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9篇

时间:2022-11-28 11:20:05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9篇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和谐校园,把学生宿舍(以下简称宿舍)建设成为&ldquo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9篇,供大家参考。

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9篇

篇一: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

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构建和谐校园,把学生宿舍(以下简称宿舍)建设成为“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习惯,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优秀文明宿舍的评定工作。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组织成立宿舍管理委员会和选派各栋宿舍的栋长和楼长。

 第四条 学生工作处安排各系辅导员每个星期对宿舍进行不定期巡查。

 第五条 宿管员和各系辅导员共同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水电、家具等生活设施由总务处负责设置安装和日常维护。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严禁擅自在校外居住,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对象为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在校学生。

  第二章

 宿舍分配及调整  条 第八条

 学生必须按规定缴纳住宿费,住宿原则上按男女分栋分区居住,以系为单位相对集中按班集体分配宿舍的原则进行,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床位,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条 第九条 学生必须服从宿管中心的宿舍安排和调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整搬迁工作。宿舍或床位调整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宿舍的设施,违者照价赔偿,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  条 第十条

 因休学、退学、开除学籍或其他原因需离校的学生,须在办完离校手续后当天搬离学生宿舍。  条 第十一条 学生顶岗实习时,按学院有关规定搬离学生宿舍。

 条 第十二条 寒、暑假放假,学生应按时离校。有特殊情况须留校的,应由本人申请,系审核,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住宿,并服从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条 第十三条 总务处负责将宿舍分配及调整的情况通知财务装备处、学生工作处,并由学生工作处通知各系部;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的,需提出申请,到宿管中心填写申请表,申请流程:宿管中心意见--系部意见--学生工作处意见

 --总务处意见--财务装备处(涉及四人间与六人间之间的调整补差额)--宿管清点财产。

 第三章

 宿舍内务卫生管理 条 第十四条 在学生工作处、系指导下,由院、系学生会生活部组成检查小组,负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监督、检查。各宿舍应制订内务卫生值日制度,并推选一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为舍长。  条 第十五条 学生应自觉做好宿舍清洁卫生工作,爱护公共环境,不得在任何公共区域乱扔和堆放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摆放鞋子、清洁工具、盆栽、桌椅等私人物品;不得在管道和线缆上悬挂物品和晒衣服;不得在护栏上放置物品,一经发现,宿管员有权制止并进行教育,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条 第十六条 宿舍内务卫生应坚持“每周一大扫,每天两小扫”制度。每周四下午进行宿舍内务卫生大扫除,并由院、系生活部按《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比。对不合格宿舍,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

 宿舍秩序及安全管理   条 第十七条 宿舍只供本校学生住宿,不准留宿外人;来访者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出示有效证件,并

 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擅闯者,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同时留宿外人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 学生原则上不得进入异性宿舍,如确有需要,须说明理由,出示有效证件,并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否则,一经发现,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 宿舍采用半封闭式管理,封闭时间为 23∶30~次日 6∶00。封闭期间,无特殊情况,禁止学生离开宿舍,谢绝学生亲友探访。  条 第二十条 学生必须在 23:30 宿舍大门关闭之前回宿舍,关门后回宿舍者视为晚归,晚归者一律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说明原因,无合理理由者,1 次者给予口头警告,2次者给予通报批评,3 次以上(包含 3 次)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  条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安全乘坐电梯,保持电梯内卫生,发生火灾时严禁使用电梯逃生;严禁超载,电梯门将关闭时,不得强行进入电梯和阻止关门,不得随意按应急按钮等破坏行为,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应自觉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严禁非法使用、破坏消防设施;严禁在室内、走廊或其他公共场所生火;严禁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进入宿舍;严禁高空抛物;违者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及以上处分。

 条 第二十三条 实行宿舍楼内噪音管制,不得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追打吵闹,不得进行体育类活动,违者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条 第二十四条 严禁携带酒类进入宿舍楼,严禁宿舍楼内饲养宠物,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

 条 第二十五条 严禁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摔瓶子等;严禁收藏管制刀具;严禁观看、传播、收藏反动、黄色音像制品;一切责任由违者承担,同时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条 第二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区内经商、推销、张贴广告,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  条 第二十七条 学生应珍惜生命,确保自身生命安全,同时不得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禁止学生攀爬护栏,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五章

 宿舍水电、家具管理

 条 第二十八条 学生应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网线和水管,有意损坏水电设施的,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

 条 第二十九条

 学生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违规用电和偷电行为,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条 第三十条 禁止存放和使用危险性及大功率电器以及储藏类与烹调类厨具等,如:电磁炉、电饭煲、电热棒、美发器、冰箱等;一经发现,一律由宿管员代管,同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存放者警告处分或以上处分,给予使用者记过处分或以上处分;因违章使用水电设施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违章者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第三十一条 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按照广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核准表(教育收费核字 09 年 048 号)的要求,结合我院住宿实际,核定我院宿舍每生每月的水电定额标准为:水 4 立方米;电 8 千瓦时(度)。定额管理实行每学期结算一次,每学期按 5 个月计,超出部分由本宿舍所有成员负责。一般均摊超支费用。

 条 第三十二条 宿舍内的直饮水、空调、热水供应工程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招商引资建设的,其收费标准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由供应方按合同规定收取。

 第三十三条 超支水电费在结算表下发15日内由舍长负责收齐上交到总务处 IC 卡充值中心,对不按时交纳超支水电费的宿舍名单由总务处负责公告,学生工作处、系、辅导

 员协助催交欠款,逾期未交者予以断电处理。

 条 第三十四条 学院维修实行维修申报制度,宿舍需维修时,需到宿管员办公室填写报修单,按学院维修管理规定执行,不准擅自维修和处理,否则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违章者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及以上处分。

 条 第三十五条 爱护宿舍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拆除和人为损坏,不得擅自搬离宿舍,不得在墙上、门上乱写、乱画、乱钉,不得将垃圾等倒入下水道。人为损坏财产设施,除按原价赔偿或修复外,按学院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由总务处 IC 卡充值中心对欠交水电费的宿舍和个人进行统一清算,学生本人须到总务处IC 卡充值中心交清所欠款项,否则,学院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条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务处会同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

 一、 检查项目1 、储物柜:满分 10 分 具体标准 干净,无污迹 柜内物品整齐 无异味 分数 4 分 4 分 2 分 2 、衣柜:满分 10 分 具体标准 干净,无污迹 无贴画/贴画美观,内容健康 分数 6 分 4 分 3 、墙面:满分 10 分 具体标准 干净,无蜘蛛网 无乱拉电线、网线现象 无贴画/贴画美观,内容健康分数 4 分 4 分 2 分 4 、地面:满分 10 分 具体标准 无杂物 干净,无污迹 鞋子等物品摆放整齐分数 4 4 2 5 、阳台:满分 10 分 具体标准 物品摆放整齐 干净,无污迹 晾晒衣物悬挂整齐 分数 4 4 2 6 、床铺:满分 10 分 具体标准 整洁干净 床上物品摆放整齐 被子叠放整齐 无床帏 分数 4 2 2 2 7 、桌椅:满分 10 分 具体标准 桌面整洁干净 物品摆放整齐 椅子整洁干净 椅子摆放整齐分数 4 4 1 1 8 、书架:满分 10 分 具体标准 整洁干净 物品摆放整齐 分数 6 4 9 、门面及门前卫生:满分 10 分

