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法6篇

时间:2022-11-04 17:35:03 振兴乡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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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法6篇

篇一: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法

振兴工作队农村工作总结汇报

 乡村振兴工作队农村工作总结汇报根据工作需要,结合XX 乡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现将 2019 年 XX 乡工作分队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工作。

  1.制定工作计划。2019 初,组织 XXX 乡 xx 村、xx 村和xx村三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和8个非贫困村的扶贫工作队员认真制定扶贫规划,以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扶贫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目标明确、数据清楚、责任到人。明确以抓住经济发展为中心,坚持脱贫攻艰以产业发展为抓手,牢固发展当地原有的甘蔗种植、桑蚕养殖和劳务输出三大支柱产业,大力引导核桃种植等新兴产业,拓宽贫困户脱贫收入渠道。明确以危房改造为重点,敢于啃硬骨头,集中力量推进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破解决脱贫攻艰最大难题。严格按照贫困户脱贫标准的“八有一超”要求,分时间节点、按倒逼机制推进扶贫工作。xx 村计划 2018 年全村脱贫摘帽,脱贫率 97.5%以上。xx 村脱贫率达 100%,xx 村应脱尽脱,为 2019 年全村脱贫打下基础。同时继续跟踪落实扶贫政策,预防脱贫户返贫和出现新的贫困户。各村(社区)工作队员承诺公示上墙,印制扶贫政策宣传 2019 年挂历 1000 多张,分发给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 1 张,xx 村、xx 村和 xx 三个贫困

 村分别制作《脱贫攻艰作战图》等宣传板报,向广大群众宣传脱贫政策,表明帮扶贫困户脱贫决心。

  2.交流工作经验。根据工作要求,每月组织召开一次 XXX乡扶贫工作分队例会,交流工作经验,共商解决难题。在交流会上,各村(社区)分别介绍解决村集体建设产业项目用地难问题,通过租用群众土地、村两委管理、聘用贫困户护理、聘请专业技术员种植指导,介绍山野葡萄种植经验介绍,就扶贫手册填写方法经验介绍,通过交流,促进了各帮扶工作队员之间的感情,促进了脱贫工作进度。

  3.强化工作管理。加强对工作队员(第一书记)的考勤管理,2018 年,XXX 乡 11 个行政村的扶贫工作队员每个月驻村工作时间都在 20 日以上。2018 年 11 月,为迎接各级扶贫工作检查,组织全乡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全天候开展工作,力促检查过关。2018 年 6 月,xxx 局驻标洞村第一书记因病离职,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及时补充新的第一书记到位,及时协调调整更换因存在驻村安全隐患的女工作队员 1 名,保证了工作的延续性。

  (二)组织考察学习活动。

  1.学习档案管理经验。2018 年,先后组织 XXX 乡三个贫困村第一书记3人到xxx镇学习脱贫档案管理先进经济2次,为 XXX 乡三个贫困村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指明方法,同时对非贫困村的档案收集整理也起到指导作用。

 2.考察学习村集体经济发展经验。2018 年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到外出考察学习村集体经济建设经验,xxx 村发展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花椒种植 20 亩。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参加河池市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学习____扶贫论述摘编、农村互联网+电商发展、农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导,到现代生态产业扶贫示范园、农业产业化现场考察,转变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理念。

  (三)推进精准脱贫。

  根据自治区的脱贫标准,以“八有一超”作为贫困户脱贫摘帽标尺。根据 XXX 乡产业特点,主要收入来源为甘蔗种植和桑蚕养殖,以及转移就业收入为三大收入来源。要求各工作队员指导帮扶联系人严格按照“八有一超”的标准入户开展调查工作,逐项核实,九项要求全部达到要求后方才让贫困户签订“双认定表”脱贫摘帽。2018 年 11 月,xx 村完成贫困户 36 户 128 人脱贫。收入是贫困户脱贫动态因素,一直都在变化,且具有不可把握性,收入证明查找难的特征。为做好贫困户的收入登记工作,在 XXX 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各村(社区)工作队员学习收入登记的方法,并对后援单位其他帮扶联系人开展培训,努力做到登记方法正确,标准一致,数据精准,群众认可。

  为保障贫困户有稳定收入,2018 年 4 月起,我多次组织帮扶责任人走访各村(社区)贫困户,面对面开展甘蔗种植、

 桑蚕养殖技术、招工信息等致富信息宣传。截至 2018 年 12月底,各村(社区)的三大支持产业是桑蚕养殖业、甘蔗种植业和劳务输出业增收。2018 年,贫困户平均出产蚕茧 9 批,产出效率低的贫困户也已出产 7 批,出产率高的贫困户年出产蚕茧达 11 批,养殖规模比较大、出产批次比较多的贫困户仅桑蚕养殖人均收入已达到 6000 元,仅桑蚕养殖收入就超过脱贫验收标准 3300 元要求。劳务输出产业也已有成效,外出广东务工人员月人均不低于 3000 元收入,在金城江务工人员月不低于 1500 元收入,在家附近打零工人员日收入100 元。今年甘蔗种植因受水涝灾影响,但总体收成不减,目前已经进入出售期,预计收入比 2017 年略高,亩纯收入可达 800 元以上。

