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8篇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
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附件14一、 术语和定义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三、出现本土疫情后的防控要求
为指导各地开展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疫情处置,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及扩散,特制定本指南。
一、 术语和定义 (一)重点场所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地铁)、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封闭游船、剧本杀、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
一、 术语和定义 (二)重点机构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或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地等。
一、 术语和定义 (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的工作人员、感染风险较高或抵抗力较低的人群,包括医务人员,移民、海关、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警察、环卫工人、保安、保洁员,口岸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有本土疫情区域的援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流浪乞讨人员、零散装修与建设施工人员,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孕妇、儿童、伤残人士等人群。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一)重点场所在采取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场所正常营业或开放。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3.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场所实际情况控制人流密度,在等待区域设置“1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出现人员聚集。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时,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等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6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的要求。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一)重点场所5.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扶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6.公共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 ml。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咨询台、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7.改善工作人员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施。宜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4m2/人的标准进行配置。8.加强工作人员健康培训,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加强手卫生,保持手部清洁,或者佩戴手套。9.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乘客或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10.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一)重点场所11.加强健康宣教,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12.宾馆、商场和超市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的要求。公共交通工具还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WS695)的要求。13.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WS/T698)附录A的要求。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重点机构在采取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机构保持正常运转。1.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3.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正常者方可进入。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时,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5.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350ml。6.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重点机构7.倡导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8.倡导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尽可能减少大型会议、培训以及人员聚集的活动,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9.改善工作人员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施。宜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4m2/人的标准进行配置。10.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性质、风险等级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11.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12.提醒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13.加强人员健康培训,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14.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重点机构还应符合WS/T69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附录B的要求。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三)重点人群做好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生活规律和充足睡眠,注意咳嗽礼仪,强化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重点人群的健康防护技能。1.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学。2.科学佩戴口罩。工作期间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3.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摸公共区域的门把手、电梯按键、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4.注意个人卫生。个人生活用品单独使用,不可共用。5.加强家庭、宿舍和工作区域等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物品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6.注意厕所卫生,冲水时需关闭坐便器的马桶盖。定期向地漏、洗手盆和厨房水槽中加水,每次加水350 ml或打开水龙头放水8~10秒。7.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8.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9.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0.保持正常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
三、出现本土疫情后的防控要求 (一)重点场所1.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2.严格控制进入场所人员数量,可按照正常客流量50%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办公场所应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3.严格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4.商场和超市、银行、农贸(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可缩短营业时间,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5.疫情防控和民生相关的保供场所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加强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加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6.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7.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如棋牌室、剧本杀、无外窗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办公室和客房,处于地下室的商场、超市、食堂、健身房,封闭游船、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应暂停营业或举办。
三、出现本土疫情后的防控要求 (一)重点场所8.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火车站、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的公共卫生间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可按照每4~6小时清洁消毒一次。9.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出现本土疫情后的防控要求 (二)重点机构1.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2.严格对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3.医疗机构应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预检分诊,通过预约等方式控制就诊人数,住院区实行封闭管理。4.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和监管场所应实行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5.高等学校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限制堂食,加强教室和宿舍的通风,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可停止线下授课。6.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宜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7.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8.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机构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出现本土疫情后的防控要求 (三)重点人群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课。2.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3.抵抗力较差、患有基础性3.性疾病的人群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