 具体标准 干净,无污迹 门上无张贴、悬挂物品/张贴悬挂物品整洁干净,内容健康 门前卫生整洁干净 门口无杂物堆积 分数 3 3 2 2 10 、整体感觉:满分 10 分 具体标准 无异味 整体感觉良好,无杂乱感 宿舍氛围温馨和谐分数 4 4 2 11 、违规情况检查 发现违规电器、刀具等危险物品、养宠物、留宿异性、校外人员等情况,一律评为不合格宿舍。等情况,一律评为不合格宿舍。

 二、 评定方法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不合格(差)四等,具体标准如下 等级 评定标准 优 无发现违规情况,总分 90—100 分 良 无发现违规情况,总分 80—89 分 中 无发现违规情况,总分 70—79 分 达标 无发现违规情况,总分 60—69 分 不达标(须进行整顿)

 分 发现违规情况,总分 0 —59 分 三、 备注1、本学期违反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文明宿舍”。

 2、宿舍内存在吸烟、不团结、不和谐的情况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文明宿舍”。

 3、若有阻挠、干扰检查人员正常工作者,该宿舍评定结果不得为优秀。

 4、检查宿舍期间,宿舍成员若在午休,床铺评分项视宿舍卫生整体情况进行打分。

 5、以上标准中储物柜,桌椅,床铺,衣柜,书架 5 项需宿舍内所有人全部达到才能记为该宿舍达到。

 6、若对检查结果存在疑问,可将意见提交本班辅导员,由辅导员上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进行处理。

 1、本学期违反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文明宿舍”。

 2、宿舍内存在吸烟、不团结、不和谐的情况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文明宿舍”。

 3、若有阻挠、干扰检查人员正常工作者,该宿舍评定结果不得为优秀。

 4、检查宿舍期间,宿舍成员若在午休,床铺评分项视宿舍卫生整体情况进行打分。

 5、以上标准中储物柜,桌椅,床铺,衣柜,书架 5 项需宿舍内所有人全部达到才能记为该宿舍达到。

 6、若对检查结果存在疑问,可将意见提交本班辅导员,由辅导员上交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进行处理。

篇二: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

水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卫生室执业规则

  一、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未取得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 卫生室执业, 必须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 卫生室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 卫生室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开展诊疗活动。

 五、 卫生室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 卫生室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 卫生室工作人员上岗工作, 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 卫生室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 应当及时转诊。

 九、 未经医师(士)

 亲自诊查病人, 卫生室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 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未经医师(士)、 助产人员亲自接产, 卫生室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 卫生室施行特殊治疗时, 必须征得患者同意, 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

 时, 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 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 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 在取得卫生室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 卫生室发生医疗事故,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 卫生室对传染病、 精神病、 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 卫生室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 法规, 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 卫生室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 详列细项, 并出具收据。

 十五、 卫生室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 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 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 发生重大灾害、 事故、 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 卫生室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调遣。

 卫生室工作人员医德规范

  一、 救死扶伤, 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

 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 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 对待病人, 不分民族、 性别、职业、 地位、 财产状况, 都应一视同仁。

 三、 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 语言文明, 态度和蔼, 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 廉洁奉公。

 自觉遵纪守法, 不以医谋私。

 五、 为病人保守医密, 实行保护性医疗, 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 互学互尊, 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同行、 同事间关系。

 七、 严谨求实, 奋发进取, 钻研医术, 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 提高技术水平。

 乡 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 乡 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 村医生管理条例》 赋予的权利, 履行《乡 村医生管理条例》 规定的义务。

 二、 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 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 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 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 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 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 应当及时转诊; 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 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 乡 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 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 乡 村医生应当在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 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 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训, 更新医学知识, 提高业务水平。

 八、 乡 村医生每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

 经考核不合格的, 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 村医生, 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 并收回乡 村医生执业证书。

  红水村卫生室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 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籍贯、 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 完整, 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 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 新病例登记、 初复诊登记、 疾病分类、 转诊转院、 初步诊断、 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 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 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疫情上报后, 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 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 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 班级等内容。

 五、 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 力求通顺、 完整、 简练、 准确, 字迹清楚、 整洁, 不得删改、 剪贴、 颠倒, 医师要签全名。

 六、 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 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红水村卫生室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 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保障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制定本制度。

 一、 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 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 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 不得隐瞒、 缓报、 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 缓报、谎报。

 二、 发生重大灾害、 事故、 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 卫生室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院的调遣。

 三、 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 早报告、 早隔离、 早治疗, 切断传播途径, 防止扩散。

 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 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 做好人员防护, 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 做好污物、 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 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 实行传染病预检、 分诊制度, 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 并书写详细、 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 对需要转送的病人, 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 对瞒报、 缓报、 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 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红水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 拟订本制度。

 一、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 预防、 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 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 卫生室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 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 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 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 在卫生室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 负责检查、 督促、 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 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 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 不转让、 不买卖、 不丢弃、 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 不泄露、 不扩散、 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六、 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 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 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 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 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 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 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 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红水村卫生室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 规定, 制订本制度。

 一、 成立消毒管理组织,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 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 灭菌设施, 并保证正常使用。

 二、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 掌握消毒知识, 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三、 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 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各种注射、 穿刺、 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

 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四、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采购消毒产品时, 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 复印件。

 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 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 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 感染伤口、 隔离伤口依次进行, 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六、 排放废弃的污水、 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 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七、 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 流行时, 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红水村卫生室门诊(急、 出诊)

 制度

  1、 对病人热情接待, 态度和蔼, 随到随诊, 缩短候诊时间。

  2、 急诊病人优先就诊, 门诊病人(含急、 出诊)

 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 书写符合要求。

 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 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 及时治疗。

 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 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 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 认真负责。

 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 定期检查, 及时补充。

 5、 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防止交叉感染。

 红水村卫生室处方制度

  一、 处方是由注册的乡 村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

 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 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调配、 核对, 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 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 有效、 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 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乡 村医生)

 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 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 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 预防、 保健需要, 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 药理作用、 用法、 用量、 禁忌、 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 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七、 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 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 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 淡黄色、 淡绿色、 白色。

 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 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 规定的规则。

 九、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

 延长,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 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 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 完整, 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 不得调剂。

 十一、 处方由调剂、 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或 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

