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偿办法3篇

时间:2022-11-26 15:2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偿办法3篇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偿办法 山东省农业厅电子公文 1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文件 鲁农建字„2019‟4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偿办法3篇,供大家参考。

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偿办法3篇

篇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偿办法

省农业厅电子公文

  1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文件

 鲁农建字„2019‟4 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 为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评价激励机制,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

 山东省农业厅电子公文 2 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19 年 6 月 4 日

 山东省农业厅电子公文 3

 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评价激励机制,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19‟1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或消除主要限制因素、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开展的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并保障其高效利用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是指运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和统一的评价标准,对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含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下同)情况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山东省农业厅电子公文 4 第四条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实施,科学规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要求,明确目标,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强化考评,实现制度与时俱进。

 (二)客观公正,真实准确。以自查报告、佐证材料、日常监测等事实为依据,确保评价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准确、合理的评价建设成效。

 (三)明确标准,定量考评。细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标准,明确各评价内容赋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激励约束,结果导向。强化考评奖优罚劣,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安排、资金投入密切联结的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章 评价对象、依据和内容 第五条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对象为各市人民政府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包括建设任务完成和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第六条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三)粮食安全责任年度考核; (四)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督查激励措施;

 山东省农业厅电子公文 5 (五)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任务分解、项目计划、资金拨付、工作推进、督导检查、统计上报文件; (六)其他可以作为评价依据的材料。

 第七条 高标准农田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体制机制保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制、资金保障机制、工作推动机制、评价激励机制、建后管护机制建立情况; (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责任落实、项目规划、项目储备、任务分解、计划下达、工作调度、建设推进、督导检查、竣工验收、上图入库等内容; (三)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包括农田建设资金统筹整合、地方财政资金配套、社会资金落实到位、自筹资金落实到位、投融资模式创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等内容; (四)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包括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项目新增耕地调剂、安全生产监督实施等内容。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实行综合评价,包括上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评价和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评价。

 第九条 上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评价由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对市考核同步完成,根据高标准农

 山东省农业厅电子公文 6 田建设情况评价标准执行(见附件第 1-22 项),通过 “山东粮食流通管理云平台”进行自查评分、上传作证材料。

 第十条 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按照以下程序评价:

 1.自查评分。当年度 12 月底前,各市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任务,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评价标准(见附件第 21-27 项)对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形成自查报告,与建设规划、任务分解、计划下达、资金拨付文件等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2.监测评价。下一年度 1 月 20 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各市自查报告、佐证材料、日常监测等,按照监测评分标准(同自查评分标准)对各市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打分。

 3.评价结果。省农业农村厅根据自查评分和监测评分两项得分,采取不同权重进行汇总,计算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评价最终得分。评价得分=市级自查评分×30%+省级监测评分×70%。

 第十一条 省农业农村厅依据上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评价情况和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评价情况对各市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上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评价得分+当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评价得分。

 第四章 评价运用

 山东省农业厅电子公文 7 第十二条

 上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评价结果,纳入全省粮食安全责任对市考核,由省级有关部门统一通报各市人民政府。

 第十三条 省农业农村厅根据综合评价情况,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拟激励地市名单(原则上为得分靠前的 3 个地市和综合排名提升最多的 1 个地市),在官网公示无异后给予通报表扬。

 第十四条 对确定的激励地市,在分配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时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 充分利用会议培训、报刊杂志、要情简报、新媒体等,对激励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达到以点带面、带动全局的效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各市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省农业农村厅将加强对评价激励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虚报数据材料的地市,予以通报批评,不得纳入激励名单,并适当调减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省以上财政资金。

 第十七条

 被激励地市负责统筹用好奖励资金,加强奖励资金使用监管,确保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十八条

 对于评价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地市,要对照考评指标寻找差距,落实整改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善高标准

 山东省农业厅电子公文 8 农田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上年度”从 2018 年开始,相应的“当年”“下年度”分别从 2019 年、2020 年开始,以此类推。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评价标准

 山东省农业厅电子公文 9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

  公开属性: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印发:2019 年 06 月 04 日

篇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偿办法

南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豫农发 〔2022 〕 3 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 (农委):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参考使用。2022 年 4 月 22 日—1—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2 年 4 月

