:

 即技术创新和产品试销阶段; 此阶段甲、 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 XXXX 的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公司规划与市场分析, 测试产品原型, 进一步解决技术问题, 排除技术风险, 组成公司管理机构, 产品进入市场试销, 听取市场意见, 开始构思产品原型。

 3.

 成长期:

 即技术发展和生产扩大阶段; 此阶段开拓市场、 增加营销投入, 允许在满足本协议的前提下引进新的风险投资及其他资金。

 4.

 成熟期:

 即技术成熟和产品进入大规模生产阶段; 此阶段甲方可在满足本协议的前提下退出风险投资。

 三、 投资主体及合作方式 1. 甲、 乙双方同意, 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名称为 XXXX 公司做为开发投资主体。

 2、 甲、 乙双方通过对 XXXX 公司的控股, 获得 XXXX 项目的开发建设权, 以 XXXX 公司向甲、乙双方分配股东收益的形式, 实现甲、 乙双方预期的投资收益 (不排除其他分配收益的方式,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约定)

 。

 3.

 甲方以向 XXXX 项目公司直接进行资金投入(或者兼有其他方式)

 的方式参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在开发该项目过程中参与该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企业的长期或短期的发展规划、 企业生产目标的测定、 企业营销方案的建立, 企业的资本运营过程, 为企业追加投资或创造资金渠道, 参与企业重要人员的雇用、 解聘等活动。

 4. 乙方主要以投入具有潜力的创新技术与产品构想及部分资金(或者其他方式)

 的方式参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同时参与该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

 5.

 乙方接受甲方投资, 并承诺除双方共同约定项目外, 该风险投资不得挪作它用(除甲方书面同意投入其他项目, 届时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

 6. 甲、 乙双方同意, 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签署公司章程, 并由乙方为主、 甲方辅助开始具体办理 XXXX 公司组建手续。

 7、 项目开发过程中, 如有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出资参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其占股及权益由甲乙双方再次协商确定。

 8. 一方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以及对方提供的与本协议项下项目有关的任何文件与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并不得向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予以任何形式的透露。

 如一方出于项目进行之目的需要向相关第三人透露相关文件与信息, 则必须告知协议对方, 并获得对方之书面认可。

 四、 风险资金的投入及风险控制 1. 在种子期, 甲方投入 XXXX 万元风险资金, 与乙方共同完成技术的初步开发、 产品的市场调研。

 2. 种子期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XXXX 个月, 如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产品样品并形成产品生产方案, 则需甲、 乙双方协商是否延长上述期限, 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 项目公司剩余的资金及业已形成的所有资产由甲、 乙双方按照 XXXX 比例分配。

 3. 如达到种子期要求, 甲、 乙双方应对项目相关产品进行评估, 如达到甲、 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认可的产品要求, 风险投资必须进入导入期; 导入期阶段, 甲、 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家 XXXX 公司以生产、 销售产品。

 4.

 甲、 乙双方决定设立的 XXXX 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XXXX 万元(此具体数额可根据导入阶段的项目 发展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协商), 其中甲方出资 XXXX 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的XXXX%; 乙方出资 XXXX 万元, 占注册资本金的 XXXX%, 同时乙方投入项目技术和一定数量的技术研发人员; 甲乙双方的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形式。

 5. XXXX 公司注册成立时, 甲乙双方必须足额按期支付注册资本资金及其他投入; 甲乙双方应按以下约定向 XXXX银行注入资金XXXX元。甲方应在种子期结束后 XXXX月内将人民币 XXXX元存入 XXXX 帐户, 账户由 XXXX 掌控, 确保资金安全; 乙方应在种子期结束后 XXXX 月内将人民币 XXXX 元存入 XXXX 帐户, 并保证按期提供项目技术和一定数量的技术研发人员。

 6. 以上各方如不能按上述约定时间按期足额注入资金和提供上述其他投入, 则视为该违约方对于其 XXXX 项目中的相应比例的股权自动予以放弃, 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股东之外的他方办理股权转让的手续, 且需要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7.

 公司设立后, 甲、 乙双方应将在种子期该项目形成的有关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无偿地转移给公司所有。

 8. 成长期及成熟期的投资金额及投资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应阶段该项目的市场开发情况补充协商。

 9.