 普通处方、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保存1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 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 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红水村卫生室处方规则

  一、 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 完整, 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二、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 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 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 预防、 保健机构或医师、 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 剂量、 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 不得使用“遵医嘱”、 “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三、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婴幼儿写日、 月龄。

 必要时, 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 中成药、 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四、 西药、 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 可按君、 臣、 佐、 使的顺序排列; 药物调剂、 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 如布包、 先煎、 后下等; 对药物的产地、 炮制有特殊要求, 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

篇三: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

级 卫 生 室 工 作 职 责

 一、 村卫生室在乡 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 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 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为病人文明服务, 对病人态度和蔼、 检查认真、 诊断正确、 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 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 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 健康宣教, 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 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 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

 四、 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 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 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五、 负责辖区内村民常见病、 多发病的出诊、 巡诊等工作, 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

 定期淘汰和处理过期药物, 做好药物管理和预防接种疫( 菌)

 苗及其他生物制剂的管理, 不滥用药物。

 六、 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 定期参加业务培训。

 完成乡 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乡 村 医 生 行 为 规 范

 一、 救死扶伤, 发扬人道主义。

 时刻为患者着想, 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 文明服务, 礼貌待人。

 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 衣帽整洁, 举止端庄, 态度和蔼, 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 服从管理, 合法行医。

 必须具备执业医师、 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 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

 自 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 虚心接受乡 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 确保安全, 合理收费。

 对病人高度负 责, 强化医疗安全, 不乱收费。

 五、 尊重人格, 保守医密。

 对待病人一视同仁, 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 搞好宣传, 加强防控。

 多 形式、 多 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 开展健康教育, 提高村民健康素质; 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 妇幼保健、 卫生监督、 新农合、 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 不断学习 , 提高水平。

 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 钻研医术, 精益求精, 不断更新知识,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 互帮互学, 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好与乡 镇卫生院、 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 团结协作, 互相学习 , 共同发展。

 村卫生室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 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 的,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严谨的工作态度, 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 疫苗性质、 接种方法, 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 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 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 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 接种对象、 部位、 方法、 剂量、 次数、 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 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 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 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

 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 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 统计、 总结工作, 及时上报。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 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 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 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 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 在乡 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 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

 做好早孕摸底、 建卡、 登记, 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

 动员 住院分娩, 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 开展儿童系统管理。

 做好儿童保健建卡、 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 做好妇女、 儿童疾病防治工作。

 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 儿童体格检查, 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 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及时收集、 汇总、 上报各类信息。

 七、 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 汇报工作, 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 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 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 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 我保健。

 九、 做好妇幼卫生项目 工作, 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 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 主要包括:

 门诊病历、 门诊登记本、 处方、 处置( 注射、 清创、 换药等)

 登记本、 输液卡等, 以县( 区)

 为单位统一格式、 内容和要求。

 二、 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 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

 三、 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 碳素墨水书写, 记录内容必须客观、 真实、 及时、 完整, 字迹清楚, 不得随意涂改, 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 应当在修改处签名 并注明修改日 期。

 四、 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 。

 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 药品名 称、 剂量、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 不得自 行编制名 称或代号。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五、 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 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 5 年, 其中, 处方存档不得少于 3 年。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一、 医务人员 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 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 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 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 查。

 三、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 切实加强药品管理, 严格按规定用药。

 四、 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 制度, 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 制度及控制感染的有关规定。

 五、 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 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六、 对医疗设备、 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七、 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八、 村卫生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诊疗范围内行医, 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九、 加强医患沟通, 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 坚守工作岗位, 加强业务学习, 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 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 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过敏性药物, 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三、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注射时做到细致、 准确, 对病人热情、 体贴。

 四、 对准备注射的药品, 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 凡出现过期、 变质、 污染、 发霉、 无标签或标签不清、 安瓿有裂纹、 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 一律不得使用。

 五、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 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 严禁再次使用。

 。

 六、 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 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 应立即停止注射, 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处置效果不明显时, 应果断、 快速转上级医院。

 七、 抢救用药品、 器械, 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 并定期检查, 及时调整补充。

 八、 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 防止交叉感染, 注射室内每日 消毒, 定期监测。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 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 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 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三、 医务人员 在工作区内, 要衣帽整洁, 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

 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 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 敷料缸、 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

 体温计、 压脉带、 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 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 定时通风换气, 每日 使用紫外线消毒, 定期监测, 并记录完整。

 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 应具备避光条件, 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六、 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

 被褥、 床垫要定期洗晒、 消毒、 更换。

 七、 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 降低感染率。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及相关规章制度。

 加强药品管理, 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 安全、 放心的药物。

 二、 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 录, 规范药品的采购、 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三、 药房独立设置, 布局科学、 合理, 符合卫生学要求, 方便病人取药。

 四、 药房管理规范, 分工明确, 陈列、 摆放有序, 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 村卫生室药品以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 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

 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

 少于 5 年。

 六、 坚持合理用药, 因病施治, 注意配伍禁忌, 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有效。

 七、 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 认真核实、 查对, 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 定期清查药房, 做到药账相符。

 及时清除变质、 过期、 失效药品。

 九、 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 使用后毁形、 消毒, 统一销毁, 并有记录。

 十、 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 应按照卫生院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结合实际, 认真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预案》 的目 的及要求:

 落实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应明确编制依据及要求。

 明确应急组织职责。

 三、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报告与通报制度, 建立监测、 报告网络, 建立日 常监测制度,明确具体报告内容、 程序、 方式及时限, 依法报告, 建立通报制度, 利用各种新闻、 信息传播方式,因地制宜建立, 信息通报系统。

 四、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制度, 明确应急反应原则、 措施、 街道办事处, 专业防治机构的职责及工作程序。

 五、 落实善后处理措施,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总结, 恢复与善后, 奖励与表彰, 责任, 征用物资, 劳务补偿等做出相应的规定。

 六、 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制度, 包括信息系统、 疾病预防控制队伍, 医疗救治队伍, 培训与演练, 经费和物资保障, 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社会公众宣传教育, 对乡 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等均应作出详细的规划。

 传 染 病 管 理 制 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 , 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 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 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 、 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 门诊医生诊治病人, 必须登记门诊日 志, 要求登记项目 准确、 完整、 字体清楚。

  三、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 肺炭疽的病人、 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 城镇 6 小时内、 农村于 1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 并同时报

 出传染病报告卡。

 发现乙类传染病人、 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 城镇 12 小时内 农村于 24 小时内、丙类传染病 24 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 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 白喉、 百日 咳、 脊灰、 流脑、 乙脑、 伤寒及副伤寒、 钩体、 疟疾、 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 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 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 完整、 字体清楚, 医. 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 诊治传染病病人时, 要按规定作好消毒、 隔离措施。