  (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2018 年,xxx 村新建 xxx 抽水站 xxx 机耕路、xx 至 xx道路硬化和 xx 路口至 xx 升级道路硬化,升级硬化屯级道路8.86 公里,受益群众 1000 多人,新装太阳能路灯 11 盏,饮水工程项目 2 个,总投资 65.6 万元,新建公共农村社区服务中心 1 个,总投资 90 万元。

  (五)种植核桃,培育新产业。

  2018 年,各村(社区)在 2017 年大力推进核桃种植产业基础上,各行政村都加强对百亩核桃种植示范片建设,各后援单位按要求指导群众开展种植、涂白、除草等护理工作。

 经统计,种植核桃成活率均在 80%以上。

  (六)组织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工作。

  1.根据乡政府工作指示,9 中旬在全村开展“美化环境 人人有责”活动,发动大型清洁乡村大扫除,各村扶贫工作队组织行政村村“两委”干部同志、群众对道路两边、地头田间、卫生死角进行卫生大清理。各村每季度打扫道路清理水沟卫生活动 1 次,清运垃圾 1 车。

  2. 各村(社区)完成改厕改厨验收,顺利完成全年改厨改厕任务。经了解,群众对当前的农村卫生尤其是改厨改厕工作很满意。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对扶贫政策不够熟悉。

  (二)工作队员工作能力参差不齐,尤其是使用电脑办公这方面。

  (三)支柱产业比较单一。

  当年 XXX 乡的支柱产业为桑蚕养殖业、甘蔗种植业和劳务输出业。

  (四)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自我脱贫意愿不强。

  部分贫困户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愿付出,只想不劳而获,只想获取物质帮助,只想享受低保,抵触脱贫工作。

  三、2020 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工作队员(第一书记)日常管理。

 (二)继续组织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学习培训。

  (三)xx 村、xx 村巩固脱贫成效,xx 确保 2019 年完成全村脱贫摘帽任务,确保贫困发生率控制在 2.5%以内。

  (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收入渠道。发展壮大标洞村椒种植产业,创建花椒种植合作组织。在 xx 村 xx 村推广花椒种植产业,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

  (五)继续跟踪服务甘蔗种植、桑蚕养殖和劳务输出产业,保障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六)继续加强贫困户思想教育工作,让贫困户由只接受物质扶贫到接受政策扶贫的转变。

  乡村振兴工作队农村工作总结汇报今年以来,我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分队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关于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文件和各次调度会、工作例会精神,严格按照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法和县工作队管理办要求严格住村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某某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分队共有市、县、镇派工作队员 21 人,其中分队长 1 名,市派第一书记 2 名,县派工作队员 11 名,镇派工作队员 7 名,每个贫困村有 3 名县级以上单位选派的工作队员,每个非贫困村有县派、镇派各 1 名工作队员吃住在村在村工作。目前工作队员吃住在村的地点主要分布在村委会、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或村干部家

 里,其中 16 人住在村委会或村级公共服务中心、4 人住村干部或群众家里,全部工作队员每月住村均达到 20 天以上,工作台帐基本规范。

  二、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严格执行工作队管理制度。一是按时召开每月工作例会,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布置近期重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一天以内由村级党组织审批,二至三天由镇党委审批,四天以上由县工作队管理办审批,要求存好请假条并向村干部及时报告去向;三是按照“八有两安”要求扎实住村,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换棉被、秋冬衣物等住村必须生活物品,使队员安心住村、安心工作。

  (二)完善“一人一档”驻村台帐资料。一是为工作队台帐配置专用文件柜,每名队员有独立文件盒,并统一标识、目录等;二是建立工作队员日常台帐资料,把工作队员的驻村承诺、季度工作情况汇报、半年工作总结、意外保险凭证、组织关系接转证明、月考勤表、周考勤公示表、驻村日记等日常台帐资料统一规范存档;三是建立“八九不离十”工作台帐,统一台帐封面,要求工作队员规范记录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活动等内容,并附统一规范说明的工作图片。

  (三)大力推广“五个一”便民惠民活动。为全体工作队员订制统一的工作队服和名片。指导贫困村工作队员利用村级气象大喇叭宣传便民惠民政策。轮流到各个村民小组播放

 群众喜爱的电影、法律短剧、科技种养宣教片。结合“党员微心愿”活动,举办文体活动、开展慰问和志愿服务,为困难群众送服务、送快乐、送亲情。

  (四)全力参与脱贫攻坚。一是积极参与所驻村新农合、新农保核查、贫困户危房改造进度跟踪、退出贫困户房屋定位等工作;二是所有队员均走遍所驻村贫困户(包含退出户和已脱贫户),走访过程中及时更正贫困户家中的“帮扶联系卡”“帮扶成效明白卡”错误内容,注意加强与贫困户的交流,提升群众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加强对扶贫政策和所驻村(社区)基本情况学习,做到扶贫政策“一口清”,熟悉掌握所驻村及贫困户的基本情况。

  (五)打造“一村一特色”工作亮点。一是在大罗村开展医疗求助扶贫帮困活动,第一书记某某某帮助村民桂林就医事迹获得县工作队员先进事迹推介。二是在良村、社区发挥公安系统工作队员职业优势,推广微天眼,治安知识进村屯等活动,为该村安全稳定保驾护航;三是在石门村发挥市容局工作队员优势,大力开展“清洁乡村有你我”特色活动,该村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改善。四是在太平村发挥农业部门工作队员特点,组织驻村工作队进村指导贫困户种植沙糖桔,为贫困户增收打基础。