篇二: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南(2021 版)会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1 月
- 1 - 目
录
1.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1 1
2. 乡镇(村社区)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8 8
3. 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 14
4. 工业企业和建筑企也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 18
5. 商场超市等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 23
6. 客运场站及交通工具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 27 7. 托幼机构新冠肺 炎防控指南 ……………………………… 30
8.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 33
9. 监管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 37
10. 养老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
41
11. 儿童福利院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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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重点对流调、消杀、采样、检测等人员开展多频次、广覆盖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新冠病毒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 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哨点监测。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强化测温、扫码、登记等工作落实,对发热患者及时由专用通道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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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告,并在 2 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
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门诊患者实行一医一患一室,住院患者实行一患一陪护,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出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冠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冠病毒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风险。一旦发生新冠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冠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
- 3 - 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和“三区两通道”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和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冠病毒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对进入发热门诊的患者,严格按照“ 一测、 二记、 三问、 四查、 五隔离、六转诊、七上报”(即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登记患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现居住地址等信息,询问流行病学史及临床表现,对所有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胸片等检验检查,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必须就地隔离,按照核酸检测结果规范转诊,及时上报信息)流程开展诊疗工作。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患者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立即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由负压救护车单人单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治。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做好相应临床处置并随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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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
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等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 .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安置在负压病房,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不得探视。
4.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 5 -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适合的医务人员及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要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
- 6 - 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
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 (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
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
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
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
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 7 - (七)
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
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
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
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
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
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
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 3000mg/L-5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 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 8 - 乡镇(社区、村)新冠肺炎防控指南
一、责任落实 1.压实属地责任。乡镇党委、政府对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县各乡镇从即日起开展上门入户宣教和摸排工作,要认真落实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网格分片包干机制,主动追踪入网入格入家庭,组织指导村组(社区)及时扎实做好辖区内所有省外返乡人员的提前报备、摸排管控、信息报送等工作,做到“排查不漏一人、上报不漏一人,管控不漏一人”。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风险等级变化,特别是对境外入境和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要确定专人负责,点对点联系,准确掌握登记返乡人员姓名、来会事由(务工返乡、放学、探亲)、来源地、乘坐交通工具、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重点信息,实现全行程无缝衔接、闭环管控。要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家属等形式,积极劝导疫情中高风险区拟来会返会人员尽量留在当地,避免流动途中造成交叉感染风险,对确需来会的,做好省市县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宣传解释。
2.强化村社区责任 (1)做好重点地区人员返村(社区)前宣传教育。倡导外出务工和学习的乡亲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留在当地过节。确需返乡过节的,要准备好旅途所需的口罩(每日至少 2 只以上)、手消毒剂等,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准备返乡提前 3 天将返乡时间、14日内旅居史、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个人联系方式等主动向
- 9 - 所属村(社区)报备。旅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尽量避免非必要的进食;同时做好旅途中的健康监测,并妥善保存票据以备查询。如旅途过程中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取消或终止旅行。
(2)落实辖区人员返乡后管控。国外入境后在第一入境地已落实集中隔离 14 天的人员,来会后核验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解除集中隔离证明的,在县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落实 14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 次核酸检测等措施,不具备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等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在县集中隔离观察点接受 14 天集中隔离观察。对高风险区来会人员一律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期间不少于 3 次核酸检测;对中风险区来会人员一律在县集中隔离观察点暂时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目的地乡镇落实好居家健康监测 14 天,并于第 7 天、第 14 天分别再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3)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对本村(社区)聚集性活动进行监管和指导,疫情期间,停止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婚丧嫁娶等一切从简。确需举办的会议、活动等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落实属地乡镇报备制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通风、安全间隔等防控措施。广大居民要主动增强个人防护意识,提倡网上拜年、居家文明过节,践行不大操大办酒席、家庭聚餐不超过 10人等新风尚,降低聚集性风险。