  七、 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 每月 一次传染病漏报自 查, 做好门诊日 志、疫情旬报、 传染病花名 册、 自 查统计、 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 责任报告人、 疫情管理人、 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 违反以上规定, 按《染病防治法》 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 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确保疫情数字及时、 准确、 完整, 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 特规定如下:

 1、 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 2 种。

 乙类传染病 24 种。

 2、 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 保健人员 , 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 包括疑似病人)

 , 应在门诊日 志中认真填写, 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 在门诊日 志、 病历上注明:

 “疫情已报” 、 “注意疫报” 。

 ③传染卡的填写项目 要求完整、 清晰、 字迹不得潦草。

 ④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 于 2 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 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 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 乙类传染病于 6 小时内报出; 丙类传染病于 24 小时内报出。

 ⑤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 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 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 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⑥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 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

 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 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⑦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 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 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⑧各科室传染卡要有专人负责登记、 送交。

 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及处方制度 1、 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 及配套法规。

 加强药品管理, 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 安全的药物。

 2、 明确药物保管分工, 妥善保管特殊药物, 药品放置定点定位, 存放有序。

 3、 药品统一由乡 镇卫生...

篇四: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

 面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 1 次,并做好登记。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处置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患者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效期重新灭菌。

 9、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10、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11、特殊感染不得在处置室内处理。

 观察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人,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2、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 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不得贻误病情。

 6、医护人员对观察室病人,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 、观察室要勤开窗户,定期消毒。

 药房工作制度 1、认真遵守技术常规及操作规程,收方后对处方的内容进行查对无误后,将用法写在瓶签和药袋上,向患者说明注意事项,方可发出。遇有处方用量、用法不妥时要直接与医师联系解决。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对含有毒、麻限剧药品的处方调配时应按毒、麻限剧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遇有标签模糊或疑似变质的药品,查清后再行调配。做到称量准确,切勿估计取药。

 4、储药瓶在补充药品时,须经核对,尤其是同一类型更应注意。储药瓶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位置陈列,补充药品后放回原处以利工作进行,防止拿错。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交谈说闹,吸烟,洗衣服等。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6、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

 7、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执行。

 8、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项目齐全,姓名、性别、年龄、日期、住址、诊断、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等不得漏项。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应妥善保存。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确定专职人员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3、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4、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5、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 0—7 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医疗差错事故管理、报告制度

  1、健全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及产生的后果。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及时对医疗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建立医疗差错 、事故统计档案。

 3、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必须深入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分清责任,认真总结教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医疗安全教育,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4、对已发生的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要及时指定专人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及时配合做好有关的调查处理工作,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任何个人、科室、单位都不得隐瞒不报,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以相应的处理。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价公示,收取费用有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收支账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岗时衣帽整洁,治疗或操作前洗净双手,戴口罩。

 2、室内保持整洁,每日上下午各室通风,擦拭桌、椅及候诊椅等,每周大扫除一次。

 3、严格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各类常用物品的消毒按“各类物品消毒方法”执行。

 5、如有传染病或疑似患者,按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执行。

 6、每日紫外线照射 30 分钟,并做好登记。上午、下午各一次用消毒液作空气喷雾消毒,按规定做空气细菌学监测。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7、一次性医用物品,使用后按规定处理。

 薛城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规范 1、严格按照核定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2、参合农民就诊时,应严格核定其参合信息,严禁冒顶零替。

 3、接诊病人后应将病史、症状、体征、诊断、处置方法如实登记薛城区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专用门诊日志。

 4、使用药物要严格执行《山东省乡村医生基本药物目录》 5、要严格招待处方制度,使用区农合办制发的一式二联专用处严禁开大方。

 6、 病人收费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标准,门诊费用衽当场减免制,要严格按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诊费用减免 10%规定,当场减免门诊费用。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7、接诊病人后,应及时将就诊情况、报销减免费用等项目如实填写合作医疗证相应栏目及合作医疗系列表 4。

 8、 实行首诊负责制,对危、重、急、疑难病人应及时转往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因经济利益驱动收治病人,贻误病情。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9、应严格按照相关工作制度,定期公示参合人员医疗费用后销情主动接受广大参合农民群众的监督。

 薛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区、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规定,保证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运行。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2、利用多种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村人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水平。

 3、协助建立参合农民登记薄,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合管办,备报销时查阅。

 4、 严格按照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参合农民开展医药费用的现场减免。卫生室工作人员要首先查看参合者合作医疗证,确认无误后,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并在报销登记表上予以详细登记,参合者只负担部分的资金,医生应及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中医药费支出记录栏目。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5、 村卫生室每 10 日到镇合管办报帐一次。报帐内容包括合作医疗专用处方、业务收日报表及门诊医药费用汇总表等。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6、定期公布辖区村(居)合作医疗资金支出情况,确保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 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开展合作医疗报销工作,严禁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镇合管办(卫生院)要查清事实,依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等四部门《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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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

驿镇卫生院村级药品管理制度

 1、药品购进 药品采购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由卫生院从湖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代购不得自行采购不得超目录采购。每月 2630 日按行政村卫生室由负责人递交一次药品日常采购计划计划量为一个月药品用量计划的药品次月底由行政村卫生室负责人领取中途不接受药品临时计划及药品领取请求。

 购进药品 包括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必须对其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药品调拔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应拒收。

 2、药品使用 严格执行赤壁市村级信息管理平台电子处方制度 对使用的药品不上平台包括不即时录入行为进行处罚不上平台每个品种每次处罚 30 元/次不即时录入每次处罚在补录入后处罚 30 元/次。

 药品库存不允许有负数对负数行为每个品种每单位处罚 10 元/1 单位负数超过 10 个单位停止此品种的报销删除记录 并记药品帐目与实物不符行为一次。

 不允许使用超药品目录范围及超效期药品 发现一次处罚 200 元/次。

 实事求事使用药品对使用的药品与上平台的药品不相符现象每次处罚 50 元。

 3、药品盘存 卫生院根据需要不定期对每个行政村卫生室实行药品盘存抽查制度发现平台药品帐目与实物不符每个品种处罚 50 元。

 4、药品金额帐 及时做好药品金额帐原则上每天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周一次对不及时做帐行为每次处罚 50 元/次。

 5、药品质量管理

 药品必须储存在村卫生室药房内不得存放于其他场所。药品存放应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冷藏药品放置冰箱温度控制在 2—10℃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 30℃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 45─75% 。

 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醒目标志。

 药箱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必须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不得重复使用旧药瓶及其标签。

 药箱内不得存放冷藏药品 需要使用时随用随取使用后及时按要求存放。拆零药袋必须注明品名、规格、用法、 用量、批号。

 定期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不合格药品必须交由卫生院统一销毁和处理。

 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凭处方调配药品应严格审核处方详细告知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即时向卫生院报告。