  (六)切实发挥工作队员驻村作用。一是大罗村工作队邀请某某单位到该村开展扶贫帮扶结对共建座谈会并捐赠 30

 多万元用于修建通村道路和开展扶贫助学献爱心等活动(其中 20 万元用于修建通村道路,10 余万元用于捐赠贫困学生助学金和购买课旧、书柜、体育器材等教学设施);二是某某村工作队员积极参与中国工商银行永福支行党支部与大埠村党总支部结对共建活动,某某单位党支部为大埠村送来扶贫工作帮扶资金 3000 元并走访慰问了贫困户,为贫困户送上了油米等生活物资;三是某某村工作队员主动协助村干部完善村级党建工作台帐,在 10 月份的基层党建“两随机”督查工作中该村的党建工作台帐得到了市检查组的肯定;四是工作队员积极参与所驻村的经济普查、改厨改厕、清洁乡村、矛盾处纠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工作队员缺少农村工作方法,对扶贫政策不熟悉,停留在工作分队长、村干部叫做什么就做什么的阶段,主动思考少,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工作队员缺少系统性培训,平时忙于日常工作,缺少出去学习交流的机会,不利于工作队员进一步做好驻村工作。

  (三)镇派工作队员驻村工作补贴与市、县派工作队员不统一,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求队员全力参与所驻村的脱贫攻坚工作,配合镇

 村扎实做好贫困户房屋认定、村级台帐整理和贫困户脱贫“双认定”等扶贫中心工作,顺利完成所驻村(社区)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

  (二)采取微信群、QQ 群发布扶贫政策等学习内容,督促队员学习扶贫政策手册,组织工作队员参加各级扶贫业务培训,进行扶贫政策考试等方式,让工作队员进一步掌握熟悉扶贫政策和业务技能。

  (三)继续执行驻村工作队员督查暗访制度,指导工作队员完善“一人一档”驻村工作台帐,落实“五个一”、 “八九不离十”等驻工作法,切实发挥驻村工作队员的作用。

  (四)积极与上级部门和工作队员派出单位沟通,落实工作队员驻村交通补贴、伙食补助、冬季“八有两安”生活用品等,切实解决工作队员的后顾之忧。

  乡村振兴工作队农村工作总结汇报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结合主题教育中检视出的视察调研不够深入的问题,常委会组成视察调研组于 10 月28 日至 30 日,深入倒淌河、铁盖、龙羊峡等乡镇及部分省州县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程。随着

 我县加快撤县建市步伐,紧密结合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重大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 20 字总要求,不断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全力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先后成立共和县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农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工程规划编制、项目申报、资金申请、项目实施等工作顺利实施,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深入调查研究,合理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篇二: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法

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四双”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的管理,根据《X县“双包双建双带双促”帮扶工程实施方案》、《X 县“四双”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全力打赢乡村振兴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职责 ( 一) 帮扶单位职责 1 、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县直、乡镇(场、区)直单位要派驻“四双”帮扶工作队,选派单位优秀干部担任工作队队长、队员,工作队原则上不少于 3 人,其中至少有 1 人(兼任第一书记)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驻村开展帮扶工作。选派的工作队情况要以正式文件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备案,工作队队长、队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不得轮流驻村,确需调整,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审批。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干部驻村包户的包联工作,单位全部职工严格按照“321”模式进行农户包联。要组织本单位干部定期、分批到包联户开展帮扶工作,每年不少于 4 次。建立作战体系、帮扶体系、政策支撑体系,切实履行驻村帮扶中领导联村、工作队驻村、党员干部包户,实现帮扶村贫困人口包联“全覆盖”。签订单位与工作队、工作队与村、包户干部与农户帮扶责任书,落实帮扶责

  任人,对工作队“四双”帮扶和干部包户工作进行责任制考核。

 2 、如期完成 乡村振兴 任务。按照“三年整体乡村振兴、两年巩固提高”的要求,结合所驻村和所包联户实际,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细化乡村振兴措施,按照村出列、贫困人口乡村振兴的时间节点,按照“1+N”模式,逐年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3 、积极支持帮扶工作。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汇报,深入帮扶村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督导和安排部署乡村振兴工作,协调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所驻村上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上级支持,争取帮扶项目,解决帮扶资金,为所驻村乡村振兴提供政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4 、为驻村干部做好保障服务。单位党组织把关心驻村干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驻村工作作为培养、使用干部的重要途径,优先考虑驻村干部在提拔重用、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治待遇。定期看望、慰问驻村干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并纳入部门经费预算配置灶具、床褥、雨具、取暖设备等生活必须品,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配备必须的办公设备,解决基本的生活条件,要确保驻村干部扎根农村,安心工作。县直单位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驻村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按《X 县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予以报销。

 ( 二) 工作队职责

  1。

 、开展驻村帮扶。依据驻村工作要求,严格驻村工作时间,扎实做好驻村工作。工作队实行派出单位党组织和地方党委双重领导,接受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和督察部的检查督办、监督考核和日常管理。

