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6篇

时间:2022-12-09 08:35:06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6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科室、各旅游企业:根据《XXX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制的通知》和市旅委《关于开展暑期旅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6篇,供大家参考。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6篇

篇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科室、各旅游企业: 根据《XXX 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制的通知》和市旅委《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制的通知》(XXX〔xxxx〕xx号文件)要求,XXX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经研究,决 XXX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大整制力度,突出重点,强化办案,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强化诚信经营市场导向,XXX旅游市场秩序向好发展。

 二、整制时间 x月至 x月底。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制。紧盯价格、合同、购物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参与“不合理低价游”的旅行社、导游、购物店等市场主体,重点整制赴 XXX、赴 XXX、赴 XXX、赴韩、赴 XXX等出境游旅游线路存在的诱骗或强迫购物、擅自增加自费项目以及甩团等问题。

 (二)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违法违规行为。针对一些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旅游线路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将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的行为,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专项行动,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旅游合同管理。查处旅行社不与委托接待社签订委托接待协议行为;查处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行为,旅行社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履行的行为;对老人、儿童等游客是否存在加收费用的情况;是否签订“游客安全提示和文明旅游提示”;查处超范围经营和非法经营非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查导游执业行为。查处旅行社委派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检查导游人员持证上岗、服务质量;打击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行为;导游、领队欺、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胁迫旅游者消费行为;导游人员不

 履行旅游合同擅自变更行程、擅自终止导游活动、随意增减旅游项目等违规情况。

 (五)推进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一是倡导旅行社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增强旅游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二是强化行前说明会文明旅游和安全出行的提示和教育,塑造良好旅游形象。

 (六)推进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管理、综合行执局、交通、发改、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提升综合执法效率。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开展自纠自查,并及时将相关 XX县旅委行业管理科,联系人: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XXX xxxx年 x月 x日

 XXX xxxx年 x月 x日印发

篇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秋冬会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xx 县旅游质量监督所决定在全县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秋冬会战”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精神,推进全域旅游建设,保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督工作,紧盯市场重点问题,继续以查办案件为手段,巩固“春季行动”、“暑期整顿”成果,推动全县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二、时间安排

 202x 年 x 月 x 日至 202x 年 x 月 x 日

  三、整治任务

 (一)曝光违法违规经营市场主体,建立“红黑名单”。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协调配合,落实责任,明细分工,形成监管合力。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诚信经营导向,对我县星级饭店、旅行社、a 级景区进行定期检查,主动曝光相关违法违规经营市场主

 体,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举措,促进行业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

 (二)继续紧盯“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超范围经营出境、边境、赴台游业务等行业顽疾不放松,重点规范出境社分社、服务网点“四统一”管理,维护广大消费者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对违法经营等新问题进行严厉整治。凡涉嫌从事非法融资、销售多用途预付卡以及在线旅游企业违法经营等新生问题,及时予以整治。

  (四)开展文明诚信旅游工作。各旅行社,星级酒店,景区结合自身状况,推广旅游餐饮、服务等等。

 (五)强化责任落实。

  局直属单位、各旅游社、景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局直属单位、各旅游行业主要领导,要对领导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既要知责明责,更要履责尽责。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和“谁分管,谁担

 责”的要求,建立完善冬季安全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责任清单,以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旅游科和质监所要督促所辖企业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和“五个一”工程建设,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六)强化宣传教育。

  进一步发挥好各类媒体的作用,既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又要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剖析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发布一批企业“黑名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类活动。充分发挥“11.9 全国消防日”、“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公共安全宣传活动载体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七)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各旅游社要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

 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篇三: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天价茶乱象,有力提升茶叶产品质量,促进市茶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要求,在前一阶段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天价茶”乱象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从强化茶叶生产、销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入手,全力规范茶叶市场营销行为,严厉打击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不明码标价、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等各类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惩一批不法茶企茶商,收缴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天价茶乱象,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维护茶叶市场秩序,为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 202*年 4 月底结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价格高昂、名称恶俗的茶叶生产、销售环节经营者(包括各类岩茶、水仙茶、高山茶品牌直销店、分销店、加盟店和茶叶包装生产企业、包装设计单位、批发企业、批发市场,以下简称“茶企茶商”)。