 6、医疗废物管理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毁形使其零部件不具有再使用功能同时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定期交卫生院回收集中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不得出售或随意丢弃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篇六: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

 面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责 村 级 卫 生 室 工 作 职 责

 一、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委会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

 二、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三、负责做好村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五、负责辖区内村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出诊、巡诊等工作,认真书写处方和各种记录。定期淘汰和处理过期药物,做好药物管理和预防接种疫(菌)苗及其他生物制剂的管理,不滥用药物。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积极参加卫生系统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完成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范 乡 村 医 生 行 为 规 范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衣帽整洁,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多形式、多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素质;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村卫生室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医疗文书书写制度

 一、按规定完善医疗文书,主要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本、处方、处置(注射、清创、换药等)登记本、输液卡等,以县(区)为单位统一格式、内容和要求。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医疗文书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职责范围和要求完成,并由书写者本人签名。

 三、医疗文书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记录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及时、完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特殊情况下必须修改时,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书写处方时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和医学术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不得自行编制名称或代号。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五、村卫生室所有使用药品的治疗过程,必须同时有处方和调剂记载。

 六、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存档不得少于 5 年,其中,处方存档不得少于 3 年。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三、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四、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控制感染的有关规定。

 五、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六、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七、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八、村卫生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诊疗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九、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二、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病人热情、体贴。

 四、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七、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八、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内每日消毒,定期监测。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二、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三、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七、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加强药品管理,为农民群众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药物。

 二、村卫生室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采购、使用与管理。不得将村卫生室作为企业药品零售点。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药房独立设置,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方便病人取药。

 四、药房管理规范,分工明确,陈列、摆放有序,特殊药品专人负责保管。

 五、村卫生室药品以区为单位集中统一配送,建立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药品购进票据存放不得少于 5 年。

 六、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药房必须凭处方调剂发药,认真核实、查对,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八、定期清查药房,做到药账相符。及时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九、按规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十、主动配合药品监督部门的检查与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一、应按照卫生院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二、《预案》的目的及要求:落实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明确编制依据及要求。明确应急组织职责。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制度,建立监测、报告网络,建立日常监测制度,明确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依法报告,建立通报制度,利用各种新闻、信息传播方式,因地制宜建立,信息通报系统。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制度,明确应急反应原则、措施、街道办事处,专业防治机构的职责及工作程序。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五、落实善后处理措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总结,恢复与善后,奖励与表彰,责任,征用物资,劳务补偿等做出相应的规定。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制度,包括信息系统、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医疗救治队伍,培训与演练,经费和物资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对乡镇各类社会单位的管理等均应作出详细的规划。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传

 染

 病

 管

 理

 制

 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 6 小时内、农村于 1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 12小时内 农村于 24 小时内、丙类传染病 24 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 2 种。乙类传染病 24 种。

 2、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③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④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 2 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 6 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 24 小时内报出。

 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⑤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

篇七: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

阳 市 城 厢 卫生 院

  社区一体化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 O 一二年八月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社区一体化管理, 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轨道, 使社区各站所能够圆满完成院方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全体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认真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

 经院委会研究, 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望认真遵守。

  2012 年 8 月

  莱阳市城厢卫生院 社区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组

 长:

 鲁孟志

 院长

  负责全面工作 副组长:

 王揖堂

 副院长

  负责基本医疗的日常管理 成

 员:

 王鲁平一体化主任

  负责社区一体化日常管理及 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迟美英

 财务科主任

  财务审计及固定资产管理 李艳芳

 医务科主任

 医疗质量控制、 慢病管理及健康教育

  宫文静

 护理部主任

 护理质控、 院感、 医疗废物管理

  位新红

 药库主任

  药品管理

  王鼎伟

 防疫科主任

 传染病管理、 预防接种、 死因调查

  卫 生 所 工 作 制 度

 一、 卫生所实行院、 所长两级负责制, 卫生院对卫生所的行政、 业务、 财务、 药品实行统一管理, 卫生所所长负责全面工作。

 二、 卫生所要做到看病有登记, 开药有处方, 财务收支、 药品供销有帐目、 帐目日清月结, 杜绝浪费, 增收节支。

 三、 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保证 24 小时应诊。

 对门诊和留观病人要建立病历书写制度。

 实行逐级转诊, 转诊有记录, 危重病人应护送转诊。

 四、 认真做好计划免疫、 妇幼保健工作,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各种表、 册、 卡、 薄登记齐全。

 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报表及资料。

 五、 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 做好消毒隔离, 防止交叉感染, 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 做好药品、 器械保管工作, 遵守《药品管理法》, 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严格执行药品价格及医疗收费标准。

 七、 严格遵守各种卫生法规和医德规范, 病员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八、 不断加强业务学习, 定期参加院内组织的乡 村医生在岗视频培训, 积极参加成人教育或继续医学教育, 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提高诊疗水平, 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九、 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认真做好防火、 防盗工作, 将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

 十、 站所内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和休假期间要时刻保持电话联络畅通。

 十一、 上班期间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着装整齐, 精神焕发, 佩戴胸牌上岗, 不得带情绪上班。

 十二、 完成院方布置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包括各科室布置的表、 薄、

 册的填写及上报工作。

  卫 生 所 所 长 职 责

 一、 在院长领导下, 全面负责卫生所的工作。

 二、 组织制订卫生所工作计划, 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并经常督促检查, 定期总结汇报。

 三、 负责组织(急)

 危重、 疑难病人的抢救, 会诊和转诊工作, 确保医疗安全。

 四、 严格执行卫生所管理制度, 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整顿工作秩序, 改进医疗作风, 改善服务态度, 不断提高医疗、 护理质量、 严防差错事故。

 五、 负责安排值班、 出诊及其他各项工作。

 六、 负责卫生所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杜绝浪费, 掌握财务收支情况, 并定期总结汇报。

 七、 负责组织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

  村

 医

 生

 职

 责

 一、 在卫生所所长的领导下, 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 负责辖区内门诊、 出诊、 巡诊、 转诊和家庭病床的诊疗工作。

 三、 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 诊断、 治疗、 开写处方合理用药, 简明扼要准确书写病历。

 四、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严防差错事故。

 五、 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 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 及时总结经验, 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六、 负责本辖区的健康教育、 健康查体、 疾病普查、 预防接种和预防投药。

 七、 学习贯彻《医德规范》, 遵守职业道德, 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八、 及时准确做好各种表、 薄、 卡填报和疫情报告。

  会

 议

 制

 度

  1、 站长会议。

 定于每月 1 号下午为站长例会日, 开会时间(根据上班时间)

 临时通知, 例会期间重点汇报本月站所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 全体职工大会和临时培训会议, 不定期召开, 自接到通知后,各站所安排一人值班, 其余人员全部参加会议(包括起夜、 休班者), 无故缺席、 迟到者, 每次罚款 30 元。