- 10 - 3.推进联防联控。部门通力协作,及时排查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提高社区摸排工作效率,快速追踪密切接触者。通过视频滚动播放、张贴宣传材料、广播等手段,播放疫情防范知识,提高社区居民防范认识。
二、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
篇三: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
22 商务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局疫情防控工作,加强 xx 春节期间应急值守,保持战时状态,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 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服从我县疫情防控大局,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持把干部职工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到工作防控两手抓,坚决守住“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底线,防止疫情反弹。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云梦县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组 长:张 波 县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胡召兰 县商务局副局长 杨 帆 县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李 微 县商务局办公室负责人 龚爱国 县商务局工会主席 陈 倩 县商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 欢 县商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微同志负责公共区域搞好消杀工作,刘欢同志负责人员进出体温监测登记,陈倩负责防疫消杀的 84 消毒液、口罩、测温枪等物资的保供,龚爱国同志负责防控工作监督检查。
三、工作措施 1、抓好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执行凭健康码“绿码”出行制度,实行一人一码、亮码通行。倡导绿色出行,上下班尽量做到从单位到住地“两点一线”,不扎堆、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干部职工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办公室入口统一设置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出人员按照“凡进必测,实名登记”的原则,做好监测登记,体温正常方进楼办公。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注重个人卫生,做好自我防护。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要立即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朝阳社区,通知 120 平台及时转送至县中医院进行预检分诊。
2、严格管控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确需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活动, 提前落实好会议和活动场所防控措施,尽可能压缩会议或活动规模、时长、入数等,会议或活动期间参加人员要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保持 1. 5 米以上间距。减少对基层工作的检查指导,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干扰。
3、搞好单位消杀管理。要按照县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的要求,突出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切实做好办公区域消杀,保持办公区域卫生整洁,对走廊、卫生间、会议室、门把手、垃圾桶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消毒。严格按照县疾控中心卫生健康防疫技术指导要求搞好消杀工作。办公室负责防疫消杀的 84 消毒液、洗手液、口罩、测温枪等物资。生活垃圾每天及时清理。
4、在公共卫生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等,倡导干部职工养成经常洗手的良好习惯。
5、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张波同志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如遇突发疫情第一时间报告当县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果断处置,不迟报、瞒报、漏报。确保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执行到位、防控责任落实到位、人员监管覆盖到位。
四、突发疫情应对措施 1、设置应急隔离区。局设立独立应急隔离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加强健康监测。员工在岗期间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旱治疗"的原则做好自我管理。建立上班工作人员监测制度,每日记录从业人员体温、询问是否有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并做好登记,不得带病上班。
3、出现疑似病例应对。当发现从业人员或顾客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迅速向 96120 平台报告,请其派员进行处置。
五、建立联系机制 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明确专人对接属地社区、医疗卫生及疾控预防机构,保持信息畅通。如遇检测发现有发热症状人员禁止进入经营场所,立即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朝阳社区,通知 120 平台及时转送至县中医院进行预检分诊。
六、应急反应的保障
1、节日期间,全局所有工作人员手机保证 24 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2、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 50%以上的干部备勤。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半小时内集结。
篇四: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
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转运工作指南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转运工作指南附件8一、建立工作机制二、做好车辆储备和调度三、人员转运
为指导各地做好新冠病毒感染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的转运,有效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制定本指南。
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成立人员转运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应急调配预案,做好转运车辆的储备和转运人员的培训,统筹调度转运车辆和司机,发生聚集性疫情后,立即启动转运车辆调度。一、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隔离转运车辆储备调度方案,每个县(区)原则上确定10辆大巴车,做好转运车辆改造计划;每辆车配2-3名司机,纳入转运人员名单,做好培训演练,发生疫情后优先检测,确保及时上岗。感染者原则上由120救护车进行转运,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转运采用大巴车等容纳乘客数量多的车辆进行转运。根据疫情需要调用适量的车辆,确保专车转运,严格做到驾驶室和车厢物理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和医疗垃圾袋等防护用品。二、做好车辆储备和调度
1.转运车辆要求(1)转运使用的救护车需具备转运呼吸道传染病患者基本条件,尽可能使用负压救护车进行转运。(2)专车专用,驾驶室与车厢严格密封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和医疗垃圾袋等。(3)转运时应保持密闭状态,转运后及时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4)转运重症病例时,应随车配备必要的生命支持设备,防止患者在转运过程中病情进一步恶化。2.人员转运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方舱医院进行隔离治疗。转运过程中,被转运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运 三、人员转运 (一)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3.工作人员防护转运病例时医务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司机应穿工作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发热病人需要转运时参照以上要求执行。运 三、人员转运 (一)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1.车辆安排和转运要求(1)车辆安排。接到转运人员名单后,应核实转运人员信息,根据人员居住地和转运人员数量,按照就近原则合理调度安排车辆。(2)转运要求。转运前要做好人员的组织管理,由社区防控组通知转运人员所在社区组织做好相关人员转运隔离准备。转运过程中要及时掌握转运人员隔离进展,对于因为特殊原因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要及时向流调组和病例所在社区反馈,组织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应在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不能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同一车辆进行转运。运 三、人员转运 (二)密切接触者
2.人员转运(1)转运时。根据转运清单清点核对上车人数,做好个人防护和车辆通风。转运时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尽量间隔就坐,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2)工作衔接。到达隔离点后,与隔离点地工作人员核对转运人员数量,并交接转运人员名单。(3)转运结束后。对车辆进行终末消毒,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喷雾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3.工作人员防护转运时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司机应穿工作服,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 、手套。转运后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运 三、人员转运 (二)密切接触者
入境人员转运的车辆准备、转运要求及转运人员防护要求等内容参照密切接触者执行。运 三、人员转运 (三)入境人员