 各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各方项目之所有费用均有各方各自承担。

 10. 项目公司不能成立时, 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五、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XXXX、 乙方 XXXX 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 XXXX、 乙方 XXXX 比例负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 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XXXX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公司成立后, 乙方需要每年最少给予甲方投资金额的 20%红利回报, 公司运营所产生的利润优先支付甲方投资金额 20%的红利, 多的按股份占有比例分配, 股份占有比例分配不足时优先支付甲方投资金额 20%的红利, 当利润不足以支付时, 由乙方在 1 个月内支付到位。

 如果无法筹资偿还, 乙方必须将当年度欠款部分对应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

 2.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 XXXX 应进行固定投入; 销售利润分红应按会计年度结算。

 3.

 甲、 乙双方承诺, 项目投资收益如用于股权收益分配以外的用途, 需经董事会决定后,报甲、 乙双方确认后执行。

 4.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于该项目公司的股份转让后, 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六、 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 1. XXXX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 XXXX 人组成, 其中甲方推荐 XXXX 名董事, 乙方推荐 XXXX 名董

 事。

 在董事会中, 由乙方董事出任董事长, 甲方董事出任副董事长。

 在项目公司中, 甲方推荐总经理人选, 乙方推荐副总经理人选; 甲方推荐财务总监人选, 乙方推荐出纳人选, 上述人选由董事会聘任。

 2. 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原则上从甲、 乙双方指定的人员中选派。

 甲、 乙双方派往项目公司的工作人员, 必须由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 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规范管理; 对不能胜任和违纪的人员, 项目公司有权辞退。

 3.

 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均以公司章程 (见附件 2《XXXX 公司章程》)

 的约定为准; 无约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来确定。

 七、 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与限制 1. 无论是种子期还是公司设立后, 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均需甲、 乙双方一致同意。

 2. 其它形式投资引入时, 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 以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基准折算股权比例。

 3. 公司设立后如需增加投资, 甲、 乙双方有权按设立时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

 八、 终止协议及股权退出的约定 1. 如果乙方选择退出, 则放弃一切因甲方出资购置的固定资产及项目公司的流动资金, 并将当月产生的收益作为补偿赠与甲方。

 2. 当甲方选择退出时, 甲方应先与乙方协商, 在不影响项目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 将资金撤出, 购置的固定资产可协商折旧价格。

 3. 甲方可以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被其他企业兼并收购或股本回购、 破产清算等的方式退出风险投资。

 4.

 如甲乙任何一方需要退出至少提前 1 个月向对方发起申请。

 5.

  下列情况下, 本协议终止:

 (1)

 一方违反本协议的, 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

 (3)

 一方的行为严重危及项目公司利益的, 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九、 投资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XX 年(该风险投资的期限根据相应阶段该项目的市场发展状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即从 XX 年 XX 月 XX 日起至 XX 年 XX 月 XX 日止。十、 不可抗力因素

 1. “不可抗力” 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 或者虽可以预见, 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

 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 塌方、 陷落、 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 爆炸、 事故、 战争、 暴动、 起义、 兵变、 社会动乱或动荡、 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

 2. 如发生不可抗力, 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 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中止协议, 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 不承担违约责任。

 3.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 应书面通知对方, 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的证据。

 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4. 如果不可抗力发生或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以上, 并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时,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项下有关各方的义务。

 当本协议因此被终止时, 各方应公平合理地处理相互间的债权、 债务关系。

 十一、 违约责任 1. 在种子期, 甲方未按期足额投入风险资金, 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支付未投入部分资金 XXXX 的违约金给乙方; 因此造成的损失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 甲方应根据相应的损失继续以损害赔偿金的形式对乙方进行赔偿。

 2. 在种子期,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交给其他风险投资者, 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支付已投入资金额 XXXX 倍的违约金给甲方, 项目已具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均归甲方单独享有;

 3. 项目产品达到要求风险投资进入导入期时, 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设立公司, 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 XXXX 元违约金。

 4.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向协议另一方赔偿因其违约而产生的损失, 该损失应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十二、 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 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不能协商解决, 则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事项, 向 XXXX 法院起诉。

 十三、 其他 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 补充、 变更, 须经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 采用书面形式确认,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2. 本协议签署之后, 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 签署、 附加的一切协议、 文件、 授权、 报告、 清单、 认可、 承诺和放弃等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 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未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4.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5.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 副本一式四份, 由甲、 乙双方各执两份, 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项目计划书》