  卫

 生

 制

 度

  1、 根据各社区、 站所实际情况划分各自卫生区, 落实责任到人,做到每日清扫, 全天候保持。

 每月彻底清扫一次。

 2、 院绩效考核小组实行每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情况, 由当日当班人员负担, 站长负连带责任。

 3、 卫生检查标准 (1)

 室外环境。

 卫生区内无杂草、 无垃圾、 无医疗垃圾堆放现象。

 (2)

 室内环境。

 地面清洁无杂物、 无痰迹、 无烟头、 空中墙壁无蛛网灰尘, 墙壁无乱贴乱画现象。

 (3)

 门窗玻璃。

 门窗保持完好, 玻璃保持清洁, 无乱贴乱画现象。

 (4)

 物资摆放。

 室内办公用品及各种物资摆放要整齐有序, 办公室无个人生活用品及自行车、 摩托车, 观察室内床铺要整洁, 房间无垃圾杂物。

 假

 日

 制

 度

  1、 公休假。

 根据各所人员多少合理安排休息时间, 但不得超出院内规定假日, 多休者按旷工处理。

 所内人员休息须提前与站、 所长请示,批准后方可休息, 否则按旷工论处。

 2、 病假、 事假。

 病假必须持本院医生或上级医院出具的假条, 事假必须个人写出事假申请。

 由站、 所长报经院长批准后方可休息。

 事假期间无工资。

 3、 旷工。

 不请假无故缺勤者即为旷工, 旷工一天扣 3 天工资。

 4、 婚假、 丧假、 产假。

 按国家法定天数执行, 工资按规定执行。

  岗 位 责 任 制

 1、 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各岗位责任制,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在岗、 擅离职守、 干私活, 每发现一次, 罚款 20 元。

 2、 各站、 所制订考勤记录薄, 每日做好考勤, 未经批准出现迟到和早退现象, 每次给予 20 元罚款。

 3、 各站所中午、 晚上合理安排值班人员, 不得出现空岗现象。

 若出现病人找不到值班人员现象, 查实后或经人举报的,每次罚款 40 元。

 4、 经所长同意后的出诊完成任务后应按时返回。

 需延时应及时与站、 所长请示。

 无故延时不归或不到指定地点出诊的按旷工处理。

  道德规范制度

 1、 职工应加强政治学习, 更新观念, 遵守劳动纪律, 听从领导,服从分配, 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一律为自由离职, 停发全部工资, 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2、 无理取闹、 打架斗殴、 威胁、 恐吓他人、 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者; 造谣惑众、 赌博、 营私舞弊, 情节严重者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事故者, 按赔偿责任罚款或予以解聘。

 3、 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和购买物品或中饱私囊。

 如有违者处以 50 倍罚款, 公物及医疗器械发生人为损坏或丢失现象, 一律由本人自负。

 4、 职工在业余时间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做诊疗活动、 卖私药, 一经发现或举报, 将停职检查并罚款 1000 元以上。

 情况严重的将报请上级行政部门或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

 5、 医务人员应对自己的行为高度负责, 不得滥用职权, 出具假证明或虚开发票, 违者除处以 200-500 元罚款外, 后果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 医务人员以救死扶伤为己任, 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凡工作不负责任, 故意推诿病人, 处以 500 元罚款。

 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所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 工作人员对患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

 凡因服务态度生、 冷、 硬、 顶或推、 拖等原因与病人发生争执或打架, 被病人告发或引起医疗纠纷的, 处以 200-500 元罚款, 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

 8、 不得利用工作方便接受病人及家属吃、 请, 不准酒后上岗、 酗酒闹事影响工作, 视情节轻重罚款 100 元以上。

  财务管理制度

 1、 各社区卫生所全面实行统一财务制度, 由医院财务科具体负责管理。

 2、 所长为各社区卫生所财务管理负责人, 各社区卫生所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 药品进销存等账册。

 3、 加强现金管理, 现金要稳妥保管, 及时解缴, 若有丢失, 责任自负。

 严禁贪污、 挪用、 外借, 欠费谁欠谁收, 当月结清。

 4、 加强发票和账册管理, 连续号码使用, 作废须三联盖作废印或写“作废” 字样。

 每月底认真做好单据、 处方、 收入日报表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每月 1 日、 11 日、 21 日将收入款项上缴医院财务科。

 5、 节约开支。

 节约用水、 用电及一次性材料, 未经院长同意, 任何人不得私自在所内使用未经批准的电器设备, 不得在所内上班期间清洗私人物品, 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6、 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不得出现虚报、 漏报、 套取新农合资金现象, 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 并给予 90%报销, 认真填写新农合报销记录, 出现漏填造成后果, 将按院规定严肃处理, 不得出现报销代替签名现象, 发现 1 次将按套取农合资金处理。

 7、 加强药品管理, 实行统一管理、 统一网上采购、 统一药库调拨,保证用药安全和药品足量供应, 但库存金额不得超出上月药品收入的1. 5 倍, 否则按超出部分的 1%进行处罚, 避免造成药品积压、 变霉、 过期等现象发生。

 每季度末对药品进行盘点 1 次, 做好进销记录, 帐目日清月结, 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药 房 工 作 制 度

 一、 遵守《药品管理法》,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二、 严格执行配方、 发药查对制度, 防止差错事故。

 三、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 查对处方内容、 药品用量、 配伍禁忌。

 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 中药饮片称量准确, 不准估计取药, 调配西药时, 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四、 发药时应查对处方, 对科别、 姓名、 年龄; 查对药品, 对药品、剂型、 规格、 数量; 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 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 对临床诊断。

 五、 严格遵守毒、 限、 麻、 精神药品的管理规定。

 六、 做好药品供应计划, 保证临床用药需求, 做好药品的保管有效期药品的警示, 不出现过期失效、 霉变、 虫蛀及变质药品。

  治 疗 室 工 作 制 度

 一、 保持室内清洁, 每做完一项处置, 要随时清理。

 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患者外, 其他人员不许进入室内。

 二、 清洁区和污染区明确分开, 各种药品、 器械分类放置, 标签明显、 字迹清楚, 严格交接班手续。

 三、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衣、 戴工作帽及口罩, 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四、 器械要定期消毒, 无菌持物钳及器械必须高压消毒或用一次性清创包, 一切无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日期, 专柜保存, 超过一周重新灭菌,换药敷料应 24 小时灭菌一次, 做好紫外线灯使用及消毒液更换记录。

 五、 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致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认真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 严防差错事故。

 六、 注射后病人必须留室观察二十分钟, 并密切观察发现注射反应或意外, 应及时进行处置。

  观 察 室 工 作 制 度

 一、 因病情需要病人可在观察室短期观察治疗, 值班乡 医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及时填写留观病历, 随时记录病情变化, 开好医嘱, 并做好交接班。