 目

  录一、总体要求 (8 )……………………………………………………1.1 指导思想(8 )…………………………………………………1.2 基本原则(8 )…………………………………………………1.3 目标任务(9 )…………………………………………………二、高标准农田灌溉工程设计标准 (10 )…………………………2.1 水源工程设计保证率(10 )…………………………………2.2 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10 )…………………………………2.3 灌溉工程使用年限(10 )……………………………………三、建设系统构成 (11 )……………………………………………3.1 生产设施系统(11 )…………………………………………3.2 智慧农业系统(11 )…………………………………………3.3 生态环境系统(12 )…………………………………………3.4 管理系统构成(12 )…………………………………………四、标准化建设 (12 )………………………………………………4.1 耕地整治(12 )………………………………………………4.2 土壤改良与培肥(12 )………………………………………4.3 水源工程(13 )………………………………………………4.4 灌溉工程(14 )………………………………………………—3—

 4.5 排水工程(14 )………………………………………………4.6 农田输配电(15 )……………………………………………4.7 田间道路与桥涵(15 )………………………………………4.8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16 )……………………………五、现代化装备 (17 )………………………………………………5.1 灌溉装备与设施(17 )………………………………………5.1.1 首部装备与设施(17 )……………………………………5.1.2 输配水管网(18 )…………………………………………5.1.3 高效节水灌溉模式(20 )…………………………………5.2 排水装备(22 )………………………………………………5.2.1 田间排水设施(22 )………………………………………5.2.2 排水干渠(22 )……………………………………………5.2.3 排水泵站(23 )……………………………………………5.3 输配电装备(23 )……………………………………………5.3.1 变压器(23 )………………………………………………5.3.2 低压线缆(23 )……………………………………………5.4 配套装备(23 )………………………………………………5.5 生产管理设施(23 )…………………………………………5.6 示范区标识(24 )……………………………………………六、智能化应用 (24 )………………………………………………6.1 中控电脑端智能应用(24 )…………………………………6.1.1 农田地理信息系统(24 )…………………………………—4—

 6.1.2 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系统(25 )…………………………6.1.3 农田综合信息采集系统(25 )……………………………6.1.4 大数据存储与决策分析系统(25 )………………………6.1.5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系统(25 )……………………………6.1.6 农产品溯源系统(26 )……………………………………6.2 手机移动端智能应用(26 )…………………………………七、规模化经营 (26 )………………………………………………7.1 确保适度规模(26 )…………………………………………7.2 明晰 “三权”归置(26 )……………………………………7.3 统一经营主体(27 )…………………………………………7.4 强化专业化服务(27 )………………………………………八、规范化管理 (27 )………………………………………………8.1 规范规划设计(28 )…………………………………………8.2 工程建设过程监管(28 )……………………………………8.2.1 工程招投标管理(28 )……………………………………8.2.2 加强工程监理(28 )………………………………………8.2.3 工程施工管理(28 )………………………………………8.2.4 工程验收与评价(29 )……………………………………8.3 构建问责追责机制(29 )……………………………………8.4 构建工程管护与服务机制(29 )……………………………8.4.1 健全工程管护机制(29 )…………………………………8.4.2 落实工程管护经费(30 )…………………………………—5—

 8.4.3 强化工程专业化服务(30 )………………………………九、投资概算参考标准及基本配置标准 (30 )……………………十、高标准农田灌溉效益预测分析 (37 )…………………………10.1 预测分析依据(37 )…………………………………………10.2 术语释义(38 )………………………………………………10.3 灌溉效益预测分析参数(38 )………………………………10.4 经济效益预测分析(39 )……………………………………10.4.1 灌溉增产效益(39 )……………………………………10.4.2 排涝效益(40 )…………………………………………10.4.3 节水、节能效益(42 )…………………………………10.4.4 节地效益(42 )…………………………………………10.4.5 省工效益(43 )…………………………………………10.4.6 节肥效益(44 )…………………………………………10.4.7 减排效益(44 )…………………………………………10.5 社会效益(45 )………………………………………………10.6 生态环境效益(45 )…………………………………………附表 1 :水源工程与机井配套基本配置表 (47 )…………………附表 2 :地表水泵站设施与水肥一体设备基本配置表 (48 )……附表 3 :地埋管道与田间灌溉工程基本配置表 (50 )……………附表 4 :田间配套设施基本配置表 (51 )…………………………附表 5 :智慧农业信息化工程基本配置表 (52 )…………………—6—