 2 、宣传 乡村振兴 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广泛宣传整村推进、产业乡村振兴、技术培训、乡村振兴搬迁、小额信贷、互助资金等专项乡村振兴政策以及教育扶智、转移就业、医疗救助、保障兜底等行业乡村振兴政策,做到政策公开、家喻户晓,增强贫困村、农户乡村振兴信心,激发内生动力。

 3 、调查贫困状况。通过“大走访”、“大核查”,进一步摸清贫困村贫困状况、农户基本情况,识别贫困对象,建立贫困村、农户信息档案,实行农户信息化管理。

 4 、分析致贫原因。结合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分析贫困村、农户致贫原因,按照“五个一批”(发展生产乡村振兴一批、易地搬迁乡村振兴一批、生态补偿乡村振兴一批、发展教育乡村振兴一批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进行科学分类,,为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5 、制定 乡村振兴 规划。结合贫困村、农户实际,对照贫困村、农户乡村振兴标准,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逐户研究确定乡村振兴项目和扶持政策,制定农户乡村振兴计划和乡村振兴明白卡。

  6 、明确帮扶措施。因村制宜,因户制宜,分类分户明确帮扶措施,有针对性的精选“五个一批”、“十个到户到人”,做到因村因户施策、一户一策、一人一法。大力推动“五百行动”,通过引进帮扶企业,建立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动员成功人士返乡创业,领办经济实体,成立乡亲乡村振兴协会,通过土地流转、打工收益等措施,构建农户乡村振兴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人口乡村振兴。

 7 、协调项目资金 。协助村“两委”积极争取各类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信贷乡村振兴资金、部门对口帮扶资金、社会捐助资金和市场融入资金及各类涉农惠农政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安排项目,使用资金,负责到村到户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投入及时足额到村到户到项目。

 8 、组织项目实施。全程参与村级项目和到户项目的实施,协助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参与项目验收、后续管理的各项工作。

 9 、完成 乡村振兴 任务。负责本单位干部包户工作,组织包户干部向农户公开承诺帮扶措施、乡村振兴年限,张贴乡村振兴明白卡,分解落实年度乡村振兴任务,做到年度乡村振兴对象到户到人,确保如期完成乡村振兴目标。

 10。

 、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协助村“两委”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民主监督等规章制度,推进

  基层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打造素质优良的村组干部队伍。

 11 、开展“ 村企共建”。

 。动员和协调帮扶企业进驻贫困村开展帮扶活动,通过发展特色产业,组织劳务输出,开展技能培训,参与民生工程等途径,多渠道帮助贫困村乡村振兴致富,实现村企互利双赢。

 12 、兴建合作 组织。充分运用市场手段,因村制宜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规模经营,集约发展。

 13。

 、开展科技服务。根据贫困村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推广科技成果,领办科技基地、培训乡土人才、创办新型经济合作组织等工作。

 ( 三) 驻村工作队长( 第一书记) 职责 1 、学习贯彻 乡村振兴 政策。学习乡村振兴各项政策和业务知识,掌握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乡村振兴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开发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落实。

 2 、推动 乡村振兴 工 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贫困村、农户调查摸底,摸清贫困状况,准确识别对象,选准乡村振兴路径,明确乡村振兴目标,分解乡村振兴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因村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年度乡村振兴计划;指导贫困村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制定村级乡村振兴组织体系、作战体系和政策支持体

  系;组织协调单位驻村、干部包户工作,制定乡村振兴明白卡,建立项目乡村振兴台账,落实“六个”、“五个一批”和“十个到户到人”工作举措。

 3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帮助贫困村加强村“两委”建设,持续整顿后进基层党组织,着力解决班子不健全、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严肃党内组织生活;整合村级帮扶力量和资源,解决基层组织困难,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推进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多务合一”建设,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

 4 、加强工作队自身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驻村帮扶工作学习制度、队员管理制度、干部包联制度、工作推进例会制度及信息报送制度等,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规范驻村帮扶行为,创优驻村帮扶环境,确保工作队真驻真帮真扶,切实转变工作队、工作队员、包户干部作风,增进对贫困群众的感情。

 ( 四) 包户干部职责 1 、制定到户规划。详细了解农户的实际困难,深入分析致贫原因,结合农户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农户商定乡村振兴路径,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乡村振兴规划和乡村振兴措施,制定帮扶明白卡(明白袋),与农户签订帮扶承诺书。

 2 、协调到户政策。为所包扶的农户对接产业发展、小额信贷、乡村振兴搬迁、技术培训、产业发展等专项乡村振兴资金,

  因户制宜,协调医疗救助、教育扶智、转移培训、社会保障等政策落实到户到人,确保项目支持和政策保障。

 3 、组织项目实施。协助所包联农户按规划项目组织实施,提供手续代办、政策咨询、科技信息、技术指导等服务,确保农户乡村振兴项目顺利实施。

 4 、增强致富信心。通过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帮助农户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观念,增强乡村振兴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5 、加强帮扶协作。包户干部每年到农户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不少于 3 次,加强与农户的日常联系沟通,包联农户的日常工作由驻村工作队、工作队员、村干部负责。