篇五: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
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Word 版附件 14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为指导各地开展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疫情处置,防止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及扩散,特制定本指南。
一、术语和定义 (一)重点场所。
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汽车、火车、飞机和地铁)、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封闭游船、剧本杀、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重点机构。
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或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地等。
(三)重点人群。
重点场所和重点机构的工作人员、感染风险较高或抵抗力较低的人群,包括医务人员,移民、海关、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警察、环卫工人、保安、保洁员,口岸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有本土疫情区域的援建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流浪乞讨人员、零散装修与建设施工人员,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孕妇、儿童、伤残人士等人群。
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一)重点场所。
在采取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场所正常营业或开放。
1.落实场所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和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3.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和场所实际情况控制人流密度,在等待区域设置“1 米线”,提醒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选择自然通风。每日开窗通风 2~3 次,每次 20~30 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时,
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等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6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WS/T395)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的要求。
5.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扶梯扶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公共卫生间应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 350 ml。有条件时可在电梯口、咨询台、收款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改善工作人员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施。宜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 4m2/人的标准进行配置。
8.加强工作人员健康培训,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加强手卫生,保持手部清洁,或者佩戴手套。
9.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乘客或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10.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 18 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 1 剂次同源加强
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11.加强健康宣教,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2.宾馆、商场和超市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应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7)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的要求。公共交通工具还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WS695)的要求。
13.车站、口岸、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WS/T698)附录 A 的要求。
(二)重点机构。
在采取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机构保持正常运转。
1.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
2.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
3.在单位入口处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来访人员进行
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正常者方可进入。
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开窗通风 2~3 次,每次 20~30 分钟。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时,其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5.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定期向地漏加水,每次加水 350ml。
6.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倡导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8.倡导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尽可能减少大型会议、培训以及人员聚集的活动,人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9.改善工作人员宿舍或临时居所的居住环境和卫生设施。宜按照使用面积不低于 4m2/人的标准进行配置。
10.工作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性质、风险等级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
11.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于符合条件的 18 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 1 剂次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12.提醒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
13.加强人员健康培训,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4.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重点机构还应符合WS/T69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附录 B 的要求。
(三)重点人群。
做好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生活规律和充足睡眠,注意咳嗽礼仪,强化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重点人群的健康防护技能。
1.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学。
2.科学佩戴口罩。工作期间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 8 小时。
3.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摸公共区域的门把手、
电梯按键、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4.注意个人卫生。个人生活用品单独使用,不可共用。
5.加强家庭、宿舍和工作区域等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物品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6.注意厕所卫生,冲水时需关闭坐便器的马桶盖。定期向地漏、洗手盆和厨房水槽中加水,每次加水 350 ml 或打开水龙头放水 8~10 秒。
7.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8.外出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去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尽量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
9.鼓励 3 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重点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0.保持正常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
三、出现本土疫情后的防控要求 一旦所在县(区)发生本土疫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疫情形势及扩散风险进行综合研判,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应严格配合执行当地疫情应急处置要求,同时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一)重点场所。
1.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2.严格控制进入场所人员数量,可按照正常客流量 50%的标准控制人流密度。办公场所应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
3.严格对进入场所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的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4.商场和超市、银行、农贸(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可缩短营业时间,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
5.疫情防控和民生相关的保供场所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加强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加密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
6.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严格做好清洁消毒。
7.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场所,如棋牌室、剧本杀、无外窗或自然通风条件的办公室和客房,处于地下室的商场、超市、食堂、健身房,封闭游船、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应暂停营业或举办。
