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认识(3篇)

时间:2022-12-15 19:05:05 脱贫攻坚 来源:网友投稿

谈谈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认识(3篇)谈谈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三农”工作的重心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谈谈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认识(3篇),供大家参考。

谈谈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认识(3篇)

篇一:谈谈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三农”工作的重心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上。进入新发展阶段,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两大战略”交会期、过渡期内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推进“四化同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意,做好二者有机衔接和协同并进,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地区持续稳定发展,又有利于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今年X月XX日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思路、重点、路径进行了明确要求,为推动“两大战略”平稳转型提供了基本遵循。作为乡村振兴部门,应该把消除绝对贫困作为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不落下农民农村。关键任务就是“两手抓”:一手抓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一手抓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一、把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头等任务对待脱贫地区、脱贫群众虽然已经实现脱贫,但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巩固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任务还依然较重。防止返贫致贫需要在两个方面聚力用劲:一方面,如何巩固脱贫成果;另一方面,如何拓展脱贫成果。(一)巩固脱贫成果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版”。要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乡村全面振兴总目标,底线就是巩固脱贫成果,不能在推进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还有返贫致贫户。因此,巩固脱贫成果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巩固脱贫成果意味着脱贫人口收入水平能够保持稳定、“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能够稳固、脱贫人口返贫和新生贫困现象得到坚决控制。要巩固脱贫成果,主要是稳收入、保生活,五年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不变,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XXX元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通过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帮助他们用勤劳双手持续增收;对老弱病残等无劳动能力的,及时落实综合性兜底保障措施,保障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对于过去脱贫任务重的镇村,从财政、金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继续给予集中支持,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同时,还要继续提升已脱贫对象的内生动力、维持帮扶单位对脱贫人口的关爱、传递社会对弱势群体的爱心,保证各项帮扶政策措施落地落细、惠及于民。

  (二)拓展脱贫成果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主路径”。乡村要振兴,农民要富裕,归根到底靠发展,靠拓展脱贫成果,扩大覆盖面,提升农村整体发展水平。要拓展脱贫成果,主要是促增收、谋致富,这包括3个方面的涵义:一是提高脱贫攻坚的标准和质量,不断提高包括脱贫户在内的农民收入和民生保障水平,提高脱贫人口和脱贫项目的质量,推进脱贫地区接续发展。二是拓展脱贫攻坚的受益范围,将原来只有扶贫对象享受的优惠政策和福利,如教育、健康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优惠范围适当延伸,对防范脱贫攻坚中的“悬崖效应”“福利陷阱”、优化乡村振兴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将脱贫攻坚中对乡村振兴有价值的发展及治理经验,包括管理体制、治理机制和政策等,融入乡村振兴,最终实现融合。

  这里重点强调产业问题。拓展脱贫成果,发展产业是第一位的。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和基础是产业,产业做大做强、农民富裕富足,“三农”领域其他方面工作都会事半功倍。发展农村产业要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双向发力,集中资源、优配要素,通过开放市场的支撑、工商资本的支持,来解决农业产业小散弱的问题,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因地制宜做好产业谋划。坚持因村施策,立足自然景观、地形气候、生物多样性等当地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大力发展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的特色产业,在规模、提质、增效上下足功夫,既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又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双招双引”,围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一产做优、农业二产做大、农业三产做活,实现三产融合。积极推进招才引智,提升农业科技化、装备化水平,指导农民科学种养、技术升级。促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转变,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实现从“卖产品”向“卖风景”“卖文化”“卖体验”转变,做大做强一批县域和镇域特色产业园,打造“一镇一产”“一村一品”,推动乡村产业向产业广度深度进军。三是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用足用活农村综合改革释放的红利,继续深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深化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合作社和农户的联结,坚持农民能干的尽量让农民干,农民能参与的尽可能让农民参与,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形成紧密相联的产业发展共同体,进而激发群众干事创业发展的动力。

  二、把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主攻方向谋划

  乡村振兴相对于脱贫攻坚,覆盖范围更广、服务对象更多、工作内涵更深、目标要求更高、时间战线更长,需要把握好“两大战略”之间的关系,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总要求,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多层次、宽领域的有效衔接,实现互促共进、平稳转型。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国家减贫战略转型的需要。一是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和路径选择,实现县域发展从脱贫攻坚向乡村全面振兴的过渡和衔接。二是从国家层面看,通过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制度安排、实现路径,为我国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解决区域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问题、满足人民对高品质生活需要、进而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战略支持。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动态调整的过程。衔接工作其过程涉及到多个重要方面,是一个不断探索完善、“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如领导、组织和治理制度的调整,脱贫攻坚政策的优化和调整,脱贫攻坚形成资产的处置和管理等等。这些方面都需要根据各地不同条件,先行先试、分类推进,以此总结经验、推而广之。

  当前,正处于工作衔接期、调整期、转换期,作为乡村振兴部门应当将着力点放在政策配套衔接、项目要素衔接、社会治理衔接、工作机制衔接、文化引领衔接、队伍力量衔接等六个方面。

  一是政策配套衔接。根据国家和省政策导向和规定,对脱贫攻坚期间主要帮扶政策逐项进行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特别是产业、就业、金融、财政类政策要在保持适度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延续调整细化,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促进农民增收,提出有效的支持办法,

  让基层好操作,群众可感知。兜底救助类政策要持续保持稳定,兜住民生保障的底线。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普惠性政策要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提高保障水平。