 二、工作制度 ( 一) 联系帮扶制度。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县级领导分别联系一个乡镇(场、区)、包扶一个村、包联三户农户。科级干部每人包联两户农户,单位一般干部职工每人包联一户农户,实施单位干部职工包联“全覆盖”。建立乡镇干部包村乡村振兴包户到人责任制,乡镇直单位帮扶一个贫困村。建立部门驻村帮扶制度,包联实行“1+N”模式,即所包联户当年乡村振兴后,继续选择其他农户进行包联,一个干部对应 N 户农户。

 ( 二) 学习培训制度。建立驻村工作队、队员学习制度。学习中央、省、市、县乡村振兴有关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学习乡村振兴、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采取领导干部带头学、工作队组织集中学、工作队队员自学或走出去学、专家讲座学等

  形式,不断提高工作队及队员的履职尽责能力和政策水平。学习有专人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交流学习体会、做好考勤记录。

 ( 三) 包联承诺制度。层层明确包联承诺,帮扶单位与同级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签订乡村振兴承诺书;驻村工作队、队员与帮扶单位签订乡村振兴承诺书,包户干部与农户签订乡村振兴承诺书。承诺内容根据贫困村、农户实际和乡村振兴任务要求,由各单位、工作队、乡镇(场、区)、村自行商定。承诺书公开公示、归档备查,并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 四) 工作例会制度。建立乡镇(场、区)、帮扶单位(含乡镇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工作例会制度。乡镇(场、区)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督办检查通报会,传达会议精神、听取工作汇报、通报督查情况、安排部署工作,并上报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帮扶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党委(党组)会或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解决驻村帮扶工作中的问题;工作队与村委会形成周例会、月例会制度,研究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到位等工作,商定推进工作的方式方法。

 ( 五) 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县直各驻村工作队每年向乡村振兴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6 条以上、典型经验 2 个以上,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四双”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内容。

 ( 六) 考勤记录制度。建立驻村考勤制度,驻村工作队长(第一

  书记)与原单位工作岗位脱钩,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得少于 180 天,工作队队员驻村每年不少于 120 天。建立请销假报告制度。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离岗一周以内的,向乡镇(场、区)党委报告;离岗一周以上的,向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建设部、派出单位报告。建立工作日志制度。将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纳入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综合平台,每天上报工作日志,如实记录驻村时间和驻村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日志作为驻村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 七) 廉政建设制度。工作队、驻村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县委“十个严格、十个严禁”。驻村帮扶工作期间,不擅自脱岗;不接受村民宴请及农村土特产品;不向所帮扶单位或企业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参与带彩娱乐;不利用职权为身边亲友谋取不当利益;工作日不饮酒。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工作队、驻村干部,由纪委、组织部会同派出单位依纪依规处理。

 三、规范管理 ( 一)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专项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安排项目、使用资金。加强到村到户项目资金管理,建立贫困村、农户项目库,扶持项目从项目库中精选。整合资金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项目资金实行公示制、预拨制、报账制、审计制管理。所有扶持项目资金必须在村务公开栏、项目实施地进行公示。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

  分批拨付项目资金。到村项目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或村委会按照报账制要求实行县级报账,到户项目资金由乡镇乡村振兴专户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拨农户和项目施工单位。乡村振兴资金不得用于与贫困村出列、农户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专项资金扶持到村到户项目由工作队、村委会实行联合立项、联合审定、联合验收,双方签字确认。

 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结余行政经费向乡村振兴村、农户拨付的项目资金,按照报账制办法划拨,资金投向、使用范围、扶持效益接受财政监督和专项审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赠资金,按照捐赠者意愿,通过 X 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转拨到定向帮扶村或农户。除捐赠者有明确意愿外的项目资金(含物资),由工作队和村委会商议合理安排使用。

 ( 二) 考核管理办法。“四双”考核工作由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牵头,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综合动员部和组织建设部具体实施。驻村帮扶的日常工作考核由县乡村振兴攻坚...

篇三: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法

镇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派到 XX 镇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第一书记”在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工作,要注意从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一)建强基层组织。重点是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要协助配齐,着力解决班子不团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防范应对宗族宗教、黑恶势力的干扰渗透,物色培养村后备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严肃党组织生活;推动落实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设和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服务设施等,努力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二)推动精准扶贫。全面了解掌握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按照“因村施策、因户施策”要求,帮助制定脱贫攻

 坚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各项精准帮扶措施。带领派驻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帮助村“两委”制定和实施脱贫计划;组织落实扶贫项目,参与整合涉农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帮助选准发展路子,培育农民合作社,增加村集体收入,增强“造血”功能。

 (三)为民办事服务。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事项落实,带领村级组织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民事村办等工作,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强力推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便民超市进村工作,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努力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提升治理水平。落实“三议五会两公开”,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促进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解决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帮助村干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四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实行镇党委和选派单位“双重管理”。第一书记的党组织关系要及时转至派驻村,参加村党组织的各项党内政治生活。

 第五条 严格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有关精神,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交流工作经验,听取情况汇报,部署相关工作。第一书记要及时记好《工作日志》,镇党委将对《工作日志》每季度一检查,记录情况列入第一书记考核内容。

 第六条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期间,不承担选派单位工作,原则上吃住在村,与村“两委”干部一道在村工作。每月在村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 20 天。