 (二)重点行为。价格虚高(超承诺价,实际结算价格远低于标价)、不明码标价(“非卖品”“品鉴茶”私下交易、上市销售)、掺杂掺假、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串通操控价格、标签不合规和恶俗花名等。

 四、整治措施和整治内容

 (一)开展茶叶生产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专项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突出强化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多措并举全面打击茶叶中存在的掺杂掺假、标签不合规等现象,全面检查茶叶生产企业进货查验、产品标签等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督促生产企业如实标注茶叶产地来源,如实标注产品信息,如实宣传产品信息,规范我市茶叶生产加工行为,促进我市茶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查处: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无法说明茶叶原料来源和产地;加工过程中违规添加香精、色素和其他非茶类物质;未按照要求开展产品检验;茶叶标签不合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茶叶;生产企业未有效落实“一品一码”溯源体系建设问题。(责任股室: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茶叶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依据《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开展对生产企业直营、连锁经营和茶叶品牌直销店、分销店、加盟店等重点茶叶销售者的检查,督促重点茶叶销售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查处:标签标示不规范等违规行为,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股室: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茶叶市场价格巡查。依据《价格法》,对重点整治对象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价格巡查,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茶叶价格过高上涨。清理规范“非卖品”“品鉴茶”不标示价格上架销售,倡导明码实价,营造透明消费环境,推动降低虚高价格。(责任股室:价监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开展茶叶虚假广告专项检查。依据《广告法》,加强虚假

 违法广告监管,聚焦重点平台,加大对辖区传统媒体、重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茶叶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力度。重点查处: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茶叶商业广告;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茶叶商业广告行为;茶叶商业广告涉及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茶叶商业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责任股室: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茶叶市场虚假宣传行为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通过非广告宣传形式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行为。(责任股室:反不正当竞争股、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开展茶叶地理标志规范使用专项检查。依据《商标法》和《地理标志保护规定》,开展武夷山岩茶、永福高山茶、水仙茶相关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的许可、授权使用检查,及时了解地理标志使用和保护情况;指导权利人强化地理标志的许可、授权使用,跟踪监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等环节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侵犯茶叶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及时受理、查处相关侵权投诉,在商标印制、产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侵犯地理标志商标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使用武夷山岩茶、永福高山茶、水仙茶相关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不规范使用武夷山岩茶、永福高山茶、水仙茶相关地理标志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行为;侵犯武夷山

 岩茶、永福高山茶、水仙茶相关地理标志商标、茶企商标专用权行为。(责任股室: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股、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七)开展打击假冒伪劣茶叶专项行动。依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开展茶叶专项打假行动。重点查处:在茶叶中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伪造食品生产日期,虚假标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奖信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责任股室:执法稽查、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调研、组织动员部署阶段(2 月底至 3 月上旬)

 走访茶叶生产、经销企业,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茶叶协会、有关部门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媒体报道反映问题;了解摸底全市茶叶茶企茶商相关情况,并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各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以及网络、广告、直销监测平台,梳理近年来与茶叶市场违法行为相关的投诉举报、行政处罚案件、“双随机”抽查、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违法线索,全面排查天价茶叶乱象背后涉及的违法违规问题,形成一份问题清单,明确政策界限,制定全市整治方案,部署开展全市茶叶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二)成立专班、明确职责分工阶段(3 月上旬)

 成立市天价茶整治专班,专班成员由整治工作的分管局领导牵头,成员由反不正当竞争股、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促进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价监股、执法大队组成。七项专项整治内容由相关责任股室负责组织开展,专班成员及工作组间要认真履职,及时互通信息,互通工作进展,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合力。专班办公室设在局价监股,负责联系对接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公安等有关部门,统筹开展工作。

 (三)宣传引导、组织自查自纠阶段(2 月底至 3 月中旬)

 通过媒体,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及时报道行动动态,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发放提醒告诫书,约谈重点对象,推动重点对象签订价格承诺书,倡导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合理定价、规范定价,督促茶企、茶商对照问题清单,特别是对价格高昂的“非卖品”“品鉴茶”私下交易、上市销售等问题开展自查,指导各茶企茶商主动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及时纠正经营行为。