  二是要素项目衔接。突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将农业化、新型城镇化衍生和溢出的价值投射到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大衔接保障力度,推动资金、土地、管理、技术等要素更多配置到乡村,为乡村全面振兴输血造血、强筋壮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强农村“双基”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完善水、电、路、气、通信和物流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向村级延伸、向户上覆盖,提升发展的硬件实力;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促进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流动,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发展的软件实力。脱贫攻坚期间投资建设了大量的归集体所有且形成固定资产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扶贫车间、扶贫基地等扶贫项目,需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扶贫项目产权制度,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好项目的带动作用。

  三是社会治理衔接。进一步充实完善在脱贫攻坚阶段形成的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机制,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认真落实乡村治理制度,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体制和机制,推广以德治“春风化雨”、以法治“定分止争”、以自治“共治共享”的治理模式,真正实现“村里的事情村里商量办”。开展乡村治理创建工作,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守法示范户,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理。

  四是工作机制衔接。坚持市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制,确保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抓好领导联系帮扶、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工作,引导更多工商资本下乡,引来更多龙头企业落户乡村,吸引更多企业家到农村兴业创业,构建新阶段的乡村振兴帮扶体系。同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要素保障、政策支持、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乡村振兴,建立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我市脱贫攻坚期间探索出的“小老板+扶贫”工程、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一抓双促”工程、“爱心超市”、巾帼互助服务行动等成型管用的措施做法,可以进一步总结提炼加以运用,实现工作方法的常态化制度化。

  五是文化引领衔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文化建设中以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宣传新风正气,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把乡村振兴的“乡风文明”落到实处,实现乡村“文化振兴”。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乡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价、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是加强队伍衔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镇、村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镇领导班子和村“两委”成员,注重在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的同时,把村“两委”干部作为乡村振兴的实践者,充分培养、调动他们的

  主观能动性,打造一支过硬的乡村基层治理队伍。注重乡土人才建设,鼓励农村种养殖能手、农民企业家、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具有一技之长的“土专家”“田秀才”投身乡村振兴,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完善乡土人才的管理、培训、政策、激励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切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篇二:谈谈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认识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巩固和深化,必须做好两者的有效衔接,把“三农”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乡村全面振兴,采取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推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推动政策机制有效衔接

  充分用好国家脱贫后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主体稳定,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工作不留空当,政策不留空白。用好脱贫攻坚的经验政策。选择一批在脱贫攻坚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予以推广;对产业扶贫、劳务扶贫、教育医疗保障形成的好政策、好制度要延续下来,将临时性的政策转化为常态化的制度。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在于防止返贫,需要构建防止新的贫困发生的“防护堤”,完善脱贫群众定期回访制度,特别是要持续对边缘户、脱贫不稳定户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做好扶贫资产、项目的移交及后续管护工作。对脱贫攻坚中培育发展的产业和资产,要持续用力、发展壮大,确保扶贫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按照扶贫资产功能性质,做好经营性、公益性和到户类扶贫资产的核查登记工作,建立起资产管理、产业发展常态化工作机制,防止扶贫资产因疏于管理而流失、扶贫项目因无人管护而废弃。

  推动帮扶模式加快转变

  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脱贫产业虽有一定发展基础,但仍需通过乡村振兴着力补齐短板,加快发展步伐。从政府引领转向市场主导。扶贫产业多数是在政府引领推动下开展的,具有很强行政推动性,市场导向性弱。要推动从简单的产业帮扶模式转变为

  产业发展,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造血”发展能力。扶贫产业、项目要适应市场趋势,对接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新变化,把扶贫产业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产业兴旺。补上品质、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对发展前景好,具备自我发展能力的扶贫产业,要从单纯增产增收转向更加注重品质提升,注重技术扶持,提升产品品质,延伸产业链,打造质量好、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要为扶贫产业补上“市场营销课”,对接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建立长期稳定产品销路。对于在脱贫攻坚中培育形成的市场销路好、有发展前景的产业,要支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产品认证,打造特色品牌。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要遵循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调整扶贫产业结构,培育壮大贫困地区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促进“接二连三”融合发展,推动扶贫产业长效且高质量发展,让脱困农户走上产业致富之路。

  推动人才支撑更加牢固

  推动乡村建设改善基础

  做好乡村建设统筹规划。规划是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因地因村制定乡村建设规划,统筹考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生态环保、文化传承等,注重保持乡村风貌和地方特色,并衔接好各专项规划,形成城乡融合、体现特色、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农村住房建设规划,制定相对统一的建设标准,注重提升农房建设质量。逐步扩大基础设施覆盖面。要在脱贫攻坚阶段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求,重点解决生产生活需要的基础上,聚焦最突出和紧迫的制约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乡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逐步扩大公共服务、网络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覆盖面,改善升级原有设施功能功效,加大农田水利设施修缮、改造、升级力度,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转变乡村建设工作着力点。从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转变到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城乡资源要素良性互动、基础设施功能提升上来,逐步实现生态宜居目标。

  

  

篇三:谈谈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认识

  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1年3月23日《人民日报》发布文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文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如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出指导意见。

  第一要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的衔接,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有利于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工作体系,有利于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第二要加强政策的有效衔接。要做好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等多方面政策的衔接,在过渡期内保障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再贷款帮扶政策创新、用地计划指标合理使用等。要因地制宜完成各项政策的衔接与落实,要让政策真真正正的惠及民众,以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为目标,确保乡村振兴初期工作顺利开展。第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防止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出现返贫现象,通过机制快速发现返贫致贫人口,实现动态清零。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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