 第七条驻村工作队成员原则上与第一书记任期同步,如调离原单位的,选派单位应及时补充人选。

 第八条 建立教育培训制度,以农村党建、涉农和扶贫政策、产业技能等作为培训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每名第一书记至少参加 1 次县级及以上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 天;每名驻村工作队成员至少参加 1 次镇级及以上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

 第九条第一书记驻村期间在村要有办公桌、岗位牌,将工作职责和年度帮扶计划上墙公示,全程参与派驻村的精准脱贫攻坚、村级党组织建设和村级重大事务决议等。

 第十条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外出报备等日常管理制度,严禁“走读”。外出办事或开会(镇党委统一组织安排除外),需通过电话、微信形式向镇党委报备,并告知驻村党支部书记。

 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未按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按不在岗处理。

 第十一条 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成员要服从镇党委的统一领导,注重与村“两委”干部搞好团结,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带头执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各项决议。严禁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有违纪行为的,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督查考核 第十二条 严格督促检查。镇党委采取随机抽查、走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每季度对第一书记进行 1 次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作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考核、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连续 2 次督查不在岗的第一书记,取消其期满考核评优资格;对 3 次以上督查不在岗的,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 XX 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四: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法

振兴工作督促检查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督促检查长效运行机制,切实把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阶段乡村振兴开发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打赢乡村振兴攻坚战的决定》、《X 市乡村振兴督查问责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督促检查对象为各乡镇(场、区)、县直各单位、各驻村工作队、各行政村(社区)。

 第三条 督促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章

 督促检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督查部负责对全县乡村振兴、乡村振兴、“四双帮扶”等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制定督查计划,确定督查重点。同时围绕重点工作,适时进行定期、不定期或专项督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督查。

  — 2 —

  第五条 各乡镇(场、区)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负责对所辖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积极配合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督查部对所辖村(社区)的督查。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所辖村(社区)落实整改。

  第六条 督促检查工作由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督查部(以下简称“督查部”)牵头负责,成员单位由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组成并抽调专人办公,会同其他各业务工作部实施。督促检查以综合督查为主,专项督查为辅。综合督查由督查部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各工作部配合,并负责提供涉及本工作部业务的督查(含验收)内容、标准、要求、办法等材料。督查结束后,由督查部负责整理形成督查报告。专项督查由各业务工作部提出,督查部协助,结合具体业务工作开展督促检查。督查结束后,将督查工作方案、督查报告送督查部备案。

 第七条 各督促检查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督查。如实向督查人员提供乡村振兴有关情况、有关文件资料及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第三章

 督促检查内容 第八条 责任制落实情况。各乡镇(场、区)是否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乡村振兴开发责任制,工作机构是否按要求设置并有序运转,驻村帮扶是否取得实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县直各单位是否明确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本行业、本部门乡村振兴工作,单位乡村振兴规划、驻村帮扶方案及考核方案是否制定,是否选派战斗力强的驻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单位负责人是否深入帮扶村开展工作等。

  第九条 乡村振兴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 《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打赢乡村振兴攻坚战的决定》 等政策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有关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检查落实。

 第十条 专项工程、重点工作情况。督查乡村振兴“五百行动”等专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督查基础设施建设、易地乡村振兴搬迁、产业乡村振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社会乡村振兴、金融乡村振兴等乡村振兴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 乡村振兴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情况。督查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是否有挤占、挪用、套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现象,确保补助资金(物资)真正到项目、到贫困农户。

 第十二条 其他督查内容。是否按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工作要求,如期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对群众反映强烈、领导批示限期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抓好落实。其他需要督查的重要问题或事项。

 第四章

 督促检查形式

  — 4 —

 第十三条 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采取定期要求上报材料和不定期现场检查的形式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督查,同时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安排专项督查。各乡镇(场、区)应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适当形式对辖区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四条 督促检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进行询问和质疑;参加被督查单位与督查事项的有关会议。

  (二)查阅、摘录、复制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向干部职工和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被督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说明。

  (三)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查验、调查、核实项目的质量、进度等。

  (四)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走访项目户,调查了解,核实情况。

  (五)向项目承建(实施)单位、物资供货方等相关单位调查了解被督查单位的有关情况。

  第十五条 督查人员应当做好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备留资料来源及证据。

  第十六条 督查结束时应当与所督查乡镇(场、区)和县直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交换意见。

 第五章

 督查结果运用

  第十七条 实行报告制度。督查部及时将综合督查情况向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汇报,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结并报告;没有时限要求的,一般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督查时间的,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

  第十八条 实行通报制度。督查部及时将综合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

 第十九条 实行奖惩制度。督查部的督查通报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督促检查中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人员,视情况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县乡村振兴攻坚战指挥部督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五: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法

在乡村振兴中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X)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在乡村振兴中对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的选派管理,切实增强决战贫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 X 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五美 X”建设目标,通过加强选派管理乡镇(X)乡村振兴指挥部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聚焦关键、发力,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治党管党和乡村振兴工作领导责任,为决战决胜 X 乡村振兴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选派的范围、原则和时间安排 (一)选派范围 全县所有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县直单位及其有包联村任务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直单位及其有包联村任务的