 二、 要随时主动巡视病人的病情、 输液、 给氧等情况。

 发现病情变化, 立即处理。

 对危重病人及时会诊或转诊。

 三、 认真执行医嘱, 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 加强责任心, 建立观察病人记录薄及会诊、 转诊记录, 严防差错事故。

 四、 向病人及亲属交待注意事项, 对危重病人及时通知家属并交待病情, 取得病人及家属的配合和谅解。

 五、 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定期通风换气, 定期消毒被褥床垫, 定期洗、 晒、 更换。

 保证室内安静舒适。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1、 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

 对其所接诊病人,特别是急、 危重病人的检查、 诊断、 治疗、 会诊、 转诊、 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 首诊医师除按要求对病人进行病史采集, 体格检查, 必要的辅助检查之外, 并作好相应记录, 对诊断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治疗; 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 边请上级医师会诊, 明确诊断后给与相应治疗。

 3、 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 首诊医师首先按流程进入抢救程序并及时上报。

 4、 首诊医师对转院的病人不仅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而且要负责落实危重病人转运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措施。

 5、 对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 事故、 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 对当事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查 对 制 度

 一、 服药、 注射、 处置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制度。

 即摆药后查, 服药、 注射、 处置前查, 服药、 注射、 处置后查, 对床号、 姓名、 药名、 剂量、 浓度、 时间、 用法、 有效期, 一注意:

 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 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 水剂、 片剂, 注意有无变质, 安瓿针剂有无裂痕, 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 不得使用。

 三、 易致过敏药物, 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给多种药物时, 要注意配伍禁忌。

 四、 发药、 注射时, 病人如提出疑问, 应及时查对、 无误后方可执行。

 五、 注射前应检查注射器、 输液器有效期、 生产批号和有无...

篇八: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

生室工作制度

 1. 村卫生室在室长领导下完成村卫生室日常工作。

 运用适宜的中西药及技术承担社区居民常见病、 多发病、 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对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 转诊, 建立工作差错、 事故登记制度。

 对老年人、 行动不便的慢性病人提供出诊及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 举办讲座, 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妇幼保健工作。

 2. 3. 4. 5. 6. 7. 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并对健康档案实行规范化、 标准化的计算机管理, 对慢性非转染性疾病实行分类管理。

 开展残疾病人健康训练及指导。

 遵守工作纪律。

 不迟到, 不早退, 工作时间不脱岗。

 10. 认真填写门诊日志, 按时统计上报。

 11. 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 要求管理规范化。

 12. 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坚持查对制度。

 13. 保持环境整洁, 落实消毒措施, 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14. 协助开展免疫规划, 儿童保健门诊和开展健康教育, 心理咨询, 慢性病管理。

 15. 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 物品领取规定, 严格保管, 防火防盗。

 16. 开展便民服务项目, 服务热情, 耐心, 按标准收费, 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8. 9.

 乡 村医生主要职责

 1.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 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规范, 依法执业。

 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卫生院管理。

 熟悉本辖区基本情况, 掌握本辖区基本数据, 完善各项登记资料。

 2. 3. 负责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医疗、 预防、 保健、 计划生育服务等卫生服务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负责辖区健康教育工作, 全面提高辖区群众卫生保健常识。

 积极参加例会和各种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按质、 按量、 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各项农村卫生工作任务。

 4. 5. 6.

  门诊日志登记制度

 1. 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 不得漏登, 登记日志数与挂号数或处方数符合, 符合率要求达 95%以上。

 2. 登记项目齐全, 至少包括就诊日期、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详细住址、 初诊或复诊、(发病日期)

 主要症状和体征、 病名(初步诊断)、 处治、 医师签名等 11 个基本项目。

 填写内容规范、 准确、 字迹清晰。

 不能有缺项、 填写大地址、 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对于发热病人, 要在门诊日志上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

 对于 14 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 对诊断(疑似)

 为转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

 3. 4. 5. 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 病原携带者、 疑似转染病患者, 应立即填写转染病报

 告卡, 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 准确、 及时, 并按规定时间向院办公室报告, 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转染病应有“疫情已报” 标记。

 6. 7. 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转染病管理奖惩制度》 进行奖惩。

 对迟报、 漏报、 瞒报转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 依照《转染病防治法》 追究其法律责任。

  处方管理制度

 1. 凡具有乡 村医生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并在当地医疗主管部门注册、 被村卫生院聘用的乡 村医生具有处方权。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 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 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2. 3. 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称书写, 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 剂量、 规格、 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 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 等含糊不清字句。

 4.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婴幼儿写日、 月龄。

 必要时, 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 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西药、 中成药处方, 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5.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 可按君、 臣、 佐、 使的顺序排列; 药物调剂、 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 并加括号, 如布包、 先煎。

 后下等; 对药物的产地、 炮制有特殊要求, 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6. 医师开具处方时, 除特殊情况外, 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7. 处方审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如遇缺药、 超剂量、 有配伍禁忌等特殊情况, 需要修改处方, 要退回医师修改处签字后才能配方调剂。

 药剂人员必须对错误处方进行如实登记, 定期报告村卫生室负责人或卫生院。

 8. 9. 药剂人员对处方审核后, 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 应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 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 经办药剂人员应当签名, 同时注明时间。

 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 应拒绝调剂, 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 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10.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 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 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 日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 老年病或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11. 药品处方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 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 医师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中成药处方的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剂量应与所配发的药品名称、 剂型、 规格、 剂量相一致。

 12. 药品名称以《中国药典》 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 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 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3. 处方中的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

 重量以克(g)、 毫克(mg)、 微克(ug)、 纳克(ng)

 为单位; 容量以升(L)、 毫升(ml)

 为单位; 国际单位(IU)、 单位(U)

 计算。

 片剂、 丸剂、 胶囊剂、 冲剂分别以片、 丸、 粒、袋为单位; 溶液剂以支、 瓶为单位; 软膏及霜剂以支、 盒为单位; 注射剂以支、 瓶为单位, 应注明含量; 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

 14. 普通处方、 急诊处方、 儿科处方保存 1 年, 医疗用毒性药品、 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 2 年, 麻醉药品处方保留 3 年。

 处方保存期满后, 收集整理经卫生院领导批准、 登记备案, 方可销毁。

 15. 含毒。

 麻中药处方, 除写清一般处方内容外, 必须注明病历号、 病名及简要病情。

 麻醉中药处方的有关内容应造册登记。

  药房工作制度 (一)

 药品调剂 1、 收方后应对病员姓名、 年龄、 药品名称、 剂量、 用法用量、 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2、 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 应遵守“处方管理制度” 的规定执行。

 3、 遇到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 由配方的药剂人员与开方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 配方时应细心谨慎, 遵守药剂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 称量准确, 不得估计取药, 调剂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 配方时如发现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 要查询清楚时方可配方, 如发现变质、 过期药品应清理待处, 配发合格药品。