 前

  言为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全国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 〔2020 〕14 号)和 《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国定同志在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暨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推进会上的讲话的通知》(豫农领办文 〔2021 〕 17 号)精神,按照 “标准化建设、现代化装备、智能化应用、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五化标准”,着力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我们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供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参考。—7—

 一、总体要求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粮食安全战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节水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和粮食生产能力为核心,按照标准化建设、现代化装备、智能化应用、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建设标准,集中打造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技术集成、生态友好的现代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巩固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地位,助推国家粮食安全。1.2 基本原则(1 )规 规 划 引导导 ,严 严 格 规范范 。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利用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等,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2 )科 科 学 布局局 ,合 合 理 选区区 :示范区选择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无潜在土壤污染和地质灾害的田块;地块相对平整、水源稳定、生态条件良好、水土资源禀赋较好、交通便利、集中连片,一般要达到 5000 亩以上;项目区避开规划建设的交通干线和重点项目,确保示范区建成后作为永久基本农田长期发挥示范效应。(3 )因 因 地 制宜宜 ,突 突 出 重点点 。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和内容,应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8—

 种植结构和模式,采取相应的建设方式和工程措施,突出建设重点,改善农田基础设施薄弱环节,配套完善灌排设施,提高抗灾减灾能力。(4 )绿 绿 色 生态态 ,耕 耕 地 健康康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切实加强水土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坚持耕地集约利用,强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防止土壤污染,通过工程建设和土壤改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5 )政 政 府 主导导 ,多 多 方 参与与 。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加强政府投入保障,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6 )建 建 管 并重重 、良 良 性 运行行 。加强工程建设和绩效评价,把示范区建设工程运行管护摆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确保建设成效。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长期跟踪监测。1.3 目标任务以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到 2025 年,着力建设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技术集成、生态友好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前景的展示区、高标准农—9—

 田规范化建设的示范区、现代农业集成技术装备应用和绿色生产方式的普及区、高标准农田改革创新的实践基地和智慧农业管控中心,示范带动全省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事业大发展。二、高标准农田灌溉工程设计标准2.1 水源工程设计保证率管道输水灌溉 (以下简称管灌)工程: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应低于 90% 。喷灌工程: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应低于 90% 。微灌工程:灌溉设计保证率不应低于 95% 。地下水超采区或挤占生态用水的地表水灌区不得增加灌溉取水量,不得新开采深层承压水发展灌溉。2.2 田间灌溉水利用系数微灌区不应低于 0.95 ,喷灌区不应低于 0.90 ,管灌区不应低于 0.85 。2.3 灌溉工程使用年限① 小型水源:机电井井深 <60m 时,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10年; 60m曑 井深 <150m 时,不应低于 15 年;新打机井井深原则上不宜超过 200m ;其他小型水源工程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20 年。② 喷灌机: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10 年。③ 固定式喷灌设备:不应低于 8 年。④ 输配水管网:地埋 PVC 或 PE 塑料管道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15 年。—0 1—

 ⑤ 机电配套:首部智能控制系统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10 年,首部压力容器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10 年,智能水肥一体机及过滤设备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10 年;潜水泵使用年限不低应于 10 年,离心式水泵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10 年。⑥ 田间给水栓 (出水口):出水口及保护装置使用年限不低于 15 年。⑦ 机井保护装置:玻璃钢井房使用年限不低于 15 年。⑧ 地表水源地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年限不应低于 15 年。三、建设系统构成3.1 生产设施系统以 “灌溉输水管道化、灌溉控制智能化、水肥管理精准化、灌溉管理信息化”为总体要求,以现代化的农田高效节水灌溉为重点,农机农艺结合,构建完备的 “田、土、水、路、林、电”等基础生产设施配套系统,实现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基础设施与生态系统有机结合。3.2 智慧农业系统基于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 (5G+ ),利用现代监测手段,通过实施立体感知、智慧调度、智能控制工程和智慧农业管理云平台搭建,形成 “数据实时采集、远程自动控制、管理手段智能、用水决策精准、数据信息共享、配置调度合理、农事实时监测、农产品源头可溯、流向可跟踪”的布局模式,构建集 “信息采集—信息传输—用水决策—信息反馈—智能控制”为一体的智慧农业管理系统。—1 1—