8.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火车站、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的公共卫生间适当增加清洁消
毒频次,可按照每 4~6 小时清洁消毒一次。
9.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重点机构。
1.严格做好固定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健康监测,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如有出现可疑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2.严格对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体温、健康码和核酸检测结果进行查验,无异常者方可进入。
3.医疗机构应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格预检分诊,通过预约等方式控制就诊人数,住院区实行封闭管理。
4.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和监管场所应实行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高等学校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限制堂食,加强教室和宿舍的通风,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可停止线下授课。
6.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等宜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7.增加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小型密闭公共空间的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频次。每日对公共卫生间至少进行两次全面清洁消毒。
8.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机构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重点人群。
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须及时就医,不带病上班、上课。
2.做好个人防护,加强手卫生,规范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
3.抵抗力较差、患有基础性 3.性疾病的人群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
篇六: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
21 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2021 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指导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强化疫情防控指挥调度。各地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24 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送调度情况,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部协调联动的高效指挥体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逐一、坚决、彻底整改到位。
二、落实“五有一网格”措施。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要落实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的“五有”要求。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入户上门,做好假期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
三、严格疫情多点监测。按照四 x 省新冠肺炎监测技术方案及重点人群、特定环境核酸检测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查。发热门诊患者 x 小时完成检测、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检测阴性才可入院,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境外
入境人员、监管场所新入监人员 xx 小时完成检测,进口冷链食品、隔离场所、医疗机构发热门急诊、海关和口岸、国际航空等 x 类高风险从业人群每周全员检测,疾控机构流调采样检测人员、监管场所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月全员检测,农贸(集贸、海鲜)市场、外卖、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每周抽样检测,学校托幼机构师生每月抽样检测。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每批次全覆盖核酸检测,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农贸市场、冷链食品相关场所环境每周抽样检测。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按规定登记上报。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扩大检测范围。
四、做好人员流动管理服务。春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带头在 x 过节,出省须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可实行弹性休假。务工返乡人员、学生实行错峰返乡返岗返校,提倡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工作所在地过年,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按照属地、行业、单位管理等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前 7 天内核酸检测要求。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暂停马拉松、营业性演出等人员密集聚集型活动。严格控制体育赛事、展览展销、非营业性演出,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及规模,尽量召开线上或视频会议,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xx 人以上的由组织(或承办)单
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助指导防疫保障。严格控制庙会、灯会、庆典等群众性活动,确需举办的,须报经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做好人群流量管控、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景点景区、剧院影院、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按 xx%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提倡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 xx 人,不办坝坝宴。
六、严防疫情输入。加强入境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xx+x+x”隔离要求。省外口岸入境人员在首站执行完 xx天集中隔离后,入(返)x 时必须严格落实后续“x+x”管理要求(x 天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再 x 天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x 人员严格实施 xx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至少 x 次核酸检测;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人员入(返)x,需持有 x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立即在首站地实行全闭环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自由流动。对其他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入(返)x 人员,持“xx 健康通”绿码可自由通行,严禁擅自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
七、突出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落实飞机、列车、长途汽车、水路客运实名购票、对号入座,严格控制列车超员率。扩大“无接触”售检票服务。实施进站人员体温检测、扫码查验,鼓励提供手消毒剂。机场、车站、码头等要设置留观站。对工作人员及乘客接触的区域及设施设备每日至少
消毒 x 次,若出现发热人员,立即进行消毒。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监测,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监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上岗期间应佩戴口罩。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后,要加大消毒频次,延长室内通风时间、降低载客率,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减少或降低客运班线航线。
八、加大冷链物流监管力度。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输入风险评估,建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实施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持续改进仓库、市场以及生产经营场所环境条件,落实消毒、监测、通风等措施。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与进口冷链承运单位,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生产经营和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一信息”(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追溯信息)和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及时排查存在风险的冷链食品批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在入 x 交通要道设点严查。
九、推进新冠疫苗应急接种。按照属地原则,分步推进重点人群“应种尽种”,优先接种口岸防控和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压茬重点接种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出国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和社会运行保障人员,在完成上述人群接种基础上,加强高风险岗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风险行业部门人员、民生保障相关人员疫苗接种。按国家统一部署,
推进老人、学生等人群疫苗接种。
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大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公共场所、交通运输、餐饮行业和居民小区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公共厕所每日消毒。开展农村地区冬春疫情防控“百日大宣传行动”和村庄清洁“百日行动”。持续开展“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用酒精对其包装进行消毒。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十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续抓好口岸管控,打击非法出入境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及疫苗研发、生产、运输、接种等环节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全力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处置有关涉稳风险。