 (四)深入推进、开展专项检查阶段(3 月中旬至 4 月中旬)

 根据前期摸底掌握情况,统筹整合茶叶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价格巡查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地理标志规范使用专项检查以及打击假冒伪劣专项行动等七个方面整治措施和整治内容,对辖区内茶企茶商予以一次性综合检查;对发现自查自纠后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对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总结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4 月中旬至 4 月底)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召集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开展集中约谈,加强行政指导,提出进一步规范要求,督促自觉整改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效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岩茶是福建的一张名片,水仙茶是一张名片,各股、所务必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有关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公款购买“天价茶”、违规收送“天价”茶。对照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印发的《“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过程

 中,要立足职责定位,充分运用“1+X”监督机制,把“1+X”监督职责融入整治工作全过程,主动向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汇报整治工作情况。依职权发现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疑似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同级派驻纪检监察机关。

 (二)确保取得实效。各股、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针对市场监管七项整治内容,统筹集中优势力量,推动落实整治任务,要以问题为导向,敢于迎难而上,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发现问题要坚决“管”、依法坚决“罚”,有效遏制茶叶市场乱象,务求做到四个全面:所有茶叶门店要全面明码标价,提醒告诫要全面覆盖,发现违法行为要全面立案查处,发现问题要全面整改规范。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所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共同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按各自的职能落实好监管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处理好保护与整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既要综合运用政策提醒、约谈告诫、督促自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措施,全力整治市场乱象,严厉查处天价茶叶乱象涉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又要从源头上抓起,注重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注重质量提升,强化标志保护,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大力提升茶叶的品味、品质、品牌,推进茶叶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 倡导理性消费,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密切沟通配合。要加强沟通协作,发挥各条线职能优势,形成市场监管整治合力。要主动加强与本级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商务、税务、公安等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沟通联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七)及时总结反馈。做好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每阶段工作结束后 3 日内,各股要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情况、取得成效、典型案例等,汇总至本局价监股。

篇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国庆”假日期间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根据 9 月 25 日市政府召开的“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调度和部署会议”精神及《20xx 年国庆假日旅游工作方案》(泰假日办发〔20xx〕4 号)安排,“国庆”假日期间,市政府督查室、市旅发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同志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涉旅舆情监控处置、“首问负责制”落实、游客诉求处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重点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及其他重点部位、游客密集区域进行了督导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庆”假日期间,督查组及市假日旅游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积极靠上、全力以赴抓好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治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实现了假日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五统一的工作目标。“国庆”假日期间没有发生涉旅群体事件,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井然。

 (一)实行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旅游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泰政办发〔20xx〕61 号)精神,统筹调度涉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力量,实施跨部门联合执法,全面

  优化旅游环境,助力治理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法打击和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产业服务质量提升,维护优秀旅游城市形象,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自 9 月份以来,旅游、公安、交通、工商、物价、城市管理等涉旅部门组成综合整治工作组,在泰城城区相继开展了登山节旅游环境联合整治、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和中秋国庆双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活动。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假日期间对整治工作组履职尽责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情况进行了随机督导巡查,确保节假日期间全市旅游秩序整治和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打击整治。节假日期间,督查组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个区域混乱就整治哪个区域”的工作原则,聚焦车站、景点、交通主干道等重点区域,针对黑出租、黑导游、欺客宰客、拦客拉客、尾随兜售等扰乱旅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10 月 1 日-7 日,督查组重点对方特欢乐世界、天颐湖、太阳部落、红门、天外村、岱庙、泰山火车站、高铁泰安站、长途汽车站等涉旅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督导检查。期间,督查组共督导检查重点区域、单位 40 余处,针对重点场所、区域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16 条。督查发现,各部门紧紧围绕职责主业,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联动处置,对存在问题的单位

  和景点及时责令整改,督促涉旅重点场所、单位加强秩序管理,及时处置游客纠纷,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