 二级单位班子成员(根据包联村数量确定)。

 (二)选派原则 1.乡镇(X)第一政委一律从负责联系乡镇(X)的县“四大家”党员领导干部中选派。

 2.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派驻所联系乡镇(X)重点贫困村、深度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非党员领导干部或有省、市选派村第一书记的,担任驻村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

 3.各县直单位及其有包联村任务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单位有两个驻村任务的,另一个由单位副职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单位联系村第一书记,非党员领导干部或有省、市选派村第一书记的,担任驻村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只有联系村任务而没有驻村任务的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联系村第一书记。

 4.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包联村交叉重叠的,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第一书记(或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驻村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或第一书记)。

 5.原则上省、市、县选派到村任职的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不交叉重叠。

 6.原选派的县乡驻村工作队明确第一书记的,一律调整为第一副书记;未明确第一书记的,一律由党员乡村振兴工作队长

 兼任第一副书记。

 (三)任职时间安排 X 年 1 月至 X 年 12 月,任期为三年。

 三、主要工作职责 第一政委和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要按照“思想引领、工作指导、协调服务、解决问题、检查督办、狠抓落实和不代替包办、不干涉乡镇(X)和村级日常事务”的要求,紧紧依靠乡镇(X)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带领乡村干部开展工作,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克难攻坚,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第一作用,担当第一责任。

 (一)第一政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县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县级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所联系乡镇(X)宣讲党的 X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及时向广大基层干群传达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凝聚思想共识,合力攻坚克难。带头并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指导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从严治党管党任务,抓好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整县双推进”计划实施,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指导督办落实乡村振兴任务。指导所联系乡镇(X)理清乡

 村振兴工作思路、目标、定位,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所联系乡镇(X)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和调度,帮助建立乡村振兴工作良性运行机制;定期到所联系乡镇(X) 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专项调研,掌握了解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促和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乡村振兴各项任务目标。

 3.研究破解乡村振兴难题。通过定期召开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现场办公会等方式,研究工作、破解难题,指导和帮助乡镇(X)解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具体问题,帮助争取帮扶项目、相关要素保障等,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发展资金,指导发展产业等。

 4.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指导督促乡镇(X)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到乡镇(X)开展信访接访工作;强化乡村振兴资金监管使用,加大涉农资金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防控体系,各方协同配合,层层化解矛盾,确保联系乡镇(X)不出现重大舆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污染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二)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和第一副书记工作职责 第一副书记协助第一书记和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开展日常驻村帮扶工作,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一律转接到

 所包联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和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要在宣传党的政策、帮助建强基层组织、推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落地和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发力,将资源力量集中用于帮助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包联村帮扶工作。

 1.宣传党的政策。通过召开会议、入户走访等形式深入宣讲党的 X 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中央、省、市、县乡村振兴系列政策和重大部署。负责指导办好 “新时代 X 美好生活讲习所”,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落实讲习工作任务,为推进从严治党、乡村振兴、“五美 X”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加大践行 X 大精神模范和落实乡村振兴任务典型的培育宣传力度,为学习贯彻 X 大精神和落实乡村振兴任务树立“标杆”和“榜样”,激励和引领基层干部群众以最大的热情、集中最广泛的智慧、投入更多的精力,战胜一切困难,夺取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

 2.建强基层组织。要围绕在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基层基础、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建设合格支部上走在前列,在实施全县基层党建和乡村振兴“整县推进”计划中示范创建红旗党组织这个目标,全面指导加强包联村基层党建工作。持续加大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班子不健全、班子不团

 结、软弱无力、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运用好村班子建设“一考察三优化”结果,加强村级后备干部储备培养,配强村党支部书记,配好村“两委”班子;抢抓村出列“九有”建设机遇,帮助建好管好用好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达到“五务合一”标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指导包联村党支部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双十星”争创、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重点党建活动,担任第一书记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到村支部参加指导主题党日活动和讲党课不少于 1 次,乡科级党员干部每两个月到村支部参加指导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和讲党课不少于 1 次,按时参加村支部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双十星”年初定星承诺和年终民主评议大会;加大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力度,推行“一会两票”民主议事机制,村级召开重要决策会议必须到会指导监督、把关定向,确保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发展规划制定、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等重要决策事项科学民主、依法合规;建立健全村级便民服务机制,明确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开展集中式、“点对点”式代办服务;帮助建立乡亲乡村振兴协会、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凝聚乡村振兴合力;指导、协调和督促实施切合实际的产业发展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消灭空壳村。

 3.完成乡村振兴任务。全程参与指导识别、施策、退出、帮扶工作,确保真帮实扶全覆盖、政策落实全到位、社会群众全认可。根据贫困村出列“四确保、九有”标准,发挥县乡领导包联

 重点贫困村率先脱贫出列示范样板作用,指导督促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九有”项目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大产业乡村振兴奖扶力度和金融乡村振兴小额信贷覆盖面,努力培植 1 至2 项增收主导产业,深入推进教育乡村振兴和健康乡村振兴政策落实落地,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打造美丽幸福宜居乡村。督促“四双”驻村工作队成员严格按规定要求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到户履行包户乡村振兴职责。扎实做好上级重大调研和检查筹备工作,提前到村指导督促落实各项迎检任务,确保顺利完成中央、省、市对所驻村的专项检查评估、领导调研任务。以实现“三率一度”为目标,对标聚焦、集中精力,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如期完成乡村振兴任务。