 附件 2《XXXX 公司章程》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五: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投资协议 合作协议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着公平合理, 互惠互利的原则。

 由以下人员共同出资共同发展。

 组建华炬星火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 经出资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供各股东共同遵守义务与享用权利。

 第二条; 投资人(出资比例)

 及股份一、华炬星火科技(北

 京)

 有限公司共投资 200 万元; 二、 投资人(出资比例)

 及持股比例; ______(表 1)。

 第三条; 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一、 出资各方享有以下权利; 1、 选举和被选举董事及常务董事等; 2、 董事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有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的权利; 3、 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 总经理; 4、 所有股份持有者皆享有按所持股份比例分得的红利; 5、 本协议终止后, 投资各方按实际情况(投资金额)

 分得剩余财产; 二;投资各方承担以下义务; 1 、 遵守本协议; 2 、 投资各方的投资款一次性到位; 3 、 各股东或董事应无条件服从董事会决定, 并完成董事会的决议工作; 4 、 本协议签定后, 不得中途退股; 5 、 各股东或董事对其委派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及行为后果负责, 经公司的安排确定工作岗位后, 未经执行董事或总经理同意, 不得擅自撤离工作岗位; 工作表现不符合公司要求的, 公司可直接给予开除处理。

 第四条; 主要分工;

 一、 选举____出任公司执行董事,选举____、 ____、 ____、 ____出任公司常务董事, 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负责召开董事会议, 根据董事会议把握公司整体运营规划和方向, 决定经营方针、 投资计划、报酬、 利润和分配, 本协议的终止清算等较大的事务; 二、 选举____出任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决定和执行董事的安排, 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及人事规划, 认真贯彻、 执行和落实集团公司各项决定; 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及实施细则与具体工作方案, 全力支持和配合执行董事的工作; 三、 其他股东或董事根据自身情况, 自身优势, 多为公司出谋划策, 提供理论资源让公司能全面健康的迅速发展; 第五条; 财务管理; 一、 财务管理由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共同负责与支出; 报销费用经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俩人共同签字后才可在财务室申请报销。二、由____出任会计, 按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 做好记帐、 算帐、 报帐, 编制预算及各类会计报表, 做到手续完备、 数据有根据, 报表及时准确、 情况真实可靠, 定期检查、 分析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定期总结经验, 及时提出建议。

 三、 由____出任出纳, 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工作, 保管现金、 有价证券、 空白支票及银行印鉴卡等有关资料, 管理银行账户, 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月终及时对账, 并根据需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统一管理管理处的发票和收据, 做好各下属部门领用和核销工作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法规制度, 不得挪用公款, 不得出借公司账户。

 四、 由董事会商议决定红利和合理分配时间及额度。

 五、 会计和出纳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成员汇报财务状况, 做到帐目清楚, 日清月结。

 第六条; 协议的期限及终止;一、 本协议一式___份, 由董事会成员各执一份, 有效期暂定 5 年,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的延续或终止由全体股东商议决定通过。

 二、 协议如发生争执, 由出资人友好协商解决。三、 协议履行地; 北京四、 其他未尽事宜, 由股东会商议后补充。

 1、 补充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东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六: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伙人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目的。

 第二条

 经营项目 甲、乙、丙双方同意,由乙方、丙方出资购买帷艺软装浦口店店面经营及分红权。(对决策股权不产生影响)

 项目地址:

 xx 市 xx 区 xx 号。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购买经营股权及分红比例____%。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购买经营股权及分红比例____%。

 2.各合伙人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按清算账册及出资比例给予支付。

  第四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3 、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店面人员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协议规定每月分红。

 4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

 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 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 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

 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 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 15 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15 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

 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篇七: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9财会研究浅析合资合作的风险与防范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

 宁星华 一、 前言为了 适应市场发展, 合资企业综合各个企业优势来取得经营上的优势。

 但是因合资方管理理念、 环境及各自的利益存在差异, 必然会为合资合作带来各种风险。

 因此需要合资方分析清楚存在的风险并积极进行防范, 这样才能够确保合资合作的经济健康发展。

 二、 合资合作的风险合资合作企业存在风险并不是单一的, 而是多方因素造成的, 要做出有效防范措施就必须要分析清楚合作风险。

 总体来看, 合资合作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风险。(一)