 3.3 生态环境系统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减少面源污染、生态植保为抓手,构建与美丽乡村相映衬、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的绿色防护林网、生态排水系统与生态净化设施有机结合的示范区。3.4 管理系统构成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能,推进示范区规范化管理,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构建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长效运行机制。四、标准化建设4.1 耕地整治① 田块设计规模应有利于提高农业机械工作效率,节省土地平整工程量,满足灌水均匀和排水通畅的要求。② 田面平整度应满足机械耕作的要求,平整后的耕作田块,平原区应适应中型机械化耕作。③ 应保持可靠的土体厚度和耕作层厚度。水田有效土层厚度应在 50cm 以上,耕作层厚度应在 20cm 以上。水浇地有效土层厚度应在 80cm 以上,耕作层厚度应在 25cm 以上。④ 应开展条田和梯田设计:条田设计应包括条田规模、长度、宽度、田面高程、田面高差及田块灌溉排水系统。梯田设计应包括田面长度、宽度和坡面防护及埂坎修筑、田块灌溉排水系统;条田梯田设计应符合 GB / T30600 、 NY / T2148 的规定。4.2 土壤改良与培肥—2 1—

 ① 应对土壤问题进行诊断和评价,中低产田土壤问题和等级划分可按照 NY / T310 的规定执行。② 应根据...

篇三: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偿办法

/p>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 嘉祥县 2022 年 10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

 项目单位 嘉祥县农业农村局 (三)

 项目规划审批 《关于嘉祥县 2022 年 10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嘉审服投〔2022〕22 号)。

 (四)

 项目规模与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 6,666.70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水利灌排设施、生产路等。

 (五)

 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期共 10 个月,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6月。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估算 1.编制依据及原则 (1)《山东省水利电工程预算定额及设计概(估)编制办法的通知》(鲁水建字﹝2015﹞3 号); (2)《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鲁水建字﹝2016﹞5 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

 3

 (4)《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2019 年第 39 号文); (5)《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调整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鲁水建函字﹝2019﹞33 号); (6)《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鲁水建函字﹝2019﹞33 号); (7)《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 (8)《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纪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 号); (9)《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 号)

 (10)合法性原则:概算的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 (11)真实性原则:测算工程有真实可靠的依据,不凭主观印象或人为提高定额标准编制概算; (12)科学性原则:概算的编制要制定规范的方法,测算的过程要有理有据。

 2.估算总额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19,500.00 万元,其中:

 (1)土壤改良工程投资 1,00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5.13%; (2)

 灌溉与排水工程投资 7,352.90 万元,占总投资的 37.71%; (3)田间道路工程投资 5,840.6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9.95%;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63.00 万元,占总投资

 4

 的 0.32%; (5)农田输配电工程投资 2,366.50 万元,占总投资的 12.14%; (6)科技推广措施投资 1,56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8.00%; (7)其他工作及措施投资 1,317.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6.75%。

 (二)资金筹措方案 1.资金筹措原则 (1)项目投入一定资本金,保证项目顺利开工及后续融资的可能。

 (2)发行政府专项债券向社会筹资。

 2. 资金来源 考虑资金成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为减轻财务负担,提高资金流动性,本项目业主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初步确定项目资金来源如下:

 表 1:资金结构表 资金结构 金额(万元)

 占比 备注 估算总投资 19,500.00 100%

  一、资本金 15,900.00 81.54%

  自有资金 15,900.00

  二、债务资金 3,600.00 18.46%

  专项债券 3,600.00

  银行借款

  三、项目预期收益、成本及融资平衡情况 (一)运营收入预测 本项目预期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灌溉收入。运营期各年收入预测如下:

 5

 表 2:运营收入估算表(单位:万元)