篇七: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
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手册 (第六版)中国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目
录
一、总体要求 ............................................................................ 1
二、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防控措施 ........................................... 3
三、对外及公共服务机构防控措施 ......................................... 15
四、施工作业承包商防控措施 ................................................ 16
五、个人及居家生活防控措施 ................................................ 18
六、个人防疫应急处置措施 .................................................... 20
七、国际业务防控措施 ........................................................... 21
八、节假日出行防控措施 ........................................................ 2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 .................................................... 27
前
言
新冠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纳入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具有传播速度快、人传人、物传人、人群普遍易感等特点。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主要传播途径是飞沫传播和密切接触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对个人防疫极其重要。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防疫的有效手段。
本指导手册为第六版,根据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对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 《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等最新文件,集团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关于在冷链食品采购、加工等环节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员工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国际业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第二版)》等工作要求,结合新冠肺炎传播和扩散的风险将持续存在的现状,对第五版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强化了员工食堂防控要求,细化了物资管理、应急管理、节假日出行管理要求,补充了国际业务防控措施。
第六版指导手册共分八部分 166 条,分别为总体要求、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防控措施、对外及公共服务机构防控措施、施工
作业承包商防控措施、个人及居家生活防控措施、个人防疫应急处置措施、国际业务防控措施以及节假日出行防控措施。同时,指导手册还更新了新冠肺炎防控基本知识,便于大家理解落实防控相关要求。各单位可参照本手册制定细化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落实地方政府防疫要求。
— 1 — 一、 总体要求 (一)国家疫情防控理念和原则 1. 总目标: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2. 总要求: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
3. 总策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4. 三防: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
5. 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 四方责任:属地、部门、单位、个人。
7. 五有: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
(二)集团公司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8. 根据驻地政府动态调整的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结合实际实施差异化防控,做到重点地区“ 一地一策”、海外项目“ 一项目一策”、重点人员“ 一人一策”。同时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和防控措施,确保精准防控。重点地区是指驻地政府公布的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
9. 做到三个并重: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并重、员工和家属并重、中方员工和外籍员工并重。
10.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管理措施,做好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践行勤
— 2 — 洗手、不喝生水、生熟食物分开、使用公勺公筷或分餐等健康生活方式。
11. 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亲自安排、亲自落实。
12. 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深入落实“ 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 工作要求,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动态储备,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
13. 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根据驻地政府和社区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制定和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宣贯和演练。一旦发生疫情, 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精准防控。
14. 各单位要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全面排查梳理驻留和往返重点地区员工信息,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及报告制度,实现区域内相关人员基本信息清、健康状况清、流动情况清,并重点跟踪各类隔离人员健康状况。
15. 员工出现发热等异常健康状况时,不得带病上班,应要求及时就医,并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疫情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16. 各单位突出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服务场所、施工作业现场、餐饮、会议、住宿、活动等重点领域管控,指定专人,实施网格化管理。
— 3 — 17. 各单位通过张贴海报、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加强宣传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员工防控意识和能力,开展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防控意识。
18. 各单位准备适量的口罩、体温计、消毒剂等卫生防护用品,提供给身体不适的员工使用,并协助其及时就医。
19. 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要求,按照“ 应检尽检”、“ 愿检尽检” 原则做好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积极配合驻地政府,有序开展重点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20.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员工思想状态和心理情绪变化,做好对于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等员工及家属的关心关爱。要做好员工心理疏导,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困难。
21.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驻地政府要求,推广应用国务院客户端行程卡、“ 健康码” 等信息化工具,加强员工的行程管控。
二、 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防控措施 (一)人员管理 22. 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应及时就医,不要带病上班。
23. 员工进入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之前,应确保“ 健康码”处于正常状态,接受体温检测、监测,若体温超过 37.2℃,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24. 多人同室办公的,办公及社交距离应保持在 1 米以上。
— 4 — 25. 严格执行驻地政府对境外返回、重点地区往返人员隔离政策,做好健康管理,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落实确诊病例康复出院继续居家隔离 14 天的要求,集中或居家隔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隔离要求,禁止外出,出现任何不适都要第一时间报告。
26. 严格员工出差审批和因私外出报备制度,审批及报备流程按照各企业干部管理权限要求执行。坚持非必要不出差原则,减少员工公务出差的频次、人数。在外出差包括日常生活中要尽量优化路线,减少到人员聚集的地方。
27. 原则上禁止员工因公因私赴重点地区,重点地区员工严格控制出差,非必要不离开驻地,非必要不进京,因重要公务或个人急特原因确需进京的须持抵京前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严格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28. 引导员工分流乘坐电梯,乘坐人员保持适当距离。
29. 加强新冠肺炎及其他传染病防控知识了解,熟知各项预防措施,遵守有关规定,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废弃的口罩要放入指定垃圾桶内。
30. 供餐单位和员工食堂要落实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做好“ 日报告、零报告”。当从业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呕吐、恶心、腹痛,或其他胃肠道不适等症状时,要立即暂停其工作,及时就医,病愈后经评估符合返岗条件后方可重新上岗。同时做好因病缺勤、病因
— 5 — 追踪、病愈返岗复工的登记报告。