 投资上的风险1、 在投资之时可能高估投资的风险或低估投资风险, 在投资中涉及到各种设备、 实物资产、 专业技术及商标等各种有形和无形资产, 如果过高估价或过低估价, 必然出现低估价值或者不作价的情况出现, 影响到各种实际投资。2、 合同风险; 有一些企业的实际投资并不符合相关章程规定, 在登记注册之时就有启动困难。3、 借贷存在各种风险; 某一方不按照章程、 合同协定缴总股本金, 使用了 贷款方式来支付, 必然增大财务成本, 降低各种收支, 无形之中就增大了投资方的风险。4、 变相抽回投资的风险; 在合作之时外商因各种原因扣留销售的产品货款或者以其他的形式抽回投资, 必然降低了 企业的资本实力及流动资金。(二)

 经营上的风险首先, 购销商品风险; 业务来往企业可能会利用自身 具备的商品购销权, 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采用高进低出, 产品销售中采用低进高出等手段, 给企业带来损失。

 其次, 有一些合资外商企业的母公司或者有关联企业, 为合资合作企业提供资金之时使用高于国际的金融市场利率, 提高企业融资成本。

 最后, 外商利用合资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低价或者无偿劳务, 留下购销商品风险。(三)

 管理决策带来的风险合资合作各方目 标及投资动机存在差异, 各方的管理人员都是以自己的企业利益为重, 加之各个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与方法存在差异, 必然为协调和控制带来困难, 影响到合资企业管理与决策。(四)

 存在欺诈风险一些外商假意和某企业合资洽谈, 利用各种名目 取得企业资金之后, 就藏而不露, 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推诿, 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致使合资失败。事实上, 合资合作企业风险远不止上面几个方面, 还存在外汇风险、 法律风险等, 这些方面必然会影响到合资企业之间的合作, 这就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才能够确保合资合作企业正常运转。

 三、 合资合作的风险防范要降低合资合作之间的风险, 要以积极的态度, 采取适当措施与方法, 具体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一)

 防范投资类风险第一、 高估投资与低估投资的防范。

 1、 尽量将对方的实物资产转为货币投资, 合资需要的财产、 设备都由企业资金来购买; 2、 对方的实物投资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先评估后作价,并由相关权威专家进行科学评估; 3、 对于我方的非货币投资,比如厂房、 土地使用权、 专利、 商标及房产等, 都要全面列入评估范围实施科学评估; 4、 尽可能降低对方的无形资产投资的比例, 同样要做好各种评估, 像专利技术、 商标等, 最好由合资公司购买使用权, 并折价入股。第二、 做好不按章程与合同入股的风险防范。

 工商注册登记之前, 要等到各种出资都到位之后才注册登记。第三、 防范借贷资本风险; 注册之前一定要先等资金到位再注册, 如果登记发生后就要依据企业的章程要求外商补足所差股金。(二)

 防范经营类风险 1、 防范购销风险; 在中外合资过程中, 首先中方要强化掌控国际市场, 深入参与购销事务, 不让外商独自对外经营;其次和外商签订出口产品的包销合同, 合同之中要确定好产品的成本利润率, 进而确保合资企业的稳定商品利润; 最后要加强原材料采购管控, 限制原材料的高进低出。2、 防范劳务风险; 要建立合资企业和其他关联企业有偿劳务的正常经济关系, 尽量不要出现无偿服务; 要尽可能做到在确保企业利益的情况下也能够融洽合作双方的关系。3、 防范融资风险; 首先要多收集国际金融市场信息, 确保借贷资金的利率在正常水平范围内, 为企业的双方带来共同利益。

 其次在合资企业拓展新项目 或者增大生产规模时, 尽量采用以资金入股的形式投资, 防止信贷资金过大带来财务风险;最后要扩大融资的渠道, 进而降低贷款利率。(三)