 4.加强社会治理。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掌握思想动态,加强正面引导,主动及时化解信访疑难问题,强化非法集资、政策落实、违纪违规等监管力度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消除不稳定因素;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两条底线,加大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出现突发灾情、疫情、险情和紧急事件等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必须到村组织应对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引领党员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力创建文明村,弘扬社会公德和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觉

 抵制黄赌毒、大操大办等不良习气,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夯实发展根基。

 四、规范管理考核 1.管理考核主体。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委常委由所在单位定期向县委办报送履职尽责情况,并作为县委常委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其他县级领导干部分别由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和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及县人武部党委负责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向县委作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乡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负责管理考核。乡镇(X)党委、派出单位党组织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抓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2.管理考核方式。采取平时管理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和重点工作管理考核相结合,实地查看和民意测评相结合。各乡镇(X)、派出单位要切实做好日常管理和记录工作,每月将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开展工作情况汇总报县委办和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及时向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送达任务提示函;县委组织部和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基层组织建设组对选派的县直单位驻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纳入

 驻村工作队同步管理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机制。

 3.管理考核内容。重点对考勤情况、季度和年度帮扶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各级检查评估完成情况、县乡指挥部工作督查通报情况、党员群众评价情况、遵守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工作作风情况等进行管理考核。

 4.考核结果运用。第一政委和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管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在乡村振兴中履职尽责不到位,或所联系乡镇(X)乡村振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靠后、影响全县整体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进度的,或所包联村未完成村出列、户脱贫和年度考核、摘帽评估验收工作任务目标的,一律不纳入当年公务员考核评优、提拔重用、兑现目标考核奖和职级晋升范畴。

 五、强化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在乡村振兴中加强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选派管理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和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及县人武部党委,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县委组织部负责第一政委和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的选派、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各地各部门党组织负责配合协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在乡村振兴中选派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作为最直接、最现实

 的政治检验,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立标杆、作表率,主动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

 2.明确工作要求。选派的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要服从县委统一安排,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工作落实。第一政委每月到联系乡镇(X)至少开展 1 次乡村振兴工作专题调研,及时帮助协调化解难题,确保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如期推进;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每月到村工作不少于 3 次,要随时掌握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帮助村“两委”出谋划策,推进工作措施,确保村级各项重点工作全面落实落地。

 3.优化工作保障。各派出单位要为乡镇(X)第一政委和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创造必要的办公和食宿条件,能独立食宿的尽量独立,并配备必要的食宿和办公设施设备,不给乡镇(X)和村增加负担;要按政策规定标准落实驻村干部生活、交通补助;要依规将驻村费用支出纳入单位预算予以保障。

 4.严肃追责问责。凡是不认真履行对所联系乡镇(X)乡村振兴工作指导督办责任的,凡是不按要求驻村、没有达到驻村时间、驻村要求,擅自脱岗、敷衍塞责的,一律视情况给予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召回培训、诫勉、免职等组织处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轻车简从、不打招呼,不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不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凡是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

 施细则和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一律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1.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包联乡镇第一政委和包联村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安排一览表 2.县直单位领导干部担任包联村(社区)第一书记、第一乡村振兴工作队长安排一览表

 中共 X 县委

  X 年 12 月 25 日

篇六: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办法

振兴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工作考核方案

 为真实反映县乡 X 年驻村帮扶工作成效,进一步压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严格遵循《X 县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要求乡镇(场、区)党委负责对驻村工作队及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考核,经过镇党委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时间 X 年 1 月 9 日至 13 日。

 二、考核对象 全镇 10 个驻村工作队及派出单位。

 三、考核分工及方式 1、由镇乡村振兴办负责对驻村工作队及派出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考核包括 10 个村:

 X。

 2、考核将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项目、走访农户和县指挥部反馈通报情况等方式对工作队的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

 四、考核分组 镇组织办、镇纪委将分别成立 2 个考核组,对驻村工作队及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第一考核组

 组长:X

 组员:

 X 负责村:

 X

 第二考核组

 组长:X

  组员:X 负责村:

 x

 五、相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县镇联合工作队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驻村帮扶考核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积极配合各考核组开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考评工作任务。

 2. 突出考核重点。各考核组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三率一度”,紧盯“四项重点”工作,严格按照考核评分表,据实评分,环环相扣,不漏项、不走样,对照每一条标准进行查核,用具体资料佐证,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及时做好考核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考核结束后,考核情况汇报(主要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各工作队年度工作总结、考核问题清单(具体扣分事项及原因)和考核评分表经各考核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及时交镇组织办进行汇总。乡镇对工作队考核工作将在 1 月 15 日前全面完成,考核结果和考核情况汇报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驻村办。

 3. 严肃工作纪律。本次考核实行组长负责制,各考核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开展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真实反映出各单位及驻村工作队帮扶成效。考核评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 95 分,因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评分超过 95 分的,由考核组提供书面情况说明。要遵守工作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有关规定,一旦违

 反,将严肃问责追责。

 附件:1、X 年工作队考核评分表; 2、工作队群众满意度测评表; 3、 工作队考核问题清单;

 4、第 X 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报(模板)

 5、工作队考核评分汇总表。

 X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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