 年度 农业灌溉收入 合计 2023 年 609.00 609.00 2024 年 1,217.00 1,217.00 2025 年 1,217.00 1,217.00 2026 年 1,217.00 1,217.00 2027 年 1,217.00 1,217.00 2028 年 1,217.00 1,217.00 2029 年 1,217.00 1,217.00 2030 年 1,217.00 1,217.00 2031 年 1,217.00 1,217.00 2032 年 1,217.00 1,217.00 2033 年 1,217.00 1,217.00 2034 年 1,217.00 1,217.00 2035 年 1,217.00 1,217.00 2036 年 1,217.00 1,217.00 2037 年 1,217.00 1,217.00 合计 17,647.00 17,647.00 收入预测方法说明:

 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运营收入主要为农业灌溉收入。

 本工程建成以后,可为嘉祥县 10 万亩基本农田解决灌溉水源问题,根据《山东省农业用水定额》(DB37/T3772-2019), 计算后项目区年灌溉用水总量为 5,796.00 万 m³,农业灌溉用水收费标准是 0.21 元/m³,因此农业灌溉正常年水费收入为 1,217.00 万。2023 年7 月开始运营,运营期第一年收入支出按正常年的 50%估算。

 6

 (二)运营成本预测 本项目成本和费用包括工程维护费、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燃料及动力费、固定资产折旧费。运营支出预测如下:

 表 3:运营支出估算表(单位:万元)

 年度 工程维护费 工资及福利费 燃料及动力费 合计 2023 年 97.50 9.20 190.05 296.75 2024 年 195.00 18.40 380.10 593.50 2025 年 195.00 18.40 380.10 593.50 2026 年 195.00 18.40 380.10 593.50 2027 年 195.00 18.40 380.10 593.50 2028 年 195.00 19.20 380.10 594.30 2029 年 195.00 19.20 380.10 594.30 2030 年 195.00 19.20 380.10 594.30 2031 年 195.00 19.20 380.10 594.30 2032 年 195.00 19.20 380.10 594.30 2033 年 195.00 20.00 380.10 595.10 2034 年 195.00 20.00 380.10 595.10 2035 年 195.00 20.00 380.10 595.10 2036 年 195.00 20.00 380.10 595.10 2037 年 195.00 20.00 380.10 595.10 合计 2,827.50

 278.80

 5,511.45

 8,617.75 成本预测方法说明:

 1.工程维护费 工程综合维护费包括工程日常养护费、年修和大修理费,按工程固定资产投资额核算。费率标准参照《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2013)和水利部《关于试行财务基准收益率和年运行费率标准的通知》(水财〔1995〕281 号)文件,并考虑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按固定资产原值的 1%计,年工程维护费为 195.00 万元。

 7

 2. 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 工资及福利费包括职工工资、工资性津贴、福利费等费用。拟定直接管理定员为 10 人,属于季节性管理人员,年工时间约 6 个月,按每定员每年 1.84 万元计,则运营期正常年工资和福利费为18.40 万元。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因素,每 5 年增长 0.80 万元。

 3.燃料及动力费 机井、泵站提水灌溉,年用电量约为 724.00 万 kwh,按山东电网单价 0.525 元/kwh 计算,年支出电费 380.10 万元。

 4.折旧费 按照直线折旧法计算折旧,建筑折旧年限按照 30 年,其他费用折旧年限 10 年,固定资产残值按照 5%计算。年折旧费为 350.46 万元。

 5.税费:本项目的主要税金包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三)利息支出 根据本项目资金筹措计划,建设期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00.00 万元,全部于 2022 年 5 月份发行,发行利率 4.00%,期限15 年,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本项目还本付息预测如下:

 表 4: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测算表(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 期初本

 金余额 本期新增

 本金 本期偿

 还本金 期末本

 金余额 当期偿

 还利息 当期还本付息合计 2022 年

 3,600.00

 3,600.00 72.00 72.00 2023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24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25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26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27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8

 年度 期初本

 金余额 本期新增

 本金 本期偿

 还本金 期末本

 金余额 当期偿

 还利息 当期还本付息合计 2028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29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30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31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32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33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34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35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36 年 3,600.00

  3,600.00 144.00 144.00 2037 年 3,600.00

 3,600.00

 72.00 3,672.00 合计

 3,600.00 3,600.00

 2,160.00 5,760.00

 9

 (四)项目运营损益表 表 5:项目运营损益表(单位:万元)