 防范管理决策风险首先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 的培训, 缩短管理理念的差距, 同时还要制定出详尽的管理制度, 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管理人员行为, 并加强企业文化的交流, 增强管理者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中方管理机构及监督机构, 明确各自的职责; 最后实施合资合作优先原则, 防止附属公司对合资企业带来干扰, 损害合资合作企业利益。要确保合资合作企业正常运转, 不但要防范好以上几个方面, 还必须防范欺诈带来的风险、 外汇带来的风险以及法律造成的风险, 只有这样, 才能够有效降低合资合作风险, 确保合资合作正常运转。

 四、 结束语在合资合作经营活动之中, 一定要清楚意识到存在的各种风险, 充分意识到各种隐含危机, 全面分析造成风险的根本原因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从而确保合资合作企业的顺利运行。参考文献:[ 1] 孙林. 合资经营中的风险与防范[J] . 科技创业, 2011(4) : 61-63[ 2] 张蕾. 我国对外反倾销现状与思考[ J ] .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0(04) : 67- 69[ 3] 郭雪平. 海外并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N] . 中国矿业报, 2010年[ 4] 张克雯.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J].经济导刊,2010(01):217-219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快速促进, 加快了 各个行业的竞争, 许多 企业在加强本企业实力同 时选择了 合资合作, 揉合多 企业实力应对白热化的竞争。

 但是合资企业毕竟不是统一企业, 因多 方原因必然存在各种风险, 要实现合资合作的目 标必须要采取有力防范措施, 尽可能降低风险。

 本文探析了 合资合作存在的风险, 有针对性的制定出防范措施。关键词:

 防范

 风险

 合资合作2012年8月上 总第270期

 dio:

 10. 3969/j. issn. 1004-8146. 2012. 8. 114

篇八: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 乙双方愿意就 XXX 的改造和装修项目进行共同投资, 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 共付盈亏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 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 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及 XXX 区现行的有关法规、 政策制订。

 2. 释义 1. 本协议中的“本项目” 指:

 原有已建成的位于 XXX 的改造、 装修及经营管理。

 2. 本协议中 “合作期间” 是指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宾馆改造、装修以及装饰完毕开始正常经营运行之日起 20 年。

 3. 本协议中的“共有财产” 是指双方就本项目共同投入的资金和实物总额。

 4. 本协议发包方为 XXX

  第二条 项目概况 1. 项目投资地点:

 本项目位于 XXX 2. 具体合作内容:

 (1)

 由甲、 乙双方共同完成本项目的投资。

 (2)

 投资完成后, 甲、 乙双方共同指定运营管理单位或个人,就宾馆的运营全权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

 (3)

 自本项目投资完成后 20 年内, 甲、 乙双方共同享有就本项目投资产生的收益。

  第三条 投资范围及投资额度 1. 本项目的投资范围包括:

 (1)

 XXX 的改造方案设计;

 (2)

 XXX 的外墙装饰、 装修;

 (3)

 XXX 内部的客房改造和更新;

 2. 投资额度 由甲、 乙双方共同完成本项目的投资, 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约为600 万元, 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甲方以现金的方式投资 260 万元;

 乙方以现金及实物的方式负责投资本项目完成所需的剩余资金。

 3.

 出资时间

 按照发包方要求, 甲方自本协议签订后 2 天内, 一次性将 100 万元人民币汇入发包方指定帐户, 该出资在初始计入发包方的租金, 到年底结算时结转计入甲方投资额。

 甲方余下的 160 万元人民币的投资, 在本项目正式进场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业主指定账户信息:

 户名:

  帐号:

  。

 甲方不再增加投资, 余下出资, 全部由乙方负责。

 双方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4. 合作期间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 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本合同合作期满后, 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至时依据经营状况按照投资比例予以返还; 如续约或合同经过所有共同投资人商议继续执行的, 共有资产不予以分割;

  第四条 经营方式、 盈余分配及风险 1. 项目投资完成后, 由甲、 乙双方共同指定运营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营者)

 全权进行运营管理, 具体经营者由双方另行协商。

 2. 盈余分配和风险承担。

 甲 、 乙双 方 以该项目的所得收益为基础,以投资总额及经营管理等成本等会计要素, 核算净利润, 双方按照各50%的比例分配净利润。

 就本项目投资可能的风险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双方按照对等原则共同承担。

 3. 结算时间:

 本项目实行年结算制度,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结算。

  第五条 共有投资人增加、 退出及转让 1. 共有投资人增加:

 (1)

 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投资;

 (2)

 需经全体现有投资人同意;