31. 供餐单位和员工食堂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尤其是手部卫生。冷链食品装卸人员、运输人员落实防护及手卫生、消毒要求。餐饮加工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接触冷冻食品后要按照“ 七步洗手法” 洗净手部,并进行手部消毒,手部清洗消毒要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要求。加工制作过程中,要保持手部清洁,并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分餐及售卖过程中均应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手套和口罩。
32. 保洁、保安、食堂、维修等后勤物业服务人员,应指定专人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排班和岗位、区域开展工作,禁止自行调整班次、串岗、跨区活动。工作中在遵守行业规定和标准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业务要求。
33. 通过开通互联网+心理热线、举办防疫科普知识讲座等方式,及时对员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干预,引导员工正确面对疫情带来的影响,缓解员工心理压力,增强自我心理调适能力,减少恐慌和焦虑情绪。
34. 掌握重点人群状况。指定专门联络员,通过电话、微信连线等形式,与重点人员保持日常联系,了解员工的身体和心理状况。对已经确诊的员工,要每天了解其病情、医嘱和心理情况,疏导情绪,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对集中医学观察和居家观察的员工,要引导其严格按照驻地政府、当地街道及社区有关要求做
— 6 — 好配合,以积极的心态,恢复社会生活,并及时协调提供其需要的物资和其他帮助。
(二)核酸检测 35. 严格执行核酸检测要求。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门诊患者、密切接触者、新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以及境外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做到应检尽检。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规定要求必须进行核酸检测的,遵从其规定。
36. 集中医学观察及居家隔离人员,隔离期满返岗前应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最近一次核酸检测时间距上岗时间在 7 天之内的不需要再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
37. 各单位前往重点地区的人员(含公务出差和因私外出)返回居住地,返岗前应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上岗。
38. 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规定要求必须进行核酸检测的,从其规定。
39. 上述情形之外的员工核酸检测实行“ 愿检尽检”。
40. 各单位应选择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检测工作。核酸检测安排计划表、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汇总表等材料要作为疫情防控资料,按要求进行归档。
41. 各单位应将核酸检测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填报“ 集团公司疫情防控数据管理系统”。
(三)会议管理
— 7 — 42. 加强会议管理。减少一般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应急响应级别Ⅱ 级以上地区严格控制 100 人以上的大型会议。推广提倡电话、视频会议方式。
43. 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不要带病参会。
44. 现场会议举办方应做好所有参会人员联络信息登记,确保会场严格消毒、有效通风换气、科学健康监测。公共用品用具进行“ 一客一用(换)一消毒”。
45. 会议结束后,对场地、设施等落实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四)访客管理 46. 严格访客管理,控制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应提供“ 健康码” 等健康情况证明,接受体温检测、监测,正常时方可进入。安保值守人员与访客交流要保持 1 米以上距离。严格控制会客时间。
47. 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可设定相对独立的会客区。会客期间,双方应保持 1 米以上距离,科学佩戴口罩。会客结束后,对会客区的场地、设施等实施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48. 安保人员要认真询问和登记访客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
(五)餐饮管理 49. 供餐单位和员工食堂要加强食材管理,规范采购渠道,
— 8 — 杜绝“ 三无” 产品,禁采野味。对冷链食品施行源头卫生管控,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机制,把好源头“ 追溯关”“ 自查关”“ 检测关”“ 贮存关”。要避免采购来自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国家(地区)的冷链食品原料和半成品,如必须采购,要实行升级管理。
50. 供餐单位和员工食堂在冷链食品采购、运输、装卸、贮存、加工等环节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冷链食品清洁消毒和工作人员防护。
51. 供餐单位和员工食堂要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完善接触冷链食品员工(含新进人员和临时参加工作人员)14 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健全健康状况监测台账,设置入口测温点,实行“ 绿码” 上岗制;建立健康异常报告制度、员工返岗制度,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52. 加工生熟的刀具和砧板应设置明显标识,严格区分使用,接触成品的刀具和砧板,每次使用前要用 75%专用酒精进行擦拭消毒。
53. 生吃的瓜果要洗净或削皮食用,动物制品(肉、蛋、海鲜、未经高温/巴氏杀菌的奶制品)要确保烹饪至完全熟透方可食用。
54. 有条件的员工食堂每餐要按照食品留样要求进行留样,每个餐品留样量不少于 200 克。专用留样冰箱的留样 48 小时后,无异常方可进行处理。
55. 从业人员要减少接触食材,尤其是生的动物制品和进口
— 9 — 冷链食品,触碰后及时彻底洗手。
56. 合理安排就餐人员错时、错峰有序就餐,或分散就餐,避免人员聚集。
57. 排队等候及取餐时,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的距离。
58. 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交流时,要保持适当距离,合理佩戴口罩。
59. 就餐时要同向就餐,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交流;无法保持安全距离的,要采用“隔断就餐”方式,防止员工就餐时的飞沫传播。
60. 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
61. 餐前要用洗手液在流水状态下洗手或者是用免洗手消毒液...
篇八:商务部印发疫情防控指南
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本指南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的防控原则与要求,其他场所、机构和人群可参照执行。本指南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中第 12 个附件,与 2021 年5 5 月 11 日正式发布。一、 术语和定义二、重点场所防控要求三、重点机构防控要求四、重点人群防护措施五、特定人群防护措施目录
一、 术语和定义(一)
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车站、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二)
重点机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容易暴发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等。(三)
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暴露风险高、传播风险大、抵抗力较低的人群,包括医务人员,移民、海关、市场监管系统一线人员,警察、保安、环卫工人、保洁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水电煤气等工作人员,老年人、慢性基础性疾病患者、孕妇、儿童、伤残人士等人群。(四)特定人群: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从事病例(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转运、尸体处理、环境清洁消毒、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隔离病区及医学观察场所、卫生检疫、进口冷链货品生产搬运销售等工作的人群。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二、重点场所防控要求(一)、低风险地区在采取人员健康监测、清洁消毒、通风换气、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前提下,适时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各类重点场所正常营业或开放。1.储备防疫物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建立健康监测制度。2.车站、机场、码头、宗教场所、商品展销场所等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3.宾馆、商场和超市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质量应符合 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和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公共交通工具还应符合 WS695《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交通工具消毒与个人防护技术要求》的要求。4.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 WS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69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T39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和 WS/T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的要求。5.增加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6.保持公共区域和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7.注意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8.工作人员应开展疫苗预防接种;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时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保持手部清洁,或者佩戴手套。9.粘贴海报,播放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定向推送防控知识。10.车站、机场、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还应符合 WS/T 69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附录 A 的要求。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二、重点场所防控要求(二)中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 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2. 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查验健康码。3. 办公场所应严格控制进入人员数量,安排工作人员隔位、分散就坐,有条件的应采取居家办公、分散办公等措施。