 年度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一、收入/成本/税金

  营业收入 609.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营业成本 296.75 593.50 593.50 593.50 593.50 594.30 594.30 594.30 税金及附加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312.25 623.50 623.50 623.50 623.50 622.70 622.70 622.70 二、折旧和摊销

  总折旧和摊销 350.46 350.46 350.46 350.46 350.46 350.46 350.46 350.46 息税前利润 -38.21 273.04 273.04 273.04 273.04 272.24 272.24 272.24 三、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总财务费用

  税前利润 -182.21 129.04 129.04 129.04 129.04 128.24 128.24 128.24 四、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

 32.26 32.26 32.26 32.26 32.06 32.06 32.06 五、净利润 -182.21 96.78 96.78 96.78 96.78 96.18 96.18 96.18

 10

 (续)表 5:项目运营损益表(单位:万元)

 年度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一、收入/成本/税金

 营业收入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营业成本 594.30 594.30 595.10 595.10 595.10 595.10 595.10 税金及附加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622.70 622.70 621.90 621.90 621.90 621.90 621.90 二、折旧和摊销

 总折旧和摊销 350.46 350.46 350.46 350.46 350.46 350.46 350.46 息税前利润 272.24 272.24 271.44 271.44 271.44 271.44 271.44 三、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72.00 总财务费用

 税前利润 128.24 128.24 127.44 127.44 127.44 127.44 199.44 四、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 32.06 32.06 31.86 31.86 31.86 31.86 49.86 五、净利润 96.18 96.18 95.58 95.58 95.58 95.58 149.58

 11

 (五)项目资金测算平衡表 表 6:项目资金测算平衡表(单位:万元)

 年度 合计 1 2 3 4 5 6 7 8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经营活动收入 17,647.00

 609.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经营活动支出 8,617.75

 296.75 593.50 593.50 593.50 593.50 594.30 594.3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66.64

  32.26 32.26 32.26 32.26 32.06 32.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8,562.61

 312.25 591.24 591.24 591.24 591.24 590.64 590.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建设成本支出 19,500.00 15,600.00 3,900.00

  流动资金支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19,500.00 -15,600.00 -3,900.00

  三、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资本金 15,900.00 12,000.00 3,900.00

  专项债券 3,600.00 3,600.00

 偿还债券本金 3,600.00

  支付债券利息 2,088.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13,812.00 15,600.00 3,756.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四、期末现金 2,874.61

 168.25 447.24 447.24 447.24 447.24 446.64 446.64 五、累计盈余

  168.25 615.49 1,062.73 1,509.97 1,957.21 2,403.85 2,850.49

 12

 (续)表 6:项目资金测算平衡表(单位:万元)

 年度 9 10 11 12 13 14 15 16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经营活动收入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1,217.00 经营活动支出 594.30 594.30 594.30 595.10 595.10 595.10 595.10 595.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06 32.06 32.06 31.86 31.86 31.86 31.86 49.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590.64 590.64 590.64 590.04 590.04 590.04 590.04 572.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建设成本支出

  流动资金支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三、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资本金

  专项债券

  偿还债券本金

 3,600.00 支付债券利息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72.00 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144.00 -3,672.00 四、期末现金 446.64 446.64 446.64 446.04 446.04 446.04 446.04 -3,099.96 五、累计盈余 3,297.13 3,743.77 4,190.41 4,636.45 5,082.49 5,528.53 5,974.57 2,874.61

 1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假设本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全部于 2022 年发行成功,期限 15年,每半年付息,到期一次偿还本金。

 2.各项表格数据计算时若存在尾差系保留小数位数所致,数据无实质性差异。

 (六)小结 本项目收入主要是农业灌溉收入,项目建设资金包含项目资本金及融资资金。根据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分析,本项目可用于资金平衡的项目的息前净现金流量为 8,562.61 万元,融资本息合计为5,760.00 万元,项目收益覆盖项目融资本息总额倍数达到 1.49 倍。

 表 7:现金流覆盖倍数表-嘉祥县 2022 年 10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额单位:万元)

 融资方式 借贷本息支付 项目收益 本金 利息 本息合计 专项债券 3,600.00 2,160.00 5,760.00

  其他融资

  融资合计 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