 (3)

 承当本项目有关风险及责任 2. 共有投资人退出:

 (1)

 任何一方的退出需经另一方同意;

 (2)

 退出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

 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自行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 由退出方负责赔偿;

 3. 转让:

 本项目 允许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 如转让给其他第三人, 需经另一方同意, 否则按照投资人退出处理。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双方享有的权利:

 (1)

 参与合作项目的有关决策和管理;

 (2)

 检查合作项目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

 按本协议约定取得收益的权利;

 2. 双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的出资额度和出资时间完成本项目 的投资。

 3. 维护双方合作利益的义务。

  第七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 未经任何一方投资方同意, 禁止投资人私自转让、 减少投资额;否则, 违约一方需向另一方赔偿损失, 损失额度以实际损失核算;

 2. 在项目投资建设中, 若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 其已投入的资金或实物全部归另一方所有, 并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

 万元。

 3.

 若由于一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违约一方需向另一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

 万元。

 4. 如果因甲、 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尽到保密义务, 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 应该给予对方经济赔偿。

  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作终止包括:

 (1)

 本投资协议书合同期满;

 (2)

 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本项目相关土地被政府征收、 征用等致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的其他法定事由。

 2. 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

 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协商并推举清算人, 并由第三方参与清

 算;

 (2)

 清算后如有盈余, 则按收取债权、 清偿债务、 返还出资、等额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3)

 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论双方出资多少, 先以合作的共有财产偿还, 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 由双方等额承担;

  第九条

 附则 1. 本协议壹式肆份, 甲、 乙双方各执贰份, 经甲、 乙双方签字 (盖章)

 后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可继续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于 2012 年在 XXX 签订。

  各投资方签字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担保方:

 担保方:

 2012 年 12 月

 日

 2012 年 12 月

  日

篇九: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经营深圳

 有限公司 合

 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深圳

  公司和

  公司与

 国地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订立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

  公司在中国

 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中国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公司 在

  国 或

  地区 登记注册 其法定地址为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电话

   传真

  E-Mail: 丙方 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类推 注境外合营方是自然人要写明其姓名、国籍、身份证号和常住住所、电话等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在深圳市设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资经营企业名称为深圳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深圳市

 区

 路

 号。

 第四条

 合营企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审批机构批准成立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为中国法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五条

 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营企业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获取满意的回报。

 第七条

 合营企业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营企业环境保护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须经深圳市环境保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第十条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 甲方出资

 万元占

  % 乙方出资

 万元占

  % 丙方出资

 。

 第十一条

 合营各方以下列方式出资

 甲方 现

 金

  万元 机械设备

  万元 厂

 房

  万元 土地使用权

 万元 工业产权

 万元

 乙方 现金

 万元 机械设备

 万元以中国商检机构检验、核价为准不足部分以外币现金补足。

  工业产权

  万元

 第十二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营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内容和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营企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

 第十四条

 合营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非合营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以上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五条

 合营各方应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办理申请设立合资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或租用厂房及建筑设施的手续 组织合营企业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五章规定认缴出资 协助办理合营企业生产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 协助合营企业在国内外购置或租凭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县合营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生产经营条件 协助合营企业招聘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员 协助合营办理有关暂住证、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五章规定认缴出资并负责将乙方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合营企业目的地 协助合营企业在国际市场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 协助合营企业设备安装、调试以及提供试生产所需的技术人员 负责培训合营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负责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设备购买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七条

 合营企业从国外进口设备应由合营各共同选购如委托

 其中一方代购的代购方应事先将设备的型号、品质、产地、数量、价格等告知其他股东并取得书面认可方可代购。

 第十八条

 合营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八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九条

 合营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

 第二十条

 合营企业的产品按以下方式销售 第二十一条

 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及售后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二条

 合营企业的产品使用商标为

 并向国内外商标主管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合营企业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人。董事长由

  主委派副董事长由

 主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由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多数董事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发行其职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二之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经到会董事签名确认归档保存。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

 合营企业应在法定住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任期

 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惩失职、经董事会决定可以随时解聘。

 第十一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委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和规定办理。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

 合同订立后报深圳市劳动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第三十三条

 合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

 合营企业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营企业应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营企业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筹建处。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设主任一人由