4. 商场和超市、银行、农集贸市场等营业场所应缩短营业时间,限制人员数量,停止促销等人员聚集活动,启动应急处置措施。5. 公共交通工具应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6.人员密集、空间又相对密闭的场所,如宗教活动场所、洗浴场所和商品展销场所等应关门歇业。(三)高风险地区1.各类重点场所应停止营业或开放。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三、重点机构防控要求(一)低风险地区。在采取加强内部管控、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个人防护等卫生防护措施前提下,各类重点机构保持正常运转。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2.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人员,须及时就医排查。3.医疗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和儿童福利院等,对进入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4.加强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 WS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69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T39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和 WS/T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的要求。5.加强对食堂、宿舍、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6.鼓励错峰用餐,减少堂食和交流;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降低接触传播风险;减少集体性聚集活动如运动会、联欢会和培训会等。7.在办公室、食堂和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8.工作人员随身备用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9.粘贴海报,播放宣传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定向推送防控知识。10.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还应符合 WS/T 698《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和单位卫生防护指南》附录 B 的要求。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三、重点机构防控要求(一)
中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 当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洗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2. 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查验健康码。3. 医疗机构应加强体温检测,严格预检分诊,控制就诊人数,住院区实行封闭管理。4. 养老院、护理院、儿童福利院和监管场所应实行封闭管理、视频探访等措施,不举办聚集性活动。5.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采取封闭管理,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组织。6. 建议培训机构由线下改为线上授课。7.建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采用无纸化办公,降低接触传播风险,不举办聚集性活动,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不提供堂食等措施。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三、重点机构防控要求(三)高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1.医疗机构应停止择期手术,停止口腔、内镜常规检查等高风险操作。2.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停止线下授课。3.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等应避免聚集互访,不提供堂食。4.监管场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四、重点人群防护措施(一)
低风险地区应做好健康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生活规律和充足睡眠,注意咳嗽礼仪,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健康防护指导。1. 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及时就医。2. 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日常防护。3. 加强集体宿舍、办公区域等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物品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4. 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摸公共区域的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5. 个人生活用品单独使用,不可共用。6. 保持正常生活规律,保证充足睡眠,清淡饮食,均衡营养。7.注意咳嗽礼仪,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四、重点人群防护措施(二)中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做好以下措施:1.强化健康监测,严格佩戴口罩,加强手卫生,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2.避免参加聚会、聚餐、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3.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尤其是通风不良的场所。(三)高风险地区。除上述防控措施外,还应做好以下措施:1.暴露机会高的重点人群,要强化防护措施,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 KN95/N95 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并遵守当地防控规定。2.传播风险大的重点人群,要暂停在高风险地区开展工作。3.抵抗力较差、患有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应避免外出。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五、特定人群防护措施(一)个人防护装备及使用。接触或可能接触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物(血液、体液、分泌物、呕吐物和排泄物等)及其污染的物品或环境表面的所有人员均应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具体包括:1.手套。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时,根据工作内容,佩戴一次性使用橡胶或丁腈手套,在接触不同患者或手套破损时及时消毒,更换手套并进行手卫生。2.医用防护口罩。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时,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每次佩戴前应做佩戴气密性检查,穿戴多个防护用品时,务必确保医用防护口罩最后摘除。3.防护面屏或护目镜。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眼睛、眼结膜及面部有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气溶胶等污染的风险时,应佩戴防护面屏或护目镜,重复使用的护目镜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消毒干燥,备用。4.防护服。进入污染区域或进行诊疗操作时,应更换个人衣物并穿工作服(外科刷手服或一次性衣物等),外加防护服。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五、特定人群防护措施(二)
手卫生 参与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 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 参与现场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加强手卫生措施,可选用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 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 醇类过敏者,可选择季铵盐类等有效的非醇类手消毒剂; 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 3%过氧化氢消毒剂、0.5%碘伏或 0.05%含氯消毒剂等擦拭或浸泡双手,并适当延长消毒作用时间。 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按上述方法消毒。 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采取手卫生措施,尤其是戴手套和穿个人防护装备前,对患者进行无菌操作前,有可能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及其污染物品或污染环境表面之后,脱去个人防护装备过程中,需特别注意执行手卫生措施。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五、特定人群防护措施(三)防护要求。1.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转运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2.尸体处理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KN95/N95 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等。3.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KN95/N95 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使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时,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4.标本采集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防护服、KN95/N95 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5.实验室工作人员。建议至少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防护服、KN95/N95 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附件 12 、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和特定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五、特定人群防护措施(三)防护要求6. 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调查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对疑似、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调查时,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7 隔离病区及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