 (三)重视涉旅舆情,积极快速处置。节假日期间,12345共受理涉及旅游服务方面的问题及投诉316件,直接答复202件,转交部门办理 114 件。其中,泰山管委 37 件、市交通运输局 10 件、市公安局 8 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 件、市旅游发展委 2 件、泰山区政府 23 件、岱岳区政府 15 件、泰安高新区管委 3 件、新泰市政府 7 件、肥城市政府 2 件、东平县政府 6 件。涉旅舆情监控处置方面,省旅发委转来一件舆情已及时处理完毕,我市自行发现处置 4 件:1.“山东交通广播”官方微博在新浪微博发文称高铁泰安站在夜间高铁到站高峰期出站口出租车较少,满足不了客运高峰期旅客打车需求,导致旅客排队时间较长;2.网友“Dawjksens”在新浪微博发文称泰安老汽车站周边存在疑似聋哑人强行乞讨行为;3.网友“柯哀 and 新 1 志”在“泰山吧”发帖称在泰山山顶有大衣租赁点向游客传播山顶大衣即将售罄虚假消息,以较高价格向游客出租大衣,存在欺诈游客嫌疑;4.网友“LSHUNTIAN”在新浪微博发文称泰安出租车有宰客现象。发现上述舆情后,相关部门迅速应对,及时处置,积极主动与发帖网友联系沟通,了解事件具体信息,并积极协调对接属地公安、交通、景区管委等部门针对舆情反映的情况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切实维护游客权益。目前网络舆情已基本得到及时稳妥处置,部分网络舆情已被发

  帖人及时删除,避免了事件发酵,后续整治工作相关部门也正积极跟进、靠上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节假日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各部门工作人员无私奉献、全力靠上、协同配合,为保障全市良好旅游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但督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为涉旅舆情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仅仅是旅游主管部门的任务,未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切实推动旅游秩序向良性发展。二是教育培训及监督管理不够。个别景区执法人员着装、举止不够规范,对工作人员特别是景区服务人员的监管管理不够严格,教育培训及监管力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防控意识较为薄弱。部分单位对于涉旅舆情事前的防控意识比较薄弱,往往是出了问题才去抓,没有做到提前研判,主动预防,工作较为被动。部分单位没有明确专门的网络舆情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培训考核机制,无法及时发现、研判、处置,存在一定的隐患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经过持续不断的整治,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和游客的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这一主线,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完善措施,强化督导,形成合力,集中攻

  坚,推动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持续深入开展旅游秩序整治。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为契机,突出旅游市场“吃、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领域,突出多部门联动联惩,联合执法、组织暗访检查、把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作为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任务,全面规范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中外游客提供更加放心、舒适的旅游环境。

 (二)不断加强涉旅舆情处置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涉旅舆情监督处置工作,积极借鉴学习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创新、提升,采取邀请专家和资深人士进行业务培训、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对涉旅舆情监督处置工作的深入了解,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对游客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做到提前研判,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将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各级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将涉旅舆情监督处置和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好结合文章,贯穿工作始终。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将工作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展示我市良好形象。

篇五: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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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讲话稿

 同志们:

 我区自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研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细化出台多项工作措施和举措,经过持续整治,我区旅游市场“投诉居高不下、投诉处置时长较长、游客满意度低、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得到积极改善,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逐渐扭转被动局面,整治成效明显。2019 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接待游客总数为 2095.43万人次(占全市 11.24%),同比增长 15.88%;实现旅游总收入为371.99 亿元(占全市 13.6%),同比增长 22.55%,旅游业呈现持续向好的发展态势。在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中取得了2019年四季度第二名、2020 年一季度第四名的良好成绩,虽然摆脱了以往排名末位的局面,但排名依旧不稳定。

 全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形势依然严峻,依然存在购物反弹、投诉多发、黑导黑社、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原抽调人员已回原单位,未新增抽调人员。

 二是贯彻落实不到位,职责落实有所欠缺。部门联动执法还未得到有效整合,压力传导尚未完全释放。日常工作中,仅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税务、交运部门发挥主要作用,其余成员单位未完全发挥监管作用,尤其是人社、卫计等部门,市场整治工作参与度不高。

 三是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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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有待提高。部分企业管理存在漏洞、景区部分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环境卫生有待改善、服务人员水平不高等问题,导致投诉多发。