 主推荐副主任

  人由

  主推荐并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总进度和用款计划掌握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管理办法负责施工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营各方协商指派

 名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营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税务、财务、审计、统计和环保 第四十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款。

 第四十一条

 合营企业职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二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的有关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合营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三条

 合营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营企业的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四条

 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合营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对合营企业帐簿进行审计。

 第四十五条

 合营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四十六条

 合营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在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四条

 外汇收支管理 第四十七条

 合营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八条

 境外合营方获得的佥利润、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后的资金可依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自由汇出。

 第四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外籍职工和台、港、澳职工的工资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纳税后减去在中国境内的花费其剩余部分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汇汇出。

 第十五章

 合营期限 第五十条

 合营企业的期限为

 年从合营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经合营一方提议合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

 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

 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企业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合营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董事决定。

 第十八章

 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营企业转产、扩大经营范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营企业董事会一致通过合营各方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由于合营企业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可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提前终止合营合同。

 第五十五条

 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

 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如果违反合同而造成损失的应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

 合营一方未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营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营企业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五十七条

 因未如期履行缴足出资义务而造成违约的从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注册资本的

 %违约金给履约方如逾期六个月仍未履行 除累计缴付注册资本的

 %违约金外 履约方有权申报终止合营企业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方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

 合营各方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

篇十:合资合作协议五年不出资自动失效

本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已经成立公司,或将要成立公司情形下的股东共同出资合作。因为 项目以公司形式进行运作,所以则需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出资合作的股东法律、财务、股权等相关专业知识残差不齐,这就要求《 东合作协议书》既要合法、合规,以规避法律风险,同时又要可操作化、易于理 解,以便各位共同投资人能够全力理解和接受。基于此情况 91 方案网律师根据 多年实操经验,拟定本协议书范本。

 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东合作协议既是股东间有关共同出资成立有限公司共同经营一项事业的民事合 同,又是公司成立后如何经营管理,决策,利润分配等重要运营规则的基本依据, 对于企业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协议的主要就以下条款进行约定,包括出 资方详细信息、出资金额、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及财务管理、盈亏分配、 转股或退股等主要事项。

 本协议注意事项: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股东合作协议应对以下四大重要方面做出规定:(1)股东 资,包括出资金额、时间、形式都应当做出明确约定,同时还应当约定好在到期 未能出资的违约责任和变通措施;(2)表决权。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事务的主 要途径。该分配可以等同于股权分配,也可以不同于认缴和实缴注册资本的比例。

 这对于那些除了资金外还能给企业带来其他资源或者具有更强的经营管理能力的 股东的事务决策权也是合理和必要的。(3)利润分配是股东投资企业的最终目的。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企业利润分配的比例应当与股权比例一致。但很多时候公司 为了体现公司股东的贡献,让公司股东的管理能力、渠道资源参与分配,对利润 做出不同于股权比例的约定就是一个不错的解决方式。如果公司有类似不同于股 权比例的利润分配方案,在股东合作协议中要予以明确。(4)股东合作协议可以 对股东身份的继承做出约定。通常来说,公司股权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是基于 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股东也可以通过股东协议和章程的方式做出特别约定,例如 只能转让股权不能继承。

 红字部分为 91 方案网律师备注,本协议制作完成后,将红色字体删除即可。

 股东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2 住 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处最好由协议起草者核实填写,在实践中往往发生手写潦草、字迹不清的 情况,起草者可在打印前直接填写好本处信息,并与各位出资人身份证号码进行 核对。

 鉴于:

  1、XXXXXX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 年月注册成立, 法定代表人为

  ,股东为:

 。现该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同意 引进新的股东参与公司经营。

 若还未成立公司,则上述信息可写为“暂定为”。一旦是以公司形式运营, 则需要受《公司法》的约束,所以本协议能够产生法律效力有两个前提,一个是 符合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司章程,另外就是不存在胁迫等手段达成,是全体股 东一致的意思表示。

 2、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公司,特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组织以及运行规范。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 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约束力。”因此,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必备文件,并常常被认为是公司的根本 法或“公司宪法”。公司股东为成立公司而签订的协议书,这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出资人为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而签署的合同。当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两者在约定上产生冲突时,如果是涉及到解决股东之间的问题,如公司章程无相反规 定,则应适用股东协议的约定;在公司章程有相反规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区分,看股东的真实意思是什么,以股东的真实意思为准。