 6、 中药方剂需先煎、 后下、 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 必须单包注明; 对需要临时炮炙的中药材, 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

 7、 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 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8、 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 注意事项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 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急诊处方必须随到种随配, 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二)

 药房管理 1、 药房药吕按性质分类摆放, 归类整齐, 储药瓶罐加盖, 标签标化醒目。

 2、 调剂台及储药瓶罐等按固定地点放置, 称、 戥、 臼、 勺等计量用具使用后定期洗刷干净,放置在固定位置。

 3、 药房卫生每天必须清洁打扫, 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通风采光良好。

 4、 进入药房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 并保持干净。

 5、 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

 (三)

 统计报销 1、 药房应在每月终进行一次盘存, 以入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

 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药品数量统计, 金额消耗制度, 做到日清月结。

 2、 药品及卫生材料损耗实行报销制, 年药品损耗不得超过药房药品价值总额的 0.5%, 但必须要有损毁实物, 超过损耗率的药品应邮药房工作人员照价赔偿。

 3、 药房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清查盘点药品, 并办理交接手续, 短缺药品及卫生材料照价赔偿。

  双向转诊制度 1、 对急、 危、 挭、 疑难病人或因治疗条件有限无法治疗的病人应及时转诊。

 2、 村卫生室和上级医疗建立双向默认转诊关系, 病人需要作辅助检查时可介绍到有条件的上级医院检查。

 急危生症人由村卫生室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

 上级医院收治的康复期病人、术后病人、 咨询保健病人应根据情况转入村卫生室治疗。

 3、 对急、 危、 重病人, 应时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4、 转出病人, 应按要求和上级医师说明病情。

 对危及生命的病人在转诊过程中应有医护人

 员陪护监视生命体征。

 5、 对其他医院转诊过来的病情稳定病人, 应认真阅读病案, 了解情况, 遵照医嘱进行诊治。如遇病人病情反复, 应及时请求会诊或再次转入上级医院治疗。

  财务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财务账册、 药物帐册、 物资账册, 设现金日记帐、 财产物资明细帐。

 2、 实行钱、 帐分开管理的原则。

 3、 定期核对, 做到物账相符。

 4、 实行收费开据及收费登记制度。

 5、 认真执行全作医疗报销规定, 收支帐目公开, 接受群众监督。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 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置于防渗漏、 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登记资料到少保存 3 年。

  2、 不转让、 不买卖、 不丢弃、 不在非贮存地点假倾倒(堆放)

 医疗废物, 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 不泄露、 不扩散、 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 2 天。

  3、 使用后的一产欠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 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4、 能够焚烧的, 及时焚烧。

  5、 不能焚烧的, 消毒后上交至卫生院统一集中处理。

  消毒隔离制度 1、 保持诊所各室清洁卫生, 各室物品相对固定使用, 防止交叉感染。

 2、 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工作服, 诊疗前后洗手。

  3、 治疗室划分清洁区与污染区, 且有明显标志, 清洁物品、 污染物品分开放置。

 4、 外科清创缝合、 妇科、 口腔科使用的器械必须在清洗、 浸泡消毒后才能使用, 体温计、 听诊器、 血压计等器械必须定期消毒。

 5、 处置室、 治疗室定期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并及时做好登记 。

 6、 对传染病人排泄物和用过物品及时消毒处理。

 安全注射工作制度 1、 各种注射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过敏药物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2、 注射后密切观察情况变化, 病人无不良反应方能离开。

  3、 一次性无菌注射用品使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最后集中销毁。

  4、 一次性无菌注射用品从正规渠道购进, 有购进、 使用和毁记录。

  5、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防止交叉感染, 器械定期消毒更换。

  6、 备有急救药品, 固定位置存入, 定期理换。

  7、 治疗室(注射室)定期用紫外线灯消毒并做好登记。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 认真填写辖区的个人、 家庭及辖区健康档案, 要求内容准确、 完整。

 2、 辖区居民的家庭健康档案率不低于 80%, 重点人群要达到 90%以上。

 3、 个人、 家庭健康档案有新增内容时, 应及时入档。

 4、 辖区居民健康档案每年更新一次。

 5、 家庭档案要以家庭为单位归类存放, 做到查找方便快捷, 并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6、 掌握各项统计数据, 为辖区诊断提供依据。

 7、 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 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健康教育制度 1、 做好辖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培训, 健康知识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提高辖区居民的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保健能力, 建立文明, 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的生活行为, 促进健康水平的提高。

 2、 大力推行辖区健康促进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辖区健康教育。

 3、 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控烟、 限酒、 合理膳食、 健身等干预活动。

 4、 对辖区的病人按不同病种或不同人群, 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使居民健康知识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健康教育目标考核要求。

 5、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 开展整体人群精神卫生健康和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6 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可设立健康咨询和咨询服务热线。

 7、 每季度针对不同人群进行健康增教育知识讲座。

 8、 健康知识宣传栏或板报每 2 个月更换内容:

 9、 免费为辖区内居民建立档案、 对慢性病人进行分类管理。

 10、 认真填写并妥善保管各类有关健康教育及管理的各种资料。

 传染病管理制度 1、 所有医务人员必须执行《中华人民苮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及其《实施办法》。

 2、 医生诊治病人, 必须登记门诊日志, 要求登记项目准确、 完整、 字体清楚。

  3、 所有医务人员发现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肺炭疽、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脊髓灰...

篇九: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范本

生室规章制度 1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 2 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 2 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

 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 6 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一、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二、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步诊断、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三、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上报后,在门诊登记相应处加盖“疫情已报”章。

 四、门诊登记对 14 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五、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六、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三、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四、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五、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六、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六、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在本机构内确定一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 3 年。

 五、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 2 天。

 六、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三)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七、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消毒管理制度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消毒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

 二、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并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四、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凡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达到消毒要求。

 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

 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七、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报告县卫生局,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制度 1、对病人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随到随诊,缩短候诊时间。

 2、急诊病人优先就诊,门诊病人(含急、出诊)均要登记简要病史及治疗方法,书写符合要求。危重病员要立即进行抢救 3、对急诊病员要尽快作出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时治疗。须转诊者应及时转诊,转诊途中必须有医务人员护送。

 4、对需要出诊的病员做到出诊及时,认真负责。出诊箱必配备实用的药械,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5、严格执行门诊卫生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处方制度 一、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四、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五、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

 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六、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天。

 七、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处方,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八、处方书写必须《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规则。

 九、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 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

 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 1 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处方规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六、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七、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八、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九、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一、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医院(所)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医院(所)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 0—7 岁儿童的死亡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制度 1、建立健全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建好管好现金往来账,各种账册要填写及时,定期审核。

 2、做到钱、账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的原则。

 3、账目清楚,定期核对。物账相符,每月必须查对一次。

 4、服务收费有标准,药物明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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