 四 是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导致监管缺位。在社会管理职能移交过程中,出现职能职责不明确,管理职权交叉,推诿扯皮,游客投诉处置效率变慢,执法力量薄弱,联动机制缺乏等问题,且在过渡期内,会存在监管缺位甚至缺失的可能。

 五 是投诉处置有待加强。目前考核体系投诉处置是重点,在各季度考核中在游客投诉率、游客投诉处置满意、游客体验满意度等模块失分严重。投诉量居高不下、投诉久拖不结,严重影响我区考核得分。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决定着全市旅游市场整治形势,事关全局,责任重大。要以问题为导向,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不走过场,要狠抓落实,形成动真碰硬的氛围,继续保持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力度不减、工作落实标准不降,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努力使旅游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

 一要提高认识,充实力量。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不得松懈。要进一步充实指挥中心力量,高位推动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二要明确架构,高位推动。进一步梳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名单,调整充实指挥部成员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按照社会共治的指导思想,完善多位一体的监管模式,积极承担旅游监管责任,发挥专业监管和执法作用; 三要加强建设,提高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定期排查设施问题,排除安全隐患,提高景区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人员培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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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 四要沟通协调,畅通机制。针对考核、投诉中的问题,加强与市指挥中心协调沟通,明确重点,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五要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在社会管理职能移交未全部完成前,原则上社会管理事务仍由原开发度假区进行,移交完成的,根据移交协议进行管理,不得推诿扯皮。

 六要正确引导,降低投诉。进一步扶持正价游产品和线路,提高质量,正确引导涉旅舆情,避免发酵。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处置效率,提升投诉处置人员的服务意识,保证投诉处置质量。

 总之,旅游市场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且在发展中还会出现新问题,整治工作永远在路上。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不断开创旅游业发展新局面,为全区“旅游革命”和转型升级做出应有的贡献。希望大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把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早日实现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六: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治理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用 3 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办),办公地点设在市房产开发事务所,由 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 XX 组成。

 三、整治重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或者委托第三方

 平台、机构、渠道进行预售,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卡、吸纳会员、众筹购房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违规行为; 2.销售现场未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公示,或公示不符合要求; 3.存在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取得预售许可后 10 日内未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销售价格未实行明码标价、“一价清”; 5.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 6.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采取各种方式逃避资金监管的行为; 7.限制、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不允许公积金贷、组合贷的行为; 8.预售合同中约定和载明的价款之外加价出售或者价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及“团购费”“会员费”“信息咨询费”等类似费用的行为; 9.为买受人垫付首付款、以分期等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或者通过任何形式诱导买受人通过其他机构融资支付首付款的行为;

 10.擅自出租、出售公用部位、配套设施牟取私利等行为; 11.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 12.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房,延期交房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 13.未按规定发放《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14.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 1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 1.未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8 号)规定办理初始、变更备案、延续及注销备案等相关手续; 2.办理备案时未按要求将本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名登记;从业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未及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3.未按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备案信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4.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5.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6.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对购房

 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 7.违背客户意愿,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 8.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9.非法侵占或挪用客户交易资金; 10.为购房人垫付首付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其他形式变相垫付首付款,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服务; 11.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去差价; 12.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与售房人、投机炒房团伙串通,恶意抬高房价,扰乱市场预期; 1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物业服务企业 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2.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

 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 4.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 5.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 6.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措施 结合检查情况,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限期整改; 2.暂停网签资格; 3.暂停物业服务企业备案手续; 4.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 5.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 月 15 日--9 月 25 日)

 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同时利用 XX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XX),广泛收集房地产市场违规线索。

 (二)查处整治阶段(9 月 26 日--10 月 25 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小组要认真摸排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加强督办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整改不力、屡改屡犯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总结巩固阶段(10 月 26 日--11 月 25 日)

 结合此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找准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层次分析产生原因、具体表象等,针对实际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力争后期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部署,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督导。专项整治办要强化责任,坚持原

 则,认真履职尽责。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加强联动监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与发改、公安、自规、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网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监管、联合查处、联合惩戒机制,持续加大惩处力度,推进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长效管理。凡经查处的违法违规企业,要从严处理,将其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深刻剖析,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