 一、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3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 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 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

 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由乙方负责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在公司章程里填上投资人股东名字(入股人名字),写明投资资金的具 体数额,投资性质(属于货币投资或实物投资),明确投资形成的股份数额(得到 公司股东会认可的数额)

 (2)将已经增加了新入股人的股东名册和股权登记去当地工商局办理备案登 记手续,只有获得工商局备案登记的公司股权才是受法律保护的股权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

  1、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XX%;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XX%;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XX%;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另外,新《公司法》还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 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4)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 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

  未适当履行出资义务主要包括不完全履行、迟延出资、瑕疵给付、出资不实 的情况。

 (5)以实物出资的,需附出资清单并由三方签字确认实物金额。以实物出资 的是:______________。

 (1)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 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 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对于实物出资要求一次全部付清并办理 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

 (2)以机器设备、材料、运输设备出资:

 提供时间在一年以内的购物发票、货物运输单、提货单、保险单、车辆行驶证; 发票内容与实物清单及移交表内容要一致;提供厂家或销售商出具的销售货物,

  4 超过一年的,需由评估机构评估,提供评估目的、评估范围与对象、评估基准日 评估假设等有关限定条件满足验资要求的评估报告和出资各方对评估资产价值的 确认文件。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 1 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 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另外,新《公司法》还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 特许经营权或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 3 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较多或者规 模较大,可以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 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 经理。

 由此可见,这两种形式的区别在于股东人数的多少或者规模大小,对未来的 经营并无任何影响。

 2、甲方为指派_________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全面运营、财务及公 司发展方向的制定。

 3、乙方担任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 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 5 款处 理;乙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 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4、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乙双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乙双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月,丙方工资报

 5

  若协议各方均参与公司经营,则可根据职位层级的高低、岗位职责等因素, 约定各方薪酬。约定后,其中有一个好处就是不用在股权比例上进行倾斜, 即在股权比例上,可以完全按照出资来确定。

 6、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 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 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由超过 50%以上股权份额的股东决定。

 此处通过设置表决权的比例,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当然这个比例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这将依赖于各方的股权比例形成“集中”和民主 统一,既解决决策效率的问题,又有利于兼顾各方利益。

 7、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月进行一次的 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 划部署。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股东间越来越多的意见不一致时,容易产生纠纷,所以 除了规范的《股东合作协议》条款设计外,日常沟通机制的建立就尤为重要了, 因而将定期沟通机制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固化,更有利于规避日后可能的法律风险。

  四、资金、财务管理

  1、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 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 字认可备案。

 2、运营期间现金支付问题由三方另行制定相关规定予以明确。

  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在公司创立初期,财务管理普遍较为混乱,记账登记 等财务行为缺乏监督,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且相当一部分合伙人因合伙纠纷诉至 法院时,自身并不掌握合伙账目或合伙财产,而被诉一方合伙人很少主动配合进 行账目清算,双方对账目存在较大争议,导致开支与盈余等账目无法查清的情况。

 因此,协议各方还是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建立清晰的账目,在大多数 的纠纷中,本质上还是利益分配的纠纷,所以透明、有帐可循资金、财务管理 制度,对公司的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五、盈亏分配

 6 公司所分配的利润称为红利、股利或股息。

 公司只能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 后,才能将所余利润分配于股东。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 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年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年度剩余利润的 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 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章程中可以约定盈亏分配的方式,一般来说,年度盈余在预留企业发展基金(法 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按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此处的 例可按认缴的注册资本比例,也可按实缴的注册资本比例。另外,也可以不按照 持股比例分配。

 盈余分配是指税后利润的分配,即如何在向股东支付股利和企业留存之间分 配,以股东的现实利益(股利)和长远利益留存收益的有机结合为盈余分配的基 本原则。盈利分配的决策权力在股东大会。所以此处是可以灵活约定的。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其他 股东同意,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 权。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 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 金

 元。

  转股,即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 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权则是彰显并实现股东财 产权利的直接载体。有限公司设立时,股东之间为了实现股权的灵活退出或希望 特别限制某些股东的退出,都会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合作协议中对股东转让股权做 出约定。

 公司法第 71 条亦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做出了程序上的限制